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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见过,又是如何?”
“你说这老鼠有没有可能从猫爪子下逃走呢?”
“逃不掉的吧。”他笑的更欢。
“谁知道呢?不试试看,谁也不知道结果如何呢。”她的眼神明亮,她在挑战他。
激将法?他微笑着用手摸摸下巴,好像挺管用的。看看小老鼠怎么挣扎本来就是游戏中最有趣的部分,若是真的让小老鼠逃走,再抓回来也是很有挑战性的游戏啊。
“微臣突然觉得陛下出宫的这个主意不错,还请陛下早做准备吧。”他的弯转的倒也快。
“真的?”她的整张面孔都亮了起来,此刻的她,只是一个达成心愿的孩子。“我这就去换衣服,一会儿就回来找你。”
话音未落就转身跑了出去,她太高兴了,甚至忘了用尊称。
被她遗忘的沧海和月明则留在原地,看着摄政王。
“殿下,我们也···”
“不必了,你们不必跟着,本王会处理的。你们去吧。”
他挥退他们,回到龙椅上继续批阅奏折。只是夜月色那明亮的面孔不期然的浮上他的心头,让他怔仲了一会。回到寝宫的夜月色开始亲自翻箱倒柜的找衣服。她的衣服大部分都是白色,而且都太华丽,穿出去简直是在昭告天下她的身份。服侍她的宫女年纪又都比她大,没有合适的衣服借她。翻了半天终于在月明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件。
那是一件鹅黄色的烟云陇丝百摺纱裙,上面用银丝线绣了星星洒洒的梅花,既俏皮又不繁琐。虽然还是很贵重,但大户人家的女子也是穿得起的。
月明将她的头发分成两束垂在胸前,用攒丝的珍珠发环束好。夜月色揽镜一照,衬着灵动的眉眼,活脱脱一个大户人家的俏皮小姐。觉得满意了,便急急往御书房找萧凌天去了。
她心中雀跃,脚步轻盈,只觉得像做梦一样。她前世自出生到死,都是在医院度过的,到了这边,也一直被关在皇宫里,从来没有接触过外面的世界。她现在就像一只久困牢笼的小鸟,看到笼门打开了一道缝隙,迫不及待的想要振翅高飞。
回到御书房,萧凌天还在那里批阅奏折。夜月色一见就急了,也顾不得彼此身份,扯着他的袖子就道:
“殿下怎么还不换衣服?天都快黑了!”
“换衣服?”他一挑眉,“臣的衣服不好么?”
“你想穿成这样去花会?”她气结,“又是龙又是凤的,不如干脆写张‘我是摄政王’的牌子挂在身上得了。”
他成心气她,见她这样,笑得很是开心,但终于还是吩咐内侍找了一件最朴素的常服换上。虽说素,也是一件天青色的华贵丝袍,用银线绣的祥云纹,只衬得他犹如朗月照水,风采翩然。
此时天色已黑了下来,在夜月色的连声催促中,两人终于来到了皇宫南面最外一层的大门前。当巨大的镏金卯铜钉红色宫门缓缓打开时,夜月色便被眼前的壮丽景象震慑住了。
帝都风歌!
竟如此雄伟壮丽,让人目眩神迷!
帝都风歌城是一座巨大的方形城市,而皇城就建在风歌城的正中央一座高近百米的基台之上。说是基台,不如说是山更合适,因为皇城占地面积极广,规模极为浩大。皇城也是四方形的,在东南西北面各有四扇大门,分别用朱雀玄武青龙白虎命名。每道门外都是一条近千级的汉白玉阶,连着风歌城最宽阔的四条主道。这四条主道将风歌城化为四个大的街市,每个街市又划为九九八十一坊。整个风歌城的布局井然有序,规模极为惊人。
现在,他们就站在南面的朱雀大门前,俯视着脚下的风歌城。因为风神祭的关系,皇宫内固然灯火通明,民间也是每家每户都点起了明亮的花灯,千万盏花灯流光映月,灿若星河,隐约可见琼楼玉宇林立其中,整个城市有如泛在星海上一般如梦似幻。
眼前的朱雀玉阶上每隔一级便有两名禁卫军分立左右,他们身边的青铜立灯也已被点燃,沿着玉阶延伸到朱雀大道上,就好像两串明暗闪烁的星子珠链,连上了这天上人间。
夜月色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她从未想到,风歌城竟是一个如此美丽的城市。
“很美吧?”萧凌天笑着问她,笑中有无法掩饰的自豪。这美丽的城市,繁荣的景象,可以说是他萧氏一族一手缔造的神话。
“好美!”她点头感叹,终于从震撼中回过神来。
转头看着他,她俏皮的笑笑,竟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哥哥,还等什么,我们快走吧!”
吟咏风歌 正文 第十章 风神祭(中)面具
章节字数:3580 更新时间:08-08-08 17:05
万千流火中,她皎如明月,扬起白玉般的面孔,唤他哥哥。
“什么?”他吃惊,“你叫我什么?”
“哥哥啊!不然叫什么?难道陛下殿下的互相叫吗?”
那自然是不行的,但是叫哥哥?他的心里突然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是亲人的感觉吗?拉着他的手虽小,却如此温暖契合,让他觉得熟悉。仿佛已握过千万个轮回,似乎正是他心中最深的执念。
“只有今天,现在,你是哥哥逐月,我是妹妹再晴。哥哥妹妹一起逛花会,明白吗?”
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便被她不由分说的牵着手,沿着那立灯串起的星子珠链向花会而了。
下到朱雀大道,萧凌天带着夜月色向东转入龙雀商市。这龙雀商市是夹在朱雀大道和青龙大道之间的繁华商市,商市内林立的尽是些老字号的大家生意。凡举丝绸茶叶,珠宝瓷器,包罗万象,无一不有,且都是上等货色,价钱也是一等一的贵。前来此地的都是一些高门富户,其实就是古代的高档商业区。
这龙雀商市平日里就是一派繁荣景象,到了今日更是热闹非凡。每家商户为了在花会中争显气派,都花大价钱制作了各种精美的花灯,高低错落的悬挂在门外,只盼着能在今日大大风光一回。
夜月色何曾见过这般繁荣景象,只觉得一盏盏花灯流光溢彩美不胜收,街市上每一家店铺,每一样陈列都奇巧无比,让她眼花缭乱。
萧凌天被她牵着手,跟着她到处乱逛。看着她看见什么都稀奇,拿到什么都要试一试的样子,心中有一丝宠溺的感觉涌上。这丫头,平日里看上去淡泊安静老持成重,可到底也不过是个未及笄的孩子而已,见了这些新奇玩意就露出了孩子的本性。宫里头什么奇珍异宝没有,她却对这些民间的东西爱不释手。也罢,就今天,就此刻,就冲着她唤他的一声哥哥,宠她一回又有何妨!
看着她到处跑,卖糖葫芦的摊子,做糖人的摊子,套圈的摊子,猜灯谜的摊子一样不落,每样都要尝试一下,他便也放开胸怀,心中的什么计策打算,都留到明日再说吧。于是反手牵起她的小手,在前面给她引起路来。
这边是火树银花合,那边是花市灯如昼。吟风国民风开放,如此盛会,似乎全城的百姓都来参加了。男子们俱是羽扇纶巾自不必说,女孩子们此刻也都是盛装打扮,三三两两的出来玩闹。
夜月色虽衣着华贵,清丽秀美,但终究是未长开的小女孩样貌,倒也不十分引人注目。但萧凌天是何等风流人物,本就是如月如玉般俊朗,此刻唇边浮一丝宠溺的微笑,全无了平日里的冷冽霸气。在熙熙人群中,仿如骄阳一般耀眼,让人移不开视线,直引得这一路上豆蔻年华的少女芳心大动。这一路行来,已有七八个大胆的少女将不知从何处取来的铃兰,含着羞塞到他手上。
夜月色现在开心,初时还没注意,次数多了,便觉得奇怪起来。此时又有一个美貌女子将铃兰花塞给萧凌天,她终于忍不住问道:
“她们为什么送你花?”
若在平时,萧凌天岂能容她们近身。但他今日心情不错,她们送来他便也收了,此刻见她问起,就成心逗她。
“她们是在跟我求亲呢,我若收下了,便是跟她们订了亲,明日便要下聘去。看来,你很快就要多几位嫂嫂了。我的好妹妹,不替哥哥高兴么?”
夜月色不禁目瞪口呆,心头突然升起一丝莫名的怒气。这吟风国的风气也未免太开放了,只是打个照面就求婚?这萧凌天也着实可恶,看他怀里的铃兰已不下十只,他倒还真是来者不拒呀。
那莫名的怒火越来越旺盛,她忍不住开口讥讽:
“那可真是恭喜哥哥了。只不过一下要娶这么多嫂子,哥哥虽不怕养不起,难道就不怕累坏了?哥哥家里的嫂子可别跟哥哥闹才好啊。”
他轻轻笑了起来,嘴唇弯起漂亮的弧度,就像故意气她。
“你哥哥就是家里还没有嫂子,才一下子娶这么多呀。以后多几个嫂子疼你,你不高兴么?”
他还没成亲?吟风国的子民都早婚,一般男子十七岁行冠礼之后就娶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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