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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落一共给了三首诗。
乍一听起来,好像不怎么多。
但实际上,除了这三首诗本身之外,还有许多的配套“桥段”。
毕竟,叶落写的这本《大唐诗仙传》,从本质上来说并不是诗词集,而是一本虚构的。
有主人公,更有完整的故事情节。
这也是为什么刚才李文正没直接说是三首诗,而是说“节选”的原因。
说白了,叶落给他们的,是三个中的片段。
大伙儿此时都在低头看着眼前的A4纸。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开元十三年这个时间。
已经读过王维和孟浩然的故事,大伙自然对“开元”不会陌生。
说起来,叶落在书中也不止一次的提及过“开元盛世”这个说法。虽然他从来没有特意的描写过这个盛世如何,但李文正他们这些读者,还是能从字里行间的行为当中,感受到这个大唐的强盛。
哪怕叶落这几本书侧重的都是文化方面,但读者们是能够切实感觉得到,王维、孟浩然他们所处的开元年间的大唐,比之刘禹锡、白居易他们所在的那个大唐,要繁华强盛的太多了。
继续读下去,大家又愕然的发现,在这一节选当中,最先出现的人物并不是主人公李白。
而是一个让他们意想不到的人。
孟浩然!
开元18年,孟浩然即将前往广陵。
作为其挚交好友的李白,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便托人带信,约孟浩然在江夏相会。
事实上,这一段剧情,对于李文正他们这些读者来说,并不算突兀。
因为,在之前的《大唐诗星传》当中,叶落就曾经写过孟浩然与李白之间的故事。
只不过,那时候描写的并不详细。
而且当时是以孟浩然作为主视角,读者们只知道孟浩然在开元15年的时候,结识了一位小他12岁的诗人,名叫李白。
但现在看这篇节选,则是以李白的视角展开,而且描写的明显要比之前详细的多。
别看内容总结起来比较简单,但在叶落的当中,是有着许多细节和心理活动描写的。
等两个人在江夏相会之后,叶落又花了大篇幅描写两人是如何游玩、相处,最终李白在长江边的黄鹤楼上设宴,为孟浩然践行。
席间,还有诸多的名流文士作陪,推杯换盏之后,李白写下了一首送别诗——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终于读到诗词的部分了!”李文正忍不住说了一句,“叶老师的诗词虽好,但他写的这部分,真是显得有些枯燥啊。”即便是他研究古典文献方面的人,在读叶落这些的时候,都不免感觉有些无趣。
其他人也都深以为然。
叶落的这些书,虽然名为,但实际上大多数的读者,都是冲着当中的诗词去的。
如果单看这些“”的故事剧情,确实是有些太过枯燥。
就像是之前张如梦的评价一样,叶落的这些,严格来说根本就是不合格的。
完全没有应有的启程转合,也没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读起来就像是在喝白开水一样,寡淡无味。
当然,如果是历史爱好者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因为,叶落这个“叶唐系列图书”,完全就是纯正的史书风!
说它们是,还不如说他是叶落虚构的史书更加恰当。
但是,让李文正他们抓狂的是,这些味同嚼蜡的情节,他们还不得不耐着性子看完。因为,不读这些情节的话,那后边的诗词他们根本就理解不了。
想要品读一首诗的好坏,其创作背景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硬要说叶落这些能吸引人是地方,那就是每一段情节后边蕴藏的这首诗词了。
大伙耐着性子读完之后,终于见到了最后的这首诗词。
这是一首七言绝句,前后一共四句。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但整个现场,没有一个人是失望的表情。
他们费劲巴力读了十多分钟的“创作背景”,是的,在他们看来,叶落的这些情节完全就是诗词的创作背景。
之所以能耐着性子一字一句的全都读完,为的就是这四句诗啊!
李文正读完,眉头先是皱了一下,随后又是一脸不解的抬头看了刘颖教授一眼。
旁边的冯家华教授,反应也差不多。
有一说一,他俩能感觉出来这首诗写的很好。
但是,你要说这首诗写的有多么的好,那他俩还真没看出来。
又或者说,在他们两个人看来,这首诗顶多也就是孟浩然的水平吧?
和孟浩然的那些诗词,区别很大吗?差距很明显吗?
甚至,在他们几人看来,李白的这首送《孟浩然之广陵》,似乎好像还不如白居易写的那首《赋得古原草送别》呢。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青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凄凄满别情。
同样是送别诗,人家白居易这首写的不仅蕴含哲理,而且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不舍离别之意。
相比之下,李白这首送别诗,就显得有些太寡淡了吧?
这倒不是说他们觉得这首送别是不好,主要是顶着诗仙的名头呢啊!
这就能被称为诗仙了?
这真看不出来是诗仙的水平啊!
李文正和冯家华俩人对视了一眼,但谁也没率先开口。因为小会议室里还有人没看完,又过了几分钟后,见大家基本都已经结束了。
李文正又看了看众人的表情,见除了刘颖教授是一脸思索的样子之外,其余好似都有些不解和迷惑。甚至,还有人脸上露出了失望和担忧的模样,李文正主席这才忍不住开口,说道:
“大家说说吧,说说自己的想法。”
李文正声音低沉,能听得出来,他的心情应该也不怎么畅快。
经过短暂的安静之后,小会议室里终于热闹了起来。
虽然屋子里的人数不多,但声音却不小,大伙纷纷开始发言。
冯家华教授第一个说道,“主席,我我怎么觉得叶老师写的这个李白,差点意思呢?”
他倒不是给叶落拆台,而是担忧叶落这本书,担忧他创造的这个李白,够不上“诗仙”这个称号,他心情也很沉重,说道:“这首送《孟浩然之广陵》,绝对可以称得上是送别诗中的佳作。如果是放到别的书里,那肯定也是这些人的代表作之一。但问题是,放到李白的身上,是不是显得有些平淡了?”
另一个人马上接话道:“是啊,李白可是号称诗仙的人啊。如果你说他是白居易写的,是刘禹锡写的,那我绝对会惊叹一声。那如果你说他是诗仙所写的,那是不是就有点……”这人后边的话没说完,但大家都懂他是什么意思。
又有人说道,“从这首诗身上,我一点也没看出诗仙应有的实力来。”
“之前叶老师也写过那么多送别诗,像是孟浩然、王维、刘禹锡、白居易他们都写过。你说李白是诗仙,那他写的诗怎么也得比他们强吧?但咱们平心而论的话,这首诗真的比他们写的那些送别诗要强吗?我觉得……唉,我不说大家也懂,是吧?”
碍于叶落的面子,他这话说的也比较遮掩。
现场的这五六个人,基本都是这一个意思。
这时候,有一个专门搞诗词研究的老教授,推了一下眼镜,给出了不同的看法:“我倒是觉得,叶老师这首诗写出了诗仙的风采。”
众人一愣,都看了过去。
见说话的是曹立宝老教授,便都安静了下来。
曹立宝,满头白发,已经快70岁了。他曾经做过北大文学院的院长,主攻的就是古典诗词这一道。
现在退休了,就来古文协会发光发热了。如果不是他对职位这些已经不感兴趣了,那古诗词研究院主任的位置也轮不到刘颖教授来坐。
大伙对他都很尊敬,都认认真真的听着曹老教授发言。
曹老教授说道:“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看这首诗的,我就说说我自己的想法。”他说起话来,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叶老师的这首送别诗,其实是很不同寻常。别人写送别,要么是依依不舍,要么是放酒狂歌。像是王维写过的《渭城曲》,就是深情体贴的代表。像是白居易写过的《赋得古原草送别》,又是惆怅沉闷。纵观历史也是如此,送别诗基本都是这个主调。”
“但是,这首《送孟浩然之广陵》,却全然没有离别凄苦这个味道。”
“反而,我在这场送别当中,见到了愉快,见到了诗意。”
“我觉得,李白和孟浩然身处于开元盛世这样的一个时代,他们的这次送别,其实也体现出了这个时代繁华一幕。不仅是经济上的繁华,更是当时人们精神上的积极!”
“这次的离别正是开元盛世,太平而又繁荣,季节是烟花三月、春意最浓的时候,从黄鹤楼顺着长江而下,这一路都是繁花似锦。我们在之前的节选当中,知道了李白是那样一个浪漫、爱好游览的人。”
“所以,这次离别完全是在很浓郁的畅想曲和抒情诗的气氛里进行的。李白心里没有什么忧伤和不愉快,相反地认为孟浩然这趟旅行快乐得很,他向往扬州地区,又向往孟浩然,所以一边送别,一边心也就跟着飞翔,胸中有无穷的诗意随着江水荡漾。在一片美景之中送别友人,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美景令人悦目,送别却令人伤怀,以景见情,含蓄深厚,有如弦外之音,达到使人神往,低徊遐想的艺术效果。”
“所以说,这首送别诗,充满了浪漫主义的色彩,凸显出了李白豪放不羁的一面。”
“也许,叶老师所想说的诗仙,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诗人豪放不羁、积极乐观,他的诗词也充满了浪漫主义的色彩。同时,他又身处在这个大唐最为强盛繁华的盛世当中。”
“可能这才是诗仙真正的含义。”
曹老先生说的很多,有些地方又很跳跃,有些人一时半会儿都没反应过来。
但是,刘颖教授却是一脸激动的叫了一声好,“曹教授,您说的实在是太好了,而我想说却不知道怎么说的话,全都给说出来了。”
刘颖教授也是专门研究古诗词文化,她一开始就觉得李白的这首诗不简单。她也能隐约的感觉出来,这首送别诗和其他送别诗的不同之处。
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品味出这么多的东西。尤其是这首诗背后所蕴藏的那些人生态度,刘颖教授更是没有想到。
但现在听曹老教授这么一说,刘颖教授就豁然开朗了,她便又补充了几句。
说真的,他们这些人虽然同为古文协会的成员,但每个人的研究方向是不一样的。
所以,当曹老教授和刘颖教授抛出这个观点的时候,大伙一时之间还是有些转不过这个弯来。
在他们看来,诗仙,就应该是诗词写的最好的!
冯老教授和刘颖虽然也是这个意思,但和大伙原有的想法,还是有些冲突的。
见众人这个反应,曹老教授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只是温和的笑了笑,“后边还有,咱们继续读吧。一首诗,其实也看不出什么。不妨多读几首,也许就明白了。”
李文正主席也点头,“确实确实,这后边还有呢,咱们也不急这么早下结论。我是相信叶老师的,他既然敢写诗仙,就一定能写好。”
“对对对,咱们这么早讨论干嘛啊?继续往后读。”冯家华也连忙说道。
众人一想,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是不是诗仙,那是一首诗就能决定的吗?谁能凭借一首诗,就把诗仙这个称号给立起来?
很快,大伙就把第二个节选的故事看完了。
在最后边,见到了一首诗。
名字叫——《将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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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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