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人外有人

小说:剑来作者:烽火戏诸侯字数:7629更新时间 : 2018-06-01 23: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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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畏惧到了极点,反而没那么怕了,世间只剩他孤零零一个人,只是刚读过几本蒙学书籍的孩子而已,还不懂什么委曲求全,满脸仇恨,咬牙切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老人笑意玩味。

    孩子补充道:“我一定会杀了你的!我要给爹娘、阿公阿婆报仇!”

    头顶银色莲花冠的老人指了指自己,笑道:“我?世人都喜欢喊我丁老魔,正邪两道都不例外。教中子弟,见着了我,大概还是会尊称一声太上教主。至于我的本名,叫丁婴,已经好多年没用了。”

    老人问道:“那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嗓音颤抖,却尽量高声道:“曹晴朗!”

    老人打趣道:“你这名字取得也太占便宜了,加上你这副皮囊,以后行走江湖,小心被人揍。”

    他随手一挥袖,罡风拂在侧屋的窗纸上,嗡嗡作响,纤薄窗纸竟是丝毫无损,屋内好像有东西被打了回去。

    孩子发现不了这种妙至巅峰的手腕,只是气得脸色铁青,“放你的屁!”

    亲人已经死绝,爹娘给的姓名,就成了孩子最后的一点念想。

    老人不以为意,眼见着院中有几只老母鸡,在四处啄啄点点。

    老人起身去了灶房,去米缸掏了一把米出来,坐回位置后,随手洒在地上,老母鸡们飞快扑腾翅膀赶来,欢快进食。

    老人笑道:“世人都怕我,但是你看看,它们就不怕。”

    他弯下腰,身体前倾,“这是不是意味着所谓的高手宗师,帝王将相,都不如一只鸡?”

    孩子太过年幼,满脑子都是仇恨,哪里愿意想这些,只是盯着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只恨自己力气太小,他心思微动,想起灶房里还有把柴刀,磨得不多,京师之地,像孩子他们家这种还算殷实的小门户,是有底气去让吆喝路过的卖炭翁停下牛车的,家中柴刀不过是做个样子。

    老人望向天空,自问自答道:“当然不是这样,无知者无畏罢了。有些时候,一只雄鹰掠过天空,田地里的老鼠赶紧护住爪下的谷子。我们这座天下,这样的人,不多,可也不少,比凡夫俗子还不到哪里去,只是能够看到那道阴影,比如松籁国转去修仙的俞真意,你们南苑国太子府里的那个老厨子,金刚寺的讲经老僧。”

    说到这里,丁婴站起身,抖了抖双袖,手指轻弹,一次次罡气凝聚成线,击向侧屋窗户那边。

    丁婴出手太快,幽绿色的罡气,不断在窗户那边凝聚,星星点点,就像一幅星河璀璨的画面。

    “还有一些外乡客,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一律被我们称为谪仙人。游戏人间,如彗星扫尾,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至于这人间变得如何,捅了多大的篓子,变成了多差劲的烂摊子,他们从来不在乎。”

    “他们不在乎人世间的悲欢离合。”

    丁婴笑着做了一个翻书页的动作,然后轻轻拍掌,好似合上一本书籍,“这些人就像闲暇时分,看了本闲书的一页书,翻过去就翻过去了,书页上是否写了‘礼乐崩坏’、‘流血千里’、‘生灵涂炭’,都不在乎。”

    “传承千年的礼仪之家,书香怡人的圣人府邸,出了个怪胎,给他淫-乱得一塌糊涂。”

    “偏居一隅的小国,出了个野心勃勃的皇帝,根本不谙兵事,却偏偏穷兵黩武,二十年间,半国青壮皆死。”

    孩子哪里听得懂这些,只是沉浸在仇恨当中,“那你做了什么?”

    这个名叫曹晴朗的陋巷孩子,泣不成声道:“你只会杀我爹娘、阿公阿婆……”

    曹晴朗带着悲愤哭腔,“你算什么英雄好汉,你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

    老人好像故意要捉弄孩子,学着孩子呜呜呜了几声,然后哈哈大笑。

    真不知道这算是童心未泯,还是丧心病狂。

    孩子气得浑身发抖。

    丁婴笑道:“其实那些谪仙人做了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吗?没有,我只是给自己找个借口杀人,杀一些有意思的家伙。”

    老人抬起手臂,做了一个手掌作刀、一次次提起落下的剁肉姿势,“一个谪仙人,两个谪仙人,三个四个,剁死他们。除了他们,还有那些什么除我之外的上十人,以及之后的‘下十人’,有意思的,留着,不顺眼的,一并杀了。”

    孩子的呜咽声中。

    丁婴瞥了眼天幕。

    这次,跟六十年那次,不太一样。

    所以他才选择留在这里,而不是亲自出手,他毕竟还有疯,试图去一人挑战九人甚至是十多人的顶尖高手,六十年前就有人试图这么做,想要独占天下武运,结果输得很惨。

    如果那个飞剑的年轻主人,能够活下来,让所有人都觉得意外。

    那他丁婴到时候就会离开这边,让那个人变得不意外。

    丁婴知道这座天下,就像是在养蛊。

    丁婴内心深处,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为了解开这个谜底,他只在意一件事,若是自己让这六十年的养蛊,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会不会来见自己。

    到底会是谁走到自己身前。

    在这之前,有两个关键。

    一是周仕必须死在街上,让陆舫和周肥都主动入局。

    二是飞剑的主人,也要死。

    丁婴回望一眼窗口,笑了笑,觉得没什么难的。

    ————

    一位鹰钩鼻老者行走在南苑国京师的繁华街道上,不怒自威,应该是北地人氏,身材极高,鹤立鸡群,引来不少当地百姓的侧目,老人身边有数位眼神湛然、步伐矫健的男女护卫,他们只是斜眼一瞥,就将那些好奇打量的目光压回去,老人身处这座天下首善之城,感慨颇多,习惯了塞外的天高地阔,苍茫寂寥,实在是不太适应这边的人山人海,就在老人心情有些糟糕的时候,一位精悍汉子从远处快步走来,以草原方言告诉这位恩师,找到了那人,就在一个叫科甲桥的地方,距离不远。

    老人让这名弟子带路,很快就走过了一条历史悠久的石桥,来到一座临水的铺子,竟是一家绸缎铺,老人让弟子们在外边候着,铺子生意冷清,没有客人光顾,老人独自跨过门槛,看到不高的柜台后边,只露出一颗脑袋,头发稀疏,长得歪瓜裂枣。

    那掌柜见到了老人,笑道:“呦,稀客稀客,最近见着谁我都不奇怪,可唯独看到你,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想不明白了,虽说周肥那儿子,事先跟我通了气,说你要来,我其实是不太相信的,只当是诈我出山,好帮他老爹挡灾呢。”

    掌柜绕过柜台,伸手示意鹰钩鼻老者随便找个地方坐下,言谈无忌,“程大宗师,你老人家赶紧坐下说话,不然我跟你聊天,总得仰着脖子,费老劲了。”

    远道而来的老人不以为意,坐在了一张待客的粗劣椅子上,开门见山道:“如果不是我信不过敬仰楼的十人名单,我不会来这里冒险,你我二人的名次,都不在前五之列,很有可能出现意外,谪仙人身份无疑的冯青白,丁老魔的徒孙鸦儿,周肥的儿子周仕,现在就有三个了,谁知道还有没有偷偷躲在水底的老王八小乌龟。”

    铺子掌柜点点头,深以为然。

    俞真意、种秋在内四大宗师聚首牯牛山,这是台面上的消息,给天下人看热闹的。

    敬仰楼这次选择在南苑国京师颁布十人榜单,这才是真正暗藏玄机的关键所在。

    来自塞外的老人冷笑道:“我使枪,你使刀,跟种秋一样,都是外家拳的路子,跟俞真意那只老狐狸不同,只要是一场死战,或多或少就会留下点伤势隐患,我们三人肯定撑不到六十年后了,为了这次机会,我一路拼杀到今天,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暗疾,总得有个交代!”

    说到最后,老人轻轻一拍椅把手,椅子安然无恙,可是椅子脚下的铺子地面,已经出现密密麻麻的龟裂缝隙。

    铺子外边那些老人的入室弟子,察觉到屋内的气机流转,一个个如临大敌,呼吸沉重起来。

    掌柜笑道:“你这些弟子,资质不咋的啊。不是听说你很多年前,在草原找到个天赋惊人的小狼崽儿吗?你精心调教这些年,不会比鸦儿、周仕这些天之骄子逊色吧?”

    姓程的老人漠然道:“死了。天资太好,就不好了。”

    掌柜愤愤道:“程元山!虎毒尚且不食子,你还有没有点人性了?”

    这位千里迢迢从塞外赶来南苑国的老人,正是天下十人之中排第八的臂圣程元山。

    在二十年前,跻身敬仰楼排出的十人之列后,就悄悄去了塞外草原,很快成为草原之主的座上宾。

    程元山斜眼看着这位在南苑国隐姓埋名的矮小老头儿,“刘宗,就你也好意思说我?磨刀人磨刀人,你刘宗最喜欢拿什么用来磨刀?”

    磨刀人刘宗,嘿嘿而笑。

    程元山疑惑道:“我才来这边,南苑国又是种秋苦心经营的地盘,这次种秋到底站哪一边?起先我以为是俞真意,现在看来,不一定?丁老魔又想做什么?他才是天底下最不用做什么的事情,却偏偏来到了南苑国京城,图什么?”

    掌柜刘宗在被臂圣程元山提及“磨刀人”之后,有过一瞬间的气势暴涨,当下又松垮下去,整个人又成了蝇营狗苟的铺子小老儿,指了指程元山,调侃道:“你啊,就是喜欢想太多。”

    但是程元山心知肚明,刘宗这些年,半点没耽误修为,甚至还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可南苑国一带,这么多年有种秋坐镇皇宫旁边,并未惊世骇俗的传闻,刘宗的武学,没了磨刀石,怎么就能不退反进?程元山这些年除了暗中屠戮塞外高手,还多次潜入南方,其中杀掉了两位有望跻身前十的江湖宗师,为的就是在凶险厮杀中砥砺心境,不敢有丝毫懈怠。

    程元山道:“周肥此人,行事从无忌讳,太像历史上那些谪仙人了,这次又靠上了丁婴,是福是祸,你透个底给我。刘宗,别人信不过,你是例外。”

    刘宗笑道:“凭什么相信我?”

    程元山郑重其事道:“江湖上被称为武痴的家伙,多如牛毛,但是在我心中,真正的武痴,只有你刘宗一人。你和丁婴、种秋、俞真意一样,是当年那场乱战中少数几个活下来的人,那十人,死的死,消失的消失,只有你们这些局中的边缘人,反而各自获得了机缘,丁婴得了那顶仙人遗留下来的道冠,俞真意得了一部仙家秘籍,种秋拿到什么,我不清楚,但是你刘宗当初主动舍了那把妖刀不要,只为了身边已经有了一把刀。这种选择,天底下就只有你做得出来。”

    刘宗捻着稀疏胡须,笑眯眯道:“这等密事,你一个没有亲身参与那桩祸事的外人,如何知道的?”

    此事,可谓刘宗生平最瘙痒之处,与常人说不得,但是当臂圣程元山今天主动道破,磨刀人刘宗仍是有些洋洋自得。

    程元山坦诚以待,“那把妖刀‘炼师’选择的新主人,是我亲手杀掉的,只是我没能留下它。”

    臂圣程元山,一向心高气傲,对于身在榜上的镜心亭童青青之流,是半点都瞧不起,至于好事者评出的十人之外的又十人,程元山曾经直接放话出去,这些人谁谁谁可以给他端茶送水,某某可以给他脱靴,谁谁可以帮他看门护院,十位名动天下的顶尖高手,就没一人入他臂圣程元山的法眼。

    但是今天来见刘宗,却极为客气,甚至无形中程元山还愿意矮人一头。

    由此可见,这次程元山来到南苑国京城,没有半点信心。

    刘宗伸出一根手指伸进嘴里,从牙缝剔出上一顿饭的残留肉丝,随手一弹,“一个屠子的手艺好不好,就看他用得最顺手的那把刀,剥皮剁肉剔骨,可以用多少年,最差的,两三年就得换新刀,好一点的,用个七八年,我那一把,从江湖出道起,就一直用了,到今天为止,已经用了将近四十年。”

    刘宗笑呵呵道:“杀那些个遮遮掩掩的谪仙人,才够劲。磨了几十年的刀,可莫要成了那书上的狗屁屠龙技,来了好,来了正好。”

    ————

    一位进京赶考的寒族书生,还在等着他的美娇娘回去。为了她,连圣人教诲的君子远庖厨,都不管了。

    路上偶遇,相逢于江湖,她虽然年纪大了他六岁,还喜欢经常开玩笑,说自己不是什么好女人,他都觉得没关系。

    能够弹出那么美妙的琵琶,沙场壮怀激烈,闺阁幽怨,坏不到哪里去。

    有个莫名其妙的家伙,来他这里,说了一位江湖女子的事情。

    书生觉得那人说的那个女人,如果是真话,那么她确实坏透了心肠。

    但是呢,书生觉得自己认识的她,不一样,觉得她是一个好女人,知书达理,温柔贤惠,还长得这么漂亮,可以娶进家门,白头偕老。

    他在等她回家。

    想着见到她后,要跟她说说这些心里话。

    ————

    金刚寺,南苑国京师第一大十方丛林,也是这座天下规模最大、僧人最多的佛家圣地。

    寺庙内地理位置僻静且偏远的一座简陋茅庐内,大门打开,空荡荡的屋子,除了一位老僧和一张蒲团,竟然就再无其它。

    一位清瘦英俊的公子哥,被十数位绝色佳人众星拱月,缓缓走向这栋不起眼的小茅庐,女子岁数从十三四岁到四十来岁,俱是美人,若是有敬仰楼的人在此,就会发现她们之中,既有名动天下的仙子女侠,也有豪阀门第的贵妇人,无一例外,都是艳绝一地的佳人。

    茅屋四周有幢幡林立。

    年轻人像是携美游历的王公子弟,一路走来,为女子们解释十方、丛林、刹那、幢幡这些佛家词汇的渊源和由来,女子多出身优越,不乏有学识渊博之辈,有人便娇笑着指出年轻人的几处纰漏,他也不解释什么,只说各地乡俗不同,他家乡那边的说法,更符合佛家宗旨。

    打坐老僧睁开眼,笑问道:“周施主,既然已经得到丁婴的承诺,稳稳占据一席之地,为何还要来此?”

    姓周的年轻人抬起手,示意女子们不要跟随,独自走向茅屋,笑道:“给我那不成器的儿子,跟法师讨要一副罗汉金身。”

    他临近门槛,抬了抬脚,客气询问道:“要不要脱靴子,我怕脏了法师的洁净精舍。”

    老僧笑道:“靴子沾上的泥土无垢,在周施主心上,脱不脱靴子,有用吗?”

    年轻人无奈道:“你们这些光头,在哪里都喜欢说这些没用的废话,美其名曰禅机,我真是喜欢不起来。”

    他指了指家徒四壁空落落的屋舍,“看似空无一物,可你还在这里嘛。”

    老僧叹息道:“周施主是有慧根的,万般道理都懂得,只可惜自己不愿回头。”

    年轻人仍是脱了靴子,跨过门槛后,一屁股坐在门边上,抬起一条胳膊,指了指身后环肥燕瘦各有千秋的美人,“如果她们就是我所求的佛法,和尚你又该如何劝我?”

    老僧苦着脸道:“与你们这些谪仙人打机锋,真累。”

    年轻人装模作样,低头合十,笑眯眯佛唱了一声阿弥陀佛。

    老僧本就是枯槁苦相的面容,愈发皱巴巴,愁眉不展。

    若是寻常混子,进不来金刚寺,就算是南苑国的达官显贵,仍是找不到这栋茅庐,可眼前这个看似弱冠的年轻男子,叫周肥。

    他是天底下排第四的大宗师,一身高深武学,说是登峰造极也不过分,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那些女子妇人,喜欢他,千真万确,兴许一开始是被逼无奈,早有心仪男子,甚至是早早嫁为人妇、相夫教子的忠贞女子,给周肥或是春潮宫爪牙强掳到山上,但是朝夕相处后,或短短数月,或长达三五年甚至十数年,始终尚无一人,能够不对周肥心软动真情。

    这本就是很没道理可讲的一桩江湖怪事。

    底层江湖,总喜欢将春潮宫这位“山上帝王”,说成是臃肿如猪的丑八怪,或是动辄杀人的暴戾之徒,实则不然,不论江湖仇杀,只说对于他看上眼的女子,周肥不但风流倜傥,而且容貌一直年轻。

    周肥笑道:“父子二人,联袂飞升,是不是很值得期待?”

    老僧叹息道:“白河寺的那具金身,之前确实在贫僧这边藏着,只是丁施主时隔六十年,再度现身京城后,就立即搬去了南苑国皇宫,周施主,你来晚了。”

    周肥凝视着老僧的那双眼睛,片刻之后,转移话题,问道:“听说京城有一件四处飘荡的青色衣裳,肉眼凡胎看不见,老和尚你瞧见了吗?”

    不等老和尚回答,周肥眯起眼眸,加重语气道:“我希望你瞧见了!”

    杀机毕露。

    老僧像是修了闭口禅,也有可能是在权衡利弊。

    周肥此人,一旦开口说要将金刚寺杀个一干二净,就一定说到做到,绝不会剩下一个小沙弥或是扫地僧。

    周肥爽朗一笑,自己收起了那份犹如实质的浓郁杀机,“南苑国的罗汉金身和飞天衣裳,松籁国的护身宝甲,塞外那把可破一切术法的妖刀。这六十年来,世间总计出现了四件宝贝。得手之人,如果本就是十人之一,地位自然更加稳固,接近十人之列的高手,则如虎添翼,有望挤掉某个运气不佳的可怜虫。”

    老僧像是下定了决心,放下了所有担子,神色从容许多,拉家常一般向周肥问道:“周施主,在你家乡那边,佛法昌盛吗?”

    周肥扯了扯嘴角,“那边啊,不好说。”

    老僧又问,“有些书上记载了你们谪仙人提及的琐碎言语,说得道之人,能够出手焚烧大泽,一拳破山岳,呵一口气就能变成飞剑,取人首级千里之外,御风掠过大江大海,能够单手擒拿蛟龙,真的吗?”

    周肥正要说话。

    一位白衣女子飘掠而至,直接落在了茅庐外边,满脸惶恐,“公子在状元巷那边受了重伤。”

    周肥满脸不悦,“什么?”

    姿容清冷动人的年轻女子,欲言又止,扑通一声跪下,浑身颤抖。

    周肥嘴角抽搐,缓缓伸手,捂住额头,“陆舫,陆舫,你不但是个蠢货,还是个废物,连我儿子都护不住……”

    额头上那只洁白如玉的手掌,五指如钩,仿佛恨不得揭开自己的天灵盖。

    周肥收起手指,轻轻拍了拍膝盖,猛然挥袖向后。

    屋外跪着的那位绝色女子,破布袋一般,砰然倒飞出去,不等落地,就已经在空中粉身碎骨,更后边的女子让出道路,但是很多人都被溅了满身血水,却没有一人胆敢流露出丝毫怨气。

    “未必是坏事。”周肥重重呼出一口气,笑道:“老和尚,咱们继续聊咱们的,聊完了,我再去解决一点家务事。”

    老僧哑口无言。

    周肥也不强人所难,问道:“是怎么受的重伤?”

    才意识到女子已经死了,周肥一手探出袖子,快速掐诀,是这座天下所有佛门道门都不曾记载的法诀。

    屋外依稀出现一位女子的缥缈身影,死后犹然畏惧万分,怯生生飘向周肥那边,嘴唇微动,并无声音。

    但是唯独周肥一人明显“听得见”。

    老僧叹了口气。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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