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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过去问:“你不是做饭去吗?”
“看锅不用我。”他抬头时看到念念咬着手指的模样,知道她是有兴趣,问:“喜欢吗?你可以摸摸。它们不咬人。”
念念回神,猛摇头。
蒲蓝也没失望,站起身来对我说:“半小时左右就可以开吃了。不过我这几年厨艺有些荒废了,你们尽量忍住,不要批评。”
我不由笑,说:“好的。”
念念嘟起了嘴巴,依旧很讨厌蒲蓝:“做得不好吃还不准批评。”
“念念!”我板起脸来,她也就垂下头沉默了。
之后蒲蓝借口去看锅溜了,我总算可以说说她:“你怎么能这么没礼貌?在叔叔面前说这种话?”
“我说的是实话呀。”她更不高兴:“而且我为什么要对我讨厌的人有礼貌?我爸爸说讨厌就可以不理他。”
我感觉有点吃力,说:“但毕竟午饭是叔叔煮的,不是你自己煮的。即便他煮得真的不好吃,你也不可以批评,这是礼貌。”
“我又不是不可以自己煮!是你不准我煮!”她气呼呼地说:“我都不想理他,为什么要对他讲礼貌?”
我说:“因为咱们现在住的地方也是他的。”
“是你要住在这里的!”她振振有词道:“你跟我说好是来看外公,没有说是到这个叔叔家来住,你明知道他亲你,还要住到他家里,这不是更方便他亲你吗?我不想住他的房子也不想吃他煮的饭,我要回家!”
我没说话。
“我不要在这里。”我的沉默增添了她的不快,她更生气了:“我要去外公,跟外公吃饭。”
“外公得病了,你不能打扰他。”我说:“另外,妈妈很饿,想去吃饭,如果你也想,就跟我来,如果你不想,就算了。”
“你就是说不过我才这样。”她还是怕我生气的,但她觉得自己没错。
我也觉得她没错,她对整件事了解得并不全面,她看问题黑白分明,她发出她自以为的观点,她没错。
我只是不想跟她啰嗦了,说什么都是在浪费时间。
她等了一会儿,又说:“我不吃饭,我要回家。不回家我就不吃饭。”
“那你就别吃了。”
我转身要走,忽然听到咚得一声传来,我不由站住脚步,侧脸用余光看到她坐在地上,“哇”得一声开始大哭。
我一直觉得,念念像繁音一样要强,像他一样霸道,却又因为出生不久就离开我们而变得十分没有安全感。繁音对她的过度宠爱也助长了她的这一面,何况她又是个聪明的孩子,因为聪明而轻易地受到了太多褒奖,也因为聪明而比别的小孩更懂得如何拿捏大人,迫使大人听她的话。我虽明知这样,却还是要中招,毕竟这里不是自己家,即便是在自己家,我也不好让她哭晕过去,因为繁音绝不答应。而我这一两天就要送她走了,心里也真不舍得在这个节骨眼上惩罚她。
于是我没出息地走回去,扶她起来说:“怎么突然哭了?”
她使劲哭,不解释。
“别哭啦。”我擦着她的眼泪,说:“想要什么就说。”
她哼哼着说:“我要回家……”
“妈妈还想在这里玩几天。”我说:“这里的蓝莓很好吃,而且如果外公过几天不那么难受了,咱们还能看看他。”
她哭得更伤心,完全不理会我的解释。
我又进一步解释了几句,找遍了借口还有加拿大所有好玩的景点,她都不为所动,就是要回家。
终于,我彻底无奈,说:“念念,你真的只要回家,不要在这里呆着了?”
“嗯!”她立刻止住了哭泣。
真的,我差一点就答应了。
却忽然想起繁音对我说,当年他听爸爸的,在法庭上诬陷他妈妈,以至成为有力证词,致使韩夫人终身被剥夺抚养权的事。
当时的他一定也不懂,但他一直后悔到如今。
我来强迫她做决定,当然会给她造成伤害。但给她无限的做决定的权利,而她其实根本无法承担那后果,也是另一种残忍。
这也忽然让我想通了之前的纠结,固然送走念念会让她受到伤害,但这是我能想到最好的方式。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前怕狼后怕虎,妄图令一切完美,哪怕自己始终在受委屈,却始终没有让局面好转。我隐隐觉得这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次挣扎的机会,而这其中,没有孩子的参与是最必要的事。
想通这件事,我便狠下了心肠,说:“妈妈还想在这里待几天,带你和妹妹玩一下,然后带你去外公家里看小鹿。等你们回到家里,就可以看到爸爸了。”
她还扁着嘴巴,用那种苍蝇一样的,嘤嘤嘤的小声哭泣让我烦躁。
我等了一会儿,实在被她哼哼得心烦,便说:“否则你就饿着,我带妹妹出去玩,你自己在这里。”
她又坐到地上企图故技重施。
我便没说话,心里知道她什么都明白。
这一等,半小时就过去了。
蒲蓝来叫我们吃饭,见这场面愣了一下,面露尴尬,说:“去吃饭吧。”
念念本来已经哭得没眼泪了,此时却又来劲了,猛嚎:“不吃!不吃!不吃!坏叔叔!”
我连忙看向蒲蓝:“对不起,是我没教好她。”
“没关系。”蒲蓝说:“只是可惜了我那块金枪鱼颊,今天是被人框了才买的,贵得我心脏疼,本来想自己偷偷吃了,又怕显得坏叔叔我不大方,忍痛请你,正好小公主不想吃,那坏叔叔我可高兴死了,快,苏小姐,咱们一起吃。”
我跟他一起转身,余光却又看到念念在蹬腿。虽然她不知道金枪鱼颊有多珍贵,但她听得出那东西是特别的。她不仅好强,也是个喜欢猎奇的娃,这点也像了繁音。
我站住脚步,蒲蓝也站住了,扭头偷偷瞟她,然后朝我使了个眼色。
我俩等了一会儿,蒲蓝对我说:“你还说你家念念不喜欢我,在我看来,看谁讨厌就要让他不痛快才行,我现在高兴得做梦都要笑醒,她还……”
他还没说完,念念已经冲了过去。
我忙问:“你去哪?”
“吃饭!”她的语气还在生气。
我忙小声说:“谢谢。”
蒲蓝也笑了起来,说:“看来她是真的讨厌死我了。”
“对不起。”我说:“是我没教育好她。”
“教育?”他歪了歪头,问:“教育她学会掩饰对我的讨厌?还是教育她,让她相信企图撬走她妈妈,让她家庭破碎的叔叔是好人?”
我被他这犀利的话惊到了,不由语结。
他也就往前走了几步,我也跟上,走出十几米时,他又开了口:“你别在意,我可没有生气。”
我说:“毕竟是我的孩子没礼貌。”
“至少她真实。”他说:“我从来不介意被小孩子讨厌,至少他们说得是实话。”
我说:“谢谢你愿意这么想。”
到餐厅时,念念已经坐下了,满屋都是食物的香气,她已经被征服了。桌上确实有金枪鱼刺身,只是我看不出那是不是鱼颊,如果是的话,那这顿饭的确称得上是血本。
一顿饭吃得无惊无险,当然,大家也都没聊什么。
之后念念去睡觉了,我当然不困,便去找蒲蓝一起喝下午茶。刚聊了几句,手里的电话就响了,是我养父医院的电话。我有些犹豫,最终还是接了起来,那边是我养父,问:“那边说你还没把孩子送去?”
“还没。”如果是昨天离开医院就出发,按时间算,现在正好到那边。由此可见,我养父竟然在关注这件事。我意外的是因为,他那天对我的评价太歹毒了,甚至刻意,我可以确定,以他的修养,一辈子都不会用“女支女”二字评价任何人,哪怕他心里真的这么想,哪怕对方是真正的女支女。
他沉默了一下,语气转而变得温和了些:“我不是说了么?孩子可以送去。难道你希望自己的孩子跟你一起送死?”
“我过几天就会送去。”我说:“想带她们在这边玩一下子。”
他一怔,态度转而严厉:“你住在哪里?”
我这才发觉自己刚刚失言,没有说话。
“你住在哪里?”他又问了一遍,这次更加危险。
我还是没有说话。
他也好久都没说话。
我能猜到他在想什么,无非是猜到我住在蒲蓝家,那太可耻了,我更坐实了“女支女”这二字。
正当我屏息凝神,决定硬着头皮听他发怒时,他开口了,语气还颇为温和:“我这就派人过去,你准备一下。”
我心里有些糊涂了,一时间没有说话,他却好像误会了我的意思,说:“先接到我这边,医生说,过几个月我也许可以出院,到时我就带她们回你原来那边去住,如果不能出院,就在这边陪我吧,也和爸爸一起做个伴。不会孤单的。”
也不知为什么,我的鼻尖不免一酸,倒不是出于感动,只是忽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我不知道他这样决定,是因为太喜欢念念和怜茵了,还是多少也对我有点愧疚?我真的、真的打心眼里希望他能明白,不管我是怎么来的,我都想要个活生生的爸爸,而不是一张只能供我吃穿的银行卡,也不是一尊需要膜拜、需要供奉害怕被惩戒的神,即便我早就已经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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