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小说:我想吃肉[黑吃黑]作者:黑吃黑字数:3521更新时间 : 2017-07-30 21: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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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软软糯糯的说:“我们小孩子之间闹着玩呢,你可别当真……”
  王爷大人又点了点头,甚至还抽出了自己的烟枪,又去摸荷包。
  说来,他那荷包还是我亲自动的手,模样那是一个丑,说它是个荷包,还不如说着东西是五分之四个鸭蛋比较合适。
  虽说丑,可云惊蛰还是挂在了腰上,我想,他这是还装着病不肯每天早起上朝呢,要是等真装不下去的时候,他还敢拿着这东西出门吗?
  于是更深深的觉得他云惊蛰是个好哥们,多给哥们我面子啊。
  这哥们从荷包中掏了良久,最后也没掏出烟丝往烟锅里放,最后看了看也从地上利落的爬起来,低垂着脑袋不说话的离魂两眼,又对我说:“我知道你是故意的,我还真当真了。”
  我顿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因为我见这丫的突然眉开眼笑了起来,那坏笑的模样要多眼熟就有多眼熟,我心里惴惴了许久,这丫的究竟是想怎么欺负我?
  等那么良久之后,他悠闲的喝着离魂给他煮的茶,让离魂用我那把宝贝扇子给他扇着凉风,那模样,要多恣意有多恣意,要多快意有多快意,刺眼呢!
  咦,有点不对,我那扇子!
  我忙扑了上去要抢,离魂自然是不给,我抢来抢去都没将扇子抢回来,最后一个主意浮上心头,于是也不去抓那扇子了,抓住了小正太就是吧唧一口,而后流氓道:“你要不给我扇子,我就亲你,哼!”
  离魂……呆滞状……
  云惊蛰的抗流氓能力显然要远高于这小正太,此君此时已然点燃了烟丝,有一口没一口的抽着,袅袅的蓝舞中,隐约可见他在笑着。
  最后,他说:“离魂,把那扇子给她吧。这么一个泼皮哟,还真是有趣。”
  我心想,你才是泼皮,我顶多算是流氓。
  又慌张的去看我的扇子,最后怒发冲光头,双眼瞪着那个得瑟的抽烟还说风凉话的家伙,你行的!
  他反倒是很无辜的眨眨眼,说:“我可都照着你的要求办了呀。”
  我咬牙切除的看着他,又看着那扇子,最后扇子一甩,走人。
  那扇子两面扇面,我原本只让他在一面上写“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却不想他居然在另外一面写了“我想吃肉”四个大字。
  那四字铁画银钩,杀伐之气跃然扇面之上。
  不知情的人看了,一定想,这是馋的不行了,想杀猪了吧?
  我越想越气,可脑筋中又有一个声音在隐隐的跟我说——不能气不能气,骆柔,你是不是越来越孩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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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近的这种预感越来越强了。
  我整个人好像越来越孩子气了,以往许多绝对不会做出的举动如今非但会做,而且会做的得心应手。
  例如撒娇,例如死缠烂打,例如亲小正太一口。
  我有些惶恐的想,我是不是灵魂在和不喜渐渐融合呢?
  在这种时候,我自然想到了云惊蛰。
  铁画银钩也能写出簪缨小楷的云惊蛰,喜穿白衣,如今一身玄黑也已经没有任何厌恶眼神的云惊蛰。
  我怕了!
  云惊蛰,你可还是你,我又可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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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宿没睡好,一宿。
  云惊蛰睡觉是极轻浅的,是以夜间并未安排女官值宿,但我想,就司马博雍的小心,这房间中一定有人在无时无刻的保护着他吧?
  此时云惊蛰一人静静独睡,他的被窝与我紧靠着,枕头并着枕头,我侧目过去,就能在夜明珠的光芒下看到他的睡脸,白,秀,美,以及,温柔。
  我曾经很想问他,云惊蛰,你恨我吗?
  或许那天我没那么冲动,等他说出话来,明白他只是借个火,两人互相离去或许就能避过穿越这遭无妄之灾。
  何况,对一个男人来说,被女人踢了那处向来也算是奇耻大辱。但自从我们两人坦白身份之后,他照顾我,甚至可以说是宠溺我,当真有些爹对女儿的态度了。我自然觉得别扭,可又不想坏了他的打算,更不想辜负了他的一片心意,两人就这样处了下来。
  我看着他的眉毛,比起初见的那日,这眉宇之间也渐渐多了一些英气。
  云惊蛰终究是云惊蛰,不是司马博雍,再怎样小心的脱变也会留下一丝痕迹。
  我看了他一会儿,就不想再看了,对他的印象再深也好,再浅也好,这终究是司马博雍的皮囊,而非他云惊蛰的。
  我会为司马博雍的皮囊经验,却也只会喜欢云惊蛰特殊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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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静静的把玩着手中的蚱蜢,在夜明珠的光线下已经不见当日的青翠,但我还是摩挲着,脑中想着,那人是不是现在也在呢?这样一个本应该不说话不现身,甚至“不存在”的人究竟送我这只蚱蜢作甚?
  但我仍旧是十分喜欢这个蚱蜢的,因为它让我见证了一个影子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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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五更天的时候云惊蛰就醒了过来,我当时正在想脑子里的那堆烦心事儿,并没发现他已经醒了过来。等发现的时候,他正对我笑。
  春夏之交的时候,天日纵然长了许多,幸好有那夜明珠我才能将他的笑容看的真切,将他琉黑的眸看的清楚。
  他那眼神我温温柔柔可又带点恼人的痞子气,不染丝毫司马博雍的气息。
  他也不问我怎么了,就一手托腮,看着我唱到:“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我一听就恼了,好好的唱什么《思凡》?唱就唱了呗,还居然唱的有些跑调儿,不会唱咱就别丢人!
  再说了!我好好的在想我们俩灵魂融合这种大事儿呢,他在那儿唱思凡,还是对着尼姑唱,这岂不是调戏尼姑!
  我一手撑起身,与他对视,我还能感觉到他的气息喷洒在我脸上,我笑笑,阴笑着对他道:“以为我好欺负是吧?”
  他略挑挑眉,又略笑笑,轻声低柔道:“我唱我的,与你何干?”
  那模样,委实碍眼,那话,着实气人!
  可我在他的脸上,隐约看到了一抹忧心之色。或许夜明珠的光线让我造成的错觉,也或许是他这张面皮太柔弱,我瞧着终究还是发作不得。
  然后他被他拥住,被他轻轻拍着肩膀,被他凑在耳边说:“穿都穿了,还想那么多做啥,什么都会变,唯独有一样是永恒不变的。”
  我心中一动,从他肩头上抬起来,看着他,等答案。
  我见他认真的看着我,更认真的一字一句到:“我是男人你是女人,这是永恒不变的。”
  ……
  我错了,真的错了,这个王八玩意儿嘴巴里怎么能说的出好话来!混蛋!
  |
  两个人笑闹了一通也都有些累了,他是身体不好,经不得闹,我是一夜未眠,困的。
  我与他两个人在一个被窝里,我说:“听说你唱歌不错?”
  他颇为自得且厚脸皮道:“过奖过奖。”
  我自然是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他,谁料他在被窝里把手越过界来,轻轻的环着我的腰道:“要我唱歌吗?”
  他会唱歌,而且唱得不错,这是水心说的。
  我记得他原本的声音——其实还是不记得的好,因为他那时嘴巴骂骂咧咧的极不干净。
  但仔细想想,那声音还真不错。
  ↑
  我觉得我这人穿越后的智商还真的没救了,看一个人顺了眼,就连他骂人的声音,且还是骂我自己的声音都觉得好听,真是有病。
  司马博雍的声音也是好听的,不,应该是极好听。
  声音并不低沉,干脆之中带着磁音,放缓的声音喊我的时候,通常会让我起一身鸡皮疙瘩。
  我又想到他唱的小尼姑,我说他走调儿,其实听着还不错。
  恩,尼姑思凡也不错。
  于是我看向他,伸出一根手指戳戳他的脸,细腻的手感接触,近在咫尺的目光对接,我对他说:“那,就继续唱思凡吧。”
  他“哈”了一声,似乎很满意我点的曲儿,然后对着我很小声的唱:“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我听着,然后皱眉。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
  我终于怒了,继续用那根手指头戳他脸:“怎么好好的不唱了!”
  这家伙居然清咳了一声,很好意思的说:“那啥,阿肉啊,我没跟你说我只会唱这一句吗?”
  |
  我终究忍住了。
  忍住了没揍他。
  可我已经懒得跟这种没事儿就以逗弄我为乐的家伙呆在一个被窝里,刚拉了被子打算回到我的被窝,就被他拉住。背对着他没能看到他的表情,只是听他服软道:“莫气莫气,我唱霸王别姬好不好?”
  我闻言冷笑回他:“就你这声音还学人家屠大叔?”
  又道:“当虞姬还不错。”
  那家伙红了脸,恩,气的。
  我出了一口恶气,顿时神清气爽,恩,神清气爽啊神清气爽。于是也不回自己的被子去了,拉他躺平,睡觉。
  闭上眼前最后一眼,天色已亮,男人近在眼前,我想着夜间小巷中这男人模糊的模样,想,这也是个爷们啊。
  纯爷们。

  我想吃肉
  作者:黑吃黑

  大手牵小手

  幕十七·
  我很喜欢那把扇子,即使那把扇子上写着我想吃肉。
  但是我想那把扇子上除了我想吃肉那一面,还有另外一面,我可以把另外一面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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