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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能有的人会觉得,出书嘛,当然是越多越好。
但是陆子安出书的意图是希望能有更多的人了解并钻研传统工艺,而不是……
沈曼歌见他迟疑,忍不住从平板上抬起目光,疑惑地道:“怎么了?加印不是好事吗?”
“我就是觉得,大部分购买的并不是真正喜欢的……”
“这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呀。”沈曼歌挑了挑眉,笑了:“反正你的初衷是想传播传统文化,卖得越多越有利啊,而且,数量一多,就算有人想炒也炒不起来价格。”
陆子安的这套书,出版社给的价格是四百块一套,但是陆子安生生压到了两百块一套。
说句实话,用的最优质的纸张,加上印刷费用,以及各种宣传推广,两百块可以说没什么利润。
这一点,之前社长和总编有找过陆子安几次,但是陆子安始终坚持,甚至直言自己可以一分钱不拿。
一句话来说:他有钱!
加上官方的鼎力支持,再没人有二话,价格就这么定了下来。
但是整套书的价值,自然远远不止两百块。
陆子安转念一想,也还是很赞同沈曼歌的想法的:如果供不应求,自然会出现价格虚高,但那就与他的初衷背道而驰了,倒不如供大于求……
这么想着,陆子安便同意了社长的加印请求。
社长犹豫了一下,才斟酌着道:“陆大师,我的意思是,第一批两百的话,可以说是炒炒噱头,但加印的,价格其实是可以稍作调整的……”
调整?
陆子安怔了怔:“怎么调整?”
难道因为赚了不少钱,社长觉得价格可以再降一降?那倒是可以的。
“就是,我们做了几份民意调查,他们觉得,如果是他们购买的话,《华夏百工》这套书,他们出三百也是愿意的……”社长谨慎地道:“其中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觉得可以接受。”
“我是那百分之十。”陆子安果断地拒绝了。
“……”
见他没吭声,陆子安缓和了一下语气:“我知道,这套书你们都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但是希望您能明白,这套书我不是奔着盈利去的。”
社长连忙应和:“我知道的,我就是觉得,价格太低有时候也不一定就是好事,价格稍微高一点,能让人更加珍惜……”
这说的也有点道理,但陆子安还是否定了他的想法:“我知道现在这个价格,对贵社来说算是没什么利润的,但是我的读者,很大一部分都是没有工作的穷学生,我得考虑到他们的购买能力。”
本就是诚意之作,把价格炒到天价,那就失去了他出书的意义。
学生……
社长忍不住回想着,的确,很多前来购买书籍的,都是学生的家长。
“其实两百块,对于一些学生来说,也已经很贵了,但是努努力,他们还是能够买得下来。”陆子安叹了口气:“但是如果涨到三百四百,很多人都只能望洋兴叹了。”
现在哪怕是上班族,让他们拿三四百出来买一套书,也不一定会有人买。
更何况他这套书专业性极强,普通人买回家,只能摆摆看,更多的是欣赏欣赏字画就完事了,真要说教育意义,关键还是在于学生和对传统工艺有兴趣的人。
在这个基础上,调整价格便是极为愚蠢的事情了。
想通了这个关键,社长恍然大悟:“是我愚钝了,抱歉,陆大师,我习惯了用商业的眼光来看待事情。”
在商言商嘛,正常的。
陆子安只是笑笑,并不生气:“明白的。”
既然达成了共识,后面就好说了。
因为现在社长已经欠下了八万本的巨大窟窿,加上市面上的大概需求数额,第二批社长决定加印五十万本。
陆子安略一思忖,也同意了。
等他挂完电话,沈曼歌有些迟疑地看着他:“五十万的话,会不会多了点?”
“不多。”陆子安手指在茶几上轻轻叩动,脑中飞快地运转着:“抛开我之前考虑的因素的话,这个数字还是算中肯的,毕竟,第一批只是在馥安省境内啊,第二批便会铺到全国,五十万,怕是打不起一个水花。”
接下来的几天里,各印刷厂加班加点地工作。
所有人都在焦急地等待着,其他省市都无比羡慕馥安省的人们。
网络上开始发起了收购《华夏百工》的消息,二手市场价格更是高得吓人。
从三百,涨到五百,再到一千。
这个价格,已经远远超出了《华夏百工》的价值,甚至翻了几番。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始终没有一个人松口。
这期间也有人在微博上秀自己买到的《华夏百工》,甚至还有照着里面陆子安的字迹开始练字再秀出来的。
唯独,没有一个人愿意卖掉手中的书籍。
也不是没有人动过心,有些父母就犹豫了,斟酌一番后跑去问自家孩子可不可以先卖掉,等第二批出来再买。
孩子们有的哭闹着不同意,有的虽然难过但还是答应了。
可是当父母们拿到这套书后,仔细翻阅了一下,最终还是放弃了。
华夏的父母,对其他事情可能会斤斤计较,可能也有唯利是图者,但对于孩子的教育,可以说很舍得。
这样的一套书,虽然是课外书,但其中的很多知识,是网络上都查不到的,对孩子们来说,是精神食粮,他们是真心的热爱!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又如何下得了手?
于是无一例外的,动摇过后,是更坚定的一句:“不卖!”
好在,第二批上得很快。
在所有人都再一次近乎狂欢地守在各图书馆的时候,陆子安发布了一条新的朋友圈:【纳采[图][图]。】
图片是一对大雁,精神抖擞,难得的竟然不飞,有一张甚至还微微歪着头看着镜头,要多神气有多神气。
这是陆子安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大雁,是被人从雏鸟时救助长大的,极通人性。
而现在,它们将作为他和曼曼爱情的见证。
沈曼歌搬进了她先前买下的那栋房子,虽然她没有居住过,但当初装修的时候,卓鹏帮着一道请人给她重新修缮了一番。
无双楼张灯结彩,整个园子不再接待任何游客。
从陆宅到沈居,园门大开,两边都挂满了红灯笼。
红绸蔓延,同心结长长的丝带在风中飘摇,让整个秋天都变得温暖起来。
就连应轩也从北亰赶了回来,风尘仆仆,拒绝了休息的提议,坚持要一同前往见证这神圣的一刻。
他是陆子安的第一个徒弟,也是第一个进入陆家,结识沈曼歌的。
大家知道犟不过他,只得同意了。
于是,第二批新书上市的时刻,陆子安穿戴整齐,带着陆爸陆妈浩浩荡荡前往沈居。
没有吹锣打鼓,没有燃放鞭炮。
只有二十四个徒弟,各自捧一个托盘,神采奕奕地跟随着。
任奇奇走在陆子安身后,手里牵着两根绑在大雁脚上的绳子,好奇又兴奋。
大雁走得很快,有时候甚至感觉是大雁在牵着她往前走。
因为沈曼歌没有可以帮着应衬的长辈,所以是由她师父张凤娘来接待陆家人的。
她笑吟吟地迎他们进门,看着那对大雁就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文公家礼》说:“纳其采择之礼,及今世所谓言定也。”
张凤娘的女儿带着一众绣女进进出出,收下礼物关端上热茶,陆爸陆妈递上红帖,笑吟吟地落座。
应轩的心都在颤抖,但手还是很稳,双手递上手中的托盘:“清酒喜降福,白酒欢之由,祝长长久久!”
红绸揭开,正是一对清酒一对白酒。
接过托盘的绣女笑着走至一边,应轩也行了一礼退下。
赵崇杉手捧托盘上前:“蒲苇韧如丝,卷柏附嘉禾,祝幸福美满!”
红绸揭开,正是蒲、苇、卷柏、嘉禾四样。
方毅面带微笑,低头行礼:“长命缕缝衣,五色合欢铃,祝百年好合!”
缕缝衣、五色丝、合欢铃,样样精致典雅。
然后还有粳米、稷米、漆、九子墨、禄得、香草、九子妇……等物。
甚至还有金丝织就的鸳鸯与凤凰,各色礼品,无一不显示着陆家的用心与对沈曼歌的看重。
而这,甚至还仅仅只是纳采!
张凤娘激动得面色泛红,眼睛也有些湿润,她之前其实很担心曼曼,但是看到陆家这般在意,她感觉身心都放松了很多。
两家人热热闹闹地谈起了正事,因为双方都认识,便直接将问名一道过了。
沈曼歌始终没有露面,但是却通过瞿哚哚的转播知道了前厅有多热闹。
不过那对大雁她倒是真的没见过,不禁有一些好奇:“真的很乖巧吗?不啄人?”
“不啄呢,奇奇可喜欢了!特别温顺。”瞿哚哚笑眯眯地道:“现在放在了后院水池那边呢,要不要一起去看看?”
反正也不是真的古代,沈曼歌只犹豫了一下就点头了:“走!”
大雁过完礼之后,就被带到了后院的水池附近。
但沈曼歌她们还没到后院,就听到了一片嘈杂声。
“哇咧,救命啊!”
“搞撒子啊,为什么独独咬我!你们别笑啊,你们良心被狗吃了吧?”
两人对视一眼,听这动静,怎么这么像邹凯的声音?
加快脚步往前,刚转过弯,就看到邹凯正上蹿下跳,此时甚至已经巴在了围墙上,两只大雁正向他扑过去。
“哇,有点吓人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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