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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的招待所距离季家也不远,步行也就20分钟就到了。
距离上一次回京已经有三年了。
这时间过得可真快。
“这一次来首都要拜访的人看来很多啊,你看咱们才到招待所,就有人提前打点好了一切,东西都送来了一堆,咱们带的这些东西估计都不够。”
于知夏也没想到,他们到达首都的消息这么快就传出去了。
招待所的东西好多啊,不过也挺有意思的,这是都知道他们不会在季家落脚呢。
“先休息一下,我带你去逛逛,会溜冰吗?带你去玩玩。”
“不去拜访你父亲?”
“你看这些礼物就知道了,他屁事没有。”
见纪凌铮语气不善,于知夏就知道纪父撒谎骗他来首都这事儿犯了他的忌讳。
身为军长在招待所特供房间是配备了电话的,于知夏刚去洗手间洗漱电话就响了。
外头说什么不知道,但刚洗漱完出去就听到纪凌铮道:
“老头子打电话来了,让我们明天中午过去吃饭。”
“身体真没事?”
“没事,声如洪钟,好得很,祸害遗千年,他才不会那么容易死,他如今蹦跶的很。”
这人说话也不说顾忌着。
“快去洗吧,我吃了三天馒头可不想再吃了。”
北方的冬天这点就很好,有暖气,屋子里暖和得很,根本就不是南方冬天屋里那种阴冷,除非你烧炭火,不然冷得你哆嗦。
给于大海报了平安说了一下这里的情况没一会儿收拾好后两人出门了。
结果刚下楼就看到有人等着了,谁呢?臧原。
“走走走,你们嫂子还等着呢,回家吃饭去,必须去喝两杯。”
臧原实诚的很,生怕两口子跑了,这不亲自来抓人。
小家伙如今都已经2岁多了,活泼的很,见家里来客人了也不怕生的凑过去拿着小木头枪得得得的比划着。
“这么大了?乖,叫爹。”
纪凌铮抱着小家伙就逗他,小家伙举高高了逗的哈哈大笑。
臧原妻子出来就看到这一幕,笑嘻嘻想走过来拿着于知夏的手:
“总算看到你了,这几年几次想去看看你,结果就被这小家伙牵绊着,我还差你一句谢谢呢。”
“嫂子你客气了,这是身为大夫应该做的,只要你和孩子平安就好。”
“我听给我主刀的大夫说了,这孩子幸好保住了,若真要是两个都没有了,我将来怀孕的几率几乎没有。”
“可不,我们家老头儿也三令五申无论如何要感激你,如今你们到首都了也别住招待所了,直接来我们家住。”
纪凌铮接过茶,这才说道:
“老头子把我诓回来,说病重了实则是为了纪凌钊的婚事,我们没住到季家,就住在招待所方便。”
藏原点了点头,男人一坐下难免就要聊着事儿。
“纪凌钊这两年很活跃啊,张家在他们背后使劲儿,他这次的妻子选得好啊,张家为了给那姑娘物色人选谁不知道选翻了天。”
臧原点到即止,因为弟妹还在,所以他只是给纪凌铮使了个眼神两人就心领神会。
“我们在阳台抽支烟。”
“马上开饭了,快点。”
人一走,臧原的妻子就拉着于知夏坐下。
“跟着他只能天南地北地跑,一个地方呆不到三年就要挪窝,如今好了,听他的意思接下来至少十年不会再动!”
“留在首都也不错。”
“首都是不错,可我总想回老家看看,其实如今羊城发展也很迅速,还有上海,咱们国家如今真的是崛起了,飞速发展着呢。”
“是呢,嫂子会分配工作吗?”
臧原的妻子会心一笑:
“最开心的就只有这点了,给我也安排了工作,在小学教数学呢,孩子2岁多了,可以送去幼儿园了,我上午上班的时候把孩子送去,下班就去接可方便了。”
于知夏一直鼓励所有女性一定要工作,要有稳定的事业,只有具备赚钱的能力才能活的自信有底气!
晚饭居然吃到了久违的火锅,臧原对此颇为遗憾:
“上一次因为孩子的事儿没吃到,这一回无论如何也要补上。
我还就喜欢那个辣劲儿,你们在车上待了几天,吃点辣的也更舒服。”
于知夏真是馋得不得了,火锅的香味儿扑鼻而来。
一口下去再沾点香油那滋味儿莫摆了。
这一顿饭宾主尽欢,就连于知夏也抿了一杯小酒。
脸红扑扑的好看的很,高度白酒的威力是不容小觑的,至少回到招待所纪凌铮洗漱完出来就看到于知夏红着一张脸坐在那里傻笑。
等看到他出来,伸出手娇滴滴的喊着:
“人家都等你好久了,纪凌铮,我想要你!”
这邀约直勾勾的,惹的纪凌铮憋了一路的火瞬间就窜了起来。
“乖,马上给你,全给你啊。”
于知夏猴急的抱着纪凌铮猛亲,不顾章法的胡乱点火。
在一起几年她太了解这男人哪里是最敏感的地方了,她在他的喉结上轻轻一咬,那刺激的哟,纪凌铮三两下就将于知夏的外套脱了,当脱到最里面那件时纪凌铮傻眼了。
这个东西……
“好看吗?这可是外国进口的,咱们这里可买不到呢。”
好看,没有比这更好看的小内衣了,包裹的完美无瑕,黑色的蕾丝边更是若隐若现。
“什么时候买的?”
“不告诉你。”
“那下次我陪你去,我们再买点别的,每天不同样的穿给我看。”
“那你觉得我是穿着好看,还是不穿好看?”
这个小妖精。
“我能死在你身上,你说你是穿着好还是不穿着好?”
一个压身,于知夏半痛苦半舒服的呻吟了一声,穿还是不穿好啊?这个问题真的好难啊……
夜很长,两人忍了一路,荒唐到半夜才睡下,第二天直到早上10点才醒来。
“都怪你,干什么这么疯?”
纪凌铮还在摆弄那件布料少得可怜的胸衣,也不回答于知夏这话,反而说道:
“设计这个的肯定是个男人。”
啊?
“你怎么知道?”
“因为只有男人才最了解男人,知道怎样让女人舒服,但是让男人更舒服。”
谬论。
“反正你舒服就行了,快收拾吧,该迟到了。”
于知夏走过去一把抢过了胸衣,然后拖着纪凌铮换衣服。
首都的冬天大雪纷飞,几乎每个人都是里三层外三层的裹着,于知夏将那身长款的朱红色羽绒服裹上后才感慨道:
“这羽绒服就是暖和,但这价格也是死贵,等闲还买不到。”
“回去的时候我让朋友送几件过来,走吧。”
两人拿了两瓶药酒,这可是于知夏亲自采的药材配上掺了水的猴儿酒泡的,治疗旧伤效果极好。
她知道纪父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名战斗英雄,这身上难免有旧伤,特别是下雨天疼起来简直不是人能捱的。
这东西兴许能让他舒服点,然后又带了一些锦城的特产,只有那边才有的山核桃,木耳和一些野味干,以及一株年份少说有50年的山参,都是于知夏在山里找到的,如今可是难得的很。
这些东西绝对是有钱买不到的,关键纪父如今的身份,送贵重的东西他也未必会看得起。
结果,贵重的东西看不起,他们送的东西人家更看不起。
多年不见,那个总喜欢拿乔的邱琳倒是老了一些,岁月也在这位文工团的台柱子身上留下了痕迹。
皱纹深了,人也明显的发福了,但打扮的还是光鲜,头发新烫过的,听说如今流行的烫发呢,然后,站在那里挑剔的看着于知夏他们带回来的东西。
“哟,这些东西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是进城投奔亲戚呢。”
话音一落,纪凌铮非常不客气的把东西拿过了手然后拉着于知夏转头就走。
那样子可把邱琳吓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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