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小说:人生的枷锁/人性的枷锁作者: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字数:3523更新时间 : 2017-07-30 21: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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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皇皇巨著,如果说来说去无非是劝人随波逐流,遇事切莫越雷池一步,那么此书似乎也根本不值一读。菲利普要想弄清楚,自己究竟该如何为人处世,他相信能把握住自己,不为周围舆论所左右。不管怎么说,他还得活下去,所以在确立一套处世哲学之前,他先给自己规定了一条临时性的准则。
  "尽可随心所欲,只是得适当留神街角处的警察。"
  他认为他在旅居巴黎期间最宝贵的收获,就是精神上得到了彻底的解脱。他终于感到自己绝对自由了。他曾随意浏览过大量哲学著作,而现在可望安享今后几个月的闲暇。他开始博览群书。他怀着激动的心情涉猎各种学说体系,指望从中找到支配自己行动的指南。他觉得自己好像置身于异国他乡的游子,一面在爬山涉水,一往无前,一面由于身历奇境而感到心荡神移。他读着各种哲学著作,心潮起伏,就像别人研读纯文学作品一样。当他在意境高雅的字里行间,发现了自己早已朦胧感觉到的东西时,他的心就止不住怦怦直跳。他那适合于形象思维的脑袋,一旦涉及抽象观念的领域就不怎么听使唤了。即使他有时无法把握作者的推理,然而随着作者迂回曲折的思路,在玄奥艰深的学海边缘上巧妙穿行,也能领受到一番异趣。有时候,大哲学家们似乎对他已无话可说,有时候,他又从他们的声音中辨认出了一个自己所熟悉的智者。他仿佛是深入中非腹地的探险家,突然闯入了一片开阔的高地,只见高地上奇树参天,其间错落着一片片如茵的草地,他竟以为自己是置身在英国的公园之中。菲利普喜欢托马斯·霍布斯富有生命力且通俗易懂的见解,对斯宾诺莎则充满了敬畏之意。在此以前,他还从未接触过如此高洁、如此矜持严峻的哲人,这使他联想起他所热烈推崇的罗丹雕塑《青铜时代》。还有休谟,这位迷人的哲学家的怀疑主义也轻轻拨动了菲利普的心弦。菲利普十分喜欢他笔下的清澈见底的文体,这种文体似乎能把复杂的思想演绎成具有音乐感和节奏感的简洁语言,所以他在阅读休漠的著作时,就像在欣赏小说那样,嘴角上挂着一丝愉快的微笑。然而,在所有这些书里,菲利普就是找不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他似乎曾在哪一本书里看到过这种说法:一个人究竟是柏拉图主义者还是亚里士多德的信徒,是禁欲主义者还是享乐主义者,都是天生就注定了的。乔奇·亨利·刘易斯的一生经历(除了告诉世人哲学无非是一场空谈之外)正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每个哲学家的思想,总是同他的为人血肉相联的;只要了解哲学家其人,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猜测到他所阐述的哲学思想。看来,似乎并不因为你是按某种方式思维,所以才接某种方式行事;实际上,你之所以按某种方式思维,倒是因为你是按某种方式造就而成的。真理与此毫不相干。压根儿就没有"真理"这种东西。每个人都有其一套哲学。过去的伟人先哲所煞费苦心炮制的整套整套观念,仅仅对著作者自己有效。
  这么说来,问题的症结所在,就是得搞清楚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这点清楚了,你的一套哲学体系也就水到渠成了。在菲利普看来,有三件事需要了解清楚:一个人同他借以存身的世界关系如何;一个人同生活在他周围的人关系如何;一个人同他自己的关系如何。菲利普精心制定了一份学习计划。
  生活在国外有这样一个好处:你既能具体接触到周围人们的风俗习惯,又能作为旁观者客观地加以观察,从而发现那些被当地人视为须臾不可缺少的风俗习惯,其实并无遵从的必要。你不会不注意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在你看来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信仰,在外国人眼里却显得荒唐可笑。菲利普先在德国生活过一年,后又在巴黎呆了很长一段时期,这就为他接受怀疑论学说作好思想准备,所以现在当这种学说摆在他面前时,他一拍即合,感到有种说不出的快慰。他看到世间的事物本无善恶之分,无非是为了适应某种目的而存在的。他读了《物种起源》,许多使他感到困惑的问题似乎都迎刃而解了。他现在倒像个这样的自然考察者:根据推论,他料定大自然必然会展现某些特点,然后,溯大河而上,果然不出所料,发现此处有一条支流,那儿有人口稠密的沃野,再过去则是连绵起伏的群山。每当有了某种重大发现,世人日后总会感到奇怪:为何当初没有立即为人们所接受?为何对那些承认其真实性的人竟然也没有产生任何重大影响?《物种起源》一书最早的读者,虽然在理性上接受了该书的观点,但是他们行动的基础--情感,却未被触动。从这本巨著问世到菲利普出生,中间隔了整整一代人;书中许多曾使上代人不胜骇然的内容,渐渐为这一代的多数人所接受,所以菲利普现在尽可怀着轻松的心情来阅读这部巨著。菲利普被蔚为壮观的生存竞争深深打动了,这种生存竞争所提出的道德准则,似乎同他原有的思想倾向完全吻合。他暗暗对自己说,是啊,强权即公理嘛。在这种斗争中,社会自成一方--社会是个有机体,有其自身的生长及自我保存的规律--而个人则为另一方。凡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皆被誉为善举;凡是于社会有害的行为,则被唤作恶行。所谓善与恶,无非就是这个意思。而所谓"罪孽",实在是自由人应加以摆脱的一种偏见……
  菲利普觉得,如果就个人来说并不存在谁是谁非的问题,那么良心也就随之失去了约束的力量。他发出一声胜利的欢呼,一把抓住这个吃里爬外的恶棍,把他从自己的胸膛里狠狠摔了出去。然而,他并没有比以往更接近人生的真谛。为什么要有这个大千世界存在?人类的产生又是为何来着?这些问题仍像以前那样无从解释。当然罗,原因肯定是有的。他想到克朗肖所打的那个"波斯地毯"比方。克朗肖打那个比方算是对生活之谜的解答。记得他还故弄玄虚地加了一句:答案得由你自己找出来,否则就不成其为答案。
  "鬼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菲利普笑了。
  就这样,在九月份的最后一天,急于实施新的处世哲学的菲利普,带着一千六百镑的财产,拖着那条瘸腿,第二次前往伦敦。这是他人生道路上的第三个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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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
张柏然 张增健 倪俊/译
 
  



 
第五十四章

  菲利普在跟会计师当学徒之前曾通过一次考试,凭这层资格他可以进任何一所医科学校学习。他选了圣路加医学院,因为他父亲就是在那儿学的医。夏季学期结束之前,他抽出一天工夫跑了趟伦敦,去找学校的干事。他从干事那儿拿到一张寄宿房间一览表,接着在一幢光线暗淡的房子里找了个安顿之所。住在这儿有个好处,去医院不消两分钟。 
  "你得准备好一份解剖材料,"干事对菲利普说。"最好先从解剖人腿着手,一般学生都是这么做的,似乎认为人腿比较容易解剖。"
  菲利普发现自己要上的第一堂课便是解剖学,于十一点开始。大约十点半光景,他一瘸一拐地穿过马路,往医学院走去,心里有点紧张。一进校门,就看见张贴在布告栏里的几份通告,有课程表、足球赛预告等等。菲利普安闲地望着这些布告,竭力摆出一副轻松自在的神态。一些年轻小伙子三三两两地走进校门,一面在信架上翻找信件,一面叽叽呱呱闲聊,随后沿着楼梯朝地下室走去,那儿是学生阅览室。菲利普看见有几个学生在四下闲逛,怯生生地东张西望,想来这些人也和自己一样,是第一回来这儿的。待他看完了一张张布告,发现自己来到一扇玻璃门前,屋里面好像是个陈列馆。反正离上课还有二十分钟,菲利普便信步走了进去。里面陈列着各种病理标本。不一会儿,一个约莫十八岁的小伙子朝他走过来。
  "嘿,你是一年级的吧?"他说。
  "不错,"菲利普回答道。
  "你知道讲堂在哪儿?快十一点啦。"
  "咱们这就去找找看。"
  他们从陈列馆出来,进了一条又暗又长的过道。过道两边的墙壁上漆着深浅两种红色。他看到另外一些年轻人也在往前走,这说明讲堂就在前面。他们来到一扇写有"解剖学讲堂"字样的房门前,菲利普发现里面已坐了好多人。这是间阶梯教室。就在菲利普进门的时候,有位工友走进来,端了杯茶水放在教室前边的讲台上,随后又拿来一个骨盆和左右两块股骨。义有一些学生进来,在座位上坐定。到十一点的时候,讲堂里已差不多座无虚席。大约共有六十多名学生,多半比菲利普年轻得多,是些嘴上无毛的十八岁小伙于,也有几个年纪比他大的。他注意到一个大高个儿,长着一脸的红胡子,模样在三十岁左右;还有一个头发乌黑的小个子,年纪比前者大概小一两岁;再一个是戴眼镜的男子,胡子已有点灰白。
  讲师卡梅伦先生走了进来。他眉清目秀,五官端正,头发已染上一层霜。他开始点名,一长串的名字从头叫到底,然后来了一段开场白。他的嗓音悦耳动听,说话时字斟句酌,似乎颇为自己这席言简意赅的谈话暗暗得意。他提到一两本书,建议学生买来备在身边,还劝他们每人备置一具骨架。他谈起解剖学时口气热烈:这是学习外科的必修课目;懂得点解剖学,也有助于提高艺术鉴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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