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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子吓坏了。但却有一颗却完好的在上面。
她记起来了。那是很小的时候,她因为蛀牙拔了牙齿,就因为在医院里看见那么多可爱的牙齿,她也才喜欢收集牙齿的。后来,拔掉的牙齿一直没长,医生帮她装了颗假牙,因为在里面,就算假牙也看不见,不影响美观,明子也就同意了。
难道……这牙齿!
“就是第四颗牙齿!你终究是跑不了的,拿过我牙齿的人都是跑不了的。”明子看见镜子里那个女人就在我身后。
明子啜泣着:“你死又不是我的错!为什么要缠上我。那个老头至少是你同一个村里的人。可我什么都不是!”她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
“你还没有想起来吗?真正的故事。去告状的小孩不是男孩,是个女孩子。也是个爱收集牙齿的女孩,她为了想拿走我的牙齿,所以去告状!她看着我被活活打死,兜里却藏着所有的牙齿!而那个女孩——就是你!”声音狰狞的说着。女人的黑眼仁完全没有了,只露出恐怖的眼白,死死盯住我。
“我,我。是的。血腥的记忆。”明子眼神呆滞的看着镜子。
十几年前,她还小,因为和村里一个女孩一样喜欢收集牙齿,所以,她们是很好的朋友,可因为另一个女孩总是能找到漂亮的牙齿在明子面前炫耀。明子开始嫉恨,她疏远了这个女孩,见别的小孩就说那个女孩是个魔鬼!女孩没有了朋友。
而明子开始发疯似的去挖别人的坟墓,为的就是要让那个女孩知道自己的收藏比她好!但是,村里人都发现坟墓被盗,追究起这件事!明子不知道要怎么办,她把这些牙齿藏到那个女孩那里,只有她们知道的林子里的藏宝处!
她把女孩约到那里,自己躲在大树后面,等着女孩把牙齿挖出来。这一切随着她的安排进行着,她跑出来,惊恐的叫着魔鬼,跑去告诉自己的父亲,说是女孩挖的坟墓,撬的牙齿。一切遂了明子的心愿!
可当明子看见女孩死时的恐怖表情,她害怕了,扔了那一大包的牙齿,她跑了,不想再看见这女孩,直到自己搬出村子,才将这事淡忘!
“哼,是该我报仇的时候了!你以为你逃的了吗?”说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滚到明子手边,是那个老头的!两个眼睛只剩下黑窟窿,舌头伸出老长耷拉在溃烂的嘴边!女人阴阴的笑着!
明子只感觉脖子被越勒越紧,透不过气来!
她的嘴已经溃烂的不成样子!那第四颗牙齿从嘴里滚到了门口!其它的,还栓在她脖子上!死死勒住了明子细瘦的脖颈,她的脚开始胡乱的踢腾,舌头,慢慢伸了出来!
电话响了,没有人接听,父亲的声音响了起来——留言:“女儿,我明天来城里看你!你好久没回家了……”明子伸到半空中的手垂了下去!珠子四散滚落,噼里啪啦的,夹杂着女人尖锐的笑声。
那剩下的三颗牙齿开始四散滚落。
深夜鬼影
第一百一十六章
羊吃人
这并非是个鬼怪力神的故事,但却说明其实人比鬼怪更可怕,更残忍,即便是羊这样温顺的动物,在人的作用下也可能变成狼。
就如同托马斯.莫尔在一本叫作《乌托邦》的书中写道:“绵羊本来是很驯服的,所欲无多,现在它们却变得很贪婪和凶狠,甚至要把人吃掉,它们要踏平我们的田野、住宅和城市”。
事情的起源来自于我得到了个久违的一星期假期,收拾好行李和必备物品,和同事做了简短的告别便离开了所在的城市——一直向往如同纪颜一样无拘无束四处旅行的我,终于得到了一个短暂的改变自己生活的机会,自然十分高兴,当然,可惜的是落蕾并无法同我随行,作为专栏的负责人,她是无法离开的。不过她依旧叮嘱我,七月十五将近,出门还是小心点为妙。
不过当我犹豫改如何挥霍这本来是最普通却对城市人最为珍贵的时间财富的时候,一个大学时期的同学忽然邀请我去他所在的农村。他是一个从村子里出来的普通学生,并不如普通爱情小说里那样十分的优秀,也没有认识一个欣赏他才华的富家女,更不会有事没事搂着人家的肩膀大吼你爱不爱我,我一无所有。当然,他更不可能上演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总之可能令大家失望了,他只是一位普通的乡村老师。
其实他可以不用回去,而且他也不十分愿意,可是这是一个承诺——全村人凑份子供他上了大学,可能你会说不是有助学贷款么?但是生长在城市里的我们有怎能明白不肯要嗟来之食的自尊和在前途与尊严之间的无奈,一旦接受了钱,无疑在自己身上打上了烙印,联系次数多了说贪财,生疏了则说忘义,更何况那些微薄的钱财还只是为了家境最贫寒或者考入名牌大学的学子们准备的,我的同学既没到家徒四壁也没有考的非常优秀,所以相比之下,他宁愿接受了乡亲们的捐助,或者说是一笔交易更恰当。最后他答应一定回来好好教育那帮睁着大眼睛拖着鼻涕的孩子们,虽然大学生活多少改变了他,可是找工作的时候他依旧做出了回去的决定。
“男人的承诺不能乱给,既然给了,就要履行到底,除非我死了。”当我询问他原因的时候,同学微笑着如此回答。
一晃过了三年,既然他主动邀请我,看来他起码过的不坏了,我向来厌倦了去那些所谓的人为景观的游览,但凡是经过加工的东西,都丧失了灵魂,按照一些人的说法,物非活物,景非活景,如同那制作精良几可乱真的标本,它始终是标本。
他的村子里这里并不十分遥远,这也是我愿意去的原因之一,毕竟一星期的假期有限,我要好好分配统筹优化一下。在经过六个小时的高速列车和两个多小时的颠簸的客车旅途,我带着疲惫在夜色中看到了那个村子。
与其说是村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绿色草原,我几乎以为自己到了广阔无垠的内蒙,四处搭建的羊圈和片片的草场让我觉得十分诧异,难道这里也可以适应养羊么?
当我困惑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穿着朴素的汉子从不远处走过来,身后的影子拉的很长,如同一根黑色的剑,插进了村子。
直到走到跟前,我才认出他来,绝非因为天色的黯淡,因为实在他的相貌改变过甚了。
大学的时候他非常瘦弱,虽然个字很高,却经常佝偻着身体,犹如一只大虾一样,深陷的眼窝总是带着难以名状的悲伤和苦闷,仿佛一团无法化开的浓墨,而现在他则充满了自信和骄傲,或者说句不好听的,颇有些暴发户的感觉,我忽然很好奇,三年里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欧阳,我在村口等你很久了。”他大跨步走过来,一手接过我的行囊,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拒绝了,一来东西不是很重,二来我向来没有让别人提包的习惯。他也不介意,依旧非常高兴的拉着我往前面走去。
他的手用力很大,几乎掐着我长期打字而导致肌肉几乎萎缩的臂膀生疼。走进去,我只闻到了草场清香和羊的膻味混合的犹如肥皂般的味道。这里的人似乎很少,我觉得有些奇怪,不过他们看上去远比其他村民要富裕的多,我不经意的几下望去,家家都住着如同城市里楼房别墅的住宅,而院落里停靠的不再是自行车或者拖拉机,取而代之的则是摩托和轿车。
我忽然想起这个村子不是个相对贫困的地方么,三年内可以改变这么多?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这些可爱的羊。”朋友拉着我,来到一处建筑比其他村民住房要正规而且宏伟的多的地方,我抬头一看,原来居然是当地的村委会,惊诧之余,疑问更多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边随着他走进去,一边问道。
“我先带你去件村长。”他没有回答我,只是高兴的拉我进去。
里面更加宽敞,甚至装修的奢华超过了我所在的报社,大可以与城市机关攀比下了。在楼层的拐角处,我看到了同学介绍的当地村长,一位长着园胖脑袋,却短矮身材的中年男人,光秃的脑门上在灯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嘴角叼着一根香烟,双手背在身后。正在和另外一个人聊天,村长穿着一套西服,却并不十分得体,拖长的衣角和堆叠的裤筒让人觉得他犹如一个滑稽演员。敞开的西服里面并非是得体衬衣和领带,让我啼笑皆非的是,那居然是一件无袖的白小夹袄。那情景不亚于看见一个人在用刀叉吃米饭一般。
和村长交谈的人带着一副金边眼睛,白多黑少的眼球鼓鼓的,狭长的脸和尖尖光滑的没有一根胡须的下巴不停的如同小鸡啄米般的点着,他的腋下夹着一个深黑色的公文包,两人似乎在商量或者说在达成什么协议。
“那就这么说定了,价钱可不能再退让了,吴总我们也是穷村子,大家伙都指望着这些畜生吃饭过日子呢。”村长的话虽然非常带着谦恭,但音调反到是上级训斥下级一样,那个被称唿吴总的也只是嗯嗯啊啊的答应着,见我们来了,他知趣的立即告辞,出去的时候他看了看我,迟疑了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忽然高昂起头,从牙签般细长的鼻梁里哼了一声,擦肩出去了。我正觉得这人不可理喻,同学把我拉到村长面前。
“这是我大学最要好的同学,他就是我经常提到的在城里做记者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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