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小说:刺客正传1:刺客学徒作者:[美]罗苹·荷布字数:3528更新时间 : 2017-07-31 0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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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尊叛逆地加上一句。

  黠谋自顾自点点头。“我果然没猜错,她的确在你脑袋里灌输了这种遗毒很深的叛乱思想。听着,小子。她可能会骂骂人、朝仆人摔摔锅碗瓢盆,但除此之外她绝对不会多做什么,因为她知道,当一个和平王国的王后比当一个叛变大公国的女爵要好,而且法洛完全没有理由要背叛我,除了她自己脑袋里发明出来的那些理由之外。她的野心向来都大过她的能耐。”他顿了顿,直视帝尊。“对王室之人而言,这是非常糟糕的缺点。”帝尊盯着地板,我可以感觉到他压抑的一波波愤怒。

  “走吧!”国王说。帝尊像猎犬一样乖乖跟在后面,但他走前瞥向我的那一眼充满了怨毒之色。

  ①:弄臣是装疯卖傻,或以滑稽的动作言行逗乐(甚至不着痕迹劝谏)君主的人物,中国古代也有很多类似的例子,如《史记》中的淳于髡等人;英文称之为fool,也就是愚人、笨蛋的意思,因此这里弄臣以为国王在叫他。

  我站在那里看着老国王离开大厅,感觉到一股由此而来的失落。这个人真奇怪。尽管我是私生子,但他还是可以以我的祖父自居啊!这样只要他开口,我就会愿意对他效忠,可是他却选择用物质来收买我的忠诚。苍白的弄臣走到门口时停了一下,回头看我一眼,用那双瘦窄的手做了个难以理解的手势,意思也许是侮辱,也许是祝福,或者就只是愚人随便乱挥手而已。然后他微笑,对我吐舌头,接着转过身去匆匆跟上国王。

  虽然国王已经作出承诺,但我还是把甜食糕饼塞满了衣襟,在马厩后面的遮荫处跟那些幼犬全都分着吃光了。我们不习惯吃这么大一顿早餐,之后好几个小时我的胃都发出不舒服的咕噜声。幼犬挤在一起睡着了,但我的情绪在惧怕和期待之间摆荡,我多么希望不会发生任何事,多么希望国王会忘记他对我说的话。但是他没有忘。

  当天晚上相当晚的时候,我终于拾级而上,走进博瑞屈的房间。一整天我都在想早上的那些话对我可能意味着什么,但这是多此一举。因为我一进房间,博瑞屈就放下他正在修补的马具,把全副注意力都转到我身上。他沉默地盯着我思索了一阵子,我也迎视他的眼神。有些东西已经变了,我感到畏惧。打从博瑞屈把大鼻子弄走以来,我就一直相信他对我也同样掌有生杀大权,相信他要除掉一个小鬼头就跟除掉一只小狗一样容易。这并不妨碍我对他产生亲近的感觉,人不见得要爱才会感到依赖。这种可以倚靠博瑞屈的感觉,是我生活中唯一真正稳定的事物,而现在我感觉到连它也开始四分五裂了。

  “所以,”他终于开口,他的语调让这个词带着已成定局的意味,“所以,你就非得要跑到他面前去,是不是?就非得要让别人注意到你不可。好吧!他已经决定要拿你怎么办了。”他叹了口气,那种沉默变了,短暂的片刻之间,我几乎觉得他对我感到怜悯。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说话。

  “我明天得替你挑一匹马。他建议我挑一匹年轻的马,建议我同时训练你们两个,但是我说服了他,说一开始最好先给你一匹年纪比较大、比较稳的马。我跟他说,一次教一个。但我有我自己的理由,要让你跟一匹比较……不那么容易受影响的马在一起。你要乖乖守规矩,如果你乱搞,我会知道的。你听懂了吗?”

  我很快向他点点头。

  “回话,斐兹。面对那些教师和师傅,你得开口说话才行。”“是的,大人。”

  非常典型的博瑞屈作风。要把一匹马交到我手上是最令他担忧的一点,处理完他自己担心的事,其他部分他说起来就相当轻松了。

  “从今以后,你天一亮就要起床,小子。早上你跟我上课,学照顾马、驾驭马,还要学怎么样好好用猎犬去打猎,让它们注意遵守你的命令。我要教你的是人类控制牲畜的方式。”他重重强调这最后一句,顿了顿确认我听懂了。我心一沉,但还是点点头,然后又赶快加上一句“是的,大人”。

  “下午你跟他们上课,学使用武器之类的,最后八成还要学精技。冬天在屋里上课,我想一定是学语言、符号、写字、读书、算数等等。还有历史。我不知道你学这些要干嘛,但是你得好好学,让国王满意,他可不是个可以随便得罪的人,更不要说惹他生气了。当然最明智的做法是根本不要让他注意到你,不过我没警告过你这一点,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他突然清清喉咙,吸了口气。“哦,还有一件事会改变。”他拿起先前在缝补的那片皮革,俯身继续干活,仿佛是在对他的手指头说话。“从现在起你会有自己的房间了,在城堡楼上,王室成员都住在那里。要不是你拖到这么晚才回来,你现在就已经在那里睡觉了。”“什么?我不明白。房间?”“哦,所以你想说话的时候还是说得很溜嘛?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小子。你会有自己的房间,在城堡楼上。”他顿了顿,然后干脆地说,“我终于又有自己的隐私了。哦,对了,明天他们还要替你量身做衣服,还有靴子,不过我可不懂他们干嘛要给还在长大的脚丫子套上靴子,实在没道——”“我不想住到城堡楼上的房间去。”虽然跟博瑞屈相处的生活是如此压抑沉重,但我突然觉得这还是比未知要好得多。我想像一间又大又冷、石壁石地板的房间,阴影躲在角落里。

  “嗯,反正你还是得去。”博瑞屈不为所动地宣布。“而且你早就该去了。就算你不是光明正大生的,你总归还是骏骑的种,把你像只小流浪狗一样放在马厩里,唔,实在不像样。”“我不介意。”我绝望地冒险说道。

  博瑞屈抬起头,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哟,你今天晚上还真有谈兴,是吧?”

  我低头不看他。“你就住在这里,”我赌气指出,“你也不是小流浪狗啊!”“我也不是王子的私生子。”他简洁地说。“从今以后你就住在城堡里,斐兹,就是这样。”

  我壮起胆子看向他,他又低下头对着自己的手说话了。

  “我宁愿自己是小流浪狗。”我大着胆子说,满心的恐惧让我声音都变了,我又加上一句,“你不会让他们对小流浪狗这么做的,一下子改变它所有的一切。他们把那只猎犬宝宝送给古林斯比爵士的时候,你还把你的旧衬衫跟它一起送去,让它有个闻起来像家的地方,可以慢慢适应新环境。”“唔,”他说,“我没有……过来这里,斐兹,小子。”

  我像小狗般走过去,走向我唯一的主人,他在我背上轻拍一下揉揉我的头发,就像我是头猎犬般。

  “好啦,别害怕,没什么好怕的。再说,”他说,我听出他的语气有所软化,“他们只是告诉我们说你会在城堡楼上有自己的房间,没有人说你每天晚上都要睡在那里啊!如果哪天晚上你觉得那里太安静,还是可以下来这里嘛,斐兹,嗯?这样可以吧?”“我想是吧!”我咕哝着说。

  接下来两个星期,变化来得既快且猛。天一亮博瑞屈就叫醒我,把我又刷又洗,我头发披散在眼睛上的部分被剪短,其余部分则绑成辫子垂在背后,就像堡里其他成年男子那样。他叫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结果发现衣服穿在我身上已经变得太小,他啧了一声,耸耸肩说就先凑合着穿吧!

  接着我们到马厩去,他把那匹已经分配给我的牝马指给我看。那匹马的毛皮是灰色略带一些斑点,鬃毛、尾巴、鼻子和腿的下半部则是黑色,好像沾了煤灰一样,所以它的名字就叫“煤灰”。这是一匹温驯的马,体形优美,受到很好的照料,很难找到比它更不具挑战性的坐骑了。我本来还孩子气地希望至少能骑到一匹精神抖擞的阉马,但是得到的却是煤灰。我试着隐藏失望之情,但博瑞屈一定是感觉到了。“你觉得它不怎么样,是吧?唔,斐兹,你昨天是有多少匹马啊,让你现在对煤灰这么一匹乖巧健康的马不屑一顾?你对它要温和一点,它现在怀了小马,是克己爵士那匹脾气坏得很的枣红色种马的种。之前柯布一直在训练它,想把它训练成追猎用的马,不过我决定它比较适合给你骑。他有点不高兴,但我答应他把煤灰生出来的小马交给他从头训练起。”

  博瑞屈给我准备了一个旧马鞍,坚决表示不管国王怎么说,我得先表现出像样的骑术,他才会让人给我做个新马鞍。煤灰步伐平稳,敏捷回应缰绳和我膝盖的动作,柯布把它训练得好极了。它的性情和思绪让我想到安静的池塘。就算它正在想事情,想的也不是我们正在做的事,但博瑞屈非常仔细地监视着我,我不敢冒险试图了解它的思绪,于是我盲目地骑着他,只能用我的膝盖、用缰绳、用重心的转移来跟它交谈。这番努力很耗体力,让我早在这第一堂课还没结束之前就筋疲力尽,博瑞屈也知道,但他并没有因此允许我早退。我依然得给它梳洗、喂食,然后清理我的马鞍和马具,直到它的鬃毛梳理得毫无纠结,马鞍的旧皮革被油擦得发亮,我才得以离开,自己到厨房去吃饭。

  但当我拔腿要朝厨房后门冲去的时候,博瑞屈一手按在我肩上。

  “你不能再去那里吃了,”他告诉我,语调坚定,“那里只适合守卫、园丁之类的人去。贵族和他们的贴身仆人是在另一个厅里用餐,从今以后你就要到那里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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