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小说:刺客正传1:刺客学徒作者:[美]罗苹·荷布字数:3545更新时间 : 2017-07-31 0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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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子我更明白为什么堡里的小孩都不跟我玩了。就算这些女人觉得我听到她们对话可能会产生某些想法或情绪,她们也没表现出任何迹象。我记得急惊风师傅唯一对我说的话是叫我洗脖子时要仔细一点。之后急惊风师傅就把我赶出房外,仿佛我是只烦人的鸡,我也终于能到厨房去吃点东西了。

  那天下午我继续去上浩得的课,一直练习到我手都快举不起来,手中的杖简直像是神秘地足足增加了一倍的重量。然后是吃饭、睡觉,第二天早上起床继续去上博瑞屈的课。学习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就算有丁点余暇也都得做跟我上课有关的差事,不是替博瑞屈照料牲畜,就是替浩得打扫整理武器室。不久后的某天下午,我发现有人在我床上放了整整三套衣物——连长袜都包括在内。其中两套相当普通,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大部分似乎穿着那种熟悉的棕色,但第三套则是用蓝色的薄布料做成,胸口用银线绣了一只公鹿的头。博瑞屈和其他兵士身上的标志是一只飞跃的公鹿,公鹿头我只有在帝尊和惟真穿的衣服上见过,因此我诧异地看着它,同时也纳闷那道斜斜划过整个鹿头图案的红色缝线。

  “这表示你是私生子。”我问博瑞屈这件事时,他老实不客气地告诉我。“你身上流着受到承认的王室血液,但依旧是私生子。就这样。这只是一种能迅速显示出你是王室血脉、却又不是合法继承人的方式。如果你不喜欢,也可以改变它,我相信国王一定会答应让你拥有自己的名字和纹饰。”“名字?”“当然,这是很单纯的要求。私生子在贵族家庭里很少见,尤其在国王自己家更少见,但并不是从来没有过。”他以教我妥善保养马鞍为由,我们在马具间里走来走去,检视所有旧的和没用过的马具。维护及挽救旧马具是博瑞屈古怪的癖好之一。“你给自己想个名字、设计个纹饰,然后向国王——”“什么名字?”“咦,你想取什么名字就取什么名字啊!这一套马具看起来是毁了,有人没把它擦干就收起来,上面长霉了。不过我们看看能不能稍微挽救它一下。”“那样感觉起来不真实。”“什么?”他把一堆臭烘烘的皮革朝我递过来,我接下。

  “如果我自己给自己取名宇,感觉起来就不像是我真正的名字。”“唔,不然你打算怎么样?”

  我吸了口气。“国王应该为我命名。或者你。”我硬着头皮继续说,“或者我父亲。你不认为应该这样吗?”

  博瑞屈皱起眉头。“你的想法真是怪。这件事你先自己想一想吧,你会想到适合的名字的。”“斐兹。”我语带讽刺地说,看见博瑞屈一咬牙。

  “我们把这些皮革修理一下吧!”他静静地建议。

  我们把皮革拿到他的作业台上,开始动手擦拭。“私生子也不是那么少见,”我提出,“而且城里的私生子都有父母取的名字。”“在城里私生子是没那么少见。”过了一会儿博瑞屈表示同意。“士兵和水手会到处嫖妓,一般人都是这样,但是王室不一样,任何有半点自尊心的人也不会这样。要是在你更小的时候,我夜里跑出去嫖妓,或者把女人带回房间里来,当时你会怎么看我?现在你又会怎么看女人?怎么看男人?谈恋爱没关系,斐兹,也没人不许年轻人亲个嘴什么的,但是我见过缤城那里的情形,商人把漂亮女孩或结实小伙子带到市场里,好像他们是鸡或者马铃薯。那些人生的孩子或许有名字,但是除了名字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就算结婚,他们也不会停止原来的……习惯。如果我有一天找到了适合的女人,我要让她知道我不会再去找别人,也要知道我的孩子都确实是我的。”博瑞屈几乎慷慨激昂起来。

  我沮丧地看着他。“那我父亲是怎么回事?”

  他突然看起来很疲倦。“我不知道,小子。我不知道。那时候他还年轻,才20岁左右,而且离家很远,努力要扛起沉重的担子。这些都不是理由、也不是借口,不过你和我也就只能知道这么多了。”

  就这样。

  我的生活依照例行公事进行,晚上有时候跟博瑞屈一起待在马厩里,偶尔有吟游歌者或者木偶戏班子来的时候,也会去大厅看看表演,更偶尔会有某天晚上我可以溜到城里去,但第二天就得为睡眠不足付出代价。下午我总是在跟这个老师或那个教练上课。我逐渐明白这些是夏季课程,到了冬天我就要开始上跟动笔写字有关的课。在我到那时为止短短的人生里,我从来没这么忙过,但尽管我的每一天都被塞得满满的,我发现大部分时间自己依然是孤单一人。

  寂寞。

  每个夜里寂寞都找上我,任我徒劳无功地在那张大床上试着想找一个温暖的小角落。以前我睡在马厩上博瑞屈的房间里,那些夜晚是模糊朦胧的,白天操劳了一天的牲畜在楼下睡觉、挪动、踢腿,那种暖和又疲倦的满足充满了我的梦境。马和狗都会做梦,你只要看过猎犬随着梦中的追逐而鸣叫、抽动就会清楚这一点。它们的梦像是烘烤优质面包时逐渐扬起的那种甜美气味。但如今我孤身被房里的石壁围绕,终于有时间做那些吞噬你、使你疼痛的人类的梦。我身旁没有温暖的母兽可以倚靠,没有手足或亲戚睡在附近的厩房中,我只能无眠地躺在那里想着我父亲和我母亲,不知他们两人为什么都能这么轻易把我从他们的人生中抹去。我听见别人当着我的面随意交谈,以自己的理解对那些话的内容做出可怕的诠释。我想着,不知等我长大、等老黠谋国王死去之后,我的处境会变成什么样子。有时候我也会想,不知莫莉、小花脸和凯瑞是否想念我,还是他们把我的突然消失和突然出现都视为理所当然。但大部分时候还是寂寞最使我作痛,因为在这整座人城堡中,没有一个让我感觉是我的朋友,能与我为友的只有动物,但博瑞屈已经禁止我跟它们亲近了。

  一天晚上,我疲倦地上了床,饱受自己各种恐惧的折磨,最后才勉强睡去。有光线照在我脸上惊醒了我,但我在醒过来的同时就知道有哪里不对劲。我睡得不够久,而且这光线是黄色的、摇曳的,不像惯常照进我窗户的阳光那么白亮。我不甘愿地动了动,睁开眼睛。

  他站在我床尾,手持油灯。油灯在公鹿堡很少用,但吸引我眼神的不只是奶油色的灯光而已,那男人本身就很奇怪。他身上穿的长袍是没染过、有洗过的羊毛色,但洗的次数不多,也不是最近洗的;他不甚整洁的头发和胡子也差不多是同样的颜色,给人同样的印象。虽然他头发是这种灰扑扑的颜色,我还是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有些痘症痊愈之后会在人脸上留下瘢痕,但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大麻子,满脸都是小小的痘疤,那愤怒的粉红色和红色像是小型烫伤,就算在油灯的黄色灯光下看来还是鲜明无比。他的双手好像只有骨头和肌腱,被薄纸般的白色皮肤包覆。他正看着我,就连在油灯光线中那双眼睛依然是我见过最锐利的绿色,让我想到正在狩猎的猫,那时的猫眼也是像这样混合了欢快和凶猛。我把被子往上直拉到下巴。

  “你醒了,”他说,“很好,起来跟我走。”

  他突然转身从我床旁走开,但没走到门口,而是走到我房里的一个角落,介于壁炉炉台和墙壁之间。我没动,他回头瞥了我一眼,把灯举高。“快点,小子。”他不耐烦地说,用手杖敲了床柱一下。

  我下床,光脚踩在冰冷地板上时瑟缩了一下。我伸手想拿衣服和鞋子,但他不肯等我。他回头瞥视一下看看我为什么没有跟上,那锐利的眼神吓得我丢下衣服发起抖来。

  于是我穿着睡衣无言跟在他身后,没有任何可以跟自己解释的原因,只因为他要我跟他走。我随他穿过一扇从来不存在的门,走上一道盘旋向上的狭窄阶梯,只有他高举在头上的油灯照明。他的影子落在他身后、落在我身上,因此我是走在游移的黑暗之中,每踏一步都要伸出脚试试。台阶是冰冷的岩石,饱经磨损,十分光滑,而且非常平坦。阶梯路往上、往上、再往上,我觉得我们爬的高度已经超过了堡内任何塔楼的高度。一阵凛冽的微风吹过台阶,吹进我的睡衣,但让我打颤畏缩的不只是寒意而已。我们不停往上走,最后他终于推开一扇门,门虽沉重但开启得无声又顺畅,我们进入了一间房间。

  房里有好几盏油灯用细链子挂在视线所不能及的天花板上,发出温暖的光线。房间很大,是我卧房的3倍有余,其中一端在呼唤着我,因为那里摆孒一张巨大显眼的木制床架,铺着厚厚的羽毛床垫和靠枕,地板上交叠着一张张地毯,有猩红、有艳绿、有深蓝也有浅蓝,还有一张桌子,木材是野蜂蜜的颜色,桌上放了一篮熟得恰到好处的水果,我可以闻到那些水果的香味。房里到处随意散放着羊皮纸的书籍和卷轴,仿佛它们的稀有是不足挂齿的。三面墙上都挂满织锦壁毯,描绘着高低起伏的开阔乡野,远处还有森林覆盖的山麓。我举步朝那里走过去。

  “往这边。”我的向导说着,冷酷地带我走向房间另一端。

  这里的情景就大不相同了。一张石板大桌占据显要位置,桌面满是污渍和灼痕,桌上有各式工具、容器和用品,有天平、有研钵与杵,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大部分东西上部覆盖着薄薄一层灰,仿佛几个月、甚至几年前,这里的事情进行到一半就突然被抛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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