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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对日本的“宣战布告”,就让人看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宣战布告”没有提到宣战书开始生效的日期,只是含糊地说:“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如果当时召开一个记者招待会,外国人问:“中国从哪天开始和日本进入战争状态?中国和日本的条约、协定、合同从哪天开始作废?”中国人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勉强按发布文书的日期来解释:“1941年12月9日开始,中国和日本处于交战状态,中国和日本之间的一切条约、协定、合同从今天开始作废。”难道1937年7月7日到1941年12月9日,中国和日本之间的战争是非正式战争?在1941年12月9日之前,中国和日本之间的一切条约、协定、合同仍然有效?只要仔细看一下对日本的“宣战布告”和对德意的“宣战布告”,就会知道对日本的“宣战布告”缺少最关键的生效日期。当今国际间的一切条约、协议、最后通谍、宣战书,最不能缺少的一个要素就是文件的生效日期,如果一个文件没有明确的生效日期,那么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宣战书要符合国际法的规定,没有表明生效日期的宣战书自然无效。所以只要对照一下国际法的基本常识,就可以明白那份对德意的宣战书有效,而那份对日本的宣战书无效。这份“宣战布告”只能内销,不能出口。外国人看了这样莫名其妙的“宣战布告”,是佩服中国人呢?还是笑话中国人呢?
原先,一直有人很纳闷,中国的教科书为什么对“对日宣战”这么遮遮掩掩,看到这个宣战书的原本,大概就会明白这份宣战书拿出来实在太不成样子。想来中国当时的专家也不至于不明白没有确切生效日期的宣战书无效这个国际法常识,恐怕当时国民政府发布这个“宣战布告”,只是为了鼓舞中国人的士气,正如《李宗仁回忆录》所述。这个“宣战布告”只是意在“内销”,当时国民政府也没有准备日后拿这个宣战书在国际上进行交涉。中国这份宣战书不但没有被国际上承认,其实连中国人自己在事实上也没有承认,因为一旦承认,中国在很多事情上就要陷于非常不利的地步。比如战犯的审判,国际法庭上只对战争期间的战争犯罪进行审判,因为中日战争是1937年7月7日开始的,所以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的屠杀事件就不予起诉。如果中国的宣战书有效的话,中国对日本的正式宣战日期是1941年12月9日,那么按照国际法,1941年12月9日前的屠杀事件就不予起诉。这样一来,1937年的南京大屠杀的凶犯岂不是无法追究了?日本人倒是希望中国这个宣战书有效,这样一来8年侵略战争就变为4年,要赔偿的话,赔偿费也得减少一半。如果中国人在教科书中加上对日宣战一条,把抗日战争解释为:“抗日战争于1937年7月7日爆发,国民政府1941年12月9日正式对日宣战,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学生们肯定要不解地问:“为什么中国要等到1941年12月9日才对日宣战?正式宣战以前的战争是非正式的吗?”这样的教科书,不但不能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反而会使学生对中国的历史产生疑问,所以教科书干脆不提。由于宣战不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物,宣战书是否有效要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中国的这份对日宣战书,当事人日本没有承认,远东国际法庭上没有承认,就连中国人自己在事实上也没有承认。
第二百一十九章天炉(一)
日、德、意三个法西斯国家妄图瓜分世界的战争既已紧密地联结在一起,迫使东、西方反法西斯侵略的力量也联合起来。早在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时中国延安方面就曾提出“组织国际统一战线”,“同英美及其他国家一切反对德意日法西斯统治者的人们联合起来,反对共同的敌人”。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的第二天,中国延安方面又发表宣言,呼吁“中国与英美及其他抗日诸友邦缔结军事同盟,实行配合作战,同时建立太平洋一切抗日民族的统一战线,坚持抗日战争至完全胜利”。与此同时,中国国民政府提议召开由中、美、英、苏、荷代表参加的军事会议,共同商讨战争事宜。苏联及荷兰因欧洲战事紧张及两面作战等原因不愿参加。12月23日,中、美、英三国代表在重庆举行了东亚军事会议。美国代表为航空队队长勃兰特和马格鲁德两将军,英国代表为驻印度军总司令韦维尔将军,中国代表为军事委员会何总参谋长,由中国方面最高统帅主持会议,其夫人宋女士担任翻译。会议初步决定中英联合防卫滇缅路,签订了《共同防御滇缅路协定》,同时决定在重庆成立中、美、英三国军事会议,以加强对日作战的协同。至此,中、美、英正式结成三国军事同盟。
1941年12月22日至1942年1月14日,美、英两国首脑在华盛顿举行了“阿卡迪亚”会议,商讨国际反法西斯战争的战略问题。美国代表马歇尔认为中国抗战牵制了日军三分之二的主力部队,是抗击日本陆军的主要战场,坚持中国抗战,对太平洋战场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建议成立中国战区,统一指挥中国及泰国、越南等地的抗日军队。会议同意了他的意见。12月31日,罗斯福致电中国方面的最高统帅,提议设立中国战区,由中国方面的最高统帅出任战区最高统帅,指挥中国军队及越南、泰国盟军。马歇尔原拟的报告中,中国战区还包括缅甸东北部,但英国此时仍然在打着他们的小算盘,坚决反对中国人指挥英国军队,因此罗斯福将缅甸东北部划归英国韦维尔指挥。最高统帅表示同意,并于1942年1月3日正式宣告中国战区成立,接着在重庆设立了一个联合计划参谋部。不过美国提议的这个战区最高统帅,实际上是一个空头职务,因为越南和泰国都已在日军控制之下,根本没有可供指挥的盟军,而且英、美两国的参谋团会议也未让中国参加。
随着中国和英国,美国结成反法西斯军事同盟,苏俄立即削减了对华援助。他们认为中国已经成为美国的盟国,因此减少对华援助是"安全"的。根据斯大林的想法,大战将会刺激革命的爆发,苏俄计划观察中国的社会结构,来衡量“帝国主义战争”在催化中国社会内部变革方面的作用。
1942年1月1日,由中、美、英、苏四国领衔的26国在华盛顿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规定加盟各国“保证运用其军事与经济之全部资源,以对抗与之处于战争状态之成员国及其附从国家”,并保证不与敌国缔结单独之停战协定或和约。联合国家的成立,标志着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最后正式形成。从此,已坚持多年、并已进入战略相持的中国抗日战争,成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军民有了盟军并肩战斗,而且中国的国际地位也得到了空前的提高,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抗战决心和获得最后胜利的信心。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为加强南方作战的进攻能力,从中国战场抽调5个师团参加南方军的作战,另以驻上海的第4师团作为大本营的预备队。这时在中国战场上,除关东军外,日军尚有21个师团、20个独立混成旅团和1个骑兵集团,约占日军陆军总兵力的五分之二。其作战方针是:“与帝国海军协同,保持现在之态势,同时扫灭美英在中国的势力,使用政略、谋策,努力对敌压迫,以使中国屈服。”
1941年12月10日,日本“中国派遣军”根据大本营12月10日的“大陆命”第57号命令,向侵华日军下达了“总作命”甲第320号命令。其主要内容与1940年7月23日大本营下达的“大陆命”第439号命令的内容大致相同。但由于形势的发展,侵华日军的基本任务有下列变化:1.原来赋予汉口地区日军的任务是“摧毁敌人的抗战企图”。由于兵力减少,现在降为“摧毁敌人的抗战力”。
2.原来赋予华南方面军的任务是:“与海军协同截断敌人的补给及联络线”。由于攻占了香港,现在改为:华南方面军。
3.原来赋予陆军航空兵的任务是:“及时对整个中国进行空中进攻战,压制、扰乱敌人的战略中枢,同时阻止敌人空军的再建”,现在降为“主要应协助华北方面军及第11军作战,其次可临时协助第13军作战,并根据需要担任要地防空”。
4.特别强调对中国的经济掠夺。命令指示:“加强对敌封锁的方针”,“重要资源的开发及军在现地谋求自给的问题,成为今后战争指导上极为重要的问题”。命令规定:“在必要的地点适当地构筑封锁线,禁止货物流通;在占领区的主要城市,须严厉取缔货物流到敌区;在主要通道及兵团间连接的空隙,要特别注意防止物资流到敌区;须确保占领区内的重要资源地区,使之便于开发、获取和运输;军应加强当地的自给自足措施,积极地获取和利用占据地区内外的资源”等,以达到“以战养战”,使华北“成为培养、补充战斗力的基地”,“与日、满共同完成建设大东亚共荣圈的任务”。
原本随着日军南方军的大举南下,日军大本营已经下达了命令,要从第11军抽出第21、第33、第5、第18等师团及其他军直属队、航空部队,另外第11军的第4、第6师团要集中在华中三角地带,作为大本营的预备队;在武汉地区,适当整理襄西、岳阳、赣北附近等地的兵力,收缩作战区域,在确保武汉周围要地的同时,集结若干预备兵力;若苏联参战,首先从华北方面调用3个师团,从武汉地区调出第3师团和必要的军直属部队,另为该地区增加1个混成旅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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