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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们出发后,楚天疆带着伊斯卡与索雅跟了上去。
利用伊斯卡的意识探测能力,楚天疆他们保持了足够远的距离,让那些幸存者无法发现他们。
幸存者队伍在离开村镇后,一路向北前进,速度不算慢,至少对普通人来说不算慢。
夜晚,荒漠里非常寒冷,气温已经降低到了零下,只是快速行走,让这些冒险出来寻找食物的幸存者并没感觉到寒冷。当然,相比于可能遭遇的危险,寒冷所带来的威胁根本算不了什么。
几个小时之后,幸存者到达了营地。
他们是幸存者,也是不幸的人。对他们来说,半年前的战乱,彻底改变了原本平静安逸的生活。
对孟菲斯来说,更是如此。
半年前,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虽然妻子不是很漂亮,但是很贤惠,为他养育了四个子女,大儿子已经能够帮他照看店铺,大女儿在镇上的一家酒吧里当服务员,小儿子正在上小学,小女儿已经学会了走路。有着不错的收入,能让子女茁壮成长,孟菲斯对这样的生活感到非常满意。至于苦心经营的店铺,孟菲斯没有抱太多的幻想,毕竟村镇离城市太过遥远,没有多少居民,往来的旅客也不是很多。只要能够维持下去,能够让一家人衣食无忧就足够了。
可惜的是,半年前发生的事情,改变了这一切。
消息传来的时候,孟菲斯如同村镇上的其他人一样,根本不愿意相信,也根本不愿意离开世代生活的家园。只是,孟菲斯更加谨慎,也更加清楚,在任何时候,多一手准备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得多。
四年前发生的事情,就足够让孟菲斯,还有其他怀有疑虑的人提高警惕了。
为此,孟菲斯花好几天,为储存食物的地窖做了改动,封死了原来的门,在卫生间里开了另外一扇门,并且在里面储存了足够多的食物。对生活在荒漠里的人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食物。虽然很多人认为,水比食物重要,但是现实并非如此。荒漠的地上没有水,但是地下有很多水。真正缺乏的是食物,没有食物,任何人都无法在荒漠里活下来,因此食物决定了一切。
那天早上,当逃难的人流来到村镇上的时候,孟菲斯正在店铺里。
逃难者带来了很多消息,无一例外的,全部与战乱有关。在北面、在西面、在几乎各个地方都有战乱。那些听命于地方军阀的军队正在洗劫城市与村镇,掠夺各种物资,抓走所有能够劳动的人,并且处决上了年龄、无法劳动的老人。已经有很多村镇毁与一旦,战乱离这里已经不远了。
没有再怀疑,即便有所怀疑,也没人表达出来。
经过短暂的讨论与商量之后,镇长决定带着所有人离开这里。
孟菲斯没有留下来,他也不能冒险留下来。
两天后,逃亡开始,灾难也接踵而至。
因为走得很仓促,很多人倒在了路上,根本没有到达目的地。还有的人,受不了逃亡的困难,半路退了出去。只是就孟菲斯所知,他们都没有能够走出荒漠,要么渴死、要么饿死在了前往大城市的路上。
相对来说,孟菲斯是幸运的。他还活着,他的妻子、还有四个子女都活着。
只是,孟菲斯也是不幸的,因为上个月,镇长带着一批人去另外一个由难民建立的营地交换物资,却再也没有回来。孟菲斯成为了这群逃亡者的领袖,肩负起了保护与照顾其他人的职责。
更重要的是,食物所剩无几,很快就会有人挨饿。孟菲斯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只能尽最大的可能让所有人都能填饱肚皮,哪怕肯定有一部分人无法得到足够的食物。这样的日子只能过一天算一天,至于出路在哪,没有人知道。
第一百三十七章 外来人
营地不是很大,在一座荒山后面。选择这里,主要是附近有一处天然泉水,能够获得干净的饮用水。
最初的时候,在这里避难的逃亡者大约有五百人,差不多是整个村镇的居民。现在只剩下了不到两百人,而且能够外出寻找食物的青壮年劳动力只有五十多人,大多数都是无法劳动的老人与孩子。
孟菲斯尽了最大的努力,可是依然无法满足填饱所有人的肚皮。
从上个月开始,孟菲斯不得不对食物进行管制,并且按照最低标准进行分配。能够外出寻找食物的年轻人获得了最大的份额,老人与孩子则只能获得维持生存的最低份额。即便如此,能够找到的食物也无法满足这么多张嘴。在这几个月里,孟菲斯率领的团队已经搜寻了周围的所有村镇,而他们原本所在的村镇是最后一个。按照孟菲斯的估计,如果找不到新的食物来源,最多再过一个月,所有人都得饿肚皮。到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他无法想像,也没有去想。
饥饿的人,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即便还没有断粮,因为食物已经发生了很多不幸的事情。
就在上周,一男一女两名逃亡者外出寻找食物。他们是一对情侣,很年轻,女的还很漂亮。只是持续了几个月的灾难,让“漂亮”成了一个非常陌生的词汇。他们出去了三天,在孟菲斯带人找到他们的时候,已经是两具白骨了。从现场的印记来看,他们在夜间遇到了荒漠狼,成为了狼的晚餐。
此外,很多人都对孟菲斯实施的强制分配制度感到不满。
孟菲斯也没有办法,如果不对食物进行强制分配,最多几天之后,就会因为食物发生流血冲突。
不管怎么说,至少还没有断粮,至少这次的收获不算太少。
十三个人,尽最大的可能,带回了孟菲斯藏在地窖里的食物,能够保证在接下来的十天之内让所有人填饱肚皮。
走到这一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孟菲斯原本认为,这场灾难很快就会过去,到时候他就能利用藏在地窖里的食物从新生活,让家人都能过上好日子。可惜的是,战乱没有结束,每次外出,总能遇到从其他地方来的逃亡者,或者是路边的枯骨。
没人知道战乱会在什么时候结束。
除了食物,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药品。
在失去的数百人中,有半数死于疾病。虽然村镇在偏远的荒漠里面,但是和平时期有完善的医疗系统,即便得了重病也能得到及时救治,很少有人死于疾病,甚至很少有人因为环境而患染疾病。问题是,现在不是和平时期,不但没有完善的医疗系统,人们也更容易在恶劣的环境中染病。
只有最强的人,才能生存下来。
孟菲斯他们带回来的食物,让所有人看到了希望,也让营地里的气氛缓和了许多。
虽然战乱只持续了半年,但是几乎所有人都放弃了原本坚持的理想与信念,在环境的逼迫之下,不得不活在当下。对这些还活着的人来说,过好每一天,吃好每一顿,谁好每一觉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至于未来,别说其他人,连孟菲斯都没有想过。
放在以前,这几乎是不敢想像的事情。可是在现在,所有人都无法确定明天、或者几天之后还有没有活下去的希望。
营地里升起了炊烟,散发出了浓烈的臭味。
燃烧的不是木材,也不是油料,而是沙漠马的粪便。
对人类来说,荒漠是生命禁区。像孟菲斯他们这种,能够在与外界断绝的情况下幸存下来的人非常少。可是对其他生物来说,荒漠并不是禁区。荒漠里有很多动物,包括藏在地下的沙漠鼠。
这种动物很小,还不到半个拳头大,而且藏在很深的洞里。虽然沙漠鼠的肉非常嫩,烤熟之后更是香酥可口,但是要把它们从地洞里挖出来,是一件非常费力的事情。捕捉沙漠鼠的有效办法是在洞口附近设置圈套,因为沙漠鼠将在晚上离开洞穴,到地面上来寻找食物与收集露水。
当然,沙漠里也有大型动物,比如沙漠马与荒漠狼。
沙漠马比一般的马大,成年雄马的体重在三百公斤以上。只是,要想捕捉到沙漠马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对于没有武器的人来说,就更加不可能了。沙漠马是群居动物,几十头、甚至几百头聚集在一起,时刻都有一些负责警戒。只要发现了危险,整个马群就会以最快的速度逃跑。即便是最强壮的人,也不可能追上能够以每小时八十公里的速度奔跑一整天的沙漠马。此外,大部分沙漠马生活在沙漠腹地,很少到人类聚集的地方去,更不会主动跟人接近。
对逃亡者来说,沙漠马最大的好处就是带来了燃料。
沙漠马的食物是一种长在沙砾里的旱地藻类,因为极为难以消化,所以沙漠马的排泄物中有很多植物的残留物。
马粪燃烧时产生的气味非常刺鼻,但是能够煮熟食物,还能在夜间取暖。
相比而言,后者更加重要。
如果没有食物,人还可以存活几天,可是只要没法取暖,没人能在荒凉的沙漠里熬过一个夜晚。
很快,熟食散发出的香味压制住了马粪燃烧时发出的臭味。
对于饿了一整天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热腾腾的熟食更有吸引力了,而且也没人在意烹煮时的臭味。
因为没有调料,所以晚餐算不上可口,只能说勉强可以下咽。
很快,热腾腾的熟食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连孟菲斯都放松了警惕,把注意力放在了那碗肉汤上。
直到那三个人从黑暗中走出来,来到营地边缘,负责警戒的人员才看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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