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小说:全本戏作者:龙井行字数:3515更新时间 : 2017-07-30 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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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訜很自然的走进房间,坐在墙角唯一一个可以坐人的懒骨头上,摘下帽子围巾放在了一边,拍了拍发梢的雪花,仿佛他只是加了一个夜班,仿佛这三年,他从来没有离开过。 
  唐加关上门,重复一遍:“你来做什么?” 
  “回家。” 
  “回家!然后呢?” 
  “睡觉,起床,吃饭,上班,再回家……” 
  唐加闭了闭眼睛,语气中有着不容易察觉的一丝激动:“我不记得这户口本上有你的名字。” 
  “是啊……”黎訜轻叹,声音很软,像雪花落在了心头上,有一点清透的冰凉,有一点雪融的忧伤:“但我记得有人说要养我一辈子。” 
  “但我记得有人和我说了再见。” 
  “是的,再见……那意思是说,我们会再一次的见面。” 
  “如果我没有等你,你会怎么样?” 
  “可是你等了。” 
  长久的寂静之后,黎訜接着说:“如果你没有等我……那么,我会后悔……放弃你去追求我的梦想。我会……生、不、如、死!!” 
  唐加猛的抬起头,盯着小粉的眼睛问:“现在呢?不追求你的梦想了吗?” 
  “不,我没有也不想停止过追求梦想……但是,无论是去到哪里,香港、日本、美国、丹麦、法国……这所有你曾跟我说过的地方,无论我去到哪里,却觉得……却觉得,一路上,没有你,即使追到了梦想,感觉,也没有那么的好,也许,是缺了什么……” 
  “所以呢?” 
  “所以,我想试一试……我们一起……我、我、我是说,我、我肚子饿了,不知道……有没有做我的饭。” 
  “你知道的,我不会做饭……”唐加转过身。 
  黎訜紧紧捏着自己的衣角,盯着唐加的背影,死死的咬着嘴唇,不让它们颤抖的那么明显。 
  终于,还是不行吗? 
  黎訜有些绝望,始终,得不到理解的吗? 
  唐加忽然动了,他笔直的走向冰箱,小声的叹口气,自言自语的说:“不知道,快过期的东西,吃了会不会有问题。” 
  他拉开冰箱门,取出那袋芹菜猪肉馅饺子,关门的时候,抖落下一大片白色的冰霜粉末,落在青绿色的地毯上,消失了。 
  唐加捞出煮成面皮汤的那锅饺子,重新倒了水。 
  重复着上一次的动作,打开了煤气灶。 
  水沸的时候,唐加忽然回头,对着僵在懒骨头沙发里的黎訜点点头说:“十五个,芹菜肉的,要面汤不要加醋。” 
  然后回头,大大的喝了一口啤酒,一个一个数着,将饺子下进了锅里。 
  黎訜冲了过去,双手死死的搂住唐加,只是一遍遍的喊着:“糖球、糖球、糖球……” 
  身体被冲撞着前倾,唐加手忙搅乱的扶住料理台:“很烫,要小心点,真是的……还是那么喜欢哭……” 
  水再一次沸腾了,15个饺子,在锅里不挤也不密,欢快的上下翻腾着。 
  唐加没有回头,他只是淡淡的仰起头,眼睛里进了沙了,得排排水。声音哽咽着,轻的几乎听不见,只是笑着说:“欢迎回家,小粉!” 
   
   
   
  2 是你,还是我的路 
   
  唐加,身材修长,眉眼冷峻,正职是混迹于后海酒吧的驻唱歌手,闲暇时分兼职卖卖盗版光盘,偶尔帮邻居张云杉串串羊肉串或是帮李思去动物园批发市场练练摊。 
  唐加生长于北方的一个海滨城市,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很美丽的小城,那个城市有一片海。他出生于军人家庭,父母都是带着军衔穿军服的,说是军人,其实也只是艺术兵。唐爸目前是团里的后勤部门小领导,唐母是文工团的美声老师。学艺术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在最华美的剧院里演出,接受最热烈的掌声,可这些对唐加爸妈来说,都已经变成了一个梦想。 
  这一辈子的父母,大部分的青春年华都淹没在满街的绿军装、大字报和响亮的口号中去了。 
  小时候,爸爸总是对他说,要是我赶上你这样的好时候,那么会如何如何如何,然后一声叹息,接着手就手的教唐加拉着小提琴。 
  唐加是他们梦想的延续,是他们全部的希望。 
  初中二年纪,唐加告别了那个美丽的海滨城市,父亲通过一个老同学的关系,把他送到中央音乐学院的附中学习管弦乐。 
  这一年,唐加开始独立在北京生活,他的普通话开始变了味,掺杂了越来越多了儿化音。 
  一年一年的,初中升高中、高中进大学…… 
  父母欣慰的看着唐加的成长。 
  然而在大二这年,唐加做了一个决定,他毅然的办理的休学,放弃了学习多年的小提琴。 
  那一天,愤怒的父亲砸掉了唐加房间里所有的唱片和乐器。 
  the beatles,绿洲,崔健,深紫…… 
  吉他,小学的竖笛……包括当年那把他送给唐加的,他儿时用的一把名贵的提琴。 
  琴身碎裂,声音很清脆,木渣划过唐加的眼角,疼的他微微偏过了头。 
  “你这个混蛋东西!滚!你给我滚!早知道这样,当初不如掐死你!……” 
  父母总是说,这是为你好! 
  唐加知道,他们是为自己好的。 
  父母的话父母的经验父母的劝告,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对的。 
  也许按照他们想的,去学习提琴,去争取首席小提琴手的位置,去世界各地演出,是一种比较完美的人生。 
  可那不是他想要的,在唐加高二这年,他认识了一个可爱的女孩,那女孩说:“唐加,这歌真好听!这是你自己写的吗?” 
  这句赞美,让唐加足足美了两个多月。 
  那个大眼睛女孩坐在操场上静静的听着他的歌,然后笑着说“真好听!”。 
  这个时候,唐加觉得自己就是那骑白马的王子,是在公主窗口唱情歌的忧郁少年,更是那独一无二的歌手。 
  几个月后,女孩毕业了,唐加再也没有见过她,再几个月后,唐加忘了他的名字,忘记了他的样子。 
  但那也许是他的初恋,谁知道呢! 
  科学家说,大部分人的初恋,都是送给记忆中陌生人的,当年最年少时候的那次心动,就是人的初恋,不过,那也许只能算是一时的动心,一个人的单恋而已。 
  父母安排的这条路,唐加已经走不下去了,他真的觉得,太累了。 
  父亲还在接着咆哮:“你怎么不想想我们这么多年,是怎么教你的,送你去北京就是让你学这些乱起八糟的吗?你会后悔的唐加!” 
  母亲并没有拦住激动的父亲,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这么大的事,你怎么就自己做主了呢!” 
  后悔? 
  离开学校,办理休学,没有听父母的话,也许多年之后,自己真的会后悔。 
  但现在的生活,唐加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后悔了,而且他深信,如果没有退学,也许会更加的后悔。 
  父亲又一次喊“你给我滚蛋,当我没有生你……” 
  唐加重重的磕了一个头,离开了家,离开了这个美丽的海滨城,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这个时候,他的口袋里只剩下二百多块钱。 
  还好,自己常用的吉他乐器什么的都在北京没背回来,至少还能拿着吉他卖卖唱。 
  自己好像有点白眼狼,唐加自嘲的想,因为他除了一点难过,更多的是一种将要开展新生活的壮志与激动。 
  父亲把他扫出了门,也不再给他邮寄生活费了。 
  所以,唐加很穷,他跟大多数北漂找梦的艺术青年一样,凭借一腔热血回到了北京。 
  可现实,真的很残酷。 
  没有成为白马王子,为了生计,唐加开始了在酒吧里唱歌的生活。 
   
   
   
  3 初遇小东西 
   
  北京,中国的首都,雄踞华北大平原北端,干燥的城市,这个城市几乎没有水,城中心有一个叫什刹海的充满魅力的地方。 
  什刹海不是海,它只是一个人工湖,是旧时皇家贵胄为享受浪漫,为了夏日泛舟冬日滑雪而人工开凿的一片人工湖。现在,这里属于跳操场转圈集体交谊舞的大妈,属于在首都寻找遗失文明的游人。更属于深夜里没有温暖的人们,寂寞的男女。 
  冬天的北京很冷,夜晚更冷。冬天的什刹海酒吧,音乐依旧喧嚣,客人却少了很多,凌晨2点,酒吧就早早的打了样,唐加从老板手里抽过今个卖唱挣的50块钱,咂咂嘴,这个月的日子,看起来不太好过。 
  出酒吧右转上马路,一直走到胡同口,拐进24小时便利店。采购物品如下:2包方便面(不带肉酱包的),1个面包(没馅儿没芝麻的),1包烟(2块7没滤嘴北京土产八达岭牌的),合计人民币6元7角,这就是唐加明个一天的口粮。 
  从便利店出来,唐加伸手蹭蹭鼻子,缩缩脖子打了个摆子,心里暗骂这冷的操蛋的天气,一直走到胡同深处,忽然有什么东西砸在他后脑勺上。 
  “哎呦!!” 
  唐加一个踉跄,蹲在墙角按着脑袋骂:“我操……谁?是谁砸我!” 
  本能的抬头望前望,顿时吓的个心纠纠的慌…… 
  唐加一屁股坐在泥地里,手里不自觉的紧紧的抓着路边的枯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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