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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肯打掉啊,闹出去我只能跳楼。”又求方子郊:“你放心,我爸一直为我只有个女儿生气。如果这次能生个男的,他巴不得帮我带。我家虽在小县城,但爸爸好歹做过地方官,户口这事,不难。”方子郊道:“那何不干脆直接送去你爸那,让他照顾?”李世江道:“你以为我不想?可她不肯,说未婚生子,看见我父母不自在。”方子郊慨叹:“看来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否则趁机讨好你父母,转正的希望很大。”
和李云芳接触后,方子郊当即产生好感,她说话细声细气,笑起来确实眼睛弯弯,嘴角上翘。也很有见识,读书也多,不知怎会对李世江迷成这样,暗叹:“这小子真有福。”转念又想不对,这么大好的女孩被李世江骗了,应该谴责他才是。
李云芳倒有点不好意思,但说开了,也不吞吞吐吐,说是自愿的,而且声明,并没有逼李世江离婚之意,一个人带着孩子也挺好,只要是跟自己喜欢的人生的。方子郊恍然觉得自己变成了原始人,什么时候这国的女孩已进化成这样?
母亲的病已经控制住了,很骄傲:“要不是生个好儿子,早就死了。”看见李云芳,以为是儿子的新女友,非常热情。方子郊只好偷偷告诉她情况,她也惊讶,不过既然是儿子答应朋友的,她也没话说。
建筑工地热火朝天,三层的楼台很快就起来了,方子郊和吴作孚商议,不同的楼层放些什么书,购置些什么仿古董。做完这些,老板很爽快地问他银行卡号,说要给酬劳,把钱转给他。
这天,导师来了一个电话,问他:“这个学期你没课,在做什么研究?”
方子郊有些惊慌,导师平素宽和,那只在生活上,对于学问,是非常苛刻的,估计全国学者能在他眼里的不会超过五个。而且,他不大懂人情世故,自奉极简,因此对年轻教师生活的困苦,不能感同身受。但方子郊不能跟他讲这个理由,因为不在一个语境,无法沟通。
好在导师并未深问,他给方子郊打电话的目的不是这个,而是一批新出土的竹简。
“浪速大学刚收购两份帛书,你听说了吗?”他问。
方子郊回答:“这种事,除非报纸公布,我们这些学界的小人物哪会知道。”
导师说:“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他们请我去看。据说是个小墓葬出土的,帛书的内容很有意思,是一些短小的鬼怪故事。之前最早的志怪故事,见于天水放马滩秦简,现在看来,这种文学体裁,还可以推前到战国中后期。”
方子郊心想,看来吴作孚已经把货物出手了,他假装不知:“哦,您看了么,有些什么故事?”
“我看了一部分,似乎志怪故事记载的主角还见于包山楚简。”
方子郊脱口而出:“伍生?”
那边语音有些奇怪:“你知道?”
方子郊道:“随便猜的。”但知道这个谎圆不过去,包山楚简的占卜人很多,伍生怎么也不是最重要的。导师倒没深问,又自言自语似的说:“也许墓主就是伍生,可惜未经科学发掘。不过故事确实神秘,我相信很快会文章满天飞,大家都要抢发明权。”方子郊笑了笑,附和了几句,挂机。
已经是秋天,晚上坐在屋前的院子里,周围一片静谧,头顶上星光熠熠,在北方市,别说从来看不到这样的星星,每天呼吸的空气都让人头晕。方子郊刚上大学的时候,只要出去乘坐一回公交车,就感觉累得不行,总睡不够,还得了严重的咽喉炎,不知怎么回事。后放假回家,一大早就被鸟叫醒,整天还精力充沛,才悟到也许因为城市过于喧嚣,空气太差。但那时并未想得太深,毕竟太喜欢城市文明,电影书店,红男绿女,自来水空调,都是乡下梦想不到的。但享用既久,就觉得也不过如此,反而看这碧天银河,现出人生无边的幸福。当然,如果有电灯和书,再加上一个心爱的女人,就更好了。但哪个女孩能跟他过这种寂寞的日子?陈青枝,方子郊脑海中闪过她的倩影,又拼命晃一晃脑袋,将她扔到九霄云外。
“你干嘛老是摇头。”李云芳发现了他这个奇怪动作,微笑问。
“看到这样的好景色,想吟诗。”
李云芳道:“那就吟一首吧。”月光照在她脸上,看上去挺美。方子郊差点有些心动,但赶紧晃晃头,驱赶了这荒谬想法,说:“好,我胡乱作一首。”他想了想,吟道:“语低香近。牵袂还相问。却道嫩约无定准。一霎新欢旧恨。觉来欹枕靡欢。应羞涕泪汍澜。残梦信知无据,薄衫浑忘晨寒。”李云芳轻轻拍手:“词牌是不是《点绛唇》,不错不错。不过不应景,肯定是宿构。”
方子郊点头,这确实是有一天梦见和陈青枝在一起写的。他说:“好吧,我写个应景的,就以这银河为题吧。”他想了一会,吟道:
魂梦绕天涯,不道甚时同宿。
重整别离书簿,费几多红烛。
今宵仰看玉绳河,肠中毂相逐。
又忆那时情事,理一番心曲。
“还行,有佳句,但也有不行的句子。比如‘费几多红烛’,就写得太实了,但好的也非常好,尤其‘又忆那时情事,理一番心曲’。看似脱口而出,却别有风味,太好了。”李云芳坠入了沉思,道:“怪不得李世江说你有才。”
方子郊心头又是一阵伤感,爱情是怎样一种东西,为什么会这么折磨人,躲都躲不掉,他鼻子酸了,转头望着静静的湖水,水中时时有波浪嬉逐的声音,大概有鱼在跳跃。李云芳突然低声说:“我听说这片湖水是一个人变的,湖水那边的山,下面埋着一位古代的公主。你说是真的吗,真浪漫啊。看来你们这,是很古的村落。”
“据说是很古,有两千年,但故事,肯定是无稽之谈。”方子郊道,“小时候我也听婆婆讲过,没想到你也知道。谁跟你说的?”
李云芳道:“我本业其实是民俗学,见到土著,就想上去攀谈,村里的老人告诉我的。还有一个更奇特的故事,说这村原先叫膏糖驿,有一条驿道通过。很久很久以前,并没有这个湖,突然有一天清晨,它出现了。村里的男女老少都很奇怪,怎么会突然出现一个湖呢。但他们没有精力深究了,因为他们奇怪地发现,村里人个个汗流浃背,累得要命,好像干了一晚上的重体力劳动。”
方子郊哈哈大笑:“也许这个湖其实是他们挖的,他们集体梦游,挖出了这个湖,但自己并不知道。”
“哪有集体梦游的事呢?”
“开玩笑嘛。”他说到这,莫名又想到帛书,“古代有一种食梦之兽,叫宛奇,如果能控制它,就可以控制所有人的梦,古人倒是挺相信这个。弗洛伊德听了肯定要喷饭,因为在他看来,梦是被荷尔蒙控制的,梦境无不和性有关。”
“要是我能控制李世江的梦就好了。”
“谁不想。嗯,我的意思是,我能控制我所想控制人的梦。”
“听李世江说,你才失恋?”她关切道。
“已经很久了。经常想一想,就会觉得很久。”
对面山坡上,正在修建的书院还闪耀着灯光,外面白墙青瓦,茂林修竹,有一点高古的韵味。
“为什么叫膏糖驿?这里很产糖么?”
“反正我从小想吃糖想得要命,如果产糖,应该不至于此吧?”方子郊心里一动,“会不会原来叫高唐邑,乡下人不知道,讹成了膏糖?”
“哦。”
四十二
人若不贪婪,我对他们将无能为力。但我还没有发现一个人不贪婪,所以,役使他们,是一件非常方便的事。只是我不知原先的墓道在哪,这让我足足花了一个月的时间。
我的精神越来越不济了。不知从哪天开始,我开始被恐惧攫住,每天都觉朝不保夕。那种浑身无处不舒坦的年轻感远离了我。我开始思考,自己还能活多久。我模糊知道,自己已病入膏肓。我能够在睡梦中控制任何人,却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
我要死了。痛苦日复一日啃啮着我的心,深夜尤甚。我被它捉住,无处可逃。我曾幻想,叫醒她,带着她,隐居在一个无人能及之地……如果不愿,我也可以让她过得和以前一样豪奢,不管朝代如何更替,她都能像公主一样生活。即使想要真实的地位,也未必办不到。而现在看来,我是那么愚蠢。
伟大的东皇太一啊,就让我进入墓穴,永远陪伴她吧。我会在世间留下咒语,有朝一日,让某个有缘人去唤醒她,让他来陪伴她、照顾她。虽然,这很让我痛苦,但我不会真的那么自私。也许我的病入膏肓,就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我注定得不到心爱的人。
墓穴里一片漆黑,他伏在她的棺木上,进入了长眠。他死了,变成了白骨。
但我并非没有力量,我的灵魂会永远保护她,直到墓穴被重见天日。他说。在进入长眠之前。
四十三
没事的时候,当然就在家看书,方子郊带的资料不多,但做研究的,本不用贪多。有时他也慨叹,人类积累的精神财富那么浩瀚,而他这个博士只需翻来覆去读那几本,实在有点浪费人生。但没有办法,你不是一个纯粹的生物,可以由着自己的爱好阅读,你只能翻来覆去读那些。你必须提出一些看法,写几十篇论文,出两本专著,也许很好,也许一般。你最终必须像所有人一样退休,加入巷口“等死队”的行列。在研究生期间,方子郊几乎没一天闲过,但后来发现,那些书大多数在头脑中毫无印象,像在空气非常澄净的地方,地上一滴滴水珠,蒸发后了无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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