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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希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完全不在意前后顺序,看看以后能不能用这些自己最爱的萌点写出一篇让自己感动的文章来。听人说,曾经有作家看自己的作品被感动得哭泣,希望自己也有这个荣幸。
就算以程希的文笔写不出那样的大作来,但光是回忆这些看起来全无用处的东西,也是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程希唇边含笑,笔在纸上沙沙地写了一个小时也没觉得累,光翻页就翻了半本过去。
正写到兴头上,突然听见有人敲门,程希一愣,谁会现在来敲自己的门?赶紧放下笔,从庄园里跳出来,把门一开,还没看清人呢,就被抱住,耳边是武振邦兴奋的声音:“希希,想死我了,你搬走了都不告诉我,太过份了!知不知道我和小叔找你找多久吗?”
“能有多久?我昨天才搬来的。”程希从武振邦的肩头看过去,就看见郑航似笑非笑的表情,武振邦说着,他还伸手过来捏了下自己的脸,程希哼了一声别开头去。
“你们没开学吗?”见到老朋友还是高兴,让武振邦放自己下来,拉着这叔侄俩坐到桌边,想了想,突然笑了一下,转过去,在厨房里转了一圈,拿出两杯漂亮的枇杷酒来,一人给递了一杯:“怎么周一来找我?”
“咦,什么?汽水吗?真漂亮!”武振邦一点怀疑都没有,接过来就大口喝掉半杯,喝完还舔舔嘴:“真好喝,甜甜的,好象还有点什么水果的味道。希希,你做的?”
郑航喝得比较斯文,但显然对枇杷酒的味道也很酒意,一口接着一口就没停。
程希看着他们这么给面子,也觉得很开心:“算是吧,好喝就多喝点,我这儿还多着呢。”
“我和振邦办到上京大学附中来上学了。他在初一,我在初三。”郑航没有武振邦那么激动,还有心思回答程希刚才的问题:“开学第一天,就有个开学典礼,没事,我们就过来找你了。”
“上京大学附中?”程希嘴角微抽,在程希的后世印象里,上京的中学初中部,上京大学附中虽然也算是重点,可连前三都排不进去呢。高中部的话,更是连前三十都排不进去,完全是个渣。
初中部,如果非要想选离自己这个朋友比较近的话,人大附中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如果想选离家比较近的话,上京四中……好吧,这个时候,四中还没有初中部呢。但是,上京师大实验中学也是上上之选。在程希的印象里,以上三所中学算是上京中学里的前三了。偶尔二中也能排进去一次,但上京大学附中就没戏了,排到五六名去了。象他们这种条件的孩子,完全没必要“屈就”。
“嗯。”郑航还在一口一口地抿着酒:“振邦非要来,我就陪他来了。他说你一个人在这边没人陪你玩,怕你无聊。”
这、这、这话也太甜了吧?!程希心跳了一下,转头看向武振邦,没想到那小子喝得上瘾,根本没听见郑航说什么,一口干净杯中酒,正回味呢。似乎是感觉到程希的目光,笑嘻嘻地睁开眼,举了举杯子:“希希,我还要。”
程希接过杯子,有点不可思议地问道:“你爷爷就这么容易同意了?”边说,边走进厨房,重新给他倒了一杯。
“哪儿那么容易?”郑航冷笑一声,完全没任何不好意思地把空了的杯子递给程希,摆了摆,意思就是让她再给倒一杯。看
“郑航!”武振邦脸一下红了,大声地叫着郑航的名字。这两人虽然年纪接近,但武振邦从来都是非常守份地叫郑航小叔,如果这样叫名字了,那就是表明他要生气了,要认真地生气了。
郑航根本没理武振邦涨红的脸,嘿嘿地瞟了他一眼:“怕什么,早晚会知道。”说着,看着程希拿着一杯枇杷酒出现的身影,才满意地接着说:“武叔叔自然不愿意,想让我们进四中,或者是进子弟中学。振邦不愿意,结果就被武叔叔关禁闭关了半个月,在房间里,哪都不能去。可这小子硬气,硬是半个月不怎么吃饭,也不出房间,与武叔叔冷战,最后生了场大病,烧得人事不知。没办法,最后还是武叔叔投降,他才开始吃饭。希希,这小子可是很依赖你啊……”
“哪有?!”武振邦脸更红了,瞪着程希:“别听郑航夸大其词?!我吃饭吃得少是因为家里的厨师做的饭都好难吃,最后发烧也是因为感冒,哪有什么冷战半个月什么这么凄凉?!希希,以后,就请你收留我吧,好不好?让我在你这蹭饭,我让叶叔给解叔伙食费。”
本来感动地眨了几下眼睛,一听到最后这几句,程希彻底没了心思,看来自己这两年来把这个吃货的胃给养叼了。来上京大学附中上学八成就是为了他那张嘴吧?
“邦哥,你个吃货,我在你眼里就是个厨子吗?!”
“不是啊!你是我妹妹,很亲很亲的那种,真的。几个月没见我特想你,还好几次做梦都梦见你呢。再说了,什么吃货啊,别光说我。”武振邦两杯枇杷酒下肚,很满足地放下酒杯:“小叔还不是在家不怎么吃饭?你看他,才几个月没见就瘦了这么多,他就是不说罢了,他比我隐藏得深多了。其实一样好吃!哼!”
“两吃货。”程希撅撅嘴,心里还是很高兴的:“那就在这儿吃吧。一会儿舅舅就该回来了。多了你们俩个,我得多准备一些。”说着,转身向厨房走去。走进厨房,刚放下案板,程希停下来,看看自己踩着凳子,手拿菜刀,包着围裙……突然觉得,怎么这么悲哀啊?难道以后要成为他们的专业厨娘?自己刚才心里的高兴是怎么回事?自己已经彻底向妈妈级妇女进化了吗?以养儿子的心态交朋友?不行,不行,不行!
越想越不甘心,程希放下菜刀,气哼哼地走出去,叉着腰,正要义正词严地发表一次演讲,突然发现二小已经从竖直状态变成躺平。那张自己打算当摆设的婚床,二小齐整整地倒在上,睡着了!程希一口气憋住,看着二小齐头躺着的样子,心里的古怪不知道该怎么抒发。
忘了,枇杷酒也是酒啊!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北大附中的朋友,本文真的是架空,没有任何影射。
初为大学生的舅舅
给二小盖了被子,脱了鞋,程希推了一把,二小就自然而然地翻了个身,从横躺变成了顺躺,各自沉沉睡去。
这应该不是喝醉吧?就算一个人酒品好,也不至于叔侄俩酒品都这么好才是。程希细细看了看脸向自己这边的武振邦,果然是两个黑眼圈。刚才见面太兴奋,没注意到这些细节。这两家伙这两天都做什么去了?累成这样?难道真的是在找自己没找到?程希有些纳闷。
不过,既然累了就睡吧。程希索性取了围裙,决定不在屋里做饭了,不然一定很吵,让他们睡不好。三月的天气凉凉的,正是睡觉最好的天气。程希不想打扰他们的好梦。
把庄园做好的菜一盘一盘地拿出来放在桌上,不方便起火闷米饭了,就拿出一厚沓玉米薄饼当主食。想了想,把早上拿出的那一坛子枇杷酒拿出来,同样放在了桌上,因为自己和二小喝了不少,再加上给王教授灌的两瓶,所以所余不过小半罐,到时可以让解信诚带回去给他的舍友尝尝鲜。
又拿出那本自制的记事本,继续未完的工作,才写了一页半,就听见门嘎吱一响,把记事本往庄园里一丢,抬头就看见解信诚略带兴奋的脸。他张嘴正要说什么,程希连忙把食指放在唇间,做出“嘘”的动作,解信诚一愣,顺着程希的动作看过去,正好看见武振邦睡得正熟的脸。
“咦,他俩怎么来了?”解信诚洗了手,拿起筷子,边吃边问。
程希把刚才二小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解信诚听着皱了皱眉,筷子停了一下,说了一句:“没关系,希希开心就行。我还担心在大学校园里希希没有朋友会寂寞呢,现在算是有一点放心。这俩小子虽然……但对你还算纯朴。”
啥叫对我纯朴?程希心里别扭了一下解信诚的用词。抬眼看着他,突然笑起来:“舅舅,你这身打扮可真有范儿,走出去肯定人人都觉得你是当官的。”说着,指着解信诚中山装的前兜里插着的两只钢笔,笑不可支。
程希想起前世对八零年代的一个笑话。说是胸前插一只钢笔是文化人,插两只钢笔是当官的,如果插三只钢笔的话……那是修钢笔的。程希虽然没见过修钢笔这个行业的人物,但还是觉得这个总结着实有趣。算是这个枯燥时代里少有的娱乐精神。
解信诚低头看了眼自己的两支钢笔,也笑了。这算是一种时髦的打扮方式,就象夏天的时候在白衬衣前兜里塞一包大前门,有意让大前门的烟盒图案从白衬布里透出来一样,摆的就是这个款儿,程希的话说,就是低调的炫耀。
在程希大笑前,解信诚的这个插笔的行为有多少是虚荣心作祟,解信诚自己也不知道。但毕竟是个年轻人,可以得到众人的瞩目,目光中多少带着些羡慕甚至妒嫉,都是件让人充满快意的事。可是,这事一拆穿,解信诚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如果自家六岁的外甥女对自己的这个行为的评价都是幼稚好笑的话,那么,之前的那些自我感觉良好说不定就是错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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