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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事未发露,必遭阴谴。使举家并染瘟疫,六畜田蚕不利。如有孝顺父命,和睦亲族,畏惧官府,遵守礼法,不作非为,良善正直之人,神必达之城隍,阴加护佑,使其家道安和,农事顺序,父母妻子保守乡里。
因此祭祀城隍的过程,也是一个愚民的过程。他本人曾坦率地对宋濂说,尊崇城隍的目的,不过是威吓百姓而已:“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则不敢妄为。”
第五节 一封奇特的公开信
用今天的眼光看,“化民成俗”、“以德化民”的合理性十分可疑。针对这个词语,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可以发出许多置疑,比如:
什么是道德?谁的道德?谁有资格制定道德的标准?谁有权力强迫别人实行他规定的道德规范?
由朱元璋来“教育人民”的资格则更为可疑。这个前文盲、强盗,开国前曾经忘恩负义淹杀小明王,在他人抗元之际与元政权暗通款曲,开国后又大肆屠戮功臣,他用铁的事实一再证明自己的道德品质存在着十分严重的问题。然而,在当日,由他来教育人民,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中国的经典里说,中国的官员对百姓负有三种责任:作之君、作之亲、作之师。“作之君”即领导人,羊群中的头羊;“作之亲”则还是百姓的父母,要把百姓看作孩子来看管,要照顾他们,要爱护他们,要养育他们;“做之师”,则说明领导人还要负责做民众的老师,他们不懂,就得手把手教他们。
在中国传统社会,每个老百姓在一定程度上来说都是“国有”的,也就是被战争的胜利者所有。被谁“化”,朝什么方向“化”,“化”成什么样,老百姓是没有权利过问的,就像牲畜没有权利选择它的饲料一样。任何一个人,不管他出身流氓还是强盗,一旦取得天下,成为天下人民之主,就证明他得到了“上天眷顾”,有驭天下之“德”,他不仅掌握了世俗权力,而且还因成功地掌握世俗权力而被证明掌握了世间一切真理、美德和良知;因此不仅有资格成为世俗生活的主宰,还是精神世界的主宰。
在皇帝和官员眼里,老百姓不论多大岁数,在心智上都是长不大的儿童,“三十而立之类,似乎只是士大夫的人格成长论,老百姓是被当作永远不会成长的,因为老百姓不管二十岁还是八十岁,都必须由外力去保护他们,使之不受腐蚀”。统治者将老百姓“儿童化”,将自己“家长化”,人民既为“子民”,官僚就是“父母官”。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不论什么岁数,只要走进仕途,辈分和学问马上见长,就比百姓成熟得多,正确得多。
基于皇权无限的逻辑,朱元璋的政府是典型的“全知全能政府”。这个政府不仅仅要实现“镇压之权”,还认为自己是正义与公理的代表,有权对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直至思维方式进行全面控制。朱元璋不断教导民众何为美好生活,甚至直接规定百姓们的生活细节。
英国政治思想家奥克肖特说:“人类在心智上的限制决定了政府在控制和预测事件能力上的限制。”“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那些关于何为美好生活的教导,因为这是对我们自己判断力的蔑视。在现代社会,任何集体的伦理目标,无论在他人看来何等高尚,都不能强令个人尊奉。这不但是因为个人天生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且因为这也是社会文明进步所必需。”
朱元璋当然不会明白这些道理。他执着地认为,只要有好心就不会办坏事。因此,他像一个热心的街道妇女干部,直接走进每户人家,教导他们如何正确生活。
他管百姓的家事。在农村生活中,他看到百姓家里经常因为分家等事闹纠纷。他认为,统一百姓的分家方案对国家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在《大明律》里他明确规定,每家每户的产业只能由嫡长子继承,如果这家人迟迟不立嫡长子,就要受到杖八十的惩处。只有当大老婆年五十以上又不生子者,才能立小老婆的儿子。即使立小老婆的儿子,也要立她的大儿子,否则与不立嫡子同罪。朱元璋又规定,在每个家庭里,一切财产只能由大家长来支配,不许随便分家,“别籍异财”受到严格的禁止,家里的晚辈不经家长同意,花了家里的钱,就直接触犯了《大明律》,要受到刑事处分,每花二十贯笞二十。
开国之后,广东的两位军官,都指挥使狄崇、王臻,妻因夫贵,按规定被册封为淑人。后来他们的老婆死了,把妾扶了正,奏请册封其妾为淑人。
这看起来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了,朱元璋却极为重视,专门召集满朝重臣开会,进行专题讨论。宰相李善长和礼部官员发表意见,认为“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妾不可为嫡夫人”。于是朱元璋驳回了两位军官的请求,并且因此颁布条例,规定不许扶小老婆当大老婆:“凡正妻在日,所娶侧室则谓之妾。正妻殁,诸妾不许再立为妻。”
朱元璋甚至承担起妇联职责,满怀义愤地替秦香莲们打抱不平。祥符卫指挥郭佑,取了妾后,和大老婆关系不好,把大老婆连家人二十六口赶出去另住,却把妾立为正妻,两人独门独院,过起了幸福生活。
朱元璋听说这件事后大为生气,把他贬到云南,并且教训天下人说:
“结发妻和他一起生活了三十年,有儿有女了,当初日子艰难时两个人一起过来,如今他做了大官,正好夫妻享福快活,他却把他们娘儿们赶出去了,一天只给八升米,那二十六口人,怎么过?这样无情无义的,也算是个人?”他把这件事记载进了《大诰》,以杀一儆百,提醒天下所有官员不要忘了糟糠之妻。
在《大诰》的另一章里,他甚至管起了官员们的婚事。当时,他起用了许多太学学生做官,这些学生大都尚未婚娶,公余无事,难免有人眠花宿柳。朱元璋得知,直接给这些官员的父母写了封公开信,劝他们早点给孩子娶亲:
朕自开国以来,凡官多用老成。既用之后,不期皆系老奸巨猾,造罪无厌。及至进用后生,皆是年壮英俊。初,父母且贤,致令习学经书,通达古今,已成士矣。其父母宠爱之道,得其宜也。
至此之际,各各父母反为愚夫愚妇。子既年壮,公私作为,无有不可者。朕既授以官,且有厚禄,只身在任。朝出暮归,寒暑为之自调,汤药亦为之自奉。其父母愚而不与之娶,致令孤守厚禄,淫欲之情横作。一旦苟合于无藉之妇,暮去朝来,精神为之妄丧,财物由是而空虚,天生诚实之性,因而散乱,虽古智人君子,莫复其原,岂不难哉。
今以诰告,凡在京有官君子之父母,即早婚娶前来,以固天生自然之性。不然,暂染娼优,污合村妇,性一乖为,莫可得而再治。其诸父母,早为之计。
也就是说,现在这些青年官员,一个人在任上,身边没个服侍的人,什么事都要自己操持。父母不给他们娶亲,他们手里有大笔工资,怎能不出去乱搞?一乱搞,又花钱又耗神。所以凡是在京当官的人的父母,都早点给他们娶亲吧!
第六节 大明帝国的教育体系
统一思想的最大障碍是读书人。知识分子的本职就是进行思考,从而天然容易产生对一元化思想的离心倾向。朱元璋从源头上抓起,大力兴办义务教育,以此控制知识分子胚胎形成的规格、模式,使符合他需要的知识分子能成批量地生产出来。
朱元璋对办学非常重视,说,“学校之设,国之首务”,“治天下以人材为本,人材以教导为先”。他把教育与农业一起视为“王政之本”,一直抓得很紧。早在龙凤五年(公元1359年)正月,大明开国前九年,他就曾于婺州开设过郡学培养人才,龙凤十一年九月又在应天创办了国子学。明朝建立后,更大力发展教育,从中央到地方,兴办了国学、郡学和社学三级学校。
国学就是国子学,是国立大学。开始校址沿用元朝儒学的旧址,因为校园较小,朱元璋不断扩建,仅洪武六年一次就“增筑学舍几百余间”。但此地处于市中心的繁华之区,靠近弹筝吹笛之地,不利于学生静下心来学习。
洪武十四年,朱元璋亲自为新校区相基选址,选定在距离京城七里的鸡鸣山之阳,那里环境幽静,适宜攻读。朱元璋投入巨资,工部尚书陈恭亲自主持建设,洪武十五年,新学校落成,教学区、生活区、图书馆、食堂、菜圃具备,“凡为楹一十有奇,壮丽咸称”。五月十七日,皇帝亲临国子监“谒先师孔子”,又登上讲堂,亲自为学生们上了一堂课,内容是讲解《尚书》的《大禹谟》、《皋陶谟》、《洪范》诸篇,课后又宴请了全体师生。
国子监的生员通称监生,分为官生和民生两大类。“官生取自上裁”,是由皇帝指派,“民生则由科贡”,是由地方保送。在传统时代,这所大学规模可称得上非常宏大,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的生员总数达到八千一百二十四名,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高等学府之一。如果当时搞一个大学排名,相信国子监规模一定在全世界名列前茅。
至于国子监的功课,则范围有点窄,主要有语文、数学、政治、书法、体育几类。语文课的教材主要有《四书》和《五经》。政治课的教材主要是御制《大诰》和《大明律令》等,汉代刘向的《说苑》,录载可供人们取法的遗闻逸事,朱元璋认为熟读它,可教会人们怎样做人处世,因此列为必修的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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