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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给皇帝的奏章中写道:“洪武初年,户一千六十五万有奇,口六千五十四万有奇。时甫脱战争,户口凋残,其寡宜也。弘治四年,则承平久矣,户口繁矣。乃户仅九百一十一万,视初年减一百五十四万矣;口仅五千三百二十八万,视初年减七百一十六万矣。”(《世宗嘉靖实录》卷一〇二)也就是说,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根据黄册户口数字的统计,人口已经达到六千零五十四万五千八百一十二人。但到弘治四年(公元年)造册时的户口数目,人口反减至五千三百二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八(万历《明会典》卷九,《户口总数》)。按理,洪武年间兵革初息,弘治时则承平百年,加上贵州等边远地区都已经开始纳入户口统计,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这只能说明黄册制度已经失去效用。
朱元璋制定黄册制度的目的之一,是使富户多承担赋税,从而减轻贫困家庭的负担,所以他将普通百姓为分“三等九则”。关于上、中、下户等的划分,因各地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别。富户除了正常税赋外,还要承担协助政府收税等任务,贫户的负担则十分轻减。
但是到了明代中期之后,实际情形完全颠倒过来。基层官员们通过造册,大量营私舞弊,他们不按照实际情况录入人口、田产信息,通过转嫁,造成了穷人多交税役,富人逃避税役的现实。有实力能钻营的富户,在黄册上都被列为了“下则”贫户,而一些贫户却被无端编在了“上则”和“中则”之中。史学家顾炎武就说:
夫审户者,原以分别贫富当差,为贫者便。而今曹邑数十年来,豪强户尽行花诡,尽逃上则;下户穷民置数十亩之地,从实开报,反蒙并户。县官耳目不及周至,贫者并,富者除,往往皆然……卑县(万历)三十三年到任之初,犹执前定户则以拘头役,其间家无寸土,糊口不足,叫号吁天者,比册中所戴中等户则也;其所称下下户者,皆富厚之家所支分节派而来也……(《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三九)朱元璋制定黄册制度,另一个重要目的是维持户口分类制度,防止人口自由流动。到明中期之后,这两个目标都完全落空了。
永乐二年,左都御史陈瑛说:“以天下通计人民不下一千万户,官军不下二百万家。”
然而到了正统五年,明朝控制力下降后,军户逃亡者居然达一百二十万人(《正统皇帝实录》)。卫所士兵远远不及规定,有的只有一半,有的不到十之二三(《大学衍义补》卷一一七,《严武备》)。
更为严重的是,普通民户也开始大量逃亡。
宣德时期(公元1426-1435年),江南太仓县的情况是:
忱(指周忱,时为江南巡抚)尝以太仓一城之户口考之,洪武年间见丁授田十六亩,二十四年(公元1393年)黄册原额六十七里,八千九百八十六户;今宣德七年(公元1432年)造册,止有一十里一千五百六十九户。实又止有见户七百三十八户,其余又皆逃绝虚报之数。(周忱《与行在户部诸公书》)隆庆时期(公元1567-1572年),福建省福宁州的情况是:
吾州之籍,自嘉靖以视洪武,户减三之二,口减五之三。自今以视嘉靖,不能加其什一。(《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十二,《福宁州志》)万历时期(公元1573-1620年),江南应天府的情况是:
……(应天府)图籍,嘉靖末年户口尚及正德之半,而今才及五分之一……(同上书,卷十四,江南二,应天府)这几个例子可见明中晚期民户逃亡之普遍。这种情况下,里甲制度也维持不下去了。大多数地区“里甲寥落,户口萧条”(《陕西通志》卷八十六,《备陈灾变疏》),“里无完甲”(《皇明诏令》卷二十)。
嘉靖时期,江南某些地区,“有一里仅存四五甲者,有一甲止存一二口者”(《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三十三)。
明末陕西的情况,“有一里一百一十户内,止存十余户者,有一甲十一户内,止存十余丁者,有数甲全逃者”(《皇明经世文编》卷一〇五,议复陕西事宜疏)。
由于这种情况,人们开始称黄册为“伪册”:
国初田粮皆有定数;自洪武以来,凡几造黄册矣,然今之粮皆洪武初年之粮,而今之田则十二三耗,非拱武矣……又况猾民作奸,乃有飞洒、诡寄、虚悬诸弊,故无田之家而册乃有田,有田之家册乃无田,其轻重多寡,皆非的数;名为黄册,实为伪册也。(《天下郡国利病书》卷八十六)
这个时期的黄册,早已完全丧失了管理户口和合理征收赋役的作用。
每见十年大造,费民间无限金钱,不过置之高阁。(《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十九)官府每当奉命造册的时候,照例是一再拖延,直到拖无可拖时便敷衍塞责,照抄旧册,一字不改,“天下大造黄册,率皆誊写旧本,无一实数”(《后湖志》卷十)。后湖黄册库人员把有些地区送解来的新册与上次旧册查对,竟发现在丁口、事产、开除、实在各个方面,新旧两册完全相同,也有一些在新黄册中仍然登记的人户,其实早在一百数十年前便已全户死绝,在历届黄册内也注明是绝户,但每年还是要照抄一遍,下注“绝户,事产俱无”。不敢把这些户从册籍上勾除掉,为的是怕被后湖黄册库查驳。
更滑稽的是,有些地区的黄册上所记的人丁不少是年达百岁以上的。
据计算,万历十一年(公元1582年),仅扬州府兴化县一县之内,即有百岁以上人口的户达三千七百余户之多,每户往往又有这样的老人一二人甚至多人,其中有人无产的又有二千九百余户(《后湖志》卷十)。这种怪事,显然是由于造册人员一味抄誊旧册,每次普遍递加十岁而造成的。清初顺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户部尚书孙廷经还向顺治帝报告过,明末有些黄册所开人户姓名及其事产,仍然是明初洪武年间的姓名和数目。
既然黄册已逐渐丧失价值,于是就出现了一套专供州县衙门实际应用,而又不往上报的册籍,当时叫实征文册,或叫实征黄册,也有叫做白册的。
《古今图书集成》就当时的情况说:
所谓黄册,只取应虚文,非其实矣。有司征税编摇,自为一册,曰白册。(《户口总编》卷十八)最后,明王朝不得不以一条鞭法①在全国范围内取代了黄册制度。随着一条鞭法的实行,黄册制度本可以寿终正寝,但在“祖宗旧制”的威力之下,黄册每年依然按照旧例层层编造上送。黄册制度不再有任何积极意义,剩下的完全是弊端和祸害。它从编造、申解、保管、查驳到补造这一系列过程,也就退化成一个彻底的反复科敛舞弊的过程。
①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
第四节 黄册的最终命运
明朝灭亡之后,弘光小朝廷终于发现了黄册的用处:他们把这些档案用做了造甲和火药的原料。
这一发现并没有挽救南明政权。清军大举南下,轻而易举地攻占了南京。他们带着浓厚的好奇心,参观了这个充满传说的黄册库。他们惊讶地发现,尽管明朝在崇祯十七年就灭亡了,但黄册库中最后记载的,居然是崇祯二十四年的户口人丁数字。原来这是崇祯十五年最后一次编造的黄册中,各地官员为了省事预造出来的。这成了人们叹息明朝的一个最好例证。
曾经是人类历史上最大档案馆的黄册库至此灰飞烟灭,以致后世学者要研究这一著名制度时,几乎找不到一本存世的黄册。而2010年初我慕名去玄武湖参观“黄册库旧址”时,发现那里只有一栋现代的粗糙的钢筋混凝土仿古小楼,里面陈列了几张质量很差的史料图片而已。
第二部 终结篇
第一章 权力的奥秘:朱棣
第一节 朱元璋的纠结
遗传的力量真是不可思议,老四朱棣走路时左脚微微内倾,步子一大一小,和自己如出一辙;而一脸忠厚之相底下游动着的缕缕狡黠与豪霸,则完全是得了自己的神韵。“形神毕肖”,望着老四的背影,朱元璋的脑子里跳出了这四个字。
皇帝这个职业一直使朱元璋感觉有点别扭:譬如穿了别人的衣服,有的地方长,有的地方短。如果按自己的直觉,他会毫不犹豫地立老四为太子。
但是,“皇帝职业守则”说,必须传位于嫡长子。据说,天理注定如此,又说,这是无数代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这些说法的来头之大让他不得不否定自己的想法,可现实却一再让他犹豫。
本来,有许多事是只能做不能说的,一说就留了形迹。朱元璋自成年后,几乎从未和人说过心里话。可惜太子朱标悟性太差。就在他一次次下手屠戮功臣时,太子却傻乎乎地一再要求他慈悲为怀,逼得他只好破戒。他屏退众人,拿了一根荆条扔在地上,叫太子去捡。太子面有难色,然而仍然不明白他的意思。他只好挑明道:“你怕有刺不敢拿,我把刺摘了给你,岂不是好?我杀的都是奸恶之人,杀了他们,你才能当这个家!”
没想到太子直通通地回答:“上有尧舜之君,下有尧舜之民。”意思是因他残暴,才把大家都想象坏了。气得朱元璋当时就抄了把椅子,向太子头上砸去。算是太子命大,没有砸中,抱头逃走。朱元璋却气得犯了失眠之症,一连半个月没睡好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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