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0章

小说:午夜开棺人作者:唐小豪字数:3508更新时间 : 2017-07-30 09: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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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鞠点头又喝了一口酒:“对,这是原话,青衣的父亲告诉我的,那几个小时内那两个开关人对包利辛说了什么,只有他们三个人知道,而包利辛也没有开口告诉其他人,就连对自己的后人都守口如瓶,只是说这些事情都是天机,就算说了也没有人会相信的,因为他离开那两个开关人之后所经历的事情,都证明那两个开棺人说的事情是真的。““包利辛经历了什么?”胡顺唐又问,这很奇怪,一个目的就是要刺杀开棺人的此车,却在和开棺人对话了几个小时后放弃了刺杀的念头,转而去证明两人所说的真实性,证明是真的之后,却又告诫自己的后代在遇到开棺人的时候,要试着杀了开棺人,而且是用“试着”,而不是“一定“。

贾鞠突然变得很暴躁:“我不知道!青衣也不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我只知道我现在的烙阴酒的酒方也是开棺人给的!“

“什么!?”胡顺唐双眼睁大,“真的是开棺人给的?但曾达说过,烙阴酒的救房市一个叫李朝年的人找出来的!“

贾鞠脑袋低垂下去,使劲点了点头:“我是说最早烙阴酒现世,就是开棺人拿出来的,当作酬劳付给了保护他的一个赶尸人,而白骨…“白骨?胡顺唐看着贾鞠的表情,还有握着酒瓶微微发抖的双手,知道贾鞠百分之百认识李超年,否则怎么可能知道李朝年的绰号?而且如蜂巢中的人一样不敢叫李朝年的大名,却是称呼白骨,算是尊称。

【第五卷】烙阴酒第三十六章[青衣身世]

“咔吱”小屋的大门被推开了,葬青衣浑身是血地站在门口,身上还扛着一头像鹿一样的东西,那东西的颈脖处被割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还在往外涌。

贾鞠侧目看了一眼葬青衣,皱眉道:“麂子的肉不好吃,腥味重,不吃肉不行吗?”

经贾鞠这样一说,胡顺唐才想起来那像鹿一样的东西是麂,鹿科动作,比鹿稍小,在四川和重庆深山中出没,常是猎人枪下的主要目标,以前吃过,吃的是腌制过的干肉,在嘴里长嚼比较香,但腥味较重,他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没有变成干肉的麂子……

葬青衣站在门口,麂子颈脖处的鲜血都滴落到旁边靠木墙的刘振明肩头,刘振明皱眉,挪动了下身体向右侧靠去。

“没力气。”葬青衣没有面朝贾鞠,而是目视前方,目光有些呆滞,“不吃肉。”

不吃肉,没力气?胡顺唐看着葬青衣,说话总是颠倒顺序,而且女孩子声称自己喜欢吃肉的只是少数,大部分甚至明明喜欢吃肉,但为了“减肥”都号称是素食主义者,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女孩儿声称不吃肉没力气。

胡顺唐打量着葬青衣,那名字肯定不是她的本名,也许是其他的特殊称呼,这种称呼怪,人也怪,乍一看是个女孩儿,越看越觉得没有女孩儿样。先前摘下头盔露出的那一头短发,也许是觉得碍事,现在又被她分成左、右、后三部分扎了起来,依然是那身皮夹克,但上面沾满了麂子的鲜血,普通女孩儿肯定早就惊声尖叫着跑开。

“你们吃吗?其实还是很香的,野味,平日里就算能吃,也没有新鲜的。”贾鞠向周围问道,又晃了晃手中的酒瓶,“这里还藏了不少好酒,你们可以随便喝,野味当下酒菜,算不错了,平安回去,我请你们吃其他的。”

葬青衣站立在那没动,像是等着贾鞠的“命令”一样,胡顺唐和刘振明没有任何反应,脑子里各自都在想着其他的事情,倒是夜叉王翻身爬起来,坐在床边,单手抵着下巴看着葬青衣道:“我吃,但不喝酒,喝酒误事。”

“随便。”贾鞠眉头一皱,又灌了一口酒,好像不喜欢不喝酒的人一样。

葬青衣转身扛着麂子离开了,她离开后,刘振明侧头看着门外,看到葬青衣蹲在空地内,跪在麂子跟前双手合十低声自言自语着什么,随即又举起匕首开始“忙碌”。

贾鞠起身来走到门口,一只手搭着门框道:“车部的人就那样,只吃体型稍大的东西,猪、羊、牛,但不吃鸡鸭鱼之类的体型稍小的动物,知道为什么吗?”

贾鞠说到这,侧目来看胡顺唐,但已是醉眼朦胧。

胡顺唐轻轻摇头道:“不知道。”

“因为他们认为大型动物,死一个可以喂饱很多人,但小型动物,一只鸡或许还不够一个胃口大的人吃,杀孽更重。”贾鞠嘿嘿笑道,“听起来有点假正经的意思,对吧?”

胡顺唐看着葬青衣熟练地剥皮,清理着皮毛下的脂肪,刮去放在旁边的小桶里,又开始割脂肪下那一块块上好的活动肉,手法很娴熟,像是天天都在做这些事情一样,而且永远都带着那张冷峻的脸,没有喜和悲,周遭的任何事情好像都与她没有关系。

“我去帮忙。”夜叉王从贾鞠身后走过去,来到葬青衣身边,也不说话征求对方的同意,蹲下来开始收拾麂子的另外一半。葬青衣挪开了一个位置,让给夜叉王,连头都没有抬。

“看吧,除了开棺人之外,她其实对所有人都很友好,还是个孩子,你知道吗?她没有上过学,所有的东西都是我教的,就是……就是……”贾鞠说了半天都没有把下面的话说出来,干脆又灌了一口酒,“就是从小就不喜欢说话,我本来想锻炼她,原意是让她学会七国语言,结果呢一天也说不出几个字来,永远都那么冷冰冰的,其实人不应该是那样的,后来吧,我又寻思至少得让她有办法和人交流吧?这下好了,她开始练字,哇,什么字都写得那么好,钢笔、毛笔什么都好。”

胡顺唐来到贾鞠的身边,看着院落外在收拾麂子的夜叉王和葬青衣:“你养大她的?又怎么知道她是车部最后刺客的后代?难道你也是?”

“哈……”贾鞠这个老头子仰头一笑,看着胡顺唐道,“你看我这模样像吗?不像,我呢,说好听点就是个买卖人,说不好听点就是个当街卖酒的。我只能算她表面上的监护人。”

胡顺唐不耐烦道:“贾老爷子,我是问你和她怎么认识的?”

“就像个故事一样,童话故事?还是其他故事?我不知道怎么定义!”贾鞠转身回到摇椅躺下,慢慢地前后晃动着,“1993年,那年我46岁,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年都发生了什么事,年初颁布了修正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再后来姓江的当了主席……这些事对我们这些开始做买卖的人来说,好像是金库的大门开了,但却只开了一条缝,有实力的就能挤进去,没实力的就只能在那看着。”

在那年,贾鞠并不算下海的第一批人,改革开放后他下海经商,从倒卖钢材入手,又做过废品回收生意,主要以钢铁为主,全国各地的跑。亲眼目睹国家的巨大转变,下海经商者一批又一批,还有无数人带着自己辛苦积攒下来的钱涌向股市,放眼望去,全国好像都是机会,但彻底改变贾鞠人生的机会也来了,虽然说晚了几十年。

在那个很多人还在奔小康,争当“万元户”的年代,贾鞠已经算是有钱人了,确切地说是个低调的有钱人,祖上是酿酒的,大概是遗传的关系,贾鞠本人也喜欢喝酒,经常喝得醉醺醺的,平时也不怎么料理家中的事务。因为忙碌生意的缘故,没有娶妻生子,父母也早就双亡,家中需要人料理和照顾,他只好打算雇保姆。当时家中能雇保姆的,大部分都属于高干,而且雇来的保姆都是乡下亲戚介绍的,要不就是远亲,但贾鞠没有亲戚,或者说他的孤傲已经导致他被大家族扫地出门,要雇用保姆只能去刚“流行”起来的人才市场,当时称为“职业介绍所”的地方,在那经人介绍认识了葬青衣的父母——包氏夫妇。

包氏夫妇的名字很怪,男的叫包举,女的叫包容,听起来就像是孪生兄妹,包容是嫁给包举之后改的姓,以前叫什么,她自己都忘了,这一点说起来很可笑,也许是隐藏着什么秘密,但这对贾鞠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包容当时已经挺着一个大肚子。也许是出于前几十年自己没有做几件善事的缘故,贾鞠“收留”这对夫妇做了自己的保姆。

包氏夫妇很勤快,每天早上天没亮就起床,收拾屋子做饭,将家里的所有家具都擦得闪闪发光,无论什么时候伸手去摸都没有一点灰尘。

“后来青衣出生了。在那之前,包举一直都在猜测包容肚子里怀的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有时候想到这个问题就会睡不着,因为我睡得也很晚,所以每晚他都陪我喝酒,我喜欢看着那个男人的眼睛,因为他眼睛里面好像包含着很多的东西,就像青衣现在的双眼一样。”贾鞠停下摇椅,看着胡顺唐,不知为何压低了声音,“青衣出生后,包举知道是个女孩儿,高兴得很,我还以为他是个重男轻女的人,结果不是,他总是抱着自己的女儿念叨着‘太好了,太好了,你终于不用像我一样受苦了’,我当时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一直到青衣满了3岁后……”

那个夜晚,贾鞠正准备上床睡觉,门就被敲响了,贾鞠开门,却发现包举和包容两夫妇双双跪在门口,包容手中抱着在熟睡的青衣,给贾鞠磕头,希望贾鞠认了青衣做干女儿,照顾她到成年。

贾鞠原本就打算收青衣做干女儿,便一口答应,谁知道包氏夫妇却说他们有要紧的事情,要连夜离开前往川北,因为路途遥远,必须将青衣留在这。贾鞠当然不肯,说孩子还小,不能离开父母,自己又不是血亲,他们能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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