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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夜叉王又喊了一次,莫钦充耳不闻,举枪瞄准了李朝年的头部。
“碍事的人走了……”李朝年突然间拔腿朝莫钦冲去,莫钦也扣动扳机,李朝年在冲刺的过程中举起胳膊挡在自己的脸前,“呯呯”的枪声后,子弹全数击中了李朝年的胳膊,却没有阻止他前进。
最后一颗子弹……莫钦枪口一晃,瞄准了李朝年的胸口扣动扳机。最后一颗子弹从枪膛中射出,李朝年却是一个侧身,抬起右手向子弹袭来的方向一挥,随即攥紧拳头,重重落在莫钦的跟前,接着举起那只手放在莫钦眼前,再慢慢松开五指摊开——血肉模糊的掌心中镶嵌着一枚弹头!
“这就是差距!”李朝年冷笑道,随即用眼角余光扫到夜叉王已经拔了匕首向自己冲来。李朝年掌心一反,将弹头扔向地面,再一抬手抓住莫钦的胳膊,用力一挥,直接砸中跃在半空中向自己扑来的夜叉王。
被莫钦身体砸中的夜叉王飞出十几米开外,落地翻滚几圈后又是一个鲤鱼打挺,抬眼却看到葬青衣的袖箭已经射向李朝年,李朝年却将莫钦举起来当做挡箭牌迎了上去:“你这种身体本身既是武器又是坚固的盾牌!应该好好利用!”
狂笑中的李朝年在冲向葬青衣的同时,胡顺唐从侧面绕了过去,拔了吒翰的棺材钉,快速组成大枪,以优势距离直接朝李朝年的腰部捅去,同时夜叉王也将手中的两支匕首抛向李朝年,李朝年依然是故技重施,闪身避过胡顺唐的枪头,又举起莫钦来挡住夜叉王的匕首。
匕首在空中打着滚飞向莫钦,飞到莫钦跟前的同时,莫钦径直伸手一抓,将两支匕首紧握在手中,身子一弓,将两支匕首直接插入毫无防备的李朝年双肩,再借力双腿一蹬,脱离对方的控制,稳稳落地,与胡顺唐、夜叉王和葬青衣聚在一起。
“呸……”夜叉王朝地上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半桶水,你认为我们的胜算有多少?”
“百分之五十!”胡顺唐将大枪横在跟前,“如果我使手上这玩意儿的灵活度和吒翰一样,那么胜算至少增加三成!色情狂,你说呢?”
莫钦吃力地拔下肩头那两支葬青衣的袖箭,虽然满脸是血,但还是笑眯眯地将袖箭递还给葬青衣道:“我都听青衣小姐的!”
葬青衣因为袖箭没有射中李朝年,而是到了莫钦的身上,本就有些愧疚,但听莫钦到这种时候还是一副嬉皮笑脸,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抓过袖箭后依旧是送给他个白眼。
“不过,李朝年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真不愿意相信他是人。”莫钦摸遍全身都再也找不到一颗子弹,目光向旁边一扫,看到了自己放在远处的狙击步枪,“你们得掩护我去拿枪,这个老不死的身体太硬朗了……”
李朝年拔出肩头的两支匕首来,合在一起,将刀刃用力掰断,接着用手指沾着肩头伤口的血到口中尝了尝,笑道:“原来贾鞠的血是这种味道……嘿!”
李朝年大声提到“贾鞠”的名字时,仿佛是在提醒葬青衣她要对付的是曾经关爱自己多年,将自己养大的监护人,葬青衣不由得身子一震,夜叉王感觉到她的异样,立即叮嘱道:“青衣,他不是贾鞠!找烙阴酒的时候,估计连贾鞠自己都不知道李朝年藏在身体内,在那之后,贾鞠这个人就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控制这副身体的只是李朝年!你要清楚记得这一点,把自己的弱点压制下去!”
第四十章(下)[他的孟婆之手]
【紧急通知:有书友在书评区说三十七章和三十八章有错误,现查明估计是上传后程序出现错误。导致三十七章(上)接下来直接跳转到三十八章(上),已经请主编帮忙看是否可以调整顺序。顺序应该是“三十七章(上)、三十七章(下)、三十八章(上)、三十八章(下)……”现在章节完全出现了混乱!前后颠倒,正在解决中!】“情感的弱点永远都无法压制!”一个声音从他们四人身后传来,四人刚要回头,蹲在那的黑衣人又低声叮嘱道,“不要回头看我,听我的指挥就行了,你们面对的这个家伙几乎没有弱点,身体没有知觉,不知道痛,也不知道感情为何物,甚至不知道自己算是个什么东西,但也能被杀死,就像曾经的夜叉王一样,但是他和夜叉王不同的是,他与宇都宫政次都可以维持白日生魂状态,就算杀死他,在死前他也可以脱离宿主的身体,在三十分钟之内寻找到下一个宿主。”
众人都看着前方站立不动,似乎在等待他们主动进攻的李朝年,静静地听着身后黑衣人的话。胡顺唐听罢问道:“也就是说我们根本杀不死他?就算制住他,用正常方式杀死,他也会逃离,如果将我们其中任何一个当做宿主,我们就只能狠心杀死被附体的同伴,但那样下去最终结果还是全军覆灭……”
“是的,这和宇都宫政次当初干掉那十五个怪人是相同的方法!”黑衣人低声道。不管有多少人,只要能附体,其他人就完蛋了,即便有一百个人,附体一个,剩下九十九个杀掉那一个人,九十九人中又会有人被附体,剩下九十八人,这样以此类推,不需要过太久,一百人都会全军覆灭。虽说胡顺唐四人中,夜叉王和莫钦无法附体,但剩下的葬青衣和胡顺唐被附体的可能性较大,李朝年不是如宇都宫政次那样的菜鸟,他也许知道如何全部占领胡顺唐的身体,一旦胡顺唐被控制,什么都完蛋了。
“不,我相信我们能赢,至少我们都不会死,如果李朝年想要杀死我们,早就下手了,不用等到现在。”胡顺唐想到最关键的这一点,他们在李朝年眼中就是玩具,有趣的玩具,这种玩具李朝年还没有腻味,所以他不会轻易就毁坏玩具,况且从李朝年能够控制雪人来窥视他们弱点开始,他也明白了他们之间都有着绝对的联系。也是因为这种联系,又在李朝年的安排下,他们才能聚集在一起,所以李朝年绝对不会对他们下杀手。
“用孟婆之手吧!只有使用孟婆之手才有可能抽出李朝年的白日生魂来!”黑衣人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出这句话来,但胡顺唐的第一直觉却是黑衣人另有所图。
“我建议,你们给胡顺唐创造机会,剩下的事情由胡顺唐来解决。”黑衣人说完这句话之后,身子一缩隐入周围的黑暗之中,待黑衣人的气息一消失,莫钦立即朝自己的狙击步枪方向奔去,如果没有记错,弹夹中装有爆裂弹。
莫钦抓到狙击步枪准备掩护胡顺唐的时候,却发现胡顺唐等人站在那并没有动,再举枪瞄准,看清站在那的李朝年之后,莫钦与胡顺唐、夜叉王和葬青衣一样,彻底傻眼了——那是什么东西?李朝年的手臂吗?
李朝年已经脱掉了上衣,将其围在腰间,着上身,却像投降一般举起了自己的双臂。可那不是投降,只是向眼前的几人展示自己那双无法不引人注目的双臂:两条胳膊都呈半透明状,胳膊的皮肤表面像是磨砂玻璃,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其中游走着一些墨绿色的东西,那些东西在胳膊内游走的时看起来就像是随着水流飘动的水藻!
“不是只有后殓师、开棺人才有孟婆之手!我也可以拥有!”李朝年满脸满足的笑意,像是欣赏一件非常漂亮的古董一样盯着自己的右臂,又道,“那个谁?出来吧!我的耳朵很灵,相信你也知道,你故意说让胡顺唐使用孟婆之手来制服我,无非就是想试探我是否拥有了这件东西。”李朝年说着,目光一一从胡顺唐等人脸上扫过,又在周围雪屋的缝隙之间寻找着黑衣人的踪影,见对方不肯出来,威胁道,“如果你不出来,那我就公布你的身份,让这个游戏没有办法继续。”
一双脚终于从雪屋后迈出来,黑衣人弓着身子,双手垂在前方慢慢走出,一副精疲力尽的模样,双眼带着密密麻麻的血丝,紧盯着李朝年那双所谓的“孟婆之手”,深吸一口气后道:“你们真的成功了!疯子!真正的疯子!你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胡顺唐等人看着黑衣人,又看向李朝年,不明白他们到底在说什么,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李朝年虽然不是后殓师,却利用了其他方法得到了孟婆之手?这怎么可能,这不是完全颠覆了从前所得知的那种后殓师血统论吗!?
“当然知道!不过,我这是异文化与现代科学的完美结晶,其实人类的生物科学已经发展到了令人惊叹的地步,在二战结束后几十年中飞速发展,只是因为资金、原材料和一部分政治原因,导致人类必须将科学发展技术维持到符合时代的水平,大家都活在谎言之中,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战争、外交或者其他的方式来调配着这个世界的资源!”李朝年盯着自己的手掌,“吝啬是人类的本性,在中国文化中很大一部分都带着保守两个字,什么传儿不传女,什么自家功夫不能传于外人,却还口口声声叫着发扬光大……面对强敌,所采取的策略不是学习,而是抵制!当日本人在明治维新的时候,中国人却在闭关锁国!”
“呸……”远处的莫钦无奈地放下枪,“又在即兴演讲了,喂,胡老大,到底打还是不打!?”
打还是不打?眼下的情况,还能继续下去吗?即便是先前与李朝年有那么一战,可黑衣人与李朝年两人是各自站在什么立场,最终目的又是什么,根本不明确,也许那两个家伙都应该去死!
“夜叉王,你认为现在我们转身就跑,抢先一步去找炙阳简,李朝年追我们的几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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