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小说:遇蛇作者:溯痕字数:3508更新时间 : 2017-07-30 0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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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是慈悲人,疼儿子是善,怜惜人家姑娘也是善。与自己善,再大也是小善,与他人善,再小也是大善。娘亲慈悲一辈子,可不要因为儿子,坏了佛性才好。”
  沈清轩自知这话说得有些重了,却也并不愧疚。人说母子连心,他太了解自己母亲,一生为善,从不猜疑他人用心。所以当年他落进冰窟,明明后来数次当着她的面对二娘展露了不懂掩藏的厌恶,这当娘亲的,也没有起任何疑心,哭了几夜后照常待那害她儿子的女人如亲妹妹。甚至她极少溺爱自己孩子,却将沈祯抱在怀里好几回。甚至将他对弟弟和二娘的厌恶,当成厄运过后的心理孤僻。从不问一句,为什么那么厌恶这对母子,明明以前和她们那么亲?
  她从来没有问过她一句。一句也没有。反而责怪他因为自身的厄运,而迁怒别人,失了风度。
  这就是官家小姐的风范。待人大度,与人为善,办事周圆,不肯让自己落任何话柄,连自己儿子也不能。
  沈清轩其实是有怨气的。
  怎么会没有呢?自己还是个孩子,出了事却连自己娘亲都没有任何危机意识,反而对害他的人信赖有加,那个被她抱在怀里的孩子,如果不是那个他称为弟弟的孩子的存在,怎么会有他被扔进冰窟的事发生。一生做废!
  恨是谈不上,只是满腹怨怼无处排解,在他在还需保护的年龄里,最亲的亲人却没有一个能在他身边伸出手来拉他一把。甚至自己的亲娘,也没有对他说一句别怕,娘在。
  
  只留他自己,一个人蜷在床上默默体味残废的感受,连控诉都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娘亲和自己的仇人,抵头谈笑,互相谦让,对坐绣花。他什么都不能说,什么都不能做,甚至下去把自己娘亲拉开都办不到。最后只好认命。
  是了,这就是他母亲。官宦人家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骄傲的一辈子不允许任何人说她一句不好,让人人心悦诚服的拜倒在她脚下,尊敬无比的喊一声夫人。
  连女人最起码的争风吃醋,她都不屑去做的。她的丈夫,一辈子敬她。
  她的儿子,也只能敬她。
  
  目送娘亲走远,沈清轩望着她的背影,直到那笔直挺立的端庄背影消失在视野里,才缓缓转过头,对着榻上那一角,微笑着道:“伊兄,我们来谈谈天。认识快一年了,我还没和你好好说说话呢。”
  伊墨显了身形,望着他的神色,一挥手,“说。”
  沈清轩坐直身体,重新拿起那张沈祯的家书,看了片刻,放下,仍是噙着笑:“不如从我弟弟开始谈起吧。”
  
  沈祯。
  沈清轩念叨着这个名字,思绪回溯,那时沈祯刚学会走路,长了几颗小乳牙,每天流着口水,像个胖乎乎的小鸭子一样,不顾娘亲的阻止,总是往他这里跑。二娘不准他来,他就哭,嗓门特别嘹亮,一嚎起来连院中鸟虫都噤了声。那才叫嚎啕大哭。哭也就罢了,光嫩嫩的小屁股往泥土里一坐,蹬着腿儿打滚。滚的一身土,满脸灰,眼泪在脸上刷出两道小沟沟,气都喘不上来。
  每回二娘无可奈何的把他抱来时,沈祯都是个小土蛋蛋。
  人人都知道沈清轩厄运过后性情大改。谁也不理。先时也不理沈祯,后来经不住这脏蛋蛋的软磨硬泡,终是理了。两人常常黏在一块,分也分不开,连睡觉,都抱在一起的。
  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抱着一个软绵绵的幼童,盖着一床被子,睡的香甜。真正是兄友弟恭。
  
  却没有人知道,沈祯每天都吃哥哥送给他的“糖丸”,那“糖丸”是沈清轩抓了院中蚯蚓松过的泥土,搓成的泥球,泡了糖水裹在外面,威吓着他吃的。沈祯吃了,苦着脸,怕哥哥不理他,每天都吃。吃完了就肚子痛,隔三差五看大夫,后来大夫下了猛药,那孩子肚子里落下几条虫子来。仅仅是这样的小折腾,原本圆鼓鼓的小腮帮子,立刻就没了。却从来不敢对别人说,因为说了,哥哥就不理他,还会揍他。
  后来大些了,沈清轩知道他能记事了,就不干这样的事了。使着眼色,怂恿他上树掏鸟,专挑那些枝干细小的树让他去,沈祯上去了,每回都摔下来,摔了几次,也聪明了,每次都爬的不高就故意摔下去,摔也摔的不太疼。他的哥哥哪里容得他在自己面前使心眼,于是有一天,挑了个长出院墙的大树,让他去掏上面的鸟窝。
  沈祯上去了,上到最高。不敢下来。
  沈清轩张了手,用口型说你跳,我接着。虽然隔得远,沈祯看不见他的口型,却也明白他的意思。
  沈祯那时六岁,虎头虎脑的望他一会,就真跳了。
  沈清轩怎么可能会接他。只动也不动,冷眼看着他跳下来。
  沈祯半途被树枝挂住,没摔断胳膊腿,却也肩膀脱了臼,挂在树上也不知哭了多久,才有人赶来救他。他被佣人抱着去找大夫,在佣人怀里,发现之前坐在树下的哥哥已经不见了。
  那个时候,沈祯仍是懵懂,却也隐约明白,哥哥是不喜欢他的,讨厌他的,想要害他的。
  只是他仍喜欢哥哥,仍要跟在他身后,扶在他的腿上,看着从来没站起来的哥哥和颜悦色的对他笑。
  每次在他伤的更重的时候,哥哥就笑的更灿烂些。眼神也明亮起来,不再那么阴沉。
  
  于是沈祯继续顶着调皮淘气的名头,让自己一次次受伤。
  直到有一次,沈清轩给了他火捻子,让他在柴房里点火,说生火自己烤红薯吃。等他放了火准备出去时,才发现柴房的门被锁了。他拉不开,再也出不去,火越来越大,在火舌舔舐到脸庞时,八岁的沈祯透过燃烧的窗棂看到了哥哥的脸。仍是含着笑的,笑意盈盈的望着他。
  沈祯说:“哥哥!”
  “哥哥!”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
  他什么话都不说,他只喊哥哥。
  一如当年坠入冰窟的沈清轩,冲着推他下去的背影喊奶娘。
  
  只是他的哥哥,当年喊破了喉咙,也没有人来救。而他却有。
  他的哥哥终是打开了柴房的门,爬着将吓傻了的孩子拖出来,扑灭了他身上的火,一手搂着他爬到一边,兄弟两人便抱在一起,看着那柴房化为灰烬。
  事后没有人知道这场火是为什么燃起,也没有人知道才十五岁的沈清轩怎么把沈祯从火场里拖了出来,沈清轩说不了话,沈祯则一提到火就打哆嗦,死活不说。
  直到一天夜里,沈清轩迷蒙中醒来,黑暗中的床边站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身影在寒气中瑟瑟发抖,光着脚丫踩在地上,怯生生的望着床榻上的兄长。
  沈祯说:“哥哥,你不讨厌我了吗?”
  沈清轩燃了烛火,看着他,也不知多久,才点了头。
  
  往事至此俱消散。
  
  沈清轩喝了一盏茶,又倒了一盏,沉默着,仰头喝下,才看向伊墨,笑:“很奇怪。我对他做了那么多坏事,后来又对他好,心里却没有一点愧疚。我只觉得,我当初要杀他是应该的,后来不杀他,对他好,也是该的。从来没有一点愧疚感。你说奇怪不奇怪?”
  伊墨摇了摇头:“不奇怪。”
  沈清轩看着他。伊墨沉默了一会,道:“他是同情你的。”
  沈清轩闻言想了想,“嗯”了一声赞同,又道:“如果我身体健全,他是不如我的,学业也好前程也罢,我定是胜他许多,或许到了今天,他是讨厌我的。”
  伊墨说:“你倒是想得透彻。”又说:“不过所言不虚。”随后伊墨又讲了一个小故事,也是一对兄弟,家中虽不是大富大贵,却也不差,弟弟小哥哥两岁,也是妾室所生。哥哥早慧,天资聪颖,事事都强他一筹,家中长辈时常拿兄弟二人一起评论,都说弟弟蠢笨,哥哥优秀。这话说得多了,弟弟心里就结了怨,恨上了哥哥,整个童年都阴郁着,没有一点快乐,因为好东西都是哥哥的,他的都是哥哥捡剩下的。后来父亲死了,弟弟登时和哥哥分了家,两人再不来往。之后哥哥入仕,如鱼得水,大富大贵,弟弟则平庸的做了个行脚商人,饮风食露,辛苦度日。
  直到二十年后,哥哥仕途上走错一步,被剥了官职,打回原籍。弟弟也在多年辛苦后有了自己的商号,颇有资产。哥哥无处可去,就来投靠弟弟。
  兄弟数十年再见,弟弟衣着光鲜,满面红光,哥哥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且染了重病。
  伊墨讲到这里停下,问沈清轩:“你说他们兄弟会如何?”
  沈清轩想了想,笑道:“弟弟自然是接纳了哥哥,给他好吃好穿,医了他的病,真正开始手足之情。”
  伊墨点头:“没错。”
  “我若是弟弟,我也会这么做。”沈清轩说:“还有什么,比看到曾经高不可攀的人匍匐在自己脚下,接受自己施舍而来的大快人心呢?”
  伊墨闻言看了看他,思索着,而后道:“并非如此。”
  “那是什么?”
  “你终究是差了一点。”伊墨缓缓道:“他们虽有间隙,却到底是亲兄弟,骨子里的血脉相连。所以弟弟接纳哥哥,善待他,并非完全因为报复。而是因为,当弟弟看到哥哥落魄的样子,首先想到的是他自己。他也曾卑微过,被歧视过,他知道其间辛苦。当时隔多年,兄弟二人相见,那一刻,并非施与舍的关系。而是他们之间,终于平等了,可以撇开一切外力干扰,重拾手足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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