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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小说:奔三男人,我成全了你,谁来成全我/我成全作者:刺客叶荣添字数:3566更新时间 : 2017-07-30 1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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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头柜,七零八落着小菲各种各样的化妆品,我拿了一瓶指甲油看了看,想起了小菲曾将十个手指,甚至是十个脚趾甲涂得花花绿绿,她不厌其烦地伸出手指或脚趾问我漂不漂亮,我不懂得欣赏,无论她涂什么款色我都会千篇一律说好看,哄得她眉飞色舞。我打开一瓶指甲油,凭记忆学着小菲的模样,将自已的手指甲涂了一下,瞬间,我的指甲色彩斑斓,要到这个时候,我才认真地留意到涂指甲油的效果,原来,的确很好看。
  衣柜里,有小菲遗留下来的包包,衣服,我逐一收拾整理,在衣柜角,发现了几条她穿过的性感丁字裤和文胸。望着文胸,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小菲摔断手,我亲手帮她将文胸戴上系扣子,我说:“小菲,我怎么觉得文胸就像一副眼镜呀。”小菲马上就附和我调侃说:“不对不对,这是一副超大型的眼镜。”我就笑小菲不知羞耻,暗指自已的胸部大。小菲毫不客气地说:“本来就是大嘛,如果是摔跤,身体前面重于后面,我一定是向前摔。”
  隔壁的睡房是妈妈睡的,将小菲的东西全部搬进了那间空置的房,加了一把锁,紧紧锁住,我想,我不要看到能勾起我回忆的那些物品。
  这种情形,我经历过一次,当初被燕子抛弃,我也是独自对着留有燕子痕迹的房间,今天,历史重演,每每看到前女友的物品,再一次让我倍感失落。
  走进厨房,我呆愣出神,还记得小菲为我做洋葱炒肉片那一次,她在切洋葱的时候,洋葱的辛辣让她手中的菜刀从砧板上掉,我站在她的背后为她出了一身冷汗,幸好,菜刀没有掉在脚上,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生活就像是剥洋葱,一片一片剥下去,我们能够闻到它的清香,却总有一片辛辣得让我们泪流满面。也许,人生本来就是痛并快乐着的。
  很多时候,我们憧憬每一天都是快乐的,但是生活并不如此,它会让我们笑,也让我们哭,让我们充满希望,又让我们濒临绝望。我们不知道哪一天会收获喜悦,也不知道哪一天会遭遇悲伤。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想到某人某事,眼泪就会泉涌而出。某些人某些事,总是在记忆的深处阴魂不散萦绕着我,让我在夜静更深的时候或辗转反侧,或恶梦惊醒,然后再也无法安睡到晨曦的来临。有人说,即使这些经历令人痛哭流涕,但这些回忆是一生的宝贵财富,是我们年逾古稀时的沧桑见证。我却说,如果人生的宝贵财富是建立在痛苦之上,我情愿永远也不要这些所谓的财富。我要不起,我真的不想要这种让我遍体鳞伤的“财富。”
  很多时候,会因为某人某事搞得筋疲力尽心力交瘁而变得迷惘和绝望,失去了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动力。觉自己只是漫天飞舞的一粒尘埃,卑微缈小,无足轻重,无力抵挡生活的狂风骤雨,只能听天由命,吹到哪里就是哪里,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站是飘荡在天上还是地下。


第一百三十八章
  人生,就是剥洋葱,如果洋葱的美味足够吸引我,那么,就忍受它让我流泪的辛辣。
  如果无力抗拒洋葱的辛辣,那么,就要放弃品尝洋葱的美味。
  小菲,就是我的洋葱,她的味道曾深深吸引着我,我却无力抗拒她给我的辛辣,所以,唯有忍痛割爱,将这只“洋葱”舍弃,放过彼此。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该多好!我们没有发生不该发生的事,你爱我,我爱你,手挽手共同度过下半生,我亲手为你戴上结婚戒指,披上婚纱,双双走入婚姻的殿堂。我会不遗余力地给你最好的,让你开心、快乐和幸福。我会竭尽全力做关心你的丈夫,呵护小孩的爸爸,我们一起看着小孩子慢慢长大,一起慢慢变老,直到头发变白牙齿掉光,然后一起老到离开尘世为止。
  现在,却成了幻想泡影,一切都灰飞烟灭了,诺大的房间空荡荡,只剩下自已独自嗟叹嘘唏人生。有时,我会恨小菲为什么要将我们的幸福亲手打碎,我在心里对小菲说:“即使你得到了全世界,你也不会幸福,因为,你失去了我!”
  习惯了热闹的二人世界,小菲离去之后,失去了往昔的喧哗,孤独回归,尤如一个寂寞空虚的鳏夫孤苦伶仃独守空房,还是找个伴陪陪吧,无聊的时候也能打发时间。
  想起了燕子,她热爱种植花花草草,于是,跑到花卉店买了几盆万年青、仙人掌和富贵竹。
  万年青,我不知道它究竟是不是能生存一万年,但意头很好,昭示着我们的青春永驻,长长久久永不衰竭,希望我下一段恋爱就像万年青一样。
  仙人掌,经历了若干段挫折打击,祈求能有仙子下凡,来到这个凡尘俗世为我指点迷津,将我引向正确的光明大道。
  富贵竹,从小到大受尽冷嘲热讽,都是一个“穷”字让人鄙夷。以后,不求大富大贵,但求衣食无忧,能过些“人样”一点的生活。
  回来的时候,经过宠物店,看见有一只毛茸茸的可爱小狗,煞是有趣,咨询了店主,原来叫西施犬,怪不得,浑身散发着迷人的味道。忍不住喜爱,买下了这只西施犬回来。
  狗被誉为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小菲和刘经优的离去,我女朋友没有了,男朋友也没有了。我孤独寂寞的时候,唯一能陪伴我的只有这只小狗了。
  为这只可爱的西施犬取什么名字好呢?这个问题颇让我费尽心神,它是雌性,叫小芳?小丽?小霞?小芬?小芝?都俗不可耐,不合适。想起了小时候喜欢看金庸武侠小说,里面有一个美貌与智慧双全的女配角,她叫小昭,这个丫头,连作者金庸也直言小昭是他最爱的女角色,可见小昭是金庸小说最完美的人物之一,也是金庸刻画得最成功的女性之一。那我就将这只西施犬起名为:“小昭”。
  和小昭相处了一段时间,我发现,狗和女朋友的不同之处,并将小昭和女朋友作了详细的对比。
  第一,小昭乖巧听话,对我顺从迁就。我叫它坐下,它就坐下。我叫它双脚站立,它就双脚站立。我叫它趴下,它就趴下。对它来说,我的一切要求都是无条件服从。而和小菲,就像我和小昭的位置刚好相反,小菲叫我去买卫生巾,就算是三更半夜酣睡中也得马上起床给她去买卫生巾。小菲叫我帮她按摩,我绝没有半句怨言,马上就得给她按摩。小菲叫我陪她看电影,就算是我最讨厌的爱情片,我也得陪她在电影院打瞌睡中度过电影放映的时间。狗顺从我,我顺从女朋友!我和命运和狗一样可怜!换而言之,女朋友还不如狗懂得爱惜男友。
  第二,小昭吃苦耐劳,知悭识俭,我不需要在它身上花费太多的金钱。我顺路经过狗粮店的时候,会买一包狗粮给它吃,哪天心情好了逛超市,会给它买一包火腿肠,它就会感激涕零对我摇尾示好。如果我忘了喂它,它也不会因为饿一天半天而对我发脾气,仍然热情地向我扑来,在我的怀里用舌头亲切地舔吻着我的脸。而小菲却要大笔开支。她不厌其烦地疯狂购物,高跟鞋,包包,昂贵的时装和化妆品,无度挥霍,既费金钱,又制造垃圾,她的很多高跟鞋包包和时装都是穿三几次就扔掉了。
  第三,小昭善解人意,脾气温驯,我不开心的时候或它烦着我的时候,我会在它的身上打一巴掌或踢一脚,它,从来都不会对我怀恨在心。只要我哄一哄它,它马上又热情地摇着尾巴向我怀里扑来。而小菲就不能这样对待了,我还没有看见过哪个胆大包天的男生敢给自已的女朋友扇耳光或踢一脚。我在小菲的面前,就像小昭在我的面前一样,只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要忍辱负重地以嘻皮笑脸哄她开心。
  第四,小昭不会蛮横无理地烦我。我有空的时候,我会和它在大厅里追逐到睡房里。我没空需要安静的时候,它就会静静地趴在我的脚下,像一个初生的婴儿般听话沉沉酣睡。而小菲,绝不能有半点怠慢她,无论我有空或没空,无论我心情好或心情坏,我都要陪着笑脸接受她在耳边滔滔不绝的声音,哪怕她说的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诸如涂什么指甲油漂亮,穿哪套衣服配哪对高跟鞋,我都要打足十二分精神听她罗嗦。
  小昭和小菲的对比太过于鲜明了,小昭的好处和优点多不胜数。它集美丽,善良,温驯,乖巧,听话,省钱于一身。只可惜,我无法和小昭结婚,它终究不是人类。只能将它当作是空虚寂寞时打发无聊时间的朋友。
  以前,我爱小菲,现在,我爱小昭!


第一百三十九章
  和小昭生活了一段时间,我产生了一个别开生面独树一帜的念头,我认为,男人如果不是因为背负传宗接代的使命,我的生活甚至可以不需要女人。她们,唯一的作用顶多也只是承担起繁衍后代的任务。至于什么生理欲望,我越来越冷淡了,看着街上卖弄风骚的女人们骄傲地昂着头从我身边擦过,我就不禁鄙夷地想,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胸前的二团肉比我的大一点吗?下面不就是有一个空虚的“漏洞”吗?除此之外,别无异样!
  被二个女友抛弃后,我对女人进行了重新的认识和审视,我不知道自已的观点健不健康,我开始怀疑,这个世界是好东西的女人就像濒临绝种的珍稀动物,越来越少难以一见,好女人肯定还是有的,只是,我很难遇得上。
  恋爱,是二个人的寂寞,单身,则是一个人孤单的狂欢。把自已紧紧锁在房间里,熄灭所有的灯,让无尽的黑暗包围着自已,惆怅地点燃了一支烟,从口中呼出了一圈一圈的烟雾,瞬时,整间房间弥漫了烟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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