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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继续抓紧落实人的政策的工作。“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已基本结束,需要回头看。
“文化大革命”以前历次政治运动的干部、工人的各种申诉案件已达一千多件。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都办案,抓紧复查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中的申诉案件,工作做得还很不够,由公社党委负责,尽快落实。要抓紧对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无论本人有申诉,还是本人没有申诉或者本人已经去世的,都应对他们的条件进行认真复查,错划了多少,就改正多少,不要划框框,或按什么比例。经复查,予以改正的人,要恢复政治名誉。原是共产党员的,如没有发现新的重大问题,应恢复党籍。原是共青团员的,应撤销开除团籍的处分。政法部门要抓紧对现反案件的清理和其他申诉案件的复查落实。这些工作要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基本搞结束,国庆三十周年以前把落实人的政策的工作全部搞完。
第三,要认真做好对改造好了的地、富、反、坏分子一律摘掉帽子和对地、富子女新订成份的工作。各公社、各机关单位都要根据《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对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坏分子,摘掉帽子,给予公社社员的待遇。对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成员,他们本人的成份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对地主、富农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定为社员,不再定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要广泛地宣传党的改造地、富、反、坏分子政策的伟大胜利,宣传党中央决定对改造好了的地、富、反、坏分子一律摘掉帽子和对、富子女新订成份的伟大意义,正确对待摘掉帽子和新订成份的人。对摘掉帽子和新订成份的人,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鼓励他们努力学习,不断前进,在各自的岗位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对摘帽子的地、富、反、坏分子,要群众评议,县革委批准。对错划戴“地、富、反、坏”帽子的人,要坚决纠正,恢复名誉。对“四清”运动中补划的地主、富农成份,原则上一律维持原土改时成份,由公社报请县革委发给改订通知书。对极少数确实坚持反动立场,至今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分子,要继续加强监督和改造,并实行给出路的政策,什么时候改造好了,什么时候摘掉他们的帽子。这项工作,要力争今年四月底以前搞完。
第四,要认真做好插队知识青年的安置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知青会议精神,按照“进学校、上山下乡、支援边疆、城市安排”四个面向的原则,做好安置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积极参加生产劳动,遵守纪律,安定情绪,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五,要认真安排社员生活。去年,我县农业受灾减产,相当一部分社队群众生活十分困难。省、地委及时地给了我们回销粮和救济款,为我们安排群众生活提供了物质基础。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做好工作,在三月底以前把给社员的回销粮和救济款全部一次安排到户,让群众安下心来,一心一意搞好生产。各级干部都要关心群众的疾苦,要经常到社员家里去,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春播时,可适当种些早熟作物和蔬菜,开展生产自救。要教育群众节约用粮,计划用粮,从各方面做好工作,制止人口外流,安定社会秩序。
二、我县农业的现状和经验教训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县农业生产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胜利地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的基本条件发生了比较显著的变化,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总的来看,发展速度缓慢,落后面貌没有得到改变。1950年到1957年,发展比较快,可以说是一个大发展的阶段。1958年“大跃进”中,由于我们缺乏经验,刮了“共产风”,“浮夸风”,搞了“高征购”、“瞎指挥”,农业生产遭到了严重挫折。1962年到1965年,在党中央、省、地委领导下,经过全县人民的努力,农业生产恢复较快,并有了新的发展。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来,林彪、“四人帮”一伙推行极“左”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严重地破坏了党在农村的各级组织、各项政策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农业生产集体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农民群众吃了很大的苦头。到目前,全县绝大多数社员的口粮还在三百斤以下,处于饥饿的状态,集体没有储备,社员没有家底,天时稍有不顺,社员就外出讨要。1978年,全县粮食的人均占有量、大家畜、生猪、羊只的饲养量都低于1957年的水平。绝大多数生产队欠债很多,入不敷出。农村负债达一百二十六万多元,每个农业人口平均二十二元多,最多的生产队达万元以上,人均百元左右。有部分生产队的收入水平还不如解放初期。这就是我县当前农业生产的现状。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严重的局面呢?回顾过去的经验教训。特别是近二十年的经验教训,归结到一点,就是吃亏在一个“左”字上,这个“左”字严重破坏了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打击了干部,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失。反映在具体问题上:一是1958年以来,无休止的政治运动,把人心斗散了,班子斗瘫了,队伍斗乱了,群众斗怕了,把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当作革命的对象,整掉一茬又一茬,斗了一次又一次,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严重伤害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二是林彪、“四人帮”推行了剥夺农民的过左的政策,把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取缔。谁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就叫“物质刺激”;农民生活稍有好转就叫“资本主义的发展致富”、“冒尖人物”等等,混淆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界限。同时,从各方面剥夺了生产队的自主权和社员的民主权利,大刮“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四面八方向农民伸手,上下左右挖生产队的墙角,搞得集体家低越来越空,社员生活越来越穷;三是凭“长官意志”办事,搞瞎指挥,“一刀切”。在指导农业生产上,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生搬硬套外地经验,使生产队在种的时候不能种,收的时候不能收,不该种的强行种植,应该种的又不让群众去种,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的内在联系,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四是严重地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四人帮”横行的时候,往往用“一言堂”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用说假话、说空话、说大话代替实事求是;“长官意志”代替了群众路线;帽子、棍子代替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一些人不敢坚持真理,看风使舵,搞了许多形式主义的花架子,流毒很广,危害很深。
以上这些问题,就是造成我县农业生产长期上不去,甚至停滞、倒退的主要原因。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不少同志还没有从宁“左”勿右,“左”比右好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最突出的表现是“恐右症”。对当前加快农业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怕又说是“右”了,不敢大胆去搞。有的同志被乱打棍子,乱戴帽子整怕了,心有余悸。有的同志怕再有反复,分不清路线是非,总的还是思想不解放。这些都是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加快农业发展速度的主要思想障碍,必须认真地及时地加以解决。要尽快改变我县农业落后面貌,必须在全县范围内旗帜鲜明地、大张旗鼓地狠批极“左”。要通过狠狠批“左”,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农村政策,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首先,必须打破党内思想僵化、半僵化状态,使各级干部的思想从林彪、“四人帮”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问题,明确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仍然存在着阶级斗争。但是,阶级斗争绝不是越来越尖锐,不能把阶级斗争人为地扩大化,绝对化,明确我们搞阶级斗争并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解放发展生产力。阶级斗争应当结合生产、推动生产,而不应当脱离生产,更不能阻碍破坏生产力的发展。明确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并不都表现为阶级矛盾,特别在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之后,即使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那部分矛盾中,一般地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只有少数是敌我矛盾,决不能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用解决敌我矛盾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通过总结多年来的经验教训,认清极“左”带来的严重危害,肃清“左”比右好的流毒。只有把极“左”批透了,划清了界限,统一了认识,有了共同的思想基础,才能持续地稳定地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
其次,必须在农村中造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让广大干部和社员群众一心一意去搞好生产。我们再也不能搞任何脱离生产的政治运动和“阶级斗争”了。绝对不能再“乱”了,县、社党委要十分珍惜爱护和促进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从各方面为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创造有利条件,使他们把精力放到农业生产上来。
第三,要给农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一切空谈都是无用的。要允许大集体下的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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