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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花接了几个电话,无非是商业圈子里晚上应酬的事,他本来打算去地下夜总会看美杜莎的瑜伽表演,可是朋友说美杜莎突然失踪了,华花心里好一个遗憾。关了手机琢磨了一下,他决定参加宠物圈的聚会。
老圈子的人脉都已经稳定了,新圈子还需要再继续巩固。起码的商业取舍他分得很清楚。况且宠物圈都是有钱有闲的人,多结识对生意自然有帮助,而且……
孟买的飞速发展不仅仅带来了前来投资居住的富人,也让很多人的思想变得活跃。在这个城市,男女之间的关系随便且暧昧,不受印度传统思想的约束。人们热衷于参加各种圈子,获得商机人脉的同时,男的寻求女人,女人寻求男人,互惠互利,已经成了见怪不怪的风气。
华花在圈里的口碑非常好,彬彬有礼,只抽烟不喝酒,事业小有成就。虽然已经结婚生子,但他依然是很多女孩青睐的目标。他早来了一个小时,把车停在饭店门口,耐心地剪着指甲,满意地看着整齐的手指,小心地把剪掉的指甲盖放在手心,如同一只只沾满泥巴的虫子。
从车后备厢里拿出尺子,耐心地量着,用本子记录指甲盖的长度,比较了上周剪掉的指甲长度,他皱着眉从车座底下摸出个玻璃瓶子。瓶中堆满了长长短短黄褐色的指甲盖,略带腥臭的油脂味顿时塞满了车厢。他把指甲盖丢进瓶子里,拧紧盖子,凑到眼前转着瓶子仔细看着,深深地嗅着恶心的气味,满脸陶醉。
拿出手机,翻着推特,查看了几条圈中好友的消息,华花又在本子上写了一串数字计算着。
过了十多分钟,他在一个人名上画了个圈,看看车外没有认识的人,下车从后备厢拎出一个包,进了饭店。
维萨对着镜子精心地装扮着,直到觉得百分之百满意了,才挎上包出门参加宠物圈的聚会。
这种聚会基本每月一次,都是爱狗人士,自然有许多话题。喝喝酒,聊聊天,增加人脉,对生意也会有不少帮助。
因为晚上要喝酒,所以她没有开车,坐着出租车到了饭店前的广场,下了车,准备先买点小东西。
沿街有几个乞丐,匍匐在地,轻轻磕着头,期待过往路人能往身前的破碗里扔上几卢布。
维萨拿出钱包,掏出硬币,挨个碗里放着,清脆的碰击声让乞丐们加快了磕头的节奏。当她把最后几枚硬币全放进最角落的乞丐碗里时,乞丐忽然抬起头,看了她半天,咧嘴笑了。
她觉得这个乞丐有些奇怪,不过也没多想。母亲说人生要学会舍得,舍了才可以得。只有愿意施舍的人,才能得到福报。
广场上飞起一群白鸽,她拍了几张照片,发到推特上,这才发现圈子聚会的时间到了,急匆匆地赶去饭店。
“前几天来了大姨妈,肚子疼得要死,这几天身体刚恢复,酒还是少喝。”维萨暗暗告诫自己。
可是刚一坐下,就发现面前的杯子已经倒满了酒。
“维萨,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了,今晚多喝几杯。”组织圈子活动的群主豪爽地笑着,根本不掩饰眼中色迷迷的神采,男人们跟着起哄。
一桌人除了她,还有几个已婚女人,杯中也盛满了酒。维萨不好推却,明知道有几个男人对她垂涎三尺,可是这种场合不喝酒又显得不合群,只好勉强答应。
“华花不知道又干吗去了。”群主拨打了几次手机,始终是关机状态,皱着眉很不满,“咱们开始吧,不用等他了,每次都迟到。”
大家心知肚明,群主其实非常讨厌华花,因为华花的女人缘比他要好很多。圈子聚会本来就是男人向女人展示实力,俘虏芳心,猎艳上床的场合。华花不但年轻英俊,而且生意也越做越大,俨然成了圈子里的重要人物,如果聚会不叫他参加,影响肯定是坏的多好的少。
华花没来,维萨和另外几个已婚女人都有些失望,敷衍着喝酒聊天。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气氛渐渐热烈起来,男男女女开始互相敬酒,言语中也多了些暧昧和挑逗。
女人们经不住男人的软磨硬劝,一杯杯喝着,酒意越来越浓。维萨记不清喝了几杯,只觉得脑子“嗡嗡”直响,眼睛看东西越来越模糊,身体渐渐不受控制,说话声音也提高了很多。别有用心的男人们见她喝多了,更是频频劝酒,引来那几个已婚女人不屑的冷哼。
华花这时才来,向大家道着歉坐定。群主睃着眼举起杯子:“华花,你又迟到了。我不管你以前喝不喝酒,今天必须喝!”
“我是从不喝酒的,大不了一会儿我请大家去夜总会玩。”华花微笑着点了根烟,匆匆瞥了一眼酒席,目光停在喝得半醉的维萨身上,“女人少喝酒,对身体不好。”
“哎哟,华花就是有风度,自己迟到了都不忘记关心别人呢。”被冷落了半天的妮可酸溜溜地说。她今天特地打扮了一番,配了几件名牌赴宴。可是四十岁的年龄终究敌不过维萨的青春靓丽,被男人们忽视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
维萨有些感动:“谢谢。”
“少喝点就是谢我了。”华花略带责备地说道。
酒会很尽兴,大家都喝得七七八八,群主居然还没忘记华花请客的事情,几个没有尽兴的也嚷嚷着要去。于是一行人醉醺醺地去了夜总会,华花很大方地开了个包间。
维萨自然也跟着来了,那几个假装喝醉的男人要送她回家,尽管意识已经模糊,可女性特有的警惕性让她拒绝了。况且这么晚,喝醉的单身女人坐出租车,在印度无异于自杀,于是就跟着华花,等夜场散了,让他送回家。
酒确实喝多了,时断时续的记忆里,只剩下华花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在包厢里做了什么,她已经完全忘记。好像身体和意识都不是自己的,有什么东西在偷偷地溜走。
散了夜场,坐上华花的车,回到租住的地方,维萨彻底失去了意识,任由华花搂着她上了楼。
三
在药店买了药回家吃下,维萨只觉得全身酸痛,看着凌乱的屋子,她有些后悔昨晚发生的事情。
不过既然发生了,也无法挽回。华花有家庭有孩子,这么好的男人只能怪自己没有早遇到。
收拾着屋子,她只觉得头越来越疼,全身冰冷,开始剧烈地咳嗽,可能是感冒了。她喝了杯热水,钻进被窝,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床下,慢慢探出一条影子,在地上聚成一条狗的形状,爬上了床,罩在维萨身上,啃着她的脸。
一丝丝白气从维萨鼻孔中冒出,被张开的狗嘴吞噬,影子顿时涨满,又悄悄爬回床底。
维萨醒来时,天已黑透,头疼得更厉害。更要命的是,她发现身体如同灌了铅,沉重得根本起不来,反倒是心里面空荡荡,似乎少了很多东西,像是一个倒空水的杯子。
她拿起手机,跟闺蜜打了个电话,没人接。刷着推特,发了条“生病了,没有人照顾”的消息,等了半天也没人回复,让她更加失落。又躺了一会儿,胃里阵阵恶心,她用尽全力从床上爬起,扶着墙走进卫生间,蹲在马桶前吐个不停。
擦了擦嘴角,她几乎是爬回床上,拿着手机想给华花打个电话。可是看了看时间已经半夜,想想还是算了。
身体越来越烫,耳朵好像出现了幻听,远远听到有狗叫。手机从手里滑落,她又昏睡过去。
狗影又从床下爬出,明显比白天大了许多,探着鼻子嗅着维萨垂在床外的手,伸出舌头舔舐。维萨留了好几个月的指甲被舔得越来越短,直到和指肉齐平,才又潜回床底。
刺眼的光亮让维萨眼睛生疼,伸手挡着阳光睁开眼,才发现不知不觉又睡了很久。脑子依旧混混沌沌,好不容易适应了光线,她觉得自己的手有些不对劲。仔细看了半天,指甲里的月牙白不见了,留了半年的指甲似乎被剪掉了。
她怔怔地想了想,完全想不起这一天一夜发生的事情,难道是在半昏迷状态下剪掉了指甲?她越想越觉得这个情节很像小时候母亲给她讲的“吃指甲的老婆婆”的故事,索性不去想,挣扎着爬起来,连澡都没洗,胡乱穿了衣服,下楼去药店买感冒药,顺便吃点东西。
四
华花心情很好,刚谈成了一笔生意,最少又能赚十几万卢布。他握着方向盘,两根手指跟着哼的曲子左右摆动打着拍子等红灯,悠闲地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维萨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才一天半没见,整个人瘦了一大圈,时不时轻咳着,乌黑的眼圈里隐隐透着青色的血丝。
华花嘴角挂着一丝冷笑,目送着维萨进了药店。正巧一个瘦削的中国少年从药店出来,有些奇怪地回头望着维萨的背影,像是察觉到什么,目光穿过人群,刺进华花的车里。
不知为什么,华花如同被一根针扎进眼球,痛得流下了眼泪。他轻哼一声,揉着眼睛,再向药店看时,维萨走了出来,中国少年不见了。
药店距离维萨家足有三条街,看她走路虚浮的样子,一时半会儿走不回去。刚才突然出现的中国少年让他心里有些不太踏实,华花想了想,还是一脚踩下油门,呼啸而去。
维萨拎着药袋去超市买了些速食,只觉得如果再不回家,可能就会死在路上,只好拦了辆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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