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9章

小说:步步生莲[精校]作者:月关字数:3520更新时间 : 2017-07-30 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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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怎么面对浩哥儿,其实用一句话就可以解决,那就是亲疏有别。
  承业做了她十几年弟弟,从小又那么苦命,就算有什么恶行也是最近才暴露,玉落MM理所当然会疼惜宠爱他,十多年的感情非比寻常,至于浩哥儿,不过是庶出的阿呆,虽然最近崭露头角显露才华,让她尊敬爱戴,但是毕竟感情还浅。
  当初浩哥儿偷看了焰神女的第二张脸她都能试图资助浩哥儿畏罪潜逃,何况如今十几年的弟弟呢?
  就算日后峰回路转玉落MM被浩哥儿收房,浩哥儿与承业狭路相逢,只要她不知道承业非其亲弟,她还是会保自己弟弟,因为溯其本源,“人尽可夫”一词之前还有“父仅一人”,血缘之亲是夫妻之情都不能凌驾于上的。所幸某鱼已经让玉落MM得知了有限真相,玉落MM已经踏上追杀道路,不会再有狗血情事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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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朱成碧
  其实很简单,大家都见惯了完美无双的女主,见惯了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女主,习惯了月关笔下形形**的正派女主,习惯了起点的爽文模式(再次推荐余华的《活着》,或者多看看社会新闻,这世上没那么多一帆风顺的“好人”!)
  于是,惯性思维导致经验主义作祟,只要是个美丽的女人,她就该是完美的,就该是一切为了男主的,从灵魂到肉#体都该臣服于男主的
  陆湘舞,长得漂亮!怎么可以不拜倒在男主裤下?就算是潘金莲,也可以回头是岸,做成MM第二
  丁玉落,长得漂亮!怎么可以是男主的妹妹?其中定有血疑!就算是妹妹,怎么可以放跑了男主的大仇人!杀了她!或者她自杀!不完美的MM就该去死去死去死吧!
  我倒觉得,如果,这次仍同《回明》时一样,女主们个个青春美丽善良,那是成人童话。现时的《步步》,已经逐渐脱离了网文的口味,更称得上是一部“小说”了。
  再有质疑杨浩为什么不立刻杀了丁二少,为什么不杀了玉落,为什么不杀这杀那的,偶只能说。。。这就跟个人境遇以及世界观、淫生观、等等观有关了。。。 


墨韵留香:评论及同人 论苏词在步步中之化用

  发表人:roddick1
  东坡词和陆大名士似乎是天生的八字犯冲。陆大名士刚一出场,关叔便用苏词来打击他。我相信这源于关叔的恶趣味——你自称名士?那我便用真正的名士苏东坡来打击你这个假名士。东坡是“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而陆大名士则是个玩狂狷的假名士。用东坡的说法,乃是“木有瘿,石有晕,犀有通,以取妍于人;皆物之病也。”
  苏词在步步中的第一次亮相并不那么惊艳。摸着良心说,有点俗了。第一个说女人像鲜花的是天才,第二个说女人像鲜花的是庸才,第三个说女人像鲜花的是蠢才。在蠢才也不愿意抄这首念奴娇的今天,关叔却偏做惊人语,颇有老杜的风范。国手和俗手的区别就在于此。我只觉得俗了,但谁知道关叔拿了两个旧瓶,装了两瓶旧酒,然后把他们高高举起,嗤啦一声,竟然撒出了满屋的酒香。
  这里插播一段花絮。话说这“念奴娇”的词牌,乃是得名于唐天宝年间的著名歌星念奴。“念奴,天宝中名倡,善歌。每岁楼下酺宴,累日之后,万众喧隘,严安之、韦黄裳辈辟易不能禁,众乐为之罢奏。玄宗遣高力士大呼于楼上曰:‘欲遣念奴唱歌,邠二十五郎吹小管逐,看人能听否?’未尝不悄然奉诏。”又有“念奴每执板当席,声出朝霞之上。”二十五个人吹奏都盖不过念奴的歌声,可见其歌喉之高。倒是用这个“娇”字,以柔而对刚,可见我们老祖宗的恶趣味。
  “明月几时有”一词,用在第248章极妙。所谓妙者,不单单是说符合当时宴游送别的小环境,更是符合当时的大环境,即众人之审美。我以前发过一文,讲词的“弱德之美”。词又叫诗余,先天上就不像诗那样理直气壮。古话说“诗言志”,曹操说“歌以咏志”,诗在先天上就比较正经。而词则不同。词是“诗余”,是写给歌女们唱的歌辞。士大夫诚然会有所寄托,却因为不是从“自己”嘴里唱出来的,所以语意上含糊些,情意上却更真挚。当时的词,还主要是花间派温八叉那样的所谓“伶工词”(王国维认为,词至李后主,“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明月几时有”虽然有东坡之高标独立之气魄,终是哀婉,在审美上更能为当时的士大夫所接受。清歌一曲,众人传唱,为什么?明月的传说已经传了千年,关于明月的诗句也有李青莲杜工部的手笔,明月下的故事更是天天都在发生,月照万江,沧海桑田,如何不让人掬一捧泪?
  而念奴娇则有点悬了。第一,这词于当时的情况不大合,第二,与其说是词,不妨算作诗或者是赋,又或者赋化之词。直击胸臆而有余味,默默怀古意,可以千古传唱,却是要在李重光之基础,六一居士之开拓之后,到东坡始为大成。所以这词气魄固然大,格局固然高,值此冶游欢会之际,能否有“明月几时有”之轰动效果,就要打一个问号了。所以关叔没让吴娃唱完它,除了情节上之考量外,更有审美上的考虑。 


墨韵留香:评论及同人 花魁兵法

  发表人:roddick1
  汴梁四大花魁之争,目前已经徐徐拉开帷幕。其中又以吴娃,柳朵儿二人的打擂台最为引人注目。这倒不是那雪、玉二女便没了争胜之心。只是我们说,历来都是新锐与原来老大之间打得厉害,而旁边的老二老三,一般都是打太平拳的,故此,今天主要阐述吴娃和柳朵儿二人的战力。
  A方:吴娃
  特点:擅长诗歌,身怀媚骨,loli外表御姐心,在汴京经营良久,属于花魁界的老牌帝国主义
  后援:折家
  B方:柳朵儿
  特点:长于歌舞,身世堪怜,人脉……可怜的朵儿姑娘,几乎没有
  后援:杨浩,崔大
  第一战,吴娃率先出招,招曰“挽弓当挽强,擒贼先擒王”。吴娃居然苦练歌舞,直破柳朵儿之最得意处。孙子曰: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以治待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
  果然柳朵儿被这第一招打得愁容惨淡,几乎要呜呼哀哉了也。
  第二战,是柳朵儿出招(当然了,是俺们浩哥儿指点滴),在汴京城中散步谣言,使人认为她得罪了大大大大……的人物,赚了不少同情分。孙子曰: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柳朵儿这一次,就是伐交了也。
  第三战,乃是露面之战。四大花魁争着比谁更NB。吴娃用的,乃是“堂堂之旗,正正之兵”,她第一个出场,给足了各位士大夫们面子,又显得自己大度。兵法有云: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
  而柳朵儿则另辟蹊径,干脆舍了花船,步行上楼。这样一来,她出场最晚,却是显得其意最诚。所谓的“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也。于是果然博得了众人之同情,略略扳回一阵。然则陆大名士在其中捣乱,眼见得酒令玩了两轮,吴娃又要耍歌舞,此时情况之紧迫,真是叫围观群众捏一把冷汗丫。
  我猜测关叔会让吴娃大出一次风头,再被朵儿拿下。这就是所谓的——
  故为兵之事,在顺详敌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是谓巧能成事。是故政举之日,夷关折符,无通其使,厉于廊庙之上,以诛其事。敌人开阖,必亟入之,先其所爱,微与之期,践墨随敌,以决战事。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
  现在的朵儿装得像纯良的室女,或者小白兔。等一会儿小白兔跑起来,就不知道吴娃怎么应对了。 


墨韵留香:评论及同人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发表人:张小胜
  刀,是什么样的刀?金丝大环刀!
  剑,是什么样的剑?闭月羞光剑!
  招,是什么样的招?天地阴阳招!
  人,是什么样的人?飞檐走壁的人!
  情,是什么样的情?美女爱英雄!
  天真浪漫的loli童声,含情娇媚的莺声出啭,抑扬顿挫的豪迈激昂,在悠然婉转的二胡声中,这轻快的一问一答间,登时勾起了人心中的无限回忆与向往。
  是谁说过,每个男孩子的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时光匆匆走得太快,我把《白眉大侠》的事迹遗忘,可一句“飞檐走壁的人”却依旧令我心晃。我的武侠梦,她承载了年少青春时太多的光荣与梦想。
  谁也一样记得,是谁用粉笔头把自己眉毛染成滑稽的白灰色,大喊着:“我就是白眉大侠,横空出世的英雄,海阔天空的心胸,盖世无双的侠客,出神入化的武功,哈哈哈哈。”一个箭步,墙壁上连走五六步,“哈哈哈,看我飞檐走壁!”
  说到这里,忽地想起了周华健的《刀剑如梦》,当时听着心中总会莫名的怅然若失,却说不出为什么,我以为是写给张无忌的,后来我才发现这是乔峰的绝唱。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恨不能相逢;
  爱也匆匆,恨也匆匆,一切都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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