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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溶点点头,道:“凤先生还有何吩咐,一并讲来。”
“若能将昨夜子时之后,所有山上之人全部请来此地,那便再好不过。”根据初步判断,这人的死亡时间,绝对不可能早于子时,那所有在山上的人,便都有了嫌疑。
“人命关天,一切皆要仰赖凤先生,北极书院上下人等,无不从命。”谢溶非常大方地说道:“依据书院制度,旬假之日,当值与留宿者,皆有记录。请稍待片刻,我亲自将这名簿取与先生。”
谢溶也是眉眼通透之人,如今在场的当值学生,现在都逃不了嫌疑,若让他们去取这东西,我们都不可能放心。
谢溶的速度也很快,不消片刻,名簿已经递到了我手上。我用手绢垫着,翻到了有文字记载的最后一页,那日期却是前日。昨日的记录,竟不翼而飞了。我将名簿举起来,果不其然,在墨迹与空白的缝隙里,有撕掉的痕迹。
我看向谢溶,道:“先生可曾有翻开此名簿查看。”
“既请了凤先生,谢溶自当回避。是以并未翻开验看。”谢溶皱起眉,道:“这名簿被人撕了去亦不打紧。”
“谢先生,凤君以为,这尸身还需等官府中人至此,方好移动。只是这名簿之中,应该还有可勘之处。只是露天之地多有不便——”
“这是自然,先生可至我书房。凤先生所需,竟可如数告知。”谢溶非常干脆。
“凤君所需,倒并非什么难事。印泥一方,朱砂4钱便可。”我想了一下,说道。此地没有工具箱,要提取指纹的话,就只能就地取材了。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能不能发现这些蛛丝并串联在一起,就是专业人士的工作了。按照现代医学的解释,一般环境下,人一天的排汗量在700毫升左右,尤其以手掌,足底以及腋下三处最多,只要和外界接触,就会形成指纹或者足印。而人在情绪紧张或恐惧时,大脑皮质兴奋会促进汗腺的分泌,引起出汗量增多,指纹就会更好提取。
而我现在所做的工作,就是在普通的纸面上提取指纹。
说起来,这种工作并不算是什么技术活。在大学的时候,选修课做过无数次了,可谓驾轻就熟。
软毛刷可以用毛笔替代,有磁性粉末自然是好的,不过就算没有,铅粉、甚至普通的奶粉,也可以抓来一用。朱砂的附着力中等,比较适合显示石灰墙上的手印,但是这个总比其他的材料更好些。只是这样的方法,一般适合于新鲜手印,类似这名簿这种纸张,一般只能保留6个小时。现在我也只能祈祷,这粉末法能够奏效。否则我也只有将所有的证据带回谢府,用碘熏法让这手印显现出来。
所有的众人都已经召集齐全,我派了阿恒为他们一一拓印指纹和掌纹。这还是我第一次正式教导他痕迹学的知识,所以他也做得格外带劲。
按照每个人的记忆,所有昨夜在山上过夜之人都到齐了。那位岑夫子昨夜去了山下的酒楼与朋友把酒言欢,并未回来过夜。其他的众人——包括我们已经见到的张姓与王姓学生在内,先生和学生七人,以及更夫、帮厨、园丁等工作人员五人,除更夫外,其他的员工都住在书院距离梅林最远的跨院,子时之后,那跨院便上了锁,到不得前院。可疑之人,就落在了书院自己人身上。
“为何是我们书院中人?焉知不是从外面潜进来的盗匪?”被锁定成“嫌疑人选”,心里自然是有些怒气的。教“术数”的穆夫子拓完掌印,便一脸不愉地质问我。
“穆先生,贵院痛失学生,先生心中悲痛,在下亦能感同身受。只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在下不能轻忽。强梁潜入,亦不无可能,只是有几处在下想不通。其一,以尸身推断,觉安被杀已过子时,他为何会身在距寝房一里之遥的梅林?以常理推断,应是有人相邀。其二,若是强盗,北极书院正门,高墙大院,门禁森严,若非身怀绝技,如何进的来此地?可若身怀绝技,为何杀人者一击不中?若此贼不是从正门潜入,而是从后宅而入,为何不入后宅盗物,反至此梅林杀人?其三,觉安被伤吃痛,自然会叫嚷,然书斋值夜更夫却从未曾听得呼救之声。我适才已然询问,那更夫每日二更之时,都会与后宅更夫两人结伴巡夜,若非书院之人,如何能将杀人之时,计量如此精确?”
那穆夫子不再言语,我继续说道:“请夫子告知在下,昨夜二更之时,夫子正在何处?”
摆事实,讲道理,搞定了这一个,其他的人自然也无异议。我收集了所有人的掌纹之后,这才用干燥的毛笔沾了朱砂粉末,向那纸张上弹了两下。在那黝黑的墨迹与纸张的边缘上,那红色的大拇指印,斜斜地指向左侧上方,异常鲜明。
运气真好,这指印居然保留了下来!
我扯过一张纸来,将这指纹的特征一一记下。一个完整的指纹,是三个系统构成。而每个体统,都是由许多排在一起的,流向相同或近似的乳突线组成的区域。而判定指纹最重要的,则是乳突线交汇处的所谓“指纹三角”。乳突线有七种形态,九大个别特征,花样繁多的排列组合,足以使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
没有两个相同的指纹,对于现代人而言,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万幸的是,这位凶手并不和我一样,是穿越而来。
我从所有的指纹记录中,取来我心中的那个,果不其然,可以一一对应。只是我可以证明是他撕了这纸,却不能证明他便是凶手。提取那刀柄上的指纹,我需要的是铬酸铅或氧化铜。
我在记忆之中反复查找,这才想起当年痕迹学老师讲课时曾经提到,铬黄是一种从矿藏中萃取的高级黄色颜料,因纯度高色泽正,所以也是文人的最爱。48小时内金属上的无色手印,都可以显现出来。这下倒是可以解决了。
“谢先生案头,可有明黄颜料?”
谢溶马上找了来给我,我亲自将那颜料捣碎了,现在终于到了最关键一步。我深吸了一口气,道:
“若想探得凶徒,需将那匕首取来。谢先生——”
“就依先生!”谢溶倒是信人不疑,全权交给了我处置。我将手绢交给了阿恒,让他垫着,将那凶刀取来,放在案头。
我用毛笔刷过去,不消片刻,那指纹便显现在众人眼前,我瞄向那人,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却竭力自持。
我将刀子平放在桌子上,将毛笔向那人投去,众人都是一惊,他伸出手一抓,倒和我配合无间,说道:
“凤先生这是为何?”
“张生,你是个聪明人,非要我说破吗?”我叹了口气,道。
没错,杀人之人,正是引我们一路来此的张姓学生。
“是你?”谢溶显然是很吃惊:“凤先生,可是千真万确?”
“这凶器与名簿上的指印,皆出自他手,便是千真万确!”我肯定地说道。
“这——他与觉安素日亲近,怎么可能?”谢溶依旧是皱眉,连其他人也都是惊呼不可能。
“若不肯信,诸位且看,那毛笔是握在他哪个手中!”
众人都随着我的话看过去,人的下意识是不会骗人的。我冷不防用毛笔丢他,他本能反应,是用左手去接,这也就证明,左手是他的惯用手。
是的,之所以第一个就怀疑上了他,是因为他是这所有人中,唯一的左撇子!
古代的书,都是从右而向左翻动。那撕书之人的大拇指印,出现在摊开的名簿,那写满字迹的右页,而非空白的左页,且指尖向左上方,这足以证明,他是用右手拿着名簿,左手撕下那页纸,而非像一般人一样,用左手辅助,右手去撕那页纸。
我清楚的记得,我们饮茶之事,他为我们添水之时用左手执壶,所以不小心,和岑夫子发生了碰撞。所以我对他的指印格外上心。
而事实证明,他拓印的指纹,无论是基本构成线还是小沟,小桥,分歧等细节特征,都与那纸上的指印别无二致。
物证是不会说谎的,无论有多少的不可能,那凶刀上显示,执刀之人就是惯用左手,且与他的所有指印特征相合。
相比其他的不可能,我更相信的是鉴证科学。
一叶秋
“一派胡言,我为何要杀觉安?”那张生大叫道。
“你又如何解释,这凶刀上偏偏是你的指印!”我同样丢给他一个反问。
“凤先生,虽则这凶刀柄上指印,确可认定这凶徒是惯用左手之人,然仅以此为断,未免太过轻易。”谢溶脸色凝重,迟疑了一下,方才开口:“并非谢溶信不过先生。先生可有旁证,让此恶徒心服口服?”
指纹之说他们不能接受,我也能够理解,毕竟对于古人而言,他们的知识结构有所差异。我也很难让他们相信,全世界生活着数十亿人口,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指纹,与他人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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