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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他看着我,目光中都是柔和与感伤:“她的音容笑貌,二十多年,闭上眼睛恍如昨日。先生觉得可还像吗?”
“凤君断想不到,大人还有此等旖旎的心思与才华1我仔细端详这尊“玉人”,等到他再说话,才发现自己出神了。
“凤先生,可否告知在下,故人安好否?”
“大人这句凤君便不解了,既然是大人的故人,凤君又怎会认识?”我转身,并不曾掩饰那种想冷笑的心情。
“碧螺春,珠兰与龙井合成一味,人间至美。只消一次,便是死,也不能忘记这味道。天下间除了她,又有谁有这份兰质蕙心,能调出这沉碧?你如此对我,想必是她心底是怨我的——”
关于她与他的故事,我也只是根据她平日里只言片语的讲述,加以拼凑而已。若非他家中的女儿都以“兮”为名;若非那位秦二小姐的容貌,与凤兮姐姐有几分相似,我也不会用“沉碧”茶来试探他。
“大人过虑了。”我也不待他来让,径直坐在瑶琴之后,轻轻拨弄琴弦,说道:“家姐曾教导凤君,女子的心是最贵重的。怨恨一个人,是费力之事,并非所有人都值得,时过境迁,何必流连?”
把自己女儿都取名为“兮”,便以为这段感情,可以永远被铭记吗?他错了,既然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珍宝,失去了就永远没办法回头。
他看着我,面容惨淡,眼中都是怅然。我也不再多言,琴弦颤动,曲不成调,只有一片嘈杂,充斥在这密闭的斗士之中,更显得死一般的压抑。
我暂停了指尖的狂躁,宫商角徵羽一一拨下去,他叹了口气,问道:
“她——可还好吗?”
“她很好,这世间的纷乱,已经不能再打扰她了。”
轻拢慢捻抹复挑,众多的曲目中,也只有这一曲,我弹得毫无滞碍,所以今天,就洗耳恭听吧!
从我第一个音下去,他的身体就开始发颤,转头看向我,表情近乎狂乱。摇摇晃晃间,好像随时会倒下,但是终究,他还是死死地盯着我,听完了这首曲子。最后的一个音,琴弦戛然而断,他已然面若金纸,一口鲜血猛地“喷”了出来,溅在白玉琴上,那雪白与鲜红相融,更显得惊心动魄。
他应该清楚了吧,这首曲子,是姐姐告诉我,这是她人生中,想听到的最后一曲。我站起身,像密室的入口走去,却听到身后他破碎的嗓音,问道:
“她最后说了什么?”
“死而无言,在生可想。”我简单的回答。
“阿兮,是我负了你,我负了你——”
身后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哭吧,就算是再伤心,死去的人也不可能复生。昔日无忧无虑笑容如花的少女,万花楼头艳压群芳的花魁,无论是哪一个的她,都已然不可能回眸一笑,亲口说句“原谅”。
我快步走出密室,心底涌动的都是悲凉。爱情究竟是什么?如果真的爱,为何敌不过权力的引诱?若说不爱,这一口鲜血,满怀情泪,难道只是惺惺作态?这一切的一切,我真的不能理解。
我终究不是凤兮姐姐,所以最后我能做的,也不过如此而已。
这家里老的少的,都被我折腾完了。秦二小姐自然没有脸面再出来相见,秦相爷也是魂不守舍,这顿饭自然也只有聚散匆匆。我收拾今天被激荡的心情,躺在床上,在凤兮姐姐的音容笑貌回放之中,渐渐入眠。
除了凤兮姐姐,除了那些村民,这世界上,还有一处独属于我一人的温暖——小乖,而明天,我便可以与它重聚。人生之中又有多少事,可以这般开怀?
早上起来,我颇觉神清气爽。莺簧为我选了一套引领时尚的“胡服”,让我穿上,便开始围着我捯饬。与盛唐风尚颇有类似,碧落朝的贵族仕女,在平常出门之时,也喜欢穿胡服,颇有些英姿勃发的意思。如今要入山林之中,胡服比起襦裙,显然更为方便。
我也从没有何时,像现在这样,欣喜于睿王的到来。和他一起用过了隽隽细心准备的早餐,我迫不及待的上马,穿过离我所居住的院落最近的侧门,往睿王受封,位于翠华山的猎场而去。
“光远,卿卿,你们这是去往何方?”
翠华山在长安南边,谢府正门外的街道,是必经的路径。我们策马过来时,正门外已然停了一匹马。谢珂正与一个背对着我们的人,不知在说些什么。一见我们过来,便笑着打招呼。
我看着那背影,真的是好熟悉,好似在记忆中的某处——
“致远1睿王轻松跳下马,走过去,唤出了那人的名字:“何时回来的?”
“前日方才回京,到吏部走了个过场,说是三日之后才传见。昨日我将府上安顿好了,便想着同你们一起,寻一处自在所在,痛饮一番。”
“是以第一个便想到了我这酒鬼1谢珂爽朗地大笑,看向我道:“卿卿,你也快过来,待我为你引荐——”
那个人,可不就是林冲!我下了马,林冲则转过身,在我进入他视线的那一瞬,他整个人仿佛凝成了一座名为“恍惚”的雕像了,那比春风还美的笑容还挂在唇角,不可置信的光芒在他的双眸中涌动,连呼吸的频率,都变得几不可闻。
“致远兄,多时不见,一向可好1我微笑着说,心中满满都是怀念。如今想来,在苏州的那段日子,是我来到碧落朝后经历的,最充实的时光。有花有酒,有工作有朋友,且歌且行。
“翔——不,凤小姐,有劳垂问,虽历经痛失挚友之憾,在下的日子,却也还妥帖。”他淡淡地道,笑容敛尽,言语也十分客套。
这明显是意有所指。其实不用他提醒,对于骗他这件事情,我也是有愧疚的。虽然并不是我的主意,但是我在得知后也未曾阻止。
“原来致远与卿卿,竟也早就熟识了。”谢珂看看我,又看看林冲,笑道:“那便更好了,今晚不如就在碧窠,我们为致远接风1
“今晚吗?也好,我与卿卿有事在身,稍晚些才至,你们不妨先开席,只管把会钞之事留于我,权当罚席1
从这里到翠华山,少说也有60里地,一来一回加上中间停留,恐怕也要入夜才归。我们都没想到林冲这时出现,而我又太想去见小乖。
“你们这是要出城?”谢珂问道。
“要去猎常”睿王只看着我不回答,我只好接过话来。
谢珂对我笑笑,到也没有追问,反而道:“猎场吗?这倒也有趣!不妨你们先去,我招呼了兄弟们,下午再去猎场与你们相会。今晚便借光远宝地,咱们也学他们胡人,烈酒烤肉,不醉不归,岂不痛快1
“好1睿王点点头,说道:“来人,回府上取上二十坛烈酒并一应用具,送至猎场沉香馆。我与卿卿在猎场侯着,为致远洗尘。”
睿王这番豪爽的发言,也让我心里更急了,恨不得立刻见到小乖。匆忙道别过后,我一马当先,往城外奔去。
我执着缰绳,跟在睿王的马后,骑着马小心的穿行在林间。林中莺歌燕语,花木扶疏,阳光洒满树梢,透过层层叠叠的叶子,描绘出斑驳而凉爽的影子。我们向着淙淙的水声而去,这条艰难小路的尽头,是一处天然趣味的木质建筑,露台的栏杆上挂着牌匾,铁画银钩,是“沉木有香”四个字。
这里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沉水馆了吧!我下了马四顾,却不曾见到小乖的影子。睿王将两匹马缰绳一甩,引我踩上木质的阶梯,说道:
“莫急,它应已嗅到气味,就来了。”
事实证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连小乖这样的“好孩子”,一旦落在了像睿王这样的大魔王手里,也会变的。
我殷殷看向林木深处,大约五分钟之后,便看到一片白色在杂草间跃动,顷刻便现了真容。时隔多半年,小乖已然长成一只半大老虎了,俊朗的线条,迷人的斑纹,带着卓尔不群的王者之风。
“小乖1我叫了一声,它抬头看着我,似乎愣了一下,随即发出一声不太“雄壮”的虎吼,倔强地转过身去,不再看我。
我上次的不告而别伤了它的心,所以它不肯原谅我吗?我几步跳下台阶,走向小乖,它突然转过身,向我一声大吼,我心中一跳,后退了两步,它也看着我,后退了两步,虎头一扭,又转过身去。
我惟有苦笑,睿王走到我身边,轻声道:“想是它心里还念着你丢下它一个人走了,过一回儿便好了。你一路骑马过来,先去休息吧。”
我无奈地点点头,咽下眼中的水光。转过身,却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呜呜”的叫声,我转过身,小乖正对我“虎视眈眈”,见我看它,便趴下身,在地上一滚,四脚朝天打开,露出了毛茸茸的肚皮。
这是当年的习惯,和它嬉闹时,我最喜欢将它推翻过去,挠它的肚皮。它也配合地哼哼两声,这也成了它想取悦我的“暗号”。
动物比人容易原谅,因为它们的爱,单纯而明快,人类才有爱恨交织,其实是一种最深的痛。
我扑过去,在他雪白的肚皮上,使劲挠了两下。他也快活地哼了两声,和我滚成一团,我被它结结实实压在了身下。
我长出了一口气,这家伙比从前沉多了,好容易逃出“虎爪”,我靠着它坐下,拍拍它的头,说道:
“小乖,你长大了,不过你是多久不曾洗过澡了,臭成这个样子,还不下水给我洗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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