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小说: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旧版+完美纪念版)作者:舒仪字数:3571更新时间 : 2017-07-31 03: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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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对你有什么意义?
它会死去,
象大海拍击海堤,
发出的忧郁的汩汩涛声,
象密林中幽幽的夜声。

它会在纪念册的黄页上
留下暗淡的印痕,
就像用无人能懂的语言
在墓碑上刻下的花纹。

它有什么意义?
它早已被忘记
在新的激烈的风浪里,
它不会给你的心灵
带来纯洁、温柔的回忆。

但是在你孤独、悲伤的日子,
请你悄悄地念一念我的名字,
并且说:有人在思念我,
在世间我活在一个人的心里。
  
                             ——普希金 《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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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版出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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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传】今夜我不会遇见你

    罗茜在B大四年,名声一直不怎么好。客气的,说一句她风流债太多,不客气的,便直指她道德败坏,以玩弄异性感情为乐。别人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和根据的,从大一到大四,两件惊悚的风流案足以让她全校闻名。
  第一件,发生在罗茜大二那年。一个新闻系的男生,因为爱上罗茜而和女友分手,结果那个女孩一时想不开,半夜爬上女生宿舍的天台。幸亏被同宿舍的同学及时发现,没有酿成悲剧,最后涉案三人都脑了一个灰头土脸,各背了一个处分。罗茜同时还得了一个外号,叫“名誉校长”。意思是说,B大的校长走出来,不一定人人都认识他,但是罗茜这个人,却是校内大名鼎鼎的新闻人物。一提到罗茜的名字,几乎每个人都会反应:哦,就是中文系那个长得有点像伊丽莎白。泰勒的女生?
  最后这件事,则完全演变成一场血光之灾。身为中文系大三学姐的罗茜,是主角之一,另一个主角却是一名大一新生,政经系的黄炜。
  出事那天,已临近寒假前夕,大寒刚过,北京城内大雪初霋,正是一年当中最冷的季节。黄炜冒着寒风在女生宿舍楼下苦等罗茜四个小时无果,在晚饭前后人流量最大的时候,从羽绒服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德国军刀,当中切断了左手两根手指,霎时鲜血喷涌,宿舍楼前顿时渣炸了锅一样,吵吵嚷嚷乱成一团,有被满地鲜血吓得号啕大哭的,有扑上去帮忙止血的,有狂奔而去找老师的……黄炜在众人的包围之中,依然声嘶力竭喊着罗茜的名字,情绪激动地质问:“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后来黄炜被送进医院,两根手指万幸是接回去了,可是功能却打了一半折扣,恐怕终生再无法完全伸直。
  事发时,罗茜就躺在宿舍里,耳朵里塞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看小说,因此楼下的喧扰混乱她一直充耳不闻。知道舍友打饭回来,告诉她惨剧发生的经过,罗茜的目光才似乎呆滞了一瞬,随即若无其事地问了一句:“人呢?”
  “送医院了。”舍友回答。
  她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重新塞上耳机,翻个身照样读她的小说,完全没有看到身后几个女生互相交换一下眼色,脸上纷纷露出深恶痛绝的表情。
  罗茜在宿舍里的人缘不算很好,其他女生对她评价不一,但有几个词是空前一致的:孤僻、刻薄、冷血,还有——放荡。黄炜“断指事件”之后,在舍友 眼里,她已经变成了透明人。她们在一起谈论男生,交流毕业后工作的去向,共享零食,却默契地将罗茜孤立起来。只要罗茜一出现,原先叽叽嘎嘎的说笑声便会戛然而止,大家各自使个眼色,然后各忙各的,完全当她这个人不存在。
  这种明显的敌意,罗茜感受得非常清楚,同样的情景发生过两三次之后,除了晚上睡觉,她就不怎么回宿舍了。不过,她并不发愁没有地方消磨时间,因为即使有黄炜的覆辙在前,约会她的男生依旧络绎不绝。仅仅一个周末的晚上,她就有上下两场约会,先和一历史系的男生跳舞,十点之后再与生物工程系的另一男生去看夜场电影。
  打扮妥当挽着大衣出门,在宿舍楼门口的镜子前,罗茜停下脚步,略略站了片刻。
  镜子里的女生,高挑而丰满,酒红色的紧身羊毛衫与蓝色的弹力牛仔裤,勾勒出三围分明的成熟身段,开的极大的V型领口处,裸露着大片白皙诱人的肌肤,而丰厚柔软的双唇,微微上挑的嘴角眉梢,更让她的五官充满与年龄身份迥异的妖冶艳丽。
  这个样子的罗茜,在B大校园里穿行,总会赢来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回头率,但背后那些窃窃私语里,却不一定都是褒义的用词。有人偷偷评价说,她颇像《埃及艳后》里的克莱奥帕特拉,具有毁灭性的魅力。更有促狭的物理系男生跟在她身后,手掐秒表嘴中念念有词,位的是计算她胸前双峰波峰至波谷的振幅与实践,以便计算出它们的平均颤动频率。
  对这些不和谐的声音,罗茜完全不在乎,即使她知道那些约会她的男生多数贪恋的不过是她的美色,她也不在乎。
  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罗茜挑起嘴角嘲讽地笑笑,心理再明白不过。即使她恶名在外,它们也肯和她厮混,并且肯从为数不多的生活费里,抽出几张钞票请她吃饭、跳舞看电影,不过是以为她身上有便宜可占。而且从他们谈论起黄炜时那种鄙夷兼幸灾乐祸的口气中就能知道,当目睹他人遭受痛苦时,男人比女人更缺乏同情心。
  罗茜从镜子前离开,再次在心里下了结论:男人永远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没有什么好东西,更不会有什么真感情。
  但她的结论还是有一点疏忽,这世间没有绝对但真有异数,到底有人来为黄炜打抱不平了。
  这天是个周日,天气阴沉,下午四点,光线就已昏晦不明,室外温度骤然下降。中午半融的积雪此刻又重新冻上,光溜溜的更加湿滑难行。
  罗茜在校门口下了公交车,抱着一个双肩包,小心翼翼地择路而行。尽管她已经非常小心,但仍然不时趔趄一下。书包里藏着几个玻璃瓶,里面盛着母亲特意给她现做的辣椒肉丁和豆瓣酱。
  她只顾专心护着怀中的易碎品,后面有人连声叫:“喂——喂——喂——喂……”她都当做没有听见。
  身后那人终于不耐烦,随着车铃脆响,一辆捷安特山地自行车擦着她的身体滑过,在斌面上轻盈地转过一个高难度的一百八十度,然后两条长腿一支,截住了她的去路。
  眼见躲不过,罗茜只好停下脚步,摆出一个冷若冰霜的表情:“你要干什么?”她以为又是一个趁机套瓷的男生。
  不了那男生一脸愠怒,骗腿儿从车上跳下来,将自行车随意往路边一摆,叉腰站在她面前,大声问道:“罗茜!黄炜还躺在医院里,你倒跟没事儿人一样!你这人有没有良心啊?”
  罗茜立刻明白了,脸上慢慢现出她那招牌式的嘲讽笑容,同时用轻蔑的眼神上下打量着眼前的男生。
  这人一看就是个大一的新生。先不说那种明明愣头愣脑却自以成熟的表情,就从他羽绒服胸前端端正正别的那枚校徽上就能看出端倪。老生很少戴那个,因为不屑一戴,走在校园里,都是B大的人,谁又戴给谁看?只有一年级的小豆包儿,才会炫耀地戴着它招摇过市。
  不过这小豆包儿的脸,虽然带着脱不去的青涩稚嫩,眉目却意外地英俊,个子也不低。罗茜的身高在女生里算是比较高的了,穿着高跟靴子也只到他眉毛下面,保守估计他至少一米八零。
  罗茜心里有数了,把书包挂在肩上安置好,她开口:“你是黄炜的同学?”
  “啊,怎么地?”小豆包儿仰起脸来面带挑衅。
  “跟他一个宿舍的?”
  “嗯,我住他上铺。”
  “你叫什么名字?”
  小豆包儿不高兴了,拉下脸问:“我叫什么关你什么事儿?”
  他的表情虽然幼稚,声音却好听,音色相当清澈。是那种被中文系的女生形容为青檀击玉一样的嗓音。
  罗茜笑笑:“你要为同学打抱不平,总得让我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吧?”
  “在下姓孙,名嘉遇。”他气鼓鼓地回答。
  “哎呦,孙嘉遇……”这个名字让罗茜挑起眉毛,上下左右重新端详了他一番。
  孙嘉遇是政经系91级新生里挺有名的一个人物,因擅长在公开场合和教授叫板而成名,对政治和经济问题常会发表一些稀奇古怪的理论。半年多的时间里,罗茜只闻其各种传奇而没有机会看到真人,今日总算见到正主。
  孙嘉遇没戴帽子,本来挺漂亮精神的一个男孩儿,却理了一个傻呵呵的流行“富城头”——至少在罗茜的眼中如此。此发型的精髓在于前额四六开,后面剃得厚圆,乍看上去很像个鸭屁股,走路时还要配合地甩上两下,那才能显得够帅。
  罗茜暗自撇撇嘴,嘲笑一下这些男生匪夷所思的审美,然后问:“你找我到底什么事?”
  “我问你,罗茜!”孙嘉遇瞪圆了他那双本来就不小的眼睛,“你既然不喜欢黄炜,为什么还要招惹他?你到底对他做过什么,害得他去自残?”
  他的声音很大,语气也很凶。罗茜被呛得差点背过一口,她一边斜睨着孙嘉遇,一边冷冷道:“我只做过一件事……”
  “对,你就做过一件!”孙嘉遇接话,用词非常戏剧化,“你始乱终弃!”
  罗茜大笑,觉得这小孩儿傻得可爱,忍不住上手捏了捏他冻得通红的耳朵,凑近他的脸拉长声音道:“哎呦,你才多大点儿呀,真的明白什么叫做始-乱-终-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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