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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臣莫不赞成,唯独长信少府(皇太后师傅)夏侯胜发表了惊人的反对意见:“武帝虽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然不宜为立庙乐。”
丞相蔡义和御史大夫田广明带头声讨夏侯胜“非议招书,毁先帝”的罪行,定性为“大逆不道”;又揭发丞相长史(丞相府秘书长)黄霸事先知道夏侯胜的观点而没有举报,犯有包庇怂恿之罪;两人都被捕入狱,判处死刑。不过汉宣帝并没有按惯例将夏侯胜和黄霸按“大逆不道”罪处死并“夷三族”,而是长期关押。后逢大赦,出狱继续当官。
此后大臣们很快拟定方案:尊武帝的庙号为世宗庙,在庙中演奏《盛德》、《文始》、《五行》舞曲,武帝生前巡行过的四十九个郡国(约占全国郡国的一半)都建立世宗庙、像高祖(刘邦)庙和太宗(文帝刘恒)庙一样。宣帝立即批准,下令在全国实行。为庆祝这一重大决定,特地给全国成年男子普遍增加一级爵位,并赏赐酒肉。
从这起事件中,深究一番可以知道,为武帝立庙一事确实是宣帝初即位时的一招好棋,也是其与霍光暗战中的一环。宣帝即位时虽然曾祖父已去世多年,他不可能为先帝主丧,但由于昭帝未为武帝立庙,因此宣帝以为武帝立庙的方式来宣示自己才是武帝的嫡系遗脉(戾太子是武帝的嫡长子),用来与以庶子身份即位的昭帝区别开来,显示自己才是继承武帝事业和遗志的正统,自己的继位是天经地义并且完全合法,具有不容置疑的正当性就是要用为武帝立庙的正当性来标榜自己继位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并借以提高自己的个人威信。而且也是标榜孝道,以示为武帝尽孝。因为是打着武帝的旗号,霍光也无法表示反对。当出现夏侯胜反对的局面后,宣帝顺势将其下狱,来一个下马威,进一步树立了自己的个人权威,让大臣们都不敢小瞧自己这个没有外戚撑腰,全无根基的布衣皇帝。如此既表达了对先帝的孝心,又标榜了自己的正统嫡孙的身份,初步确立了在朝廷上的威信,真是一举而三得。由此可见西汉晚期刘向说宣帝“聪明远见,制持万机”在文帝之上,绝非虚言。
汉宣帝即位后的第六年,也就是地节二年(前68),霍光去世。宣帝亲临葬礼,按皇帝葬制的规格埋葬了霍光,并加封霍光的侄孙霍山为乐平侯,以奉车都尉的官职领尚书事。与此同时,汉宣帝认为时机已到,开始亲理朝政。他重用御史大夫魏相,让魏相以给事中的身份参与朝中的机密决策,后来又提拔魏相做了丞相。继而任命邴吉为御史大夫,又委以他的岳父平恩侯许广汉以重任。
霍光虽然死了,但霍家的势力还很大,霍家的亲属和亲信还控制着中央政府的各个机要部门,兵权也掌握在他们手中。为此,汉宣帝首先采取行动,削夺霍家把持的权力。他先解除了霍光两女婿东宫、西宫卫尉的职务,剥夺了他们掌管的禁卫军权。又把霍光的两个侄女婿调离了中郎将和骑都尉的位置,让自己的亲信担任南北军和羽林郎的统帅。最终把兵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之后,他提拔霍光的儿子霍禹为大司马,明升暗降,剥夺了他掌握右将军屯兵的实权。还对上书制度进行了改革,下令吏民上书,直接呈皇帝审阅,不必经过尚书,把霍山、霍云领尚书事的职务架空起来。通过这一系列步骤,霍家掌握的权力剥夺殆尽,权力逐渐集中在汉宣帝的手中。
面对汉宣帝全面夺权的行动,霍家集团内部惶恐不安,决定铤而走险,举行叛乱,推翻汉宣帝,保住他们的既得利益。但叛乱在严阵以待的汉宣帝面前很快瓦解了。汉宣帝大规模地镇压了霍氏集团的叛乱,将参加叛乱的人都处以极刑,并废除了霍皇后。在西汉朝廷中盘踞了十几年的霍家势力一朝覆灭,汉宣帝最终确立了他的绝对统治。汉宣帝彻底清除了霍氏的势力,可以大刀阔斧的施政了。
刘询早年生活在民间,深知吏治好坏将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存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他说“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所以,他即位后,除亲自过问政事,省去尚书这一中间环节,恢复了汉初丞相既有职位又有实权的体制外,还特别重视地方长吏的选拔和考核,并下大力气整饬吏治。为此,刘询建立了一套对官吏的考核与奖惩制度。他多次下诏对二千石(郡守级官吏),实行五日一听事制度;并不定期派使者巡行郡国,对二千石官员的工作进行考察。根据考核结果,信赏必罚。他颁布诏令说:“有功不赏,有罪不课,虽唐虞犹不能化天下。”在他当政时,一大批因政绩突出的官员受到了奖励,或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或爵关内侯,升任九卿或三公。对那些不称职或有罪的官吏,则严惩不贷。随着这些措施的推行,一大批“良吏”便逐渐造就而成。其中,还有许多官吏是由低级郡吏察廉晋升而来,或因明经而被提拔。该讲一点正能量了,如果没有正能量,也许汉王朝也拖延不了六十年。那么在反腐方面,刘询又会有什么建树呢?
下集:为政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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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为政之策
更新时间2015-10-30 12:12:56 字数:3326
宣帝时期,是官吏“久任”制发展到较为完备的时期。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把官员“久任”的实施范围由中央大臣扩大到高级地方官员。不仅侍中、尚书等参掌朝政的亲信近臣得蒙荣宠,郡太守一级的高级地方官也多有“久任”者。汉代的郡国介于中央与县之间,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郡国守相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郡国守相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一方的安宁与否,也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所以,刘询对郡国守相的选任,十分慎重和严格,规定先由朝中大臣举荐,然后择日亲自召见考核,询问治国安邦之术。著名循吏龚遂被任命为渤海太守,就是其中一例
其二,上述官员即便积有功劳、或有优异表现应该升迁,也不轻易提升调动,而是另外寻求对策,给良吏以物质、精神两方面的奖励和褒奖。对于亲信近臣,“至于子孙,终不改易。”结果是“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对于郡太守,汉宣帝坦言他们是辅助天子治国理民的关键所在,是“吏民之本”,如果时常调动变易就不会被其属下尊重,上下难以相安;如果实行“久任”制,百姓知其将长时期在职,就不敢欺罔上司,自然就会“服从其教化”。对治理地方确有优异政绩的郡太守,汉宣帝常用的奖励办法是:颁布玺书嘉奖勉励;在原有的薪俸基础上增加俸禄;赏赐金钱若干;甚至拜爵至关内侯,使之得以享受政治名誉与经济利益。如胶东相五成在“考绩”中被认为安抚了大量流民,“治有异等”,就得到了明诏褒奖,并提升其俸禄为“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另外一位名臣黄霸,曾经因为有过失而被贬,以八百石的官秩再度出任颍川太守,任职八年,郡中大治。宣帝下诏称扬,并给予“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秩中二千石”的额外奖赏。按照常规,郡太守的俸禄高者为“二千石”(低者可至“八百石”),而王成、黄霸实际享受的“中二千石”俸禄与朝廷诸卿持平。他们的职务尽管没有升迁,但是政绩得到肯定,待遇得以改善,利益得到保障。这不仅对当事人有安抚或激励作用,而且可以给后来人树立榜样,结果是刺激了政风吏治的改善,这些循吏或良吏执法公平,恩威并施,其统治显得“合人心”,“所居民富,所去见(被)恩”,故而得到时人好评。史称“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刘询来自民间,知道百姓对官员贪腐切齿痛恨,所以他一当政,就主张要严明执法,惩治不法官吏和豪强。一些地位很高的、腐朽贪污的官员都相继被诛杀。大司农田延年在尊立汉宣帝时,作用非凡,“以决疑定策”被刘询封为阳城侯,但因修建昭帝墓圹,趁雇佣牛车运沙之机,贪污账款3000万而被告发。有大臣为他说情,认为“春秋之义,以功覆过”,但刘询没有同意,派使者“召田延年诣廷尉”受审,拟以重罚,致使田延年畏罪自杀。
刘询不仅以执法严明著称,还以为政宽简闻名。他在任用地方官时,除启用了一些精明能干的能吏去严厉镇压不法豪强外,还同时任用了一批循吏去治理地方,从而改变了吏治苛严和破坏的现象,大大缓和了社会矛盾,安定了政治局面。由于他有过牢狱之灾的经历,所以,对冤狱他深恶而痛绝之,提出要坚决废除苛法,平理冤狱。他亲政后不久,就亲自参加了一些案件的审理。为从制度上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公元前67年,还在朝廷增加了四名廷尉平一官,专掌刑狱的评审和复核,并设置了治御史以审核廷尉量刑轻重。
公元前66年,又下诏废除了首匿连坐法[74],并下令赦免因上书触犯他名讳的人。公元前54年,他派24人到全国各地巡查,平理冤狱,检举滥用刑罚的官员。他还先后多次下令,大赦天下。
《汉书·元帝纪》载:宣帝的太子刘奭(汉元帝)“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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