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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给我寄来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早在半世纪以前,沃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帅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它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它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像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已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的,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作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黄金时代》后记罗素先生在他的《西方的智慧》一书里曾经引述了这样一句话:一本大书就是一个灾难!我同意这句话,但我认为,书不管大小,都可以成为灾难,并且是作者和编辑的灾难。
本书的三部小说被收到同一个集子里,除了主人公都叫王二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它们有着共同的主题。我相信读者阅读之后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主题就是我们的生活;同时也会认为,还没有人这样写过我们的生活,本世纪初,有一位印象派画家画了一批伦敦的风景画,在伦敦展开,引起了很大轰动——他画的天空完全是红的。观众当然以为是画家存心要标新立异,然而当他们步出画廊,抬头看天时,发现因为污染的缘故,伦敦的天空的确是砖红色的。天空应当是蓝色的,但实际上是红色的;正如我们的生活不应该是我写的这样;但实际上,它正是我写的这个样子。本书中《黄金时代》第一辑,曾在台湾《联合报)连载。《革命时期的爱情》和《我的阴阳两界》也在国内刊物上发表过。我曾经就这些作品请教过一些朋友的意见;除了肯定的意见之外,还有一种反对的意见是这样的:这些小说虽然好看,但是缺少了一个积极的主题,不能激励人们向上,等等。笔者虽是谦虚的人,却不能接受这些意见。积极向上虽然是为人的准则,也不该时时刻刻挂在嘴上。我以为自己的本人就是把小说写得尽量好看,而不应在作品里夹杂某些刻意说教。我的写作态度是写一些作品给读小说的人看,而不是去教诲不良的青年。
我知道,有很多理智健全、能够辨别善恶的人需要读小说,本书就是为他们而写。至于浑浑噩噩、善恶不明的人需要读点什么,我还没有考虑过。不管怎么说,我认为咱们国家里前一类读者够多了,可以有一种正经文学了;若说我们国家的全体成年人均处于天真未凿、善恶莫辨的状态,需要无时无刻的说教,这是我绝不敢相信的。
自我懂事以来,对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总是评价过高,对我国人的智力、道德水平总是评价过低,我认为这是一种偏差。当然,假如这是出于策略的考虑,那就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了。
有关这本书,还有最后一点要说:本世纪初,有那个把伦敦的天空画成了红色的人后来被称为“伦敦天空的发明者”。我这样写了我们的生活,假如有人说,我就是这种生活的发明者,这是我绝不能承认的.众所周知,这种发明权屑于更伟大的人物、更伟大的力量。
本书得以面世,多亏了不屈不挠的意志和积极的生活态度。必须说明,这些优秀品质并非作者所有.鉴于出版这本书比写出这本书要困难得多,所以假如本书有些可取之处,应当归功于所有帮助出版和发行它的朋友们。
一九九四年六月《红拂夜奔》序这本书里将要谈到的是有趣,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我能记住自己读过的每一本有趣的书,而无趣的书则连书名都不会记得。但是不仅是我,大家都快要忘记有趣是什么了。
我以为有趣像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照我的理解,马尔库塞(HerbertMarcuse)在他卓越的著作《单向度的人》里,也表达过相同的看法。当然,中国人的遭遇和他们是不同的故事在我们这里,智慧被超越,变成了“暧昧不清”;*被超越,变成了“思无邪”;有趣被超越之后,就会变成*滞重。我们的灵魂将被净化,被提升,而不是如马尔库塞所说的那样,淹没在物欲里。我正等待着有一天,自己能够打开一本书不再期待它有趣,只期待自己能受到教育。与此同时,我也想起了《浮士德》里主人公感到生命离去时所说的话:你真美呀,请等一等!我哀婉正在失去的东西。
一本小说里总该有些纯属虚构的地方。熟悉数学方面典故的读者一定知道有关费尔马定理的那个有趣的故事,这方面毋庸作者赘言。最近,哈佛大学的一位教授证明了费尔马大定理。需要说明的是,书中王二证明费尔马定理,是在此事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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