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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黄金时代作者:王小波字数:5479更新时间 : 2018-04-05 20: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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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种文化我老婆原是学历史的“工农兵大学生”。大学三年级时,有一天.一位村里来的女同学在班上大声说道:我就不知道什么是太监!说完了这话,还作顾盼自雄之状。班上别的同学都跟着说: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就我老婆性子直,羞答答地说:啊呀,我可能是知道的,太监就是阉人嘛。人家又说:什么叫作阉人?她就说不出口,闹了个大红脸。当时她是个女孩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自己知道什么是太监、阉人,受了很大的刺激;好一阵子灰溜溜的、不敢见人也不敢说话。

    但后来她就走向了反面,不管见到谁,总把这故事讲给别人听,未了还要加上一句恶毒的评论:哼,学历史的大学生不知道什么是太监,书都念到下水里去了!没有客人时,她就把这故事讲给我听。我听了二百来遍,实在听烦了。有一回,禁不住朝她大吼了一声:你就少说几句吧!人家是农村来的,牲口又不穿裤子——没见过阉人,还没见过阉驴吗!这一嗓子又把她吼了个大红脸,这一回可是真的受了刺激,恼羞成怒了,有好几天不和我说话。假如说,这话是说村里来的女同学知道太监是什么,硬说不知道,我自己也觉得过分。假如说,这话是说那位女同学只知道阉驴不知道太监,那我吼叫些什么?所以,我也不知自己是什么意思。不知道自己什么意思,但还是有点意思,这就是种文化呀。

    依我之见,文化有两方面的内容:一种是各种书本知识,这种文化我老婆是有的,所以她知道什么是太监。另一种是各种暧昧的共识,以及各种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精妙气氛,一切尽在不言中——这种文化她没有,所以,她就不知道要说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太监。你别看我说得头头是道,在这后一方面我也是个土包子。我倒能管住自己的嘴,但管不住自己的笔。我老婆是乱讲,我是乱写。我们俩都是没文化的野人。

    我老婆读过了博士,现在是社会学家,做过性方面的研究,熟悉这方面的文献——什么homo、S/M,各种乱七八糟,她全知道。(opig按:homo=homosexual=同性恋;S/M=sadist/masochist=施虐狂/受虐狂。)这样她就自以为很有学问,所到之处,非要直着脖子嚷嚷不可。有一次去看电影《霸王别姬》,演到关师傅责打徒弟一场,那是全片的重头戏。整个镜头都是男人的臀部,关师傅舞着大刀片(木头的)劈劈啪啪在上面打个不休,被打者还高呼:“打得好!师傅保重!打得好!师傅保重!”相信大家都知道应该看点什么、更知道该怎么看。我看到在场的观众都很感动,有些女孩眼睛都湿润了。这是应该的,有位圈内朋友告诉我,导演拍这一幕时也很激动,重拍了无数次,直到两位演员彻底被打肿。每个观众都很激动,但保持了静默……大家都是有文化的。就是我老婆,假个直肠子驴一样吼了出来:大刀片子不够性感!大刀片子是差了点意思,你就不能将就点吗?这一嗓子把整个电影院的文化气氛扫荡了个干净。所有的人都把异样的目光投向我们,我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但没有找到。最近,她又闹着要我和她去看《红樱桃》。我就是不去.在家里好好活着,有什么不好,非要到电影院里去找死……这些电影利用了观众的暧昧心理,确实很成功。

    国内的大片还有一部《红粉》。由于《霸王别姬》的前车之鉴,我没和老婆一起看,是自己偷着看的。这回是我瞎操心,这片子没什么能让她吼出来的,倒是使我想打瞌睡。我倒能理解编导的创意:你们年轻人,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知道什么是妓女吗?好吧,我来讲一个妓女的故事……满心以为我们听到妓女这两个字就会两眼发直;但是这个想法有点过分。在影片里,有位明星刮了头发做尼姑,编导一定以为我们看了大受刺激。这个想法更过分:见了小尼姑就两眼发直,那是阿Q!我们又不是阿Q。有些电影不能使观众感到自己暧昧,而是感到编导暧昧,这就不够成功。

    影视方面的情形就是这样:编导们利用“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文化氛围,确实是大有可为。但我们写稿子的就倒了霉:想要使文字暧昧、可意会不可言传,就只好造些新词、怪词;或者串几句英文。我现在正犯后一种毛病,而且觉得良心平安:英文虽然难懂,但毕竟是种人话,总比编出一种鬼话要强一点罢。

    前面所写的homo、S/M,都是英文缩写。虽然难懂,但我照用不误。这主要是因为写出的话不够暧昧,就太过直露,层次也太低。这篇短文写完之后,你再来问我这些缩写是什么意思,我就会说:我也不知道,忘掉了啊。我尤其不认识一个英文单词,叫作Pervert;刚查了字典马上就忘。(opig按:“反常”之意。)我劝大家也像我这样。在没忘掉之前,我知道是指一类人,害怕自己的内心世界.所以鬼鬼祟祟的。这些人用中国话来说,就是有点变态。假如有个Pervert站出来说:我就是个Pervert,那他就不是个pervert。当且仅当一个人声称;我就不知道pervert是什么时,他才是个Pervert。假如我说,我们这里有种pervert的气氛,好多人就是Pervert,那我就犯了众怒。假如我说,我们这里没有Pervert的气氛,也没有人是Pervert、那恰恰说明我正是个Pervert。所以,我就什么都不说了。

    艺术与关怀弱势群体前不久在《中华读书报》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在北大听戴锦华教授的课,听到戴教授盛赞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就发问道:假如你有女儿,想不想让她看这本书?戴教授答曰:否。

    于是作者以为自己抓到了理,得意洋洋地写了那篇文章。

    读那篇文章时,我就觉得这是一片歪理,因为同样的话也可以去问谢晋导演。

    谢导的儿子是低智人,笔者的意思不是对谢导不敬,而是说:假如谢导持有上述文章作者的想法,拍电影总以儿子能看为准,中国的电影观众就要吃点苦头。

    大江健三郎也有个低智儿子,若他写文章以自己的儿子能看为准绳,那就是对读者的不敬。

    但我当时没有作文反驳,因为有点吃不准,不知戴教授有多大。

    倘若她是七十岁的老人,儿女就当是我的年龄,有一本书我都不宜看,那恐怕没有什么人宜看。

    昨天在一酒会上见到戴教授,发现她和我岁数相仿,有儿女也是小孩子,所以我对自己更有把握了。

    因为该文作者的文艺观乃是以小孩子为准绳,可以反驳他(或者她)的谬见。

    很不幸的是,我把原文作者的名字忘了,在此申明,不是记得有意不提。

    任何社会里都有弱势群体,比方说,小孩子、低智人──顺便说一句,孩子本非弱势,但在父母心中就弱势得很。

    以笔者为例,是一绝顶聪明的雄壮大汉,我妈称呼我时却总要冠个傻字──社会对弱势人群当有同情之心。

    文明国家各种福利事业,都是为此而设。

    但我总觉得,科学、艺术不属福利事业,不应以关怀弱势群体为主旨。

    这样关怀下去没个底。

    就以弱智人为例,我小时候邻居有位弱智人,喜欢以屎在墙上涂抹,然后津津有味地欣赏这些图案。

    如果艺术的主旨是关怀弱势群体,恐怕大家都得去看屎画的图案。

    倘若科学的主旨是关怀弱势群体,恐怕大家都得变成蜣螂一类──我对这种前景深为忧虑。

    最近应朋友之邀,作起了影视评论,看了一些国产影视剧,发现这种前景就在眼前,再看到上述文章,就更感忧虑。

    以不才之愚见,我国的文学工作者过于关怀弱势群体,与此同时,自己正在变成一个奇特的弱势群体──起码是比观众、读者为弱。

    戴锦华教授很例外地不在其中,难怪有人看她不顺眼。

    笔者在北大教过书,知道该校有个传统:教室的门是敞开的,谁都可以听。

    这是最美好的传统,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但不该是谁都可以提问。

    罗素先生曾言,人人理应平等,但实际上做不到,其中最特殊的就是知识的领域……要在北大提问,修养总该大体上能过得去才好。

    说完了忧虑,可以转入正题。

    我以为科学和艺术的正途不仅不是去关怀弱势群体,而且应当去冒犯强势群体。

    使最强的人都感到受了冒犯,那才叫作成就。

    以爱因斯坦为例,发表相对论就是冒犯所有在世的物理学家;他做得很对。

    艺术家也当如此,我们才有望看到好文章。

    以笔者为例,杜拉斯的《情人》、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还有许多书都使我深感被冒犯,总觉得这样的好东西该是我写出来的才对。

    我一直憋着用同样的冒犯去回敬这些人──只可惜卡尔维诺死了。

    如你所见,笔者犯着眼高手低的毛病。

    不过我也有点好处:起码我能容下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

    在美国左派家作客上个礼拜王先生(opig按:王集伟,这次的访问内容请见《孤岛访谈录》,原书误做“九”,可能是书体“王”的误认。)来访问我,问我爱听谁的歌。我实在想不起歌手的名字,就顺口说了个披头士。其实我只是有时用披头士的歌来吵吵耳朵;现在我手上有这四个英国佬的几盒磁盘,LD连一张都没有,像这个样子大概也不算是他们的歌迷。只是一听到这些歌就会想到如烟的往事:好多年以前,我初到美国,深夜里到曼哈顿一位左派家里作客;当时他家里的破录音机上放着披头士的歌。说起来不好意思,我们根本不认识人家,只是朋友的朋友告诉了我们这个地址。夜里一两点钟—头撞了进去,而且一去就是四个人。坦白地说,这根本不是访友,而是要省住旅馆的钱——在纽约住店贵得很。假如不是左派,根本就不会让我们进去,甚至会打电话叫警察来抓我们。但主人见了我们却很高兴,陪我们聊了一夜,聊到了切?格瓦拉,托洛斯基,还有洁然的《金光大道》。这位先生家里有本英文的《金光大道》,中国出版,是朋友的朋友翻译的,我翻了翻,觉得译得并不好。这位朋友谈到了他们沸腾的六七十年代:反战运动、露天集会、大示威、大游行,还讲到从小红书上初次看到“造反有理”时的振奋心情。讲的时候,眼睛全部冒金光。我们也有些类似的经历,但不大喜欢谈。他老想让我们谈谈中国的红卫兵,我们也不想谈。总的来说,他给我的印象就像某位旧友,当年情同手足,现在却话不投机——我总觉得他的想法有点极左的气味。要是按他的说法,我不必来美国学什么,应该回去接着造反,我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但不管怎么说,美国的左派人品都非常之好,这一点连右派也不得不承认。

    我记得这位左派朋友留了一头长发。穿着油光水滑的牛仔裤,留了一嘴大胡子,里面有不少白丝。在他那间窄小、肮脏的公寓里,有一位中年妇女,但不是他老婆。还有一个傻呵呵的金发女孩,也不是他的女儿。总的来说,他不像个成功人士。但历史会给他这样的人记上一笔,因为他们曾经挺身而出,反越战,反种族歧视,反对—切不公正。凌晨时分,我们都困了,但他谈意正浓——看来他惯于熬夜。在战斗的六七十年代,他们经常在公园里野营,在火堆边上谈着吉他唱上一夜,还抽着大麻烟,这种生活我也有过。只不过不在公园里,是在山坡上。可能是在山边打坝,也可能是上山砍木头,一帮知青在野地里点堆火,噢噢地唱上一夜。至于大麻,我没有抽过。只是有一次烟抽完了,我拿云南出的大叶清茶给自己卷了一支,有鸡腿粗细。拿火柴一点,一团火冒了上来,把我的睫毛燎了个精光。茶叶里没有尼古丁,但有不少咖啡因,我抽了一口,感觉好像太阳穴上挨了两枪,一头栽倒在地。只可惜我们过这样的生活没有什么意义,只是自己受了些罪而已:对此我没什么可抱怨的,只是觉得已经够了,我想要干点别的——这是我和左派朋友最大的不同之处。但不管怎么说,在美国的各种人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左派。

    门前空地十年前我在美国,每天早上都要起来跑步,跑过我住的那条街。这条街上满是旧房子,住户一半是学生,另一半是老年人。它的房基高于街道,这就是说,要走上高台阶才到房门口。从房子到人行道,有短短的一道漫坡。这地方只能弄个花坛,不能派别的用场——这就是这条街的有趣之处。这条街上有各民族的住户,比方说,街口住的似是英裔美国人,花坛弄得就很像样子。因为这片空地是漫坡,所以要有护墙,他的护墙是涂了焦油的木材筑成,垒得颇有乡村气氛。花坛里铺了一层木屑,假装是林间空地。中央种了两棵很高的水杉,但也可能是罗汉松——那树的模样介于这两种树之间,我对树木甚是外行,弄不清是什么树。一般来说,美国人喜欢在门前弄片草坪,但是草坪要剪要浇,还挺费事的;种树省心,半年不浇也不会死。

    我们门前也是草坪,但里面寄宿的学生,谁也不去理它,结果长出耐旱的篙子和茅草来,时常长到一人多高。再高时,邻居就打电话来抱怨说这些乱草招蚊子,我们则打电话叫来房东,他用广东话嘟嚷着,骂老美多事,把那些杂草砍倒。久而久之,我们门前就出现个干草垛。然后邻居又抱怨说会失火,然后房东只好来把这些干章运走,上述两栋房子里的人都不想伺候花草,却有这样不同的处理方法。但我们门前比较难看,这是不言而喻的。

    我们左面住了一家意大利人。男主人黝黑黝黑、长了一头银发,遇上我跑步回来,总要拉着我嘀咕一阵,说他要把花坛好好弄弄。照我看,这花坛还不坏。只是砖护墙有些裂缝,里面的土质也不够好,花草都半死不活。这位老先生画了图给我看,那张图画得太过规范,叫我怀疑他是土木工[程师出身。其实他不是,他原来是卖比萨饼的。这件事他筹划来筹划去,迟迟不能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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