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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之间,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袭来;仿佛我是在别人家里作客,女主人对我说:“当然可以,去吧,到我书桌上去写信好了。”可我却在鬼鬼祟祟偷看她的私信,这实在是难以宽恕的行为。现在她随时可能走进房间来,发现我坐在写字桌前,放肆地打开了她的抽屉。
突然间,面前写字桌上的电话铃声大作,把我吓得一下子跳了起来,以为这F被人逮住了。我双手颤抖着拿起话筒,问道:“哪一位?您找谁?”线路那头传来一阵陌生的嘤嘤声,接着就响起一个低沉粗鲁的嗓音:“是德温特夫人吗?”我听不出说话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恐怕您弄错了吧,”我说。“德温特夫人过世已经一年多了。”我坐在位子上,默默地望着话筒,等候对方回话。直到对方用大惑不解的语气,稍微提高嗓门,再问一遍名字,我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犯了个不可挽回的错误,于是蓦地涨红了脸。
对方在电话里说:“太太,我是丹弗斯太太,我是在内线电话上跟您说话。”我方才失常的表现实在无法掩饰,愚蠢得太不像话,要是不对此有所表示那只会使自己进一步出丑,尽管方才的洋相已出得相当可以了。所以我就结巴费力地表示歉意:一对不起,丹弗斯太太。电话铃把我吓了一跳,我自己也不明白胡说了些什么。我没想到你是找我说话,我不知道这是内线电话。“
她回答说:“太太,请原谅我打扰了您。”我想,她一定猜到我在这儿乱翻写字桌上的东西。接着她又说:“我只是想问一声,您是不是要找我,今天的菜单是不是合意?”
“啊,”我说。“啊,我想肯定可以的。我是说我对菜单完全满意。你看着办好了。
丹弗斯太太,不用征求我的意见。“
“我看您最好还是过过目,”对方接着说。“它就搁在您手边的吸墨纸台上。”
我手忙脚乱地在左近处翻了一阵,终于找到了这张我先前未注意到的纸片,我匆匆扫了一眼:咖喱龙虾、烤牛肉、龙须菜、巧克力奶油冻,等等。这是午饭还是正餐,我不知道。大概是午饭。
“很好,丹弗斯太太,”我说。“挺合适的,确实好极了。”
“您要是想换菜,请吩咐,我马上就叫他们照办。请您看一下,在调味两字的边上我留出了空白,您爱哪一种,就请填在上面。我还不知道您吃烤牛肉时习惯用哪一种调味汁。过去德温特夫人非常讲究调味汁,我总得问过她本人才敢决定。”
“呃,”我说。“呃,这个……让我想一想。丹弗斯太太,我说不上来。我看你们还是按通常的老规矩办吧。德温特夫人喜欢什么,你们就看着办好了。”
“您自己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吗,太太?”
“不,没有。我真的说不上来,丹弗斯太太。”
“要是德温特夫人在世,我看她肯定点葡萄酒调味汁。”
“那么就用这种调味计好了。”
“太太,请原谅我在您写信的时候打扰了您。”
“不、不,别这么说,你根本没有打扰我。”
“我们这儿都是中午发信,您要付邮的信罗伯特会去拿的,贴邮票的事也归他管。
您只要打个电话跟他说一声就行了。倘若您有什么急件要付邮,他会叫人立刻到邮局去寄发的。“
“谢谢你,丹弗斯太太。”说完之后,我手持听筒等着,可她没再说什么。听到对方滴铃一声挂断电话,我才放下听筒。
我的眼光又转向写字桌,望着那些随时备用的信纸和吸墨纸台。我面前的鸽笼式文件架好像在盯着我看,那些上边写着“待复信件”、“田庄”、“杂项”等字样的标签都在责备我为什么闲坐着无所事事。以前曾坐在我这个位子上的女人可不像我这样浪费时间,她伸手抓起内线电话的听筒,干脆利落、斩钉截铁地发号施令,菜单上要是有哪一项不合她的意,她就提笔勾掉。她可不像我这样只会说:“行啊,丹弗斯太太”,“当然啦,丹弗斯太太”。等打完电话,她开始写信,五封,六封,七封,写个没完,用的就是那手我已熟悉的不同寻常的斜体字。她一张一张撕下光滑的白信纸。在每封私人信件底下,她签上自己的名字:吕蓓卡。那个倾斜的R字母特别高大,相形之下,其他字母都显得十分矮小。
我用手指敲击着写字桌面。文件架都已空空如也,没有待复的信件,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待付的账单。方才丹弗斯太太说,要是有什么急件要付邮,可以打电话给罗伯特,由他叫人送邮局。过去吕蓓卡一定有许多急件要付邮,那些信不知道都写给谁的。也许是给裁缝写的吧:“那件白缎子衣服星期四一定得做好。”也许是写给理发师:“下星期五我要来做头发,下午三点叫安东尼先生等着我,我要洗发、按摩、电烫成形、修指甲。”不,不会。这类信犯不着花费时间,她只要弗里思接通伦敦,打个电话就行了。
弗里思会在电话里告诉对方:“德温特夫人要我通知您……”
我用手指敲击着写字桌面。我实在想不出需要给谁写封信。只有范·霍珀夫人。此刻,在我自己的家里,坐在自己的写字桌前,我竟闲得发慌,只能给范·霍珀夫人这样一个我极其厌恶而又永远不会再见面的女人写封信!想到这些,我觉得不免有些荒唐,真是莫大的讽刺!
我取了一张信纸,拿起一支笔杆细巧、笔尖锃亮的钢笔开始写信:“亲爱的范·霍珀夫人”。我写写停停,非常费力,在信上祝愿她旅途愉快,但愿她女儿身体比以前更好,但愿纽约天气晴朗和暖。我一面写,一面生平第一次注意到自己的字迹竟如此歪歪扭扭,不成样子,既没有个性,也谈不上风格,甚至不像出自受过教育的人之手。这笔迹只有一个二流学校的劣等生才写得出来。
第九章
车道上有汽车的声音响起,我猛地惊跳起来,一定是比阿特丽斯夫妇到了。我看看时钟,刚才十二点,没想到他们这么早就来。迈克西姆还没回家。我不知道能不能跳出窗子,躲到花园里去。这样,如果弗里思把他们领到晨室,看见我不在,就会说:“太太大概出去了。”这是很自然的事,客人们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反常。
我向窗子奔去,两条狗带着询问的目光望着我,杰斯珀还摇着尾巴跟着跑过来。窗子外面是平台,再过去一点是小草地。正当我准备擦过石南花跳出窗子时,我听见人声渐近,于是又赶快退回房间。肯定,弗里思告诉他们这会儿我正在展室,他们便从花园这条路进屋来了。
我快步走进大客厅,直奔左首近处的一扇门而去。门外是一条长长的石筑甬道。我沿着甬道狂奔,完全意识到自己又在犯愚蠢的错误。这种突发性的神经质使我鄙视自己,但是我知道这会儿无论如何没法见客人。
甬道大概通往宅子的后部。转过一个弯,我来到另一段楼梯跟前。在这儿我碰上一个从没见过的女佣,她提着拖把和木桶,大概是打杂的女工。她惊异地望着我,仿佛见了鬼,显然是没料到会在这儿遇到我。我心慌意乱地说一声“早安”,就向楼梯奔去。
她回了一句:“早安,太太”,一面大张着嘴,眼睛瞪得滚圆,好奇地望着我登上楼梯。
我想走上楼梯一定便是卧室,我能在东厢找到自己的那套房间,然后往里边一躲,直到午饭时分世俗礼仪逼得我非下楼不可时再说。
我大概把方向弄错了。因为穿过楼梯口的一扇门,我发现自己来到一条长长的走廊上。这条走廊我没见到过,多少同东厢的走廊相似,只是更宽大,另外,因为墙上嵌镶着护壁板,比东厢的也更黝暗。
我迟疑一下,接着往左拐弯,来到另一个宽敞的楼梯口平台。这儿一片死寂,光线暗淡,周围一个人也没有。要是早上曾有使女在这儿打扫,那么这会儿已经完工下楼,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没有那种清扫地毯之后散发出来的灰尘味儿。我独自站在那儿,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四下静得出奇,简直就像人去楼空的大宅,置身其中使人觉得相当压抑。
我随手打开一扇门,来到一间黑屋子。百叶窗全关着,一点光线也透不进来,但我影影绰绰地看到房间中央裹在白罩单里的家具轮廊。房间里很闷,有股霉味儿,就像那种实在难得使用的房间,不住人时,把各种摆设往床铺当中一堆,罩上一条被单。也许从去年夏天以来,窗帷一直不曾拉开过,现在你要是走去拉开它,打开那吱咯作声的百叶窗,也许会有一只在里边关了好几个月的死飞蛾掉在地毯上,与一枚早已被人遗忘的扣针并排着作了伴,还有一片枯叶,那是上一次关窗之前被风吹进房间的。
我轻轻关上门,无所适从地沿走廊向前。两边都是关着的房间。最后我来到一个从外边墙头凹陷进来的小壁角前。这儿有一扇大窗,总算给我带来了亮光。从这儿望出去,下面是平整的草地,草地往外延伸,便是大海。海上吹着一阵西风,在明亮的绿色水面上激起粼粼白浪,飞快地从岸边荡漾开去。
大海近在咫尺,比我原先想象的要近得多。大海就在草地下边一个小树丛脚下奔腾,打这儿去只要五分钟便可以走到。如果我把耳朵贴近窗户,我还能听到浪花拍击近处什么地方一个小海湾的声响。
这时我才知道自己兜了一个大圈,此刻正站在西厢的走廊里。丹弗斯太太说得不错,是的,在这儿确能听到大海的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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