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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这些话就一直留在他脑子里了,就像一幅丑陋的图画会始终京绕在孩子的记忆里那样。在个人好恶的问题上,他的智力也同孩子一样,他会无缘无故的喜欢某个人,今天和你好得什么似的,可明天又会拉长脸生你的气。他对我友好,无非是因为我说他可以把那根钓丝留着。到了明天再碰见他,说不定他就忘掉我是谁了。拿白痴的话当真,岂不荒唐可笑。我扭头又朝海湾瞥了一眼。那儿已开始涨潮,海水慢慢地在港口防坡堤周围激起漩涡。贝恩已翻过礁石走了。海滩上又空无人影。我从黑黝黝的树丛缺口处刚好看到小屋顶上的石砌烟囱。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拔腿逃跑。我牵着扣在杰斯珀颈圈上的皮带,气喘吁吁地沿着陡峭的小径,穿过林于,头也不回地往前奔跑。哪怕是把世界上所有的珍宝都给我,我也不愿再回那小屋或海滩去。好像有谁守候在那荨麻丛生的小庭园内,那人一直在注视着我,听着我讲话。
我和杰斯珀一起狂奔。它汪汪叫个不停,以为是在玩一种新鲜的游戏,所以老是试着去咬那根牵扯它的皮带,想把它一口咬断。我以前还没有注意到这儿的树竟长得这么密,一株紧挨着一株,暴突的树根,像卷须似地伸过路面,存心想把人绊倒在地。我一面上气不接下气地奔跑着,一面想,他们怎么也不把这个地方清理一下,迈克西姆该叫人来搞一下呀。这种低矮蓬乱的灌木林丛,毫无存在的必要,根本不能给人以美的感受。
该把那些盘根错节的灌木丛统统砍掉,让阳光照射到小径上来。这儿黑糊糊的,实在太昏暗。那株光秃秃的按树,已被荆棘缠得气息奄奄,看上去活像一具漂白过的骷髅肢体,树身底下有一条混浊发黑的小溪流过,溪流差不多快被成年累月雨水冲积的泥浆堵死,这会儿正无声无息地往下面的海滩缓缓淌去。鸟儿在这儿也不像在山谷里那样婉转啼鸣。
四周是一片异样的沉寂。我这么喘着气在小道上奔跑,耳边听得湖水涌入海湾时的阵阵涛声。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迈克西姆不喜欢这条小径,不喜欢这个海湾。我也不喜欢。我真是个傻瓜,竟会上这儿来。我应该呆在那边的海滩上,在那片白色的圆卵石上散步,随后从幸福回家。
我总算走出树林到了草坪,望见屹立在开阔地上的那幢坚实牢固的大宅,心头一阵喜悦。树林子已撇在身后。我要叫罗伯特把茶点送到栗子树下来。我看了看表,四点还不到,比我想象的要早呢。我还得稍等一会。按曼陀丽的规矩,不到四点半是不用茶点的。幸亏弗里思今天休息出去了,让罗伯特把茶点摆到外面花园里来,他倒不至于考究什么仪式。正当我信步穿过草坪走近平台时,车道拐弯处的石南绿叶丛中忽然射出一道强光,在我眼前一晃,那是太阳照在金属物体上的反光,我用手遮着眼睛看看究竟是什么。好像是汽车上散热器。我心想是不是来客了。不过,就算有客人来,他们也总是把车子直接开到屋子跟前,不会像现在这样,让车子停在远离屋子的车道转弯角上,还要藏在灌木丛里。我走近几步。一点也不错,是辆汽车。现在我可以看到汽车上的挡泥板,还有车篷。多怪的事啊。一般的客人从来不这么干。商人们也总是绕过旧马厩和车库打后面进来的。这不是弗兰克的莫里斯轿车,他那辆车我已很熟悉。而现在这辆,车身又长又低,是辆轻型汽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要是果真有谁来访,罗伯特一定已将客人领进藏书室或客厅。而如果是领进了客厅,那我穿过草地时就会被他们看到。我可不想让客人瞧见我这身打扮。我还得留客人用茶点。我在草坪边上蜘蹰徘徊,拿不定主意。不知是什么缘故,可能是由于阳光在玻璃窗上忽地一闪吧,我偶尔抬头朝屋子看了一下。奇怪,就在我抬头张望的那一刹那,我注意到西厢房间有一扇百叶窗打开了。有人站在窗前,那是个男子。他一定也看到了我,因为他慌忙将身子缩了回去,而他背后的人立即伸出条胳膊,把窗关上。
是丹弗斯太太的胳膊。我认得那黑衣袖。我暗自寻思,也许今天是接纳公众参观的日子吧,而丹弗斯太太这时正领客人参观房间呢。不过这不可能。因为陪客人参观一向是弗里思分内的差使,而弗里思此刻又不在家。再说,西厢那些房间是不向外人开放的。
连我自己到现在也没进去看过。不,今天不是参观日,星期二从不接待公众。也许是某个房间里有什么东西要修理吧。可是刚才那人朝外张望的那副模样也真有点蹊跷。他一看见我就急忙地抽身回避,而且百叶窗随即关上。还有那辆汽车,停放在石南花丛后面,这样就不会被屋子里的人看到了。话得说回来,反正这是丹弗斯太太的事,同我毫不相于。如果有朋友来看她,领他们到西厢去看看,我确实也管不着。不过据我所知,以前还从未有过这种情况。奇怪的是,这事偏偏发生在迈克西姆不在家的时候。
我穿过草坪朝屋子走去,浑身不自在,觉得他们也许仍躲在百叶窗后面,从隙缝里窥视我的一举一动。
我提步跨上台阶,从正门走进大厅,不见有什么陌生的帽子或手杖,托盘里也没有名片,显然这人并不是正式来访的宾客。算了,这不关我的事。我走进花房,在盆里洗了手,这样就省得上楼去。在楼梯上或别的地方和他们劈头想遇,撞个正着,岂不尴尬。
我记得午饭前编结活儿丢在晨室里了,于是就穿过客厅去取,忠实的杰斯珀寸步不离地跟在身后。晨室的门开着。我发现编结袋已被人移动过。原先我是把它搁在长沙发上的,可现在不知被谁拿起,塞到了坐垫后面。沙发上原来放编结活计的地方,留有被人坐过的痕迹。刚才有谁在那上面坐过,而我的编结活儿放着碍事,就随手把它拿开了。书桌旁的那把椅子也已挪动过。看来是丹弗斯太太趁迈克西姆和我都不在的当儿,在晨室里接待了她的客人。我感到很不舒服。我宁愿不知道有这么回事。杰斯珀在长沙发周围唤来唤去,不住摆动尾巴。不管怎么说,它没对陌生来客起什么疑心。我拿起编结袋,往门外走去。这时,通后屋而道的大客厅边门开了,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我立即退回展室,躲闪得还算及时,没让人看见。我躲在门背后,朝杰斯珀竖眉瞪眼,因为长耳狗正站在门口望着我,摇着尾巴,拖着舌头,这小坏蛋会坏事的。我屏息仁立,一动也不敢动。
就在这时,我听到丹弗斯太太的说话声。“我想她上藏书室去了。”她说。“今天她不知怎么提早回来了。要是她真的去藏书室,那你从门厅出去就不会被她瞧见。等在这儿,我先去看看。”
我知道他们是在讲我,益发感到犹如芒刺在背。整个儿事情是那么鬼鬼祟祟,见不得人。我并不想抓丹弗斯太太的把柄。可是杰斯珀突然掉头朝向客厅,摇着尾巴跑了出去。
“喂,你这小杂种,”我听见那人说。杰斯珀兴奋地汪汪大叫。我急得走投无路,拼命想找个藏身的地方,当然没地方好躲。而就在这时,耳边响起一阵脚步声,那人走进晨室来了。我躲在门后,一开始他并没看见我,可是杰斯珀一纵身,向我窜来,一边仍快活地汪汪叫个不停。
那人猛地转过身子,终于瞧见了我。我还从未见过有谁露出那样的满脸惊讶之色,仿佛我是破门而入的毛贼。而他倒是这宅子的主人。
“请您原谅,”他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着我。
这人身材高大,体格魁梧,脸膛黑里透红,漂亮之中颇带几分俗气。他生着一对布满血红的蓝眼睛,那种眼睛往往使人联想到酗酒暴饮,耽于淫乐。他的头发也和他的肤色一样,黑里透红。要不了几年工夫,此人就会发胖,脖子后的衣领上会堆起厚厚的赘肉。那张嘴巴暴露了这个酒色之徒的本色,粉红的嘴唇显得软沓沓的。从我站着的地方,就能闻到他嘴里喷出的那股威士忌酒味。他脸上挂起微笑,那种会丢给任何女子的微笑。
“但愿我没吓着您,”他说。
我从门背后走了出来。心想,自己的模样不像个大傻瓜才怪呢。“哪儿的话,当然没有,”我说。“刚才我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拿不准是谁。我没有料到今天下午会有客人光临。”
“太不像话了,”他老练地说,“我这么擅自问来惊动您,太冒失了,希望您能原谅。其实,我是顺便进来看看老丹尼的,她可是我的一位老朋友哪。”
“喔,当然罗,这没什么关系,”我说。
“亲爱的老丹尼,”他说。“老天爷保佑她。她顾虑重重,生怕惊动了谁。她不想打扰您。”
“喔,其实这一点也没关系,”我这么说,眼睛望着杰斯珀,它在那人身边快活地蹦呀跳呀,不时还用瓜子去搔他。
“这个小要饭的,还没有把我忘掉,是不?”他说。“长得像个样子啦。我上次看见它时还是个小崽子呢。不过身上的膘嫌多了些,得多让它活动活动。”
“我刚才还带着它着实跑了一阵,”我说。
“是吗?你还真喜欢运动呢,”他说。他不住地拍着杰斯珀,毫不拘束地朝我笑笑,接着掏出烟盒。“来一支?”他问。
“我不抽烟,”我告诉他。
“真的不会?”他自己拿了一支点上。
这类事情我向来不在乎,不过。在别人家里这么随便,我总觉得有点别扭。这当然是举止失当,至少是对我礼数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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