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小说:那时汉朝(七部精校)作者:月望东山字数:3508更新时间 : 2017-07-30 15: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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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英布落荒而逃,刘邦终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妈的,你英布终于明白皇帝是不容易当上的吧。老子为了这一天,不知道趟过多少条河,翻过多少座山,死过多少将士,拉拢讨好过多少诸侯。你一个囚徒出身的劳改犯,无德无能,眼光短浅,师出无名,孤军奋战,欲想与我试比高?还是滚蛋去吧!
  刘邦胸口恶气是出了,但他却为模范作用付出了惨痛代价,他本人不幸被流箭所伤。当初广武涧上,刘邦也受过项羽致命一箭。然而此一时非彼一时,年过一年,身体的恢复功能远远不如从前。况且,他以重病之身挨的英布这一箭,无亚于在流脓的伤口上再撒了一把砒霜。
  刘邦只得还军回朝,命令其他将领继续追击英布。汉兵乘胜追击,英布在逃亡路上,再吃一次败仗,锐气彻底完蛋了。此时,英布只好把身家性命押在了长沙王身上。
  我们知道,英布早年参加抗秦起义时,第一个投奔的人就是吴芮,成了吴芮的女婿。吴芮早在公元前202年和张耳结伴上天堂享福去了,现在的长沙王接班人是吴芮的亲儿子吴臣。
  论辈分,吴臣还得叫英布一声姐夫。此时的吴臣,正在紧张地计算着一笔生死生意的成本:到底该不该将拯救英布的事业进行到底?救他,等于害自己。因为,英布大势已去,跟流浪汉无异。被一个无耻之徒活活拉下水沉底,值得吗?如果干掉英布,天下无事,保王加爵两不误,一举两得。这,不是挺好的买卖吗?
  吴臣杀念顿起。姐夫,不好意思啦。为了我这个小舅子的明天,请允许我送你走一趟到阎王那里报到吧。
  但是要杀,也要讲技术。第一,不能落得要命不要亲的千古骂名;第二,不能让别人将功劳抢了去。
  那么,怎么办?似乎唯有一招可用:借刀杀人!
  杀人程序如下:首先,吴臣派人向英布保证,说愿意和姐夫逃亡南越,英布上当;其次,半路埋伏杀手。当英布经过番阳(今江西省波阳县)兹乡某个民家借宿时,趁机击杀;最后,吴臣向外宣布,英布不幸遇难,被番阳人偷杀,与我无关。
  英布被干掉的消息传到了刘邦耳里,刘邦立即宣布:长沙王世世代代归吴家,永不剥王。果然,吴臣继续回来当他的长沙王。这个王位,传了五世,一直到吴家绝后才罢休。
  思想有多远,你未必就能走多远。英布的一生,这正应了电影《无间道》里的一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四、大风歌】
  英布落跑后,刘邦班师回朝,旅途经过故乡沛县。他决定留在沛宫摆宴,光宗耀祖。
  自古以来,富贵还乡是每个中国人最基本的情怀。项羽说,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项羽如此,韩信如此,刘邦又何尝不是如此。一直以来,刘邦没有回乡显摆,主要还是因为工作忙,真的忙。近乡情更怯,此时没有人知道,刘邦是拖着一个怎样的身体回到故乡。
  沛县,是他混了四十多年的地盘。四十年岁月蹉跎啊,整天戴着一顶引领时尚的竹笠到处招摇过街。在这里,他曾经是闻名乡里的光棍,曾经是最大的流氓加无赖。如果秦始皇不嗑药患疾而死,如果没有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他还将继续在这块沼泽之地晃过无聊的余生。但是,一切都被上天打破了。仅仅十几年,他就以天下最辉煌的成就超越了项羽荣归故里。这时,他已鬓发斑白,迟暮年华。
  一个人,他一旦成为这世上的富贵者,有三种人尤变得更加可贵。一种是儿时伙伴,一种是邻居大婶大妈,一种是儿时的老师。因为,唯有这三种人能替他保存着曾经天真纯美的岁月和记忆。
  此时,当年看着刘邦成长的老师及大婶大妈们几乎全都作古,睁眼活在世上的唯有儿时玩伴。刘邦和这些乡村伙伴们坐在一起,无不唏嘘感慨。时光就像冲天火箭,大家仿佛昨天还蹚在沛县的沼泽里抓鸟捕虫,或是上树摘桃下水摸鱼,一眨眼就被带到了另外一个衰老的世界。
  几乎每个西方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年轻的时候多努力奋斗,渴望年老之时可以坐在某个海边静静地看斜阳落去。纵观刘邦的一生,他似乎全倒着走了。前大半生无所事事,后半生奔波不止。这不是命运的耍弄,这是上天以人书写传奇历史的必然。哎,岁月易老,江山依旧在。举起杯来吧,让我们饮了这杯酒,尽了这份谊,不管人间天堂,仍然是永远的伙伴。
  刘邦喝得高兴起劲时,不由击筑而歌。筑,是古之失传的一种弹奏乐器。艺术演绎的最高境界,不是你去支配艺术情感,而是像神鬼上身一样,你完全被情感艺术控制。这种艺术境况,尼采称之为酒神精神。此时,已经陷入酒神状态的刘邦领唱道: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一支由一百二十个儿童组成,并且被刘邦亲自训练过的乐队齐声与刘邦相和。歌声慷慨激昂,犹如草原上牧民高亢的歌声,穿越苍茫大地,直撞宇宙刚强如铁的胸膛。酒精和音乐真是个好东西啊,它不但能发泄积郁,还能喷薄情志。刘邦醉意朦胧,不由翩然起舞,一股从未有过的感伤之情油然而生,眼泪缓缓地溢出眼眶,淌在了脸上。
  这泪水,是游子辛酸尝尽的悲乡之水。孔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凡是背井离乡之人,他要么是受到本乡水土困扰被逼远离,要么就是受到远方理想的召唤和诱惑。但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你赐予一些,又不得不从你身上取走一些。在这一刻,荣华富贵皆是身外之物。当黄袍脱下,当本真被还原,当衣裳被掀开,原来你背上深深地烙上了故乡之印,你的内心深深地被故乡的情丝纠缠着。
  哦,故乡。最初,你不过是一个地理学意义上的鸟巢。然而,当我走得越来越远,当我漂得越来越久,这鸟巢就不知不觉地成为精神的栖息地。最终,无论我做成多大的产业,无论变成一个多么伟岸的男人,我,仍然是这个鸟巢里飞出的一只小鸟。
  鸟儿恋旧巢,胡马朝北望。这是动物界一种本能的冲动。在这一刻,刘邦却淋漓尽致地把它演绎成人类文化本能的冲动。
  于是,刘邦无不感慨万千地对沛县父老乡亲们说道:远游的人总是思念着故乡,我虽然建都关中,但是将来我死后,我的魂魄还会喜欢和留恋故乡。为表达我对沛县的一份思情,我决定把沛县作为我的汤沐邑,免除沛县百姓的赋税徭役,世世代代不必纳税服役。
  这,就是一个游子最原始,也是最美的对故乡的回报。沛县百姓听得无不欢欣喜悦。他们继续杀牛宰羊,强烈要求刘邦留下来多玩几天。这一玩,十多天就过去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就算是今天,春节放假也就十来天。这一趟回乡省亲,刘邦可是忙里偷闲的,不能再这样无休止地喝下去了。于是,刘邦对沛县百姓说道:行了,聚会就到此结束吧。我这一路带的人多,他们供应不起,我还是回去吧。
  供应不起,刘邦这话一半是客气话,一半则是过意不去。然而,这话传到沛县百姓耳里,却是另外一番演绎。皇上你不要担心,您吃得起,我们当然招待得起。你南征北战,十几年如一日,好不容易路过故乡一次,容易吗?
  来来来,杀牛宰羊且为乐,劝君更尽一杯酒!于是,当刘邦刚刚离开沛县,走到城西时,沛县空城而出,再献上美酒肥牛,以此逼留刘邦。
  刘邦不得脱身,只得驻下,搭起帐篷,又痛饮三天。
  三天后,有两个好消息传来。一个吴臣带来的,英布成功被斩;一个是周勃派人传来的,陈豨亦被斩首,叛乱之地全被平反。人逢喜事心情爽,刘邦决定,让丰邑享受沛县一样的待遇,世世代代不交税!
  现在,刘邦真的要回长安上班了。因为,他还要赶着回去做一件重要之事。那就是:废太子刘盈,更立刘如意!
  【五、太子,太子】
  刘邦终于回到长安了。
  此时,刘邦心情与出征前的悲壮截然不同。好啊,我终于还是活着回来了。人还是活着的,可是他的身体却一天不如一天。
  死亡是所有生命恐惧之源,可刘邦不是对生命即将消逝的恐惧。他担忧的是,他走了,戚姬和他那小儿刘如意怎么办?
  是啊,孤家寡人,漂泊人世,无依无靠。犹如浮萍跟着风儿走,朝不保夕,不知所归。这下怎么办?
  刘邦的担忧不无道理,从来以色艺事君者,士大夫所不屑也。刘邦就像一棵大树,戚姬犹如攀附树上的长春藤,别人仰望的不是你长春藤,而是那棵参天大树。一旦枝枯树倒,长春藤也将失去天空。
  这还不是问题所在,最让刘邦恐惧的首推吕雉。将近二十年的夫妻了,彼此都是知根知底的。吕雉这个人,躺在怀里是一条温顺之蛇,惊吓起来却是一头无人不咬的母老虎。难道不是吗?韩信和彭越这两个军事大佬,纵横战场,屡建奇功,她一样下手凌厉,眼睛都不眨一下。
  这,实在叫人不放心啊。所以说,现在对于刘邦来说,想要保住戚氏母子俩,就必须力排众议,废掉刘盈,立刘如意为太子。
  山雨欲来风满楼。年迈多病的刘邦既是主持人,又是裁判。地球人都知道,刘邦黑哨在手,随时都可以让吕雉等整个利益集团的梦想烟消云散。刘邦真要吹黑哨,是没有人敢奈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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