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小说:那时汉朝(七部精校)作者:月望东山字数:3502更新时间 : 2017-07-30 15: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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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怎么办?
  昆莫脑中马上闪着一个国家的名字:大汉。汉朝不是叫我和他结拜兄弟吗?只要结了兄弟,就等于抱到了大铁,抱到了大铁,还怕你匈奴的马刀?
  主意一定,昆莫马上派人出使汉朝,向皇帝刘彻传达了乌孙王的想法。或许昆莫会以为,刘彻千盼万等,渴望的就是乌孙王的那句联盟的话。
  事实上,他错了。
  所谓外交,说得雅点,就是博弈;说得俗点,就叫交易。天下的交易,无非两种:你情我愿;强买强卖。你情我愿,又包括两种:公平交易,互惠互利;另外一种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当初,张骞向乌孙国提出,在互惠互利之原则下,两国公平交易,互相依靠。可惜乌孙王没有远见,竟然拒绝了。所谓礼尚往来,今天轮到你主动登门,求人办事,当然也没有那么容易的事了。
  果然,当乌孙使者对刘彻说,乌孙王同意和汉朝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这时的刘彻,不点头,也不摇头。他只是淡淡地说一声:这个事嘛,我们再研讨研讨。
  只要稍微接触官场领导的人都知道,所谓研讨研讨,那将意味着什么。
  当然,刘彻说的研讨研讨,肯定不会没有下文。因为他知道,此时博弈的主导权掌握在他手里,他必须通过技术处理,让对方增加交易筹码。
  我们有理由相信,乌孙使者是懂得游戏规则的。
  果然不久,刘彻装模作样地召开会议,又装模作样地讨论。最后,还装模作样地通过决议。决议是:同意和乌孙国建立兄弟关系。
  另外附加条件:乌孙王如果想娶汉朝公主,必须先凑足聘礼来。
  当初送你,你不要;今天想要,却又花钱。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想,乌孙王肠子悔的心,肯定都有了。
  后悔有什么用?还是那句话,形势比人强啊。只要安全第一,汉朝这门亲戚,昆莫是攀定了。
  于是,昆莫只好准备了千匹好马,送与汉朝。汉朝也不客气地照单全收,同时给乌孙王敲定了迎娶日子。
  公元前105年,秋天。
  汉朝封江都王刘建女儿刘细君为公主,嫁与乌孙王。出嫁那天,西域震动了。西域诸国之所以震动,不是老头子昆莫娶到了汉朝公主,而是汉朝送与乌孙的嫁妆。
  汉朝送乌孙的嫁礼,班固用了四个字来形容:赠送甚盛。
  盛到什么程度,我们不知道。可想想都知道,刘彻向来以摆阔出名。况且公主出嫁,政治意义十分重大,刘彻以大手笔出手,理所当然。
  事实上,刘彻也充分地照顾到了乌孙王的面子。仅替公主配备的随从,就有数百人,还有络绎不绝的车队,一路烟尘滚滚。
  此时,在遥远的西北草原上,当匈奴听说乌孙王跟汉朝结成亲家,突然不喊打了。不喊打,是因为不能随便打了。因为打乌孙,等于打汉朝。打汉朝,等于自己找苦吃。除了打,还有更好的招吗?
  答案是,有。这个答案就是,先稳住乌孙王。要想稳住乌孙王,最好的办法,还是汉朝使用的那招:和亲。
  很快地,匈奴单于派人将他一个女儿,屁颠屁颠地送来,说要和乌孙结成亲家。
  太阳简直要从西边升起来了。昆莫长这么大,匈奴单于不是欺负人,就是吓唬人,从来没见他讨好过谁。没想到,今天大哥也主动跑小弟家来讲和了。
  既然大哥给面子,小弟也得还个面子。昆莫很愉快地收下了匈奴送来的女人。为了两个亲家都照顾,他只好封汉朝刘公主为右夫人,封匈奴单于女儿为左夫人。一千匹马,换两门亲家,两个美女,N多嫁妆。多好的生意啊。
  昆莫发了,我们的刘细君公主却郁闷了。作为政治婚姻的产物,或许她不敢去想那些单纯而美丽的爱情。她现在要做的工作,就是跟昆莫套近乎,替他生儿育女。有朝一天,儿女长大,送回汉朝,或留学渡金,或认亲拜祖,也是一件很美的事。
  愿望看起来很小,可是完成的难度相当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们可怜的公主,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宫中,独守空房,虚度年华。昆莫偶尔来看望她,就摆个宴席,让刘细君作陪。酒喝完了,然后挥一挥衣袖就走人了,就算是完成俩人的约会。
  莫怪昆莫故意要冷落咱们的公主,他也是有难言之隐的。他的困难就在于,他老了。身体老了,心态也老了。还有,他和汉朝公主在一起,非但没有共同语言,甚至因为言语不通,连交流都成了问题。
  我要的幸福,昆莫给不起。被干晾着的公主,只得日日思归。她的思念,飘在空中,化成远飞的鸽子,飞回了汉朝,落在了刘彻的手掌。
  寂寞宫中泪,谁解其中味。纵有世间富贵千万种,又怎能换一颗温暖的心,和一束迟来的玫瑰?
  公主的心,刘彻是知道的;公主的孤独,昆莫也是知道的。于是,心生愧疚的昆莫,决定要跟公主好好谈谈她的将来。
  这天,昆莫与刘细君公主会面,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老了!!
  刘细君公主很伤感地看着昆莫:我早知道你老了。
  昆莫接着说:可是我的孙子岑陬,还很年轻。
  刘细君不知昆莫葫芦里装着啥药,眼睛迷茫,心情沉重地看着对方。
  这时,昆莫只好一古脑地,掏出心里的话:
  我死了,你就跟我孙儿过去吧。
  原来昆莫一直摆宴席,将自己应付过去,竟然是留着给自家孙子的。刘细君当即晕菜,一下子就拒绝了昆莫的要求。
  要知道,论辈分,那个岑陬都可以叫她一声奶奶,岑陬娶刘细君,这是绝对的乱伦。这事如果放在汉朝,装猪笼,割舌头,四捆六绑,抬上火架,不煎你流油嘶叫,都不会罢休。
  于是,公主快手修书一封,叫人送回汉朝,哭诉了昆莫荒谬的想法。又很快地,汉朝使者传话过来了。只有一句话: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
  这话的意思,大约就是,请入乡随俗吧,只能委屈你了。我们必须联合乌孙,灭掉匈奴。
  要联合乌孙,就必须留在乌孙。要留在乌孙,就必须做昆莫孙子的老婆。要做人家的老婆,就必须忍辱负重。
  匈奴不灭,何以为家。这是已故将军霍去病,曾经留下的惊天理想;为了国家,何能不忍。我想,这应该是刘细君主公对自己说的话。
  最好,刘细君只好答应天子,继续留在了乌孙。不久,昆莫死。又不久,太子岑陬继王位。按乌孙习俗,新乌孙王对旧乌孙王的财产,具有继承权和使用权,包括旧乌孙王的所有女人。
  再不久,岑陬又顺理成章地娶了刘细君公主。
  没有爱情,只有眼泪;没有小我,只有大我;没有索取,只有牺牲。穿过时空的烟尘,我仿佛看见,在高高的城堡上,站着一个孤独的女子。她两眼沧桑,驻足远望。
  沙尘从眼前刮过,飞鸟从头上越过。苍天在上,白云飘荡,不老的思念,犹如戈壁滩上那汩汩细流,向东方缓缓流淌……


第肆部 宫廷决斗·霍光舞权


第一章 汗血马战争
  【一、汗血马的传说】
  汗血马,产自大宛。传说此马出汗如血,每天能跑五百公里。初,汗血马由张骞出西域时发现。后,有人捉到一匹汗血马,送给汉武大帝刘彻。刘彻发现,这汗血马比他钟爱的乌孙马还要高大威猛。于是,从此将汗血马称为“天马”,视之为宝马。
  汗血马之宝贵,不仅是它出身高贵。更重要的是,相对于其他马来说,此马具有以下优势:速度快,力量足,耐力强。而且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跑起来很帅。
  事实上,汉朝人对汗血马并不陌生。想当年,刘邦率三十万大军北上,被冒顿三十万骑兵困于平城。当时刘邦见那匈奴坐骑,威猛高大,具有极大的威慑力。须不知,那时匈奴之坐骑,就是传说中的汗血马。
  刘彻当然希望汗血马能多多益善。道理是很显然的,如果汉朝也能像当年的冒顿那样,借汗血马武装汉朝的骑兵。请问,匈奴之强,西域之大,又怎么在话下呢?
  于是,寻找汗马血就成了刘彻布置给出使西域的使者们的一个任务。公元前104年,出使大宛国的使者回来了。他告诉刘彻一个沮丧的消息,大宛是有很多汗血马,可是他们全都藏住,不肯送人。
  刘彻一听,就明白了。大宛和汉朝既不是亲戚,又不是什么好朋友,凭什么白白将国宝送给你呢。既然送不得,那花钱买总可以吧。
  当然,所谓宝物,不是花钱都能买的。所以,刘彻没有说买,而是说换。拿什么换?答案是,马。
  以马换马,似乎玩笑开大了。这不是玩笑。因为,刘彻准备的这匹好马,也是特别宝贝。此马,不是活马,而是死马。此死马,以黄金造之,别称金马。除金马外,再加千金。以马和千金,换你的汗血马,总该可以了吧?
  这应该是可以的。汉使是这样想的。刘彻也是这样想的。
  很遗憾的是,大宛人不是这样想的。当汉使携着金马和千金来到大宛国,向国王说明交易意向时,宛王犹豫了。宛王想了想,对汉使打着哈哈说,交换宝马这事,不能由我一个人说了算。要不这样吧,回头我跟我那帮臣属商量商量,看他们意见如何,然后再回复你们。
  汉使只好等宛王研究讨论。可讨论的结果,远超出了汉使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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