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小说:玫瑰疯狂者作者:斯蒂芬·金字数:3547更新时间 : 2017-07-30 19: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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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早晨十点左右,他从昨夜的酒醉。不安和难以名状的恐惧中醒来。他整晚都在做着一些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仍然清醒地躺在白石旅馆九层房间里面的这只床上,浴室的白炽灯光也是这样柔和地穿过漆黑的卧室,他吐出的烟圈从床上冉冉升起,最后变成了蓝色的薄雾。不同之处在于,只有在梦中他才能在烟雾中看见电影般的情景,看见罗丝的模样。 
  他看见她在倾盆大雨中穿过一座花草全部凋谢了的花园。“原来你在这里。”他想到。罗丝不知为什么会赤身裸体地站在那里,他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冲动。有八年或者更长的一段时间了,他对于她的裸体一直无动于衷,甚至感到极其厌倦。可是现在她看上去有些不同了。事实上是相当不错。 
  并不是因为她变得苗条了一些,他在梦中思索着,虽然她看上去的确瘦了点儿。很可能是她神态中的某种东西使他产生了这种感觉。那是什么呢? 
  他顿时想起来了。她脸上明显地流露出一副刚刚跟男人睡过觉的、神采飞扬的表情,只有女人才会有这种神态。如果对此有任何怀疑的话,只要看看她的发型就会明白:她把头发染成了那种金发婊子的模样,她把自己当成了大牌明星沙朗·斯通,要么就是麦当娜。 
  他眼睁睁地看着薄雾中的罗丝走出了毫无生气的花园,来到一条小溪边,像沥青一样漆黑的溪水闪闪发光。她踩着一块块的垫脚石跨过了小溪,伸出双手保持着身体的平衡,一只手里举着一团揉在一起的湿透的布料,好像是件睡衣。他想,你为什么不把它穿上,你这不知羞耻的婊子?我真想知道,你还在等待着男朋友来一起干活儿吗?告诉你——假如我最终抓住你的时候,发现你和一个男人手拉着手,警察将会发现那家伙下半身那个该死的玩意儿像一支生日蜡烛一样笔直地插在裤裆里。 
  但是在梦境中没有人来找她。罗丝,烟雾中的罗丝,在他床的上方,穿过一片小树林走上了一条小路。树林里死气沉沉。她来到了一处林中空地,那里只有惟一的一棵有生命的树。她跪在地上,捡起了一些树种,用像是从睡衣上撕下来的一块布条将它们包了起来,然后站起身向村旁的台阶走去,接着便从那里消失了(在梦里,你永远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该死的事情)。他站在附近等着她回来,突然觉得身后有什么东西,好像是从打开的冷库里吹出的一股气流,使他抖个不停。在他的警察生涯中,他对付过一些令人生畏的人物——他和哈里·毕辛顿经常需要对付的人中,最可怕的要算是那些吸毒者了——由此而造就出一种能够意识到危险降临的本能。此刻他便意识到有人来了,这个人就在他身后,而且她毫无疑问是个极其危险的人物。 
  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低语着:“我要报答你。”嗓音甜润而沙哑,令人毛骨悚然。那声音里丝毫听不到理性的成分。 
  “了不起,你这杂种!”诺曼在梦中说,“你真想报答我的话,我将会改变你的一生。” 
  她尖叫起来。这声音不是经过耳朵,而是直接钻进了大脑。她张开了双手,向他猛扑过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面前的烟雾吹到了一边,那女人不见了。诺曼感觉到她已经走掉了。他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十分平静地在黑暗中漂浮着,那些当他清醒时亲绕着他的种种恐惧和欲望都没有能够打扰他。 
  星期五早晨十点十分,他醒来了。他把目光从床边的闹钟移向天花板,几乎有些盼望昨晚的幽灵会从烟雾缭绕的房间中再度出现。当然没有什么幽灵,没有任何东西。甚至连烟雾也在逐渐消散,只剩下香烟的气味在房间里飘荡着;只有他——侦探诺曼·丹尼尔斯躺在这只散发出浓厚的烟草味儿和酒精气味儿的、浸透了汗水的床上。他嘴里有一股味道,好像他整个夜晚一直都在啮咬一只刚刚上过鞋油的科尔多瓦皮靴的靴尖。他左手掌心的水泡在闪闪发光,指头上的疼痛几乎把他变成了一个疯狂的杂种。一群鸽子站在粘满粪便的窗棂上,一边扑打翅膀,一边喁喁细语。诺曼目光呆滞地盯着那只水泡,良久,他才想起来这是自己昨晚用烟头烧出来的。他暗自点了点头,没错,正是因为找不着罗丝,他才会这么干的……在那之后,他一整夜都在做着疯狂的梦,好像得到了一种心理补偿。 
  他把两个手指放在水泡旁边,慢慢用力挤破了它,然后拿一条毛巾擦干净手指。他又在床上躺了几分钟,目光仍然注视着这只手指——观察着它抽动的模样,品味着一阵阵钻心的疼痛。然后,他从床底下拉出那只旅行袋,从袋子的底层拿出了一只苏克雷斯锡罐,里面有少量的兴奋药,更多的则是镇静药。一般而言,诺曼只在睡觉时需要药物帮助,起床后通常是不用的。 
  他就着一小口威士忌吞下了药片,又躺回了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又开始一根接一根地吸烟,并不停地在那只已经堆得很满的烟灰缸里捻灭烟头。 
  这一次他不是在想罗丝,至少不是直接在想她。他想的是她的新朋友们将要举行的野餐会。他去过艾丁格码头,那儿的情形并不鼓舞人心。那是一处开阔的地方,有大片海滩、野餐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他根本没办法实施对罗丝的监视,准确掌握她抵达和离开的时间。如果他有六个人(即便有四个也行,假如他们知道这是一件什么样的活儿),一切便会截然不同,但是现在只有他自己。假如她不是乘船来的话,也还有其他三个入口,他简直没有办法同时盯住它们,否则就得像个杂种一样在人堆里拱来拱去。他希望明天只有罗丝一个人能够认得出他。但是,希望总是个靠不住的玩意儿,他不得不设想着她们将会找到他,而且她们已经从家乡的妇女组织那里搞到了他的照片。 
  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他在经历过不止一次的痛苦遭遇以后形成的信念:隐蔽是对付这种灾难性场合的好办法。在开阔的露天场所,当你正要敲碎某个杂种的脑袋时,最容易导致失败的原因就是现在流行一时的通讯设施。如果有个小家伙偶尔操纵着无线电控制的小船或赛艇进入了这一地区,很有可能会使你六个多月的监视和精心策划归于失败。他想:没关系,别自找麻烦了。记得老怀特·斯莱特常说:局势就是局势,没人能够左右,关键是你自己怎么干。决不能再往后拖了,现在距离那个该死的聚餐会只剩下二十四个小时了,如果这一次你错过了她,可能直到圣诞节也仍旧找不到。另外,如果你粗心大意,就顺便提醒你:这可是一座大城市。 
  他起床后进了浴室,把长着水泡的那只手伸到浴帘外面冲了个澡,穿上褪色的牛仔裤和一件无法仔细形容的绿衬衫,戴了顶便帽,最后把一副廉价的太阳镜塞进了衬衣兜。他乘电梯下楼后来到了大堂,在书报柜前买了份报纸和一盒邦迪。在等候柜台后面那个蠢货栈零钱的时候,他隔着这家伙的肩膀,透过书报柜台后面的窗户向外看。他从这块玻璃上正好看见旅馆的内部专用电梯,此时一部电梯正在打开,三个叽里呱啦连说带笑的房间服务员走了出来。她们提着手袋,诺曼猜想她们是要去吃午餐。中间的那个既苗条又漂亮,长着一头蓬松的金发,诺曼以前在哪儿见过她。他很快想起来了,他去“姐妹之家”侦察的路上,曾经和这个金发女孩一起穿过一段人行横道。当时她穿着红色的休闲裤,扭动着可爱的小屁股。 
  “先生,找您的钱。”报贩对他说。诺曼头也不回地把零钱塞进了裤兜。他走过那三个女人,看也没看她们一眼,包括那个装腔作势的女孩。他已经在无意识地将她与罗丝做比较了。他的膝盖在痉挛,这是一个警察的自然反射。他的全部意识都集中于惟一的一件事情:明天怎样才能找出罗丝而自己又不被发现。 
  正当他从走廊里往外走时,突然听到了几个熟悉的字眼:“艾丁格码头。”一开始,他还以为这几个字是从他自己脑子里冒出来的。他那结实的步伐突然变得踉跄起来,心脏狂跳不已,手心的水泡也在剧烈地抽搐起来。实际上他只是换错了步子而已。一阵短暂的犹豫之后,他低下头向转门走去。旁观的人会以为他刚才只是发作了一阵膝盖或小腿的疼痛,这正是他希望造成的效果。问题在于,他不能让自己再走错一步了。假如那个女人是从杜汉大街的女子机构中来的,他的任何不谨慎的举动都会使她辨认出他来。如果说出“艾丁格码头”的那个女人就是曾经跟他一起过马路的宝贝儿,她有可能已经认出他来了。但是他知道这不可能。作为一个警察,他的亲身体验是,大多数普通人对于周围的环境都是惊人地麻木并且缺乏观察力。但是也会偶尔有一些例外。那些杀人凶手、绑匪、银行抢劫犯即便能够长期逍遥法外,成为联邦调查局通缉的十大要犯,却会在不经意之间失手于某个喜欢读《警探内幕》的711连锁店的职员,或者某个对电视台播出的“罪案揭秘”节目每期必看的女交警。为了不引起她们的注意,他不敢停下脚步。可是——可是他非停下来不可。 
  诺曼突然在旋转门左边跪了下去,背对着三个女人,低着头假装在系鞋带。 
  “错过音乐会真是件遗憾的事情,但是如果我真的喜欢那部车,我不会拒绝这次……” 
  她们走出门去。诺曼尽管只听见了半句话Z它足以使他确信,她们谈论的正是那个将会使这一天变得永远难忘的野餐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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