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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中指的指尖轻轻地触了触它,很快缩回手指,最后小心翼翼地把它掏出来。这是一把不锈钢刀,是从安娜的办公桌上拿来的。
她尖叫得很凶,他回忆着,手里握着刀子冷冷地发出笑声。刀刃在路灯映照下寒光闪闪。是的,她恐惧得放声大叫……但不消一会儿,她就彻底解脱了。
但是现在,还有一个难题必须解决:警车里有两个穿警眼的人,他们都全副武装,而他只有一把不锈钢刀,他必须尽可能毫无声息地干掉他们。这真是个难题,直到现在他还一点主意都没有。
“诺曼。”一个耳语般的声音从右兜传来。
他从兜里掏出面具,它那空洞的眼睛注视着他,似乎面带冷笑。
“什么?”他心怀鬼胎地低声说道。
“假装心脏病发作。”公牛先生仍然用耳语的声音说。他开始照着它说的做,步履蹒跚地走向停在路边的巡逻警车,并越走越慢。他低着头用余光警惕地注视着警车。车里的人即使再迟钝也应该已经看见他了,因为整条街上他是惟一活动的物体。他希望他们能看见这个低着头一步步往前蹭的男人,他们会认为他是个喝得醉醺醺的酒鬼或者突然犯病的病人。
他把右手伸进衣服里,揉了揉胸口,他可以感觉到手里那把刀的锋利刀刃,因为它已经将他的衬衫划破了一个小口。他跌跌撞撞地走向目标,然后停下来站在原地,低着头,尽量不让身体晃动。这样一来,他们就不会认为他是从酒吧出来的醉汉,歪歪斜斜地满街寻找回家的路;他现在看上去更像是一位遇到了其他麻烦的人。他希望他们迎着他走来;除非万不得已,他只好向他们走过去,尽管这样做很容易被他们识破。
他又走了三步,不是向警车而是向离他最近的门廊走去。他紧紧抓着又湿又冷的铁栏杆,耷拉着脑袋,使自己看起来像一个心脏病突发的病人,而不是衣服里藏着致命武器的危险分子。
就在他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犯了个严重错误的时候,警车的车门开了,传来两个人迅速向他跑来的声音。这声音真令人高兴。他冒险睁开眼偷偷地打量了一下,看看这两个警察之间相距多远。如果两人前后拉开了,形势对他来说就非常不利,甚至会有危险,因为在这种情形下,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可能跑回巡逻车请求援助。
好在他们是典型的查理——戴维组合,老手在左,新手在右。诺曼觉得那个新手很面熟,好像在电视上见过。他们两人靠得很近,几乎是肩并着肩,真是太好了。
“先生,”左边那个年长者问道,“要帮忙吗?”
“痛得不得了。”诺曼喘息着说。
“怎么个痛法?”年长者继续问,关键时刻已经来临,几乎到了危险的边缘。年长的警察本可以叫他的搭档返回车里用无线电台联系救援,那他就完了。而现在他们距离诺曼还有些距离,还不到下手的时候。
自从开始实施这个冒险行动以后,诺曼觉得只有在这一刻他才更像他自己:冷静、清醒、洞察一切。从路边铁栏杆上凝结的露水,到排水沟旁深灰色的鸽子毛、以及一只装过土豆条的皱巴巴的纸袋。他甚至可以听出警察平缓而轻微的呼吸声。
“在这儿,”诺曼喘息着,他用右手伸进衣服里面,紧紧贴着胸部,不锈钢刀的刀锋划破了他的衬衣和皮肤,他一点儿也没有感觉到疼,“我的胸口感到有些刺痛。”
“最好让我去叫一辆救护车来。”年轻的警察说。诺曼突然想起来,原来这个年轻的警察很像杰瑞·马萨斯,那位在电视连续剧《留给比沃》中扮演比沃的演员。在二频道重播这部片子时,他几乎每集都看了,有的还看了五六遍。
可是年长的警察看上去并不像比沃的哥哥沃利,他想。
“等一下。”年长的警察说着,向他走来,“让我来看一下,我原来在军队里当过医生。”
“外套……钮扣……”诺曼说着,并用眼角的余光监视着“比沃”的举动。
老警察又向前走了两步,正好走到诺曼面前,“比沃”也跟来了。老警察开始解开诺曼风衣上的扣子,第一颗、第二颗,当他解到第三颗的时候,诺曼突然抽出小刀刺向他的喉咙,鲜血当即便喷了出来,溅到制服上,在昏暗的雾色中看上去就像牛排上的浇汁。
要解决“比沃”并不难,他由于惊恐而呆呆地站着,与此何时,他的搭档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无力地向空中挥手,想拔出刺入喉咙的刀子,就像在无可奈何地驱赶着吸附在身上的水蛭。
“比沃”在震惊中仿佛没有意识到诺曼对已经倒在地上的搭档干了些什么,这并不使诺曼感到奇怪,他以前也见过类似的情况。这个警察惊愕得像个十岁的孩子,而根本不像老练的比沃,他把自己变成了活靶子。
“艾尔出事了!”“比沃”说着。诺曼太了解这类刚入警察行的年轻人了,他以为自己在大喊,但其实他只不过是在小声地咕哝着。“艾尔出事了!”
“是的。”诺曼随即就是一拳,向年轻警察的下巴打去。如果对手厉害,这一招可能会给他带来危险。幸亏“比沃”不难对付。接二连三的重击将年轻的警察逼到了诺曼半分钟前还抓过的栏杆上。“比沃”并没有像诺曼所希望的那样很快断气,但他的眼睛已经暗淡无光,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他的帽子掉在地上,露出剪得短短的头发。诺曼抓住他的头发,用膝盖猛击他的头部,听上去就像是用榔头在重重敲击一袋瓷器。
“比沃”像根木头似地倒在地上。诺曼向周围看了看,想找到他的搭档,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的搭档不见了。
诺曼用眼睛到处搜索,发现他正沿着街道慢慢地走,双手平举在胸前,像恐怖电影中的僵尸那样。诺曼一动不动地观察着,看看这出“喜剧”还有没有其他观众。从公园里传出孩子们喧闹的声音,他们在浓雾中玩捉傻瓜的游戏,跟这里发生的一切毫无关系。迄今为止幸运之星一直在高照着他,再过四十五秒,顶多一分钟,他就可以安安稳稳地坐在家里了。
他追着老警察跑上前去,老警察现在已不再试图拔出插在喉咙上的不锈钢刀了,他挣扎着走了大约二十五码。
“警官!”诺曼用低沉又蛮横的语调叫道,碰了碰他的臂膀。
警察痉挛着转过头,他的眼睛从眼眶中凸出来,目光迟滞。诺曼想,这双眼睛有点像某些旅馆墙上挂的那种兽头上的眼睛。他的制服从领口到膝盖浸透了鲜血。诺曼感到奇怪,一个人受了如此的重创竟然还能活着而且有知觉,真是咄咄怪事。
“乌鸦!”警察急促地说,“呸,讨厌的乌鸦!”这声音像哽噎住了似的,但还很响亮,诺曼听得很清楚。他犯了一个新手才会犯的错误,但诺曼认为,能对付这样一个强壮的家伙是他的骄傲。当警察说话的时候,插在他喉咙上的刀柄上下抖动着,仿佛舞狮子的人在摆弄狮子脑袋上的嘴巴一样。
“好吧,我去报告后援,请求帮助。”诺曼真诚而急切地说。他抓住警察的一只手腕,“但是现在,我们得先回到车里去,过来,从这儿走,警官!”他想叫他,但不知道他的姓名。他制服上的铭牌已被鲜血弄得模糊不清,叫他艾尔好像不大合适。他轻轻拉着这个警察的胳膊,让他慢慢地开始走动。
诺曼扶着这个喉咙上插着刀、不断流血的警察回到黑白警车里去。他以为浓雾中会冷不丁走过来一个去买啤酒,或是看完电影回家的人,也许是刚刚离开热闹的聚会往家走的孩子们,不管是谁,只要遇上他便注定得死。一旦开始杀人就很难停手,这就像在池塘里投入一颗石子会激起一片涟漪一样。
街上没有一个人,只有模糊的喧闹声从公园那边传来。这真是个奇迹,就像艾尔警官还能走路一样。尽管他看上去像一头已被宰杀的猪似地浑身淌血,滴在路上的血迹正在逐渐变深变稠,在路灯下很像洒在路面上的机油。
诺曼拾起“比沃”掉在台阶上的帽子。当他们走到警车的车窗前时,他侧过身体,从打开的车窗里拔出发动机上的一串钥匙,又将“比沃”的帽子扔在前座上。钥匙很多,就像小孩子蜡笔画上的太阳光一样向四面伸展。诺曼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那把开行李箱盖的钥匙,打开了行李箱。
“过来,”他轻声说道,“到这儿来,只有几步路,好了,就快有人来帮助了。”他心里一直希望这个警察倒下去,可他并没有倒,虽然他已经放弃了从喉咙上拔出刀子的努力。
“当心台阶,警官,小心!”
警察走下路阶,他的一只鞋掉进排水沟里,脖子上的伤口由于震动,像鱼鳃似地向外翻着,流出了更多的血。
现在我是一个警察杀手了,诺曼想。他希望打消这个念头,但是它无论如何也挥不掉,也许是因为在他大脑更深层、更明智的部分中,他知道这事不是他干的,他并没有杀死这个优秀的、顽强的警察,是其他什么人、什么东西干的。可能性最大的是他的公牛。诺曼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回事。
“坚持住,警官,我们到了。”
警察在车后站住,诺曼用钥匙打开行李后盖,里面有一个光秃秃的备用轮胎(像婴儿屁股般光滑,他想)、一件夹克、一双靴子、一个油迹斑斑的防弹背心、一个工具箱以及警察专用无线电发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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