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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战争非为茶叶而战,因此它就不叫“茶叶战争”了。
然则十九世纪中叶中英之战是否像一些中外史家所述,不论“鸦片”、“溺片”都“非战不可”呢?答曰:唯唯否否。何也?日:若无林文忠公“入即正法,船货归官”的铁腕政策,则“鸦片战争”便不会爆发!盖清廷至此,禁烟已百余年。然鸦片之祸,愈禁愈炽;鸦片贸易愈禁愈大。“鸦片战争”原为鸦片而战嘛!如鸦片之禁令始终只是一纸具文,则英国又何必发动什么鸦片战争呢?无奈鸦片之祸,至道光中叶已至不可收拾之程度。世界上任何有自主权的国家,为著一己生存,都非禁不可。
吾人今日如试一重读一八三八年(清道光十八年)鸿胪寺卿黄爵滋奏〈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一折的原文,则知正当进出口商人经营所获,“较之鸦片之利,不敌数十分之一。故夷人之著意,不在彼而在此。”又说到罚轻瘾重,吸毒者“刻不可缓……查旧例:吸食鸦片者,罪仅枷杖。其不指出与贩者,罪杖一百,徙三年。然皆系活罪。断瘾之苦,甚于枷杖与徙。故甘犯明刑,不肯断绝。若罪以死论,是临刑之惨急,更苦于断瘾之苟延。臣知其情愿绝瘾而死于家,必不愿受刑而死于市……”(见黄著《黄少司寇奏疏》)。这种叙述之真切,以今日纽约毒祸与之相印证,都是符契相合的。至于那禁烟名句说,烟如不禁,则将来“不唯无可筹之饷,亦且无可用之兵”。中国如衰败到那步田地,则“鸦片战争”就没有“非打不可”之必要了。这一个境界却正是英国这个大毒枭,在鸦片战前所企盼的中国啊!出乎他们意料的则是道光皇帝竟然派出一个有为有守、而敢作敢为的林则徐。林某既然真的要禁起烟来,真的meansbusiness,则这场战争才真的就“非打不可”了。一战四年,中国大败亏输,落得个“五口通商”、“割让香港”的结果,在本篇正文上,就不必细述了。
“鸦片战争”之战与不战之权,操之于大英帝国的首相与国会。林钦差被动应变而已。他如要认真地禁烟,不管贵钦差是林则徐、张则徐,都要挨打了。是耶?非耶?
从“印度第二”到经济第一
英国在清末和中国一共打了三仗——一次是“全仗”(“鸦片战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两次是和其他列强合伙来打的“半仗”(“第二次鸦片战争”,亦名“英法联军”,一八五八~一八六〇;和“八国联军”,一九〇〇~一九〇一,史家也称之为“拳乱”、“义和拳”,扶清灭洋之乱也)。
前段已言之,英国是当今世界上最能随机应变、十项全能的帝国主义,所以它对我们所打的三次战争的性质和方式也大有不同。
曾两任英国首相(一八六八,一八七四~一八八〇)的迪斯瑞理伯爵(EarlBenjaminDisraeli,1804~1881)曾有名言曰:“大英帝国无永恒敌人,亦无永恒朋友,却有永恒利益。”所以上述三次侵华之战,虽方式不同、性质各异,其为大英帝国的“永恒利益”而战则一也。
概括地说来,中英鸦片之战,英国的目标和方式都是以它侵入印度的历史为模式的。远在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英王乔治三世遣马尔尼尼伯爵(EarlGeorgeMacartney,1737~1806)使华时,彼即深知清军火器之落后,在军事上非英国之敌手。鸦片战前,英人非但洞悉清军之不足敌,而清政之窳劣,尤为英方所睥睨。因此纵鸦片一项之入侵,便可不战而屈人之兵,把中国变成“印度第二”。西方老辈汉学家阅拙作或将诬为过甚其辞。其实英人之臣服印度又岂有若何通盘计画哉?若辈只是乘势入侵,得寸进尺,终于造成既成事实罢了。其侵华也亦然。鸦片战后,则司马昭之心亦为其血浓于水的自己白种伙伴所共识。
〈中美望厦条约〉(一八四四)缔结之后,第一任美国驻华公使义华业(CommisionerAlexanderH.Everett)于一八四六年十月抵广州履新,目击英人在华之不择手段,对中国主权恣意侵越,便认为英人有计画要把中国变成“第二印度”而忧心忡忡。义氏并专书呈报美国国务卿及总统,吁请华府联合欧洲其他列强尤其是法俄二国,加以制止。(义华业呈美国务院之报告原件现存美国“国家档案局”。于一八四七年四月十日,发于澳门。)其后历任美使所见皆然。其唯一例外则为第五任美使伯驾(PeterParker)。
伯驾原为美国传教士,鸦片战前即与鸦片贩有亲密往还。战后为急求深入内地自由传教,而支持英国之积极侵华政策。迨伯驾以六任美使馆代办而升为第五任公使时,竟吁请华府“占领台湾”,始为布肯南总统(JamesBuchanan)所撤职。
但是英国毕竟是个有修养的帝国主义。鸦片战后不久英政府便深知独吞中国之不易。盖中国为一高度中央集权之统一大帝国,颇难分而治之如英人之御印度也。再者,鸦片战后俄法美诸强亦接踵而至。对弱大中国群起而蚕食之;各分其一杯羹固为势所必至,而一强鲸吞则为时已晚矣。因此在“太平军”金田起义(一八五〇)之后,英国对华政策乃有极显著之改变。
在此期中,英人已不再作印度模式之企图。而改采联合法美两国以武力胁迫清政府在不平等条约之下,作沿海与内陆之全面开放。斯时法美诸强虽亦尾随英人插足东亚大陆,然其经济力量与英商相比则微乎其微。英政府如能策动列强共逼清廷作全面开放,则实收其利者,仍只是大英帝国一国而已。英国之此项邀请,美政府因疑其动机,不愿加入,而法国则欣然入彀,此即为英法联军于一八六〇年攻陷北京之全盘经纬。
北京既陷、圆明园被烧,而清帝咸丰亦死于承德,导致宫廷政变,寡妇垂帘。清室至此对西方帝国主义已完全失去抵抗能力。对列强的予取予求,简直是百依百顺。因此清政府于天津、北京两地与列强所签诸条约,可说均是据英人所要求之条件为基础的一边倒的城下之盟。强者恣意索取,弱者俯首听命——斯即西方今日一些史家所谓促成中国加入“世界社团”、采行“条约体制”之实际经过也。
在此“条约体制”下,清廷随后签了一连串的条约,不特把中国重要沿海港口,遵命全部开放,外人在内河航行、筑路开磺、传教办学、租地居留亦一概有其条约保护。英人监督我海关、代办邮电亦均一概落实,而〈中英北京条约〉(一八六〇)中最狠毒之一附款,则为“贩卖鸦片为合法贸易”。
〈中英南京条约〉(一八四二)中,鸦片走私被厮混过关,未提一字。然〈中美望厦条约〉(一八四四),则明订鸦片为“违禁品”(contraband),贸易为走私,美商不得参与。一八五八年中美天津续约,美使列卫廉(WilliamB.Reed)原拟重续此条,然为英使额尔金(LordElgin)所骀,乃将此条删除,遂使英人未卖一辞竟将鸦片贸易合法化矣。(见列卫廉一八五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发自天津对美国国务院之二十三号报告。原件存美国“国家档案局”。)
既经合法化,“鸦片”这项“商品”在中国进口乃逐年增多,清季竟占全中国外贸总额百分之六十以上;而当时中国进出口贸易之运输,几乎亦由英商总揽承包。英帝国主义之对华发展,至此亦可谓登峰造极矣。
席丰履厚,圆颅方趾,大英帝国之臣民,当时真是傲视万邦,睥睨全球。那亿万个贫穷肮脏、面黄肌瘦、愚昧无知的鸦片鬼“约翰.支那曼”(JohnChinamen),仰视豪华幽雅的上海“外滩公园”,也就不能与狗同入了。
朋友,这便是满清末季,以英国为轴心的“西方帝国主义”侵华之大略及其严重后果之实况。虽然当前中西汉学界皆另有说辞,但是史料俱在。等到大家都可利用相同史料来发掘历史事实时,是非终必大白。林肯总就说得好:“你可骗所有人民于一时;骗部分人民于永远;但你不能永远欺骗全体人民。”这正是公正历史家的信条。
因此当〈中英北京条约〉签订之后,英人对华之愿望可说已全部达成。大英帝国虽手下留情,在政治上没有沦中国为第二印度,但却取的把中国打成大英殖民地的一切经济权利。可是中国毕竟还未成为殖民地。诸强蜂拥而来,则大英帝国如何保持其在华的既得利益,怎样维持“现状”(statusquo)更从而推进之,就变成其后一阶段英国对华政策的重心了。
英帝政策的蜕变与法帝的“非洲模式”
长话短说。自一八六〇年的〈北京和约〉到一九〇一年,结束“八国联军”的〈辛丑条约〉之签订的四十年间,大英帝国对华政策的纵深发展,竟逐渐从一个面目狰狞、吸血吮髓的母夜叉,变成一个捍卫中国“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的强有力的保母了。虽然在此期间它还是强夺了缅甸(一八八五)、“租”占了威海卫与九龙(一八九八),但是较之俄法日之贪婪横暴,则真是“盗亦有道”了。九十年后又有谁知道,那原先囤集鸦片、包庇走私的小岛香港,竟然变成百万人民捍卫民主人权的圣地;原先面目可憎的帝国主义之鹰犬,如今却变成港人折槛攀辕、望碑堕泪的循吏贤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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