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小说:晚清七十年作者:唐德刚字数:3509更新时间 : 2017-07-31 0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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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世凯就不然了。他是中华民国全国大一统,包括外蒙古、唐努乌粱海和西藏在内(台湾那时在国际法上和香港一样,是被割让成外国的殖民地了),皆有合法代表的各党各派(包括“国民党”),一致公选的、合法的、正式的中华民国的“第一任(正式)大总统”!  
  从纯法理(注意这个“纯”字)上说,袁世凯大总统的正统地位(legitimate stat us),和美国第一任大总统,不!世界史上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第一任大总统华盛顿的“正统地位”是完全一样的。  
  ——诸位知道,美国的国父华盛顿大总统,并不是“全民直选”的呢!他是在美国“正式独立”(英美《巴黎和约》,经英国国会于一七八三年正式通过,承认美国独立)之后五年,才由美国国会公选(并非全民直选)出来,翌年(一七八九)在纽约宣誓当总统的呢!  
  袁世凯则是在“辛亥武昌起义”一周年时,经由中华民国正式国会,合法选出来的第一任正式大总统。其合法性,和当选的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1aw),和华盛顿所经过的法律程序,几乎(不,不是“几乎”,是事实上)完全一样的。可是他的继任国家元首,从黎元洪……曹锟、段祺瑞……张作霖……蒋中正……毛泽东……到李登辉、江泽民……,在法理学(jurisprudence)上说,就没那么光鲜了。  
  袁后李前的国家元首  
  袁之后且选几个重要的后任总统看看:  
  黎元洪像美国的克利夫兰一样,一共干了不连续的两任总统。第一任(一九一六~一九一七)之纠纷已如上述。第二任(一九二二~一九二三)就更可笑了。那是“直系军阀”先贵之、后贱之的结果。  
  在黎的两任之间干得最长的是徐世昌大总统(一九一八~一九二二)。徐是“皖系军阀”所导演的“安福国会”所选出的。这个国会就是当时孙中山、陆荣廷等南方政客和军阀所领导的“护法运动”中,所要打倒的对象,其法律地位亦可知矣。  
  这些总统干得最愚蠢的是那位文盲大总统,布贩子出身的曹锟。他花五千银元一张票,在合法的国会之内,收买了一些“猪仔”议员去投票选举他。终于当了个“贿选大总统”(一九二三~一九二四)。——这些“猪仔”和他们的买主,在法律上都应该是刑事犯, 虽然猪仔们都是合法选出的。  
  其后继曹而来的国家元首有所谓段执政(祺瑞,一九二四~一九二六)和张大元帅(作霖,一九二七~一九二八),他二人连个“总统”名称都不敢当,那就更无法律之可言了。  
  军阀终于被打倒了。继起的是国共两党“以党治国”的政权。  
  【附注】共产党的领袖们,尤其是毛泽东,硬说“以党治国”是国民党专有的“反动统治”的形式。他们的政权是人民直接建立的“人民政权”,不是“以党治国”——这一点笔者不敢苟同。我认为“人民政权”的统治形式,也是“以党治国”。——刘少奇、周恩柬两位革命领袖在临终之前,口中念念不忘的都是“历史是人民写的”。在人民所写的历史书中,中共今天的政权也是个“以党治国”的政权。这一结论我想一般读者人民,都能接受的。  
  要言不繁:既然是“一党专政”,“以党治国”;以党的“领袖”来代替国家的“元首”。那么从“纯法理”上说,则这种元首、总统、主席、大元帅…… 只是一种法律代用品(legal substitute)。因为“党”与“国”,究竟是两回事嘛!  
  就以“老总统”蒋中正先生来说吧!他老人家做了数任“国府主席”, 但那都是国民党“以党治(代)国”期中中常会指派的。后来“行宪”了。当了国家元首的“第一任总统”。搞历史的人不能说蒋总统不合法。他们只能说;“国家者,土地、人民、主权三要素之组合也。”在那“戡乱”未了时期,“三元素”一样不全,那行宪总统也就不是三全总统了。  
  毛泽东不通西学,袁世凯土法炼钢  
  等到毛主席打平天下,霸占了“美庐”,那就更是无法无天一团糟了。中共建国以后,根据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先是“共同纲领”,后是“宪法”,老毛干了两任国家元首“主席”(一九四九~五四~五九),五年一任。依法毛主席是“选”出来的。可是毛公公开声明,他的元首地位不是选出来的。文革期间,毛对欧洲来访的贵宾们就坦白地说;有人说选举很好,很民主,我看选举是个文明的字眼,我就不承认有真正的选举。  
  (一九六七年五月一日毛泽东,载一九六九年中国出版只供“内部参考”之《毛泽东思想万岁》,页六七三)  
  既然没有“真正的选举”, 所以他一再说,“选举我是不相信的”;“我们的国家是军队打的”(见一九六七年二月三日毛泽东,载同上书,页六六七)。  
  毛公此言不打紧,但是我们读史者就要替投票选毛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们不平了。遥想当年出卖灵魂的老国会议员,他们选举曹大总统的选票,还值五千银子一张。如今选举毛主席的选票,竟至“一文不值”?! 岂非咄咄怪事?  
  再者,毛又自称他“焚书坑儒”十倍百倍于秦始皇。事实上,他所直接、间接杀害的人数可能也超过人类历史上,所有暴君杀人的总和!—— 他哪里来这么大的权力呢?关于他所掌握的生杀之权,毛氏也有一番怪论。他说:  
  清朝末年,一些人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体”好比我们的总路线,那是不能变的。西学的“体”不能用。民主共和国的“体”也不能用。“天赋人权”、“天演论”也不能用。只能用西方的技术。当然,“天赋人权”也是一种错误的思想。什么“天赋人权”,还不是“人”赋“人权”。我们这些人的权是天赋的吗?我们的权是老百姓赋予的,首先是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赋予的。(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毛泽东,载前书页六二四~六二五)  
  有心的读者士女,您读到毛主席这一席话,您会感觉到毛骨悚然吧!毛公这位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元首,居然认为“民主共和国的‘体’也不能用”, 那用什么‘体’ 呢?君主专政?个人独裁?  
  读罢毛公此言,那我们又怎能多怪对“共和政体”没信心,而要回头去做皇帝的袁世凯呢?——孙中山先生晚年也曾对民主共和失去信心,所以改搞“以俄为师”。张学良、蒋介石和许多“黄埔生”对民主共和失去信心,乃以墨索里尼、希特勒为师,去组织褐衫党、蓝衣社。毛泽东、邓小平等人则去学列宁、斯大林。袁世凯这位中华民国第一任正式大总统,他生也早(比毛泽东大四十四岁),当他发现“民主共和国的‘体’也不能用”时,列宁、墨索里尼、希特勒…… 这些洋老师都还未出现,他就只有回头去搞“土法大炼钢”,找雍正皇帝做老师了。——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写传记的人,月旦时贤,多学点比较传记学,他对他的英雄(或狗熊),就会有更深一层的了解了。  
  民国独裁领袖有共同次文化  
  再者,所谓“民主共和国”(republic)原是个彻头彻尾的洋东西。对西学没有较深的暸解,却偏好强不知以为知,而又颇能举一反三的老学者(包括很多遗老型的国学大师),和五四新青年(像毛泽东),往往对若干基本观念也搞不清楚。若据此一知半解的标语政治学,一朝得志,便号令天下,怎能不误尽苍生?有心读者如稍稍浏览毛公这一小段录音讲辞,便知讲话者和他身边的“英文老师”章含之小姐和李志绥博士等,都该打烂屁股。教不严、师之惰也。在这篇讲稿里毛公把英文的right( 权利)和power( 权力)都弄不清楚,而谬释典籍,怎能不误国误己呢?  
  “天演论”里的“天赋人权”者,天生吾民,与生俱来,不可剥夺之“人的权利”(human right)也。毛公所说“我们这些人的权是天赋的吗?”这个“权”则是毛氏和他的大小干部所掌握的生杀与夺之“权力”(power)也——分不清这个现代文明的基本观念,而欲天下澄清,完成从帝制向民治的政治转型,那就缘木求鱼了。  
  但在这些基本敦义的认知上,袁世凯有时反而较毛泽东更为虚心。对许多现代观念的诠释,袁还不敢强不知以为知。他要靠他朝中的一些博学鸿儒,什么东西洋“两顾问”,什么“六君子”、“十三太保”等代为吹嘘,加以解释。“宰相要用读书人”嘛!当续论之。  
  毛就不然了。他决定要做秦始皇,则宸纲独断,将相圣哲一身兼之,把六君子、十三太保等臭老九,也杀得精光。朋友,吾人啜茗独坐,民国史一卷在手,褒贬之间,欲把袁、毛一一公比较一番,则上述对待臭老九的态度,恐怕是他二人最大的区别了。  
  更有趣的是,笔者近月读《袁世凯全传》(侯宜杰着,一九九四年北京当代出版社出版)。全书凡四十四万余言,厚五百六十余页之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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