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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中山的做法并不是他发明的。“美籍出生纸”在华侨社会里,是有其公开市场和价格的。
所以近代中国最早期的革命运动,便是有上述特征的华侨小青年们所推动的。他们都是爱国华侨,寄迹异邦、粗通番语,因此得风气之先,对现代西方的新观念、新事物,接触较早——比内地的知青如黄兴、末敦仁、胡汉民、汪精卫……等,大致要早十年。由于这早晚两期的革命骨干的家庭、教育和一般社会背景都截然不同,它也标志出近代中国革命运动显明的阶段性:“兴中会”基本上是个华侨组织;后来的“同盟会”,就带有浓厚的士大夫气息了。
孙文脱颖而出
笔者在许多篇拙著里,都曾强调过中国现代化运动的“阶段性”;而这些大小阶段的进化,往往又是以十年为一个单元。“革命”原是我国“现代化”运动的方式之一,因此它也逃不过这个“十年一变”的基本公式。以杨衢云、孙文为首的两个革命小团体,自从一八九五年一月合并为“兴中会”以后,至一九零五年八月“中国同盟会”在东京成立,也正是整整的十年。在这短短的十年之间,革命运动在中国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现在让我们先翻翻“兴中会”的老帐。看看这个最早的革命团体怎样地从生到死;和中山本人却又如何地脱颖而出,从初级阶段进入高级阶段。
兴中会在革命理论上和行动上,都是有欠成熟的。要言之,他们在政治理论和形式上是完全抄袭美国。甚至连美国佬做官就职时,捧着《圣经》举手发誓那一套洋皮毛,也照搬无讹。这原是一个“弱势文化”在一个“强势文化”的笼罩之下,反应在青年身上,“东施效颦”的普遍现象。华侨青年如此,侨居欧美的亚非拉各国的青年,亦无不如此。可是在十九世纪这个“华侨青年”的小圈圈,实在太小了。因此在那个时代与他们有共同语言”(common language) 和“共同信仰”(common faith)的海内外华人究竟太少了。他们没有代表性,也就搞不出什么气候来。
再者,他们所采取的革命行动,却又是百分之百的传统“造反”方式;有时甚至是“恐怖主义”(terrorism)。例如孙中山在他所策划的“十大起义”中第一次的“广州起义”(一八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山自己的计划,便是在武装攻打督署之外,“四处放火”、“施放炸弹、以壮声势”。而他们那时的革命群众则全靠“会党”。会党虽是从反清复明开始的,但发展至清末已经变了质;甚至变成横行“地下”的黑社会,为正当人士所不取,而兴中会诸公却以他们为主力,因此就没有真正的革命群众和“倚靠阶级”了(恕我借用一个共产党名词)。事隔五年,当清廷为“八国联军”所困之时,兴中会诸公再来个“惠州起义”, 结果损兵折将,一败涂地。经过两次武装起义的失败,兴中会和它的会党朋友们也就泄气了。——最后兴中会竞消沉到只剩孙逸仙一个独人班了。
可是就在兴中会这个革命汽球逐渐泄气之时,孙中山本人的声望、理论、经验和时机却扶摇直上,终使他成为近代中国史上,首屈一指的革命领袖。
原来杨、孙二人自一八九五年十月在广州(第一次)起义失败之后,清廷发出通缉,香港英国当局也迫令二人离港,五年之内不许入境。杨衢云乃潜往新加坡,转赴南非避难。孙中山则于十一月初旬避往日本。当他于十一月十二日在神户登陆时,阅报才发现自己已成为支那的“革命党”。经日本报纸这一宣传,不特“孙文”已跻身为国际人物,中国近代史上也多出了“革命党”这一词汇。
中山在日本略事勾留,便剪掉辫子、改穿西服。于翌年一月东渡檀香山。这时中山除母兄之外,他的妻子卢氏、长子孙科(五岁)、长女金琰(一岁),均已避难在檀。所以这位年方三十的孙逸仙,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华侨青年”。他虽然是个职业医生,却不事家人生产。老婆孩子还要靠一度与他反目的长兄孙眉来养活。他兄弟二人此时如何相处?我们就不能轻信官书上的描述了。
可是孙中山是个最有毅力、最倔强的人。他在檀香山住了几个月之后,便抛妻撇子,跑到美国去了。这时美国的排华运动已到了疯狂的程度。中山之所以能安抵大陆,所用的证件,显然就是他的“夏威夷出生纸”。中山游美的目的,自然是想筹款和组织兴中会。但是在这方面他却完全失望。因为此时革命风气未开,而侨社中的主宰团体的“致公堂”又十分“顽固”(这是中山自己的话)。至于中山在美何以为生?我想他那时也和我们后来的留学生一样;“ 手舞银盘去复回,老子今朝作企枱。”他在餐馆或洗衣店“打工”。
——我们己查到中山当年在美国打工的人证。
一八九六年夏秋之间,孙公在美国待了几个月。九月下旬他就从纽约搭船到英国去了。他去英国的目的,显然绕道欧洲回远东去。因为他的根据地毕竟还是在香港、日本一带。那儿有他大批的伙伴和同志。他有推翻满清的坚定的决心。在那儿他可再次组织暴动和起义。可是他绝未想到在伦敦却突然被清廷驻英使馆所绑架。这一出历时两周(十月十一日至二十三日),发生在伦敦的“西安事变”,却帮了中山一个大忙——孙文在国际上原无籍籍之名,可是这次闻名世界的“绑架案”, 却使他从一个大清帝国的逋逃犯,一跃而为世界一级的革命家和政治家。自此以后,中国革命阵营中再没有第二个领袖,享有与中山相埒的声誉和地位。
“三民主义”的根源
再者,他环绕地球的不断旅行、观察和阅读书报,也使他对发生在中国的问题,有更深入、更广阔的理解。他掌握了加富尔(Count Di Cavour, 1810-1861)、加里波的(Giusep pe Garibaldi, 1807-1882)和俾斯麦(Ottovon Bismarck, 1815-1898)的现代“民族主义”(有别于我国传统的华夷之辨);寄居英伦,他也更深的体验了英语民族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代议政府J的运作;更明白了资本主义社会异化分裂的毛病,而向往于当时正在美国风起云涌的“国民运动”(Populist Movement),尤其是这一运动的理论导师亨利·乔治(Henry George 1839-1897)的“单税法”(Single Tax System)的精髓。特别是对土地的“无劳增值”(unearned increment)和“涨价归公”诸要点。好学深思的孙中山先生,在融会贯通之后,把它们有条理的编纂起来,这就是他后来指导“国民革命”的政治理论的“三民主义”了。虽然这三个“主义”,都是当时在西欧北美,甚嚣尘上的政治经济理论,没一个是他具有原始性的发明,但是孙公能实际深入西方社会,耳濡目染,采自源泉,然后活学而活用之;较之与他同时或后辈之热衷“西学”,奢谈“ 主义”,而一知半解的夫子们、领袖们,那就高明得下可以道里计了。在那些多半是“不知不觉”的青年信徒的眼光中,则“总理”、“国父”,就更是“先知先觉”的天生圣哲了。
石不转而江自流的中国知识阶层
孙中山在“伦敦蒙难”之后,应出版界之请,写了一本名利双收的小书,畅销一时,足使他在伦敦住了九个月,不虞匮乏。他于一八九七年七月初离英赴加拿大。再穿过加拿大至温哥华,搭船于八月中旬抵日本横滨,投宿于老友陈少白寓所。中山于一八九五年冬路过日本时,只是个薄有微名的中国逋逃犯。两年后“蒙难”归来,他已成为国际知名之士。他的日渐上涨的“知名度”,因此吸引了日本人的注意。首先慕名来访,嗣后成为中山终身密友的便是宫畸寅藏和平山周二人了。他二人都是当时日本政党政治中的活跃人物。通过宫崎和平山,中山又结织一些头面人物,如犬养毅、大隈重信、头山满、尾崎行雄、副岛种臣、久原房之助、山田良政、萱野长知等数十人。日友平山周在无意中为他又取个日本名字日“中山”。孙公自己在“中山”二字之下加个“樵”字。其后便偶用“中山樵”作为他的日文“化名”。后来在同盟会时代,黄兴、胡汉民等对外界通信,都尊称孙总理为“中山先生”。结果弄假成真,全国上下都叫起“孙中山”来,真的名字反而不用了。其实孙公从发命令到签遗嘱,一直都只用“孙文”二字;他在公文上函札上,向未用过“ 中山”的诨号,而国民政府的官书,和国民党的传记作者,却偏喜叫他“孙中山”, 实在是很滑稽的事。
中山此次访日,来结交他的日本人盖有两大类。其一是英雄崇拜、慕名而来,如宫崎寅藏、山田皇政等人。另一类则是别有居心的政客和帮会头头了,如犬养毅、大隈重信、头山满等人。在他们的想象之中,孙文是满清政府的死敌,而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这“朋友”在对清政策中,可能是个有用之材也。
中山的知名度在日本也吸引了一些好奇的中国留学生,像钮永建和马君武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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