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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炯榆冲出餐馆,站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懵了头脑,她四处张望着,迫切想要寻找刚才看见的那个熟悉的身影。她很肯定绝不是自己眼花,又或者是幻觉,她看见的就是真相。
终于远远地发现了他们。他站在一辆银灰色迈腾旁,体贴地为她拉开车门。她幸福地娇笑着,坐进车里。这一幕是那么的刺眼,扎进肉里,刺进心里。
痛在心中顿时转化成熊熊怒火,冲上叶炯榆的脑中,蒙蔽了她所有的理智。她顾不上看路,踩着3寸细跟高跟鞋,拔腿就往对面跑。紧接着,淮江路上传来尖锐刺耳的紧急刹车声,一辆黑色的奥迪差点撞上的横冲出马路的她。
车上的司机惊魂不定的摇下车窗,探出头来劈头就骂。
“你个疯女人,不要命啦?要死死远一点,别连累别人。”
差点发生的车祸在淮江路上引起了不小的骚/动,行人驻足关注,有人窃窃私语,有人上前热情关心。可是此时此刻,不论是关怀的话语还是别人再难听的辱骂,皆入不了叶炯榆的耳,也拦不住她的脚步,她现在唯一的念想就是追上那台车,追上车上的人。
待叶炯榆冲上去的时候,那辆银灰色的迈腾已经绝尘而去了,远远的只留给她一个还能看的清楚车牌。她将车牌牢牢的记下,咬牙切齿的记着,记进心里,记进骨髓里。
叶炯榆掏出手机,熟练地按下一串号码,那是一串已经很多年不曾主动拨通的号码。
电话响了好几声才被接起来。
“喂,熙夕?”
对方的这句“熙夕”叫得是如此的小心翼翼,语气里是带着心虚的惊喜。惊喜多?其实是心虚多点。
“你在哪里?”
“熙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儿了?”
面对叶炯榆劈头就来的一句质问,对方不明所以回答得有点避重就轻,而他的不明所以在叶炯榆看来是心虚,是逃避,是敷衍,是虚伪,是所有不负责任的表现。
这只会引来叶炯榆更斩钉折铁的质问,她今天就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打算骗他,他打算骗她到什么时候。
“我问你在哪里?”
“我……”
“你跟她在一起对不对?”
“熙夕,我……”
“我问你,你跟凌晓珺在一起对不对?”
说到这里,电话那边是一片沉默。
“我刚才看见你们了,我多希望那是我眼花。”
“熙夕,你听我说……
“听你说?好,好,我听你说,我听你说。”
“熙夕,我是到B市出差来的,正巧遇上她,就……”
“正巧?有那么巧吗?你记不记得,你当年答应过我什么?你记不记得?”
“…………我记得。”
“你答应过我,你答应过我跟她不再有来往的。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骗了我十年,十年。
说到这里,叶炯榆觉得自己眼睛酸涩得难受,少了眼泪的润湿,痛苦的时候,眼睛徒留这份酸涩。
“那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我会让你后悔的,虽然你不在乎。”
“夕熙,你听我说。”
“我不听,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叶炯榆再不想听到对方任何接口的说辞,十年前,她已经被骗了一次,她不会被再骗一次。他说他们是正巧遇上,可他不知道谎话尚可以编圆了,唯独女人脸上那种幸福的笑容是编不出来,骗不了人的。
他忘了,她再不是十年前那个小女孩了。
挂上电话,叶炯榆将手机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出尽全身力气,密不透风的握着,她将自己牙关紧紧咬住,几乎要把牙齿咬碎。若真是咬碎了,她也只能往里吞。
叶炯榆没有再回餐厅,也没有回酒店。此刻她的脑海里现在凌乱如麻,装不下任何东西,早没了做任何事情的心情。她手里死死地握着手机,眼神空洞的开始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走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能去哪里?这样的她哪里也去不了,只能找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躲起来。庆幸,这座城市,没有多少熟人。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小,当庆幸没人认识你的时候,其实熟人早将一切尽收眼底。
“邦子,快看,那不是叶炯榆吗?”
他们的车正巧停在十字路口前等红灯,坐在汽车后座的秦振邦把头从文件里抬起来,透过挡风玻璃窗,看到斑马线上,一个垂头丧气的绝望、落寞女子从他们的车前走过。
秦振邦的眉不禁跳动了一下。他没见过这样的她,这样的她让他很陌生。从小到大,她都是个极其好强的女人,落寞、颓废这样消极的词语从来不适合她。
“她看起来很落寞的样子,不知道遇上什么事儿了?”
胡耀华是无意识的关心,准确来说是好奇。他好奇大名鼎鼎的女强人再遇上什么事的时候,来上会出现这样绝望的神情。如一朵凋零的花,没有丝毫生气。
“少管闲事。”秦振邦收回自己的目光,重新低下头回到他的文件里,“绿灯了,还不赶紧走。”
司机发动车子,低速从斑马线上驶过,渐渐提速离开这个十字路口。
这时,秦振邦微抬起头,透过车子的后视镜,还能看见那抹绝望、落寞的身影。他定定的看着,失了神。
B市这座城市很美,它的美美在它的繁华,美在它永不消失的华丽。不论时代怎么变迁,它总是当仁不让的国际大都市。
叶炯榆走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地段上,却无心去欣赏它的美,只是随着心走着。下一个路口是左拐,或者右拐,她没有既定的计划,想走哪就走哪吧!
她手里握着的手机上有一串数字,一个这一路走来,她无数次输入,又无数次删除的号码。有好几次,她的手指都已经移到了那个绿色按键上,但无论如何就是按不下去。
她一直在掂量着,对比着按下去,和删除这两个动作带来的后果。她无法预计得到按下去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但她隐隐知道会是凶多吉少。可删除的话,一切将不会改变,幸福的人继续幸福,她依旧是唯一承担的人,痛苦的人痛苦不会变得幸福,痛也不会增加,因为已经到了极致。
不知道走了多久,身边的路人开始变少了,不再如之前那么熙攘。
“咚……咚……”
叶炯榆这时候,耳边传来很浑厚的钟声,不是庙里撞钟的钟声,而是教堂的钟声,那是种安静祥和的声音。她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真的发现了一座教堂,准确来说是座天主教堂。
这座教堂是座典型的中世纪哥特式建筑,堂身正中是盘型浮雕,繁复华丽,远看极像罗马钟表的形状。外部结构采用清一色红砖,屋顶铺设石墨瓦,饰以许多圣子、天主的石雕,纯洁而安祥。
她没有信仰问题,她不信神佛,不信基督,不信上帝,不信真主,可是这会儿她累了,只想找个地方坐会儿,安静的坐会儿,不受任何人的打搅,向来以安静祥和著称的教堂应该是最合适不过的地方。
走进教堂的哥特式尖拱正门,叶炯榆才发现,自己错了,今天的教堂无比热闹,因为有对新人正在这里举行婚礼。
教堂内部装点了许许多多的马蹄莲,配上白色的丝绸、亚麻布的交相呼应,将纯洁与浪漫烘托得淋漓尽致。教堂四周的彩色玻璃窗在阳光的照耀下,灿烂辉煌的光打在中间的那条红地毯上,它们将引导新人一步步地走向圣坛。
叶炯榆不是这场婚礼的宾客,当她进入教堂的时候,婚礼尚未开始,却也是预备的阶段,新郎官站在圣坛前,殷殷期盼着自己美丽新娘子的到来。
她在角落找了个位置坐下,没多久婚礼进行曲的音乐响起,众人皆转头看向教堂的大门,只见新娘子穿着洁白的婚纱,幸福娇羞地挽着父亲的手臂踏上红毯一路走来,走向神圣的圣坛,走向她的新郎。
好长一段路,新娘的父亲终于将新娘的手交到新郎的手里,站在神父面前,这对新人笑得更甜蜜、幸福了。新人在场的众亲友给他们投以羡慕、祝福的目光,仿佛从这一刻起,他们就已经笃定了白头到老。
而教堂里唯一的一个外人,叶炯榆实在看不下去,今天,对她来说,所有的幸福都是刺眼的,如一把盐巴,准确地洒在她的伤口上,痛彻心扉。
神父还未曾将婚礼誓言念完,叶炯榆悄悄地冲出了教堂,离开那个洋溢甜蜜、幸福的空间,继续她漫无目的的步行,似乎只有独自步行的安静才属于她。
又走了很久,走到了华灯初上的时候,她远离了喧嚣的商业区,远离了幸福的教堂,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她环顾了下四周,她发现了隐在一座院子里的小店,名曰:往事的结。
往事的结?与她此时此刻的心境不谋而合,她被名字吸引着,推开半掩的篱笆门,走进了院子,走进了那件小店。
店里的光线不算明亮,却足以让你看清里面的一切。老红色的墙,雅致随性的装饰,不拘小节得很有小资的范儿。进来前,叶炯榆以为这也许就是家小咖啡馆,又或者艺术工作室,又或者……反正她的好几个猜测都没准确。艺术工作室是最接近的答案。
“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你们这里……”
“我们这里负责帮人告别过去的自己,告别往事的结。”
改了皮囊就能告别往事的结?心不是还在吗?记忆不是还在吗?痛,不是还在吗?
知道没用,可叶炯榆鬼迷心窍的想试试,哪怕就只有今天晚上。
“那好吧,正是我需要的。”
其实,她现在最需要的是洗脑,洗去那段纠结了十年的记忆。
两个小时后,叶炯榆从《往事的结》走出来的时候,真的换了一副皮囊。
平日里整齐盘在脑后的秀发,放了下来,如海藻般的长卷发柔顺地披在双肩,凌乱不羁地露出她那张巴掌大的鹅蛋脸,搭配面部浓艳妆容,最吐出的是她的烈焰红唇,性感冶艳十足。
身上的职业套装,换成了一袭深玫红色全蕾丝露肩性感连身裙,腰间有朵同色的缎带上点缀着花型装饰。连衣裙蕾丝和薄纱混合的质地,让她平日里的干练和知性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浪漫,和引人若隐若现的遐想。
叶炯榆的这一身打扮,无疑会引来高密度的回头率,秒杀了从她身边走过的所有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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