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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风比刚才的要急很多,雨也更大了,大颗大颗的拍打在窗户的玻璃上,飞溅出的水花四射出去。站在窗前,隔着玻璃,窗外是水雾迷蒙的一片,树木在迷蒙中随风疯狂摇曳,若不是知道树木有的坚韧挺拔的个性,人都要比为它会被这风连根拔起,或者拦腰吹断。
“这雨好像比刚才更大了。”
叶炯榆站在窗前的位置上,玻璃起了一层薄薄的雾气,她忍不住伸手抹掉,下意识的以为这样便可以将窗外的雨夜看清楚,可除了风声和雨声,她就这能看见沿着窗户玻璃不停滑落的水痕,去留痕。
“这怕是台风提前登陆了。”
这场雨与平日里不同,太急,太凶,尽是台风的特征。Q市向来是台风眷顾的地方,他们对此早习以为常了。只是这趟台风,比天气预报来得早了些。
“不是说明天晚上才登陆我们这吗?怎么提早这么多?这天气预报怎么报的?从来没个准儿。”
叶炯榆抱怨着,抱怨着这场拦路的台风,挡住了她回家的路。
“这雨你是走不了了,今晚就留这吧!”
“啊?”
叶炯榆一个激灵的转身,满目戒备的,略带惊悚的看着已经从床上站起来,整理着衣服的男人。
“啊什么?”
秦振邦拢好衣服,抬起头似笑非笑地看着眼睛瞪得就快掉出来的女人。这女人不是向来以淡定著称的吗?可现在这般模样,像极了情窦初开的女孩儿,任谁也不会联想到那位商场上叱咤风云的女强人。如此沉不住气,怎么在杀人不见血的商场上混啊?
“知道你担心什么,可你不觉得自己的担心很多余?就我现在这样儿,就是想怎么样恐怕也不敢吧!”
秦振邦毫不掩饰的自嘲着自己,同时也调侃着叶炯榆。
知道自己情急之下失态了的叶炯榆被这么来的调侃,更觉得是几乎要控制不足的手足无措。她双手在身侧握紧了拳头,从容地转身,继续面对窗外的雨夜,藏下脸上瞒不住人的滚烫。
“我也没说什么,就害你成这样?我真怀疑那晚上的是你,还是另有其人。”
“说什么你?说过不准再提那晚的事儿。”
叶炯榆这回是真恼了,脸上的红也分不清是气的,还是羞的,又或许两者皆有。
那晚是个意外,是她生命中为数不多的意外。虽然这个意外没能改变她的生活,却在心底留下了一道永远挥之不去的模糊记忆。
秦振邦虽然不能理解那件事儿发生的缘由,但他知道她对这件事介意得很,他不应该旧事重提,却管不住的提了。他总记得,那晚之后他门之间不一样了。
“OK,不说,不说。我去收拾客房。”
叶炯榆不记得自己是在秦振邦走出去多久后,才跟出去。她寻到客房时,他正俯下腰,熟练地铺着床单,动作娴熟得不输给家庭主妇。
“你腰不好,还是我来吧!”
叶炯榆伸手接过秦振邦手上的活儿。他腰上的痛这会儿因为药酒和推拿的关系应该没那么痛了,可药酒也不是灵丹妙药,哪能就药到病除了?
秦振邦也没跟她抢,脱手就将手上的活儿撂给她,站在边上不声不响的就这么看着,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安静的空气突然让叶炯榆觉得很紧张,铺床的手法本就没有他熟练,因为紧张就更干不好了。为了分散自己窘迫的情绪,只得没话找话讲。
“你还用干这活儿?胡秘书呢?”
“他回宿舍去了。”
“那么大的雨,能走?”
“他怕是在雨势变大之前早溜回去了,他就住在斜坡下的部队家属区里,在那给他弄了个小套间,方便。”
“哦。”
秦振邦看出叶炯榆换的动作有点狼狈,知道她的紧张,也不点破她,直起靠在衣柜上的身体。
“饿了吗?我去煮个宵夜。”
“啊?好啊!”
“空调被和被套都在柜子里,你自己拿。”
“知道了。”
秦振邦转身走出客房后,叶炯榆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此时此刻,这样单独的面对他,混着家的气息,不知怎的就会紧张起来,连心跳也跟着加快,快得令人窒息。
好容易,叶炯榆才将床铺整完毕,满头大汗的挺起腰杆,不甚满意。如果不是有秦振邦的珠玉在前,她这家政的功夫还算过得去,可有了对比,她的功夫就显得是那么得拙劣,甚至有点不堪入目了。
空气里的渐渐飘来的香气容不得叶炯榆的纠结,引诱着她离开客房,朝一楼的饭厅走去。
餐桌上摆着一盘色香味俱全的扬州炒饭,还幽幽地冒着白雾,白雾里,那被炒得金黄的米饭更是馋人,让叶炯榆偷偷咽了咽口水。
端着另一盘炒饭从厨房出来的秦振邦看到盯着炒饭发呆的叶炯榆,外人不觉的头一摇,
“坐吧!”
“不知道,堂堂□□还会做饭呢!伺候你的人不是都前赴后继的吗?”
“没人天生就会什么,当村官儿那几年,哪有人伺候?在那还得是烧柴才能做饭。”
烧柴?这是叶炯榆只有在老一辈的耳朵里才听说过的词语,总听外公说小时候上山打柴的故事,还一边打柴一边帮红军送信,送着送着后来就当了红军。
“来,赶紧试试。”
叶炯榆拿起勺子,迫不及待的挖了一勺,送进嘴里。那炒饭颗粒分明,爽口有较劲儿,与外面店里买来的丝毫不差。
“这你炒的?不是叫的外卖吧!”
秦振邦将叶炯榆这句问话置之不理,明知故问的问题,他何须回答。他比较喜欢把这种疑问当成一种赞美。
见秦振邦不理会她的挑衅,叶炯榆也只好埋头炒饭里。她一口接一口的挖着,定是要被这干巴的炒饭给噎着。
“给你,水。”秦振邦递上乘着水的玻璃杯,“饭太干,别吃太急了。”
叶炯榆仰头将水喝尽,才缓和了那哽噎窒息的感觉。
“我晚饭都没吃,本想着过来跟你谈完就回去了,可没想到会呆那么久。”
秦振邦接过叶炯榆递上的空杯,紧紧皱起眉头,将被子再倒进水,放回她的手边。
“吃饭总这么不正常,也难怪你会得胃病。”
声音很轻,很淡,但掩不住语气中宠溺的责怪。
“你怎麽知道我有胃病?”
叶炯榆记得自己从未向他提起,也从未在他面前表露过,他怎么就知道了?
秦振邦坐回自己的椅子上,持起勺子,低着头慢条斯理的吃着自己的炒饭,不太想回答,却还是回答了叶炯榆的质疑。
“猜的。就你这样,有胃病也在意料之内。”
“也对,我这是职业病,就不知道你的这腰病又从何而来?这怕不是短时间的事儿吧!”
“没什么特别,和所有风湿伤痛的病人一样,以前伤过,后来就落下这风湿腰痛的病根。”
“你这病可得专心的治,不然老来可有你受的。”
“现在就挺麻烦了。”
秦振邦无奈的摇摇头,他何尝不想专心的治好。
“倒是你,怎么懂这么一套推拿按摩术的?还挺专业。”
“挺专业?我这可是正经八百学的,师出有名的。”
“愿闻其详。”
“听我妈说,79年打仗的时候,我爸的左肩胛骨受了枪伤,后来落下了风湿的病根。起初吃了很多药,看了很多医生都不见好,后来有人介绍了个前清御医的后人,全国文明的老中医,我妈还跟老中医专门学了这一套推拿按摩术,日日的给我爸按。后来还教了我,我妈不在家的时候,我也坚持着帮我爸日日的按,后来的确缓和了许多,也没那麽疼了。”
这是则治病的故事,却也是则动人的爱情故事。要怎样深的爱才能这样日复一日的坚持?
打小秦振邦对叶枫与周家二小姐的爱情故事有所耳闻,奶奶辈儿的是感慨,阿姨辈儿的是羡慕,听得多,能听进去的没多少,他一男生对爱情故事这玩意儿本就不感兴趣,只知道那是非常荡气回肠的一段爱情故事,不知羡煞了多少人。
“还真不知道你这手艺还真有出处。叔叔阿姨如此恩爱,真不愧是大院儿里模范夫妻的楷模啊!”
说到这,叶炯榆反倒沉默了,似是才意识到刚才自己说了什么。她低着头心不在焉的拨着盘中的饭粒,一不小心错手星星点点的洒在饭桌上。
“怎么?就饱了?”
“哦,饱了。”
“饱了也别这么糟蹋食物啊!农民种的辛苦,我煮得也费劲儿。来,不吃我收了。”
叶炯榆木木地把勺子放回盘中,轻轻一推,任秦振邦收去。
秦振邦好似看出了点什么,却又不知道是什么,这女人的情绪转变得也太快了,刚才讲述往事时兴致还很高,这功夫转眼就是阴天了,真是跟屋外那天气一个样儿,说风就是雨来了。
“我来洗吧。”
“你?”
从刚才叶炯榆铺床的动作来看,秦振邦知道她并不擅长家事儿。想来也是,他们打小就是天之骄子,打小家里除了保姆,还有好些个勤务兵,轮不上他们干这些。他也若不是那三年的村官生活,又怎么学得会这些?
“你确定你要洗?”
“行了,我没问题。”
他这才好转些,已经给她做了饭,怎好还让他站着洗碗。她叶炯榆就是这样,心底里跟明镜儿似的,好歹分得很清楚。
“行,那你可得小心着点。”
这可是当初他到Q市上任时,她托人给他带的英国名贵餐具,餐具中的奢侈品,她送了他一整套,价值不菲。
“行啦,不就是一套餐具吗?砸了我赔你一套就是了。”
“干嘛总得砸了再赔啊?你小心着点不就行了。”
叶炯榆不明白,赔的毕竟不比送的来得更有意义,更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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