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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又是一年台风季节,暴雨必是与台风如影随形,狂风里这座城市沉浸在湿漉漉的空气中。往年,这样的天气就是秦振邦噩梦的开始,而今年,他从痛苦中解脱了不少,这一切还得归功于叶炯榆的专业的照料。
恰逢胡晓晓应Q大医学院的邀请,到Q市来做讲座,秦振邦的病情得到更专业的评估,评估报告让胡晓晓很是吃惊,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而她的这个病人竟能在一年里将他的腰病调理得如此得当,让她惊讶不已。
“你这腰………进展得的确令我很惊喜。”
秦振邦从诊疗室的床上起来,依旧面无表情,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里有多得意。
“证明了我是个好病人,很配合医生的治疗。”
“嗯?是吗?”
胡晓晓给秦振邦看病已经有5年了,这五年里她对这位病人的脾气了解得十分透彻,他不但不是配合的好病人,还是医生最讨厌的阳奉阴违的病人,从来对她的治疗方案只有答应,却从不行动,哪回来给他复诊,她不是被气得几乎爆炸。以她这种名医的个性,若不是因为胡耀华是她堂哥的这层关系,她早就撒手不管了,还轮的上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跟他置气?
“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病情好转了,不是吗?”
秦振邦面对胡晓晓质问的口气,四两拨千斤的将事情带过,却忘了胡晓晓大学选修过心理学。
“以我看你身边是有高人指点才是。”
秦振邦嗤的笑出声。
“医生都是这样吗?尤其是学过心理学的医生,喜欢窥测病人的心里。小心给你老公压力啊!”
因病认识的这五年里,与其说他们是病人与患者的关系,不如说他们是朋友,或者可以更亲密些。
“这点你放心,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一定比你强。”
“那是,我的心里承受能力只能当你朋友。”
“少扯开话题,以我的专业判断,你身边的高人该是个女人,还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秦振邦微眯着眼睛,双手抱胸靠坐在胡晓晓办公室的沙发里。
“何以见得?”
“男人只会为两样东西改变,权利和女人。你呢,自然不会是权利,那么就只剩下女人了。什么时候介绍我认识认识?我很好奇呢!”
秦振邦低下头,轻轻的摇着,抬起头时嘴角有不想掩饰的笑意。
“也不怕见了她自卑?”
“就像你当年见了我老公自卑那样?”
“你呀,嘴还是那么厉害。”
“彼此彼此!”
“行了,今晚来我公寓吃个便饭吧!”
从来就没打算将叶炯榆藏着掖着,胡晓晓也不是外人,身份和发小差不多,就是半个自己人。
“还得上你那吃饭?”
这年头还有人在家里请客吃饭的吗?而且还是这么大的领导。
“得了,饭点让你堂哥来接你。”
准备下班的时候,叶炯榆接到秦振邦的电话,说是要在家里请朋友吃饭,乍听下有点愣住,还是第一次听说他要在家里请吃饭。
“怎么想起在家吃?出去吃不就好了。”
“在家吃方便。放心,不敢让你做,我还记着心疼呢!”讲完这话,秦振邦好像听到对方笑了,才坏心的补上一句,“我心疼我们家厨房,多好的锅啊?差点让你烧坏了。”
“呸!”
意识到自己被作弄成功,叶炯榆是有点恼羞成怒了。
“行了,行了,别气了,晚上早点回家。”
“都请了谁呀?这么隆重。”
“晚上就知道了。”
“哦。”
挂了电话,叶炯榆心里不上不下的就挂上了这件事儿。会是谁呢?秦振邦特铁的朋友不外乎就是圈儿里的那些发小,打小一起长大的感情很好,至于别人,她真想不出来。
“耀华,待会儿你去接晓晓,晚上在宿舍吃顿便饭,你也一起。”
“在宿舍请?会不会太麻烦?”
奇怪了,这年头的人是怎么了,不就是在住处请个客,怎么每个人听了都跟听了天方夜谭似的惊奇。
“最近谨慎点,在家吃饭方便些。”
原来,秦振邦也不是因为在家请客有多隆重,而是为了避开不必要的眼睛。自从上次那事儿后,他更谨慎了,现在很多地方甚至是那几个私人会所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危险地区,他们还是少一起出现为妙。
胡晓晓见到叶炯榆的时候,满满地证实了她的推断。正和她握手的这个女人不单只是个绝色佳人,而且她还知道她是个名人,至少是这个城中的名人,名女人。
眼前的这位名女人拥有和世界上很多名女人一样强大的气场,但难能可贵的是她竟也同时拥有了完美无瑕的外表。
胡晓晓不得不承认,他们是般配的,如金童玉女般的般配着。但作为旁观者,她很冷静,两个出众的人的结合未必是好事,像斯密斯夫妇那样王与王佳偶天成的故事也只有在电影里才会出现。这点,让她心里不由地为他们担心起来。
原来,这就是秦振邦的专职医生,长得清秀可人的女孩子,若不说谁也不知道她会是个医生,在叶炯榆看来,她比较像是一名刚从大学毕业,或者尚未毕业的年轻女孩子。
胡耀华给她们相互介绍的时候,叶炯榆用谁也察觉不到的余光从秦振邦淡定的脸上略过,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他们应该不只是医生与病人的关系。
如果不是,那还有什么呢?
叶炯榆心里并没有对胡晓晓筑起女人该有的城墙,矛盾的打从心底还蛮喜欢这个女医生。这种感觉很奇怪,也说不上来为什么。
胡晓晓发现了叶炯榆看她的表情很复杂,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名女人自然是聪明的女人。
“我听耀华说,这里新装修了间视听室,叶总方便带我去参观下吗?我B城的新房子装修,也正打算装一间。”
“胡医生客气了,叫我fiona就好。”
“那你也别那么客气,叫我晓晓吧!”
“OK,那请这边走。”
两个女人都走了,客厅里就剩下秦振邦和胡耀华两个大男人。胡耀华有点局促地看了看秦振邦。
“她们……”
秦振邦从沙发上站起来,圈起袖子朝厨房走去。
“你,进来打下手。”
说要参观视听室是个幌子,胡晓晓的用意叶炯榆知道,也欣然接受,有些女人之间的话,男人在场实在不方便。
坐在沙发上,叶炯榆煮了两杯咖啡,两个女人舒服地抱膝窝在沙发里,这时候宽大的投影屏幕里放着《欲望城市》这部美剧。话说没有哪个都市白领不喜欢这部美剧,而今晚,它终将成为一个话题的切入点。
“这部片的确不错。”
“是啊,我就特喜欢这四个女主角在里面的友情,比爱情出彩。”
“同意。我觉得我们也能成为好朋友。”
胡晓晓这话说得豪爽,没有遮遮掩掩拐弯抹角儿的别扭。而常年生活在国外的叶炯榆就恰恰就欣赏这种坦荡荡的豪爽性格。
“你说出了我最想说的话。”
两个女人捧着咖啡杯,相视一笑,的确像极了相识多年的老朋友,默契一触即发。
“你一定很好奇我和秦振邦的关系吧!”
叶炯榆摇着头笑了。
“不准确,不是好奇你们的关系,而是压根儿就觉得你们的关系比他们介绍的要深得多。女人的直觉。”
“女人的直觉向来鲜少出错。”胡晓晓喝了口咖啡,这咖啡棒极了,叶炯榆煮咖啡的手艺很地道。“我们关系的确不是单纯的医生与病人,但也没有你想得那么深,我们现在是朋友。”
现在是朋友,这句话饱含玄机。但叶炯榆听起来并没有觉得特别难受,可以很释怀的洗耳恭听胡晓晓接下来要讲的故事。
“我和秦振邦是在五年前认识…………”
起初他们的相识,的确是因为秦振邦的腰病。但因为他极不配合治疗的态度好几次惹毛了胡晓晓,她几度要终止对他的治疗,最后没有,是因为胡耀华,也是因为胡耀华讲的故事。
她刚接到他的病历一看,不到三十岁的男人竟有五十岁男人的腰病?她也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候的情形,一个身高过了185的高大男人立在她面前,他单手扶着腰,刚毅的五官略微有点扭曲,看得出强忍着的表情更显得痛苦。
胡晓晓很不明白这个年纪身体应该是最佳状态的秦振邦怎么会患上这种老人病,且非常严重。后来,从胡耀华那里得到了正解。
大学毕业那年,秦振邦第一时间申请去当村官,也是因为在那村里的艰苦生活劳下了这样的病根儿。
胡晓晓不明白,以他的条件随便考个公务员,A城里的好单位那还不是随他挑。混个三五年也同样能到现在的现在这个级别,同样是从基层做起,他偏偏选了一条最难的路。
胡耀华告诉她,秦振邦是想证明自己。事实证明,他做到了,也证明了,至少他比许多高干子弟证明得多。
胡晓晓的心里在那时候起,对秦振邦心生敬佩之意。
“你不知道,秦振邦起初找我治病的时候,他的病情有多恶劣,那痛得呀,可以用生不如死来形容,每日得靠着止痛药来度日。”
叶炯榆可以想象他当时痛苦的情形,却无法体会他的痛,这股遥不可及的痛隔着时空钻进她心里,闷闷的一阵一阵地揪着。
“所以,你们朝夕相处,日久生情?”
胡晓晓摇摇头,笑了。
“故事情节到了这里本应该这么发展的,只是有些事情一开始是我们自己走曲了。朝夕相处的确让我们关系增进不少,多多少少有了点暧昧,而我也错将敬佩之意当成了爱慕之情。”
敬佩之意?爱慕之情?
女人对男人这两种感情有时候真的很难分得清楚,但并不是每次都能划上等号。
“后来怎么分清楚呢?”
起初叶炯榆真的以为胡晓晓就是秦振邦的前女友,分了手还能当朋友的前女友。
“女人的直觉。我发现他很努力的想要喜欢上我,但总是差那么一点点,或者说走不进心里。而当我发现这点的时候,我竟然没有伤心,只是有那么一点点沮丧。我才知道,不伤心是因为其实我不爱他。沮丧,只是人的一种挫败感。”
有时候沮丧,只是种挫败感。就好比,遇上不喜欢的人,却也不排斥他喜欢你,因为那是种成就感,失去了这份成就感,也就徒增几分沮丧。
“我真的以为你是他的前任女友。”
“我后来发现,我没办法跟我的前任男友做到如此交情的朋友。所以,我再一次肯定,我没喜欢过他。”
叶炯榆会意的点点头,表示同意。她也觉得自己无法和前任成为好朋友,能成为朋友或者已经是极限了。
“而且,告诉你件事儿,我老公比他帅多了。”
胡晓晓怕是担心叶炯榆不相信似的,神秘兮兮地在她耳边再补上这一句,话语间俏皮得意得很。
“这样吗?我觉得他在我眼里最帅。”
说完这句,两个女人对视三秒,然后大笑出来。
厨房里的两个大男人,秦振邦很轻松自如的挥着锅铲炒菜,相比之下,胡耀华显得心不在焉。
“邦子,要不我去看看?”
胡耀华知道那段暧昧的故事,所以有点担心。
“看什么?”
“我不是怕……”
“放心,她们俩的EQ没那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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