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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这种衰退了的和还没成熟的生殖能力对种属构成了危险。虽然基于道德的理由,这两种生殖能力理应停止发挥作用,但道德根据是不可以依赖的;大自然在其活动中,一般都不会考虑到真正道德的东西。所以,由于自身法则所使然,迫于无奈的大自然也就把误导本能作为权宜之计。她的目的就是,正如上文所解释的,避免两祸之中的更大者。因此,大自然心目中的重要目标就是防止会逐渐导致整个种属劣化、变质的糟糕、不利的后代;而[217]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大自然可是不择手段的。在这里,一如在黄蜂受本能驱使叮死自己幼虫的例子[4],大自然秉承着同一样的精神。因为在这两种情形里,大自然选择了糟糕的办法,目的就是避免出现更加糟糕的情形;她把性欲引入歧途,目的就是避免这种性欲所带来的后果。
我在此所作的讨论的目的首先是解答在讨论开始时所提出的异乎寻常的难题;然后是证实我在《论性爱》里所阐明的这一理论:在所有的性爱里,本能引导我们、在我们头脑里制造幻象,因为对于大自然来说,种属的利益是先于任何其他利益的。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现在讨论的这种令人厌恶的性欲倒错和越轨行为里:这种说法的最终根据就是事情的结果表明了种属的目的——虽然在这种情形里,这些目的的性质是否定的,因为大自然在这里进行的是预防性的运作。因此,这里的讨论有助于明白我关于性爱的总体形而上学;通过这些阐述,一个在此之前被掩藏了的真相也就得到了揭示。虽然这种行为有着多种奇特之处,它仍然帮助我们理解大自然的内在本质、精神和运作。所以,我们在此涉及的并不是对这一恶习发出道德警告的问题,而是更好地理解这种事情的本质。抵制这种行为的真正、最终和深层形而上的理由,就是虽然生存意欲在这种行为中肯定自己,但这种肯定的结果却是完全被割裂的——正是生存意欲肯定自己的结果为人的解救、为生命的更新和恢复提供了可能。最后,通过阐述这些貌似悖论的思想,我想为哲学教授们做点善事。他们看到我那被他们小心翼翼掩藏起来的哲学越来越为人所知而方寸大乱,所以,我现在就授他们以话柄中伤我为鸡奸行为辩护,并推荐这种行为。[218]
[1]奥尔甫斯:古希腊传说中的英雄,有超人的音乐天赋。——译者[2]塔米利斯:据希腊神话,他是爱上了美少年辛托斯的诗人、歌唱家。——译者[3]叔本华所说的结论是这一现象发自人的
本性。——译者
[4]此例子见《作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卷二第二十七章。当黄蜂在夏季为养育幼虫耗尽粮食贮存、它们最后生下的子女即将面临饥饿的冬季时,黄蜂就把这些幼虫叮死。——译者[219]
论意欲在自我意识中的主导地位
意欲作为自在之物,构成了人的内在、真正和不可消灭的本质;就其本质而言,意欲却是没有意识的。意识是以智力为条件,而智力则纯粹是我们存在的一个偶然罢了:智力是大脑的一种官能,而大脑,连同与其紧密相联的神经和脊髓,只不过是人的机体结出的果实,一个产物;事实上,只要大脑并不直接插手机体的内在运作,而只是通过调节机体与外在世界的联系,为保存自身的目的服务,那它就是一个寄生体。相比之下,我们的机体本身就是个体意欲的客体和显现,是个体意欲在大脑里面呈现的图像(在《作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的第一篇里我们已经知道:大脑根本上就是这一客体世界的条件)。所以,这一图像是经由大脑的认知方式,亦即空间、时间和因果律而产生;它呈现出来的就是某种有广延空间、按先后次序发挥作用、具物质性的,亦即产生效果的某样东西。我们既能直接感觉机体的部分,也能在感官的帮助下只由大脑对其观照。据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智力是第二现象,而机体则是第一现象,也就是说,机体是意欲的直接显现;智力属于这有形的世界,而意欲则是形而上的;智力,一如它所认识的对象,只是现象而已,惟独意欲才是自在之物。以越来越接近形象、比喻的方式,我们可以这样说:意欲是人的实体,智力则属[220]于偶然;意欲是内容,智力则是形式;意欲是热,而智力则是光。
为证明和阐释这一论点,我们列举下面这些涉及人的内在的事实。读者诸君可以通过这次机会,获得不少关于人的内在的知识——这些知识或许超过许多系统性的心理学所能教给你们的。
不仅对其他事物的意识,也就是说,对外在世界的感觉、领悟,包含了认知者和被认知之物,对自我的意识……也同样如此——这我们已经提到过了。否则,意识也就不成其为意识了。这是因为意识在于认知,认知却需要认知者和被认知之物。所以,如果在意识里没有一个与认知者相对应的、有别于认知者的被认知之物,那么,自我意识就无从谈起。正如没有主体就不可能有客体一样,没有客体也就不可能有主体;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某样有别于认知者的被认知之物,那就不可能有认知者。所以,一种纯粹涉及智力的意识是不可能的。智力就像是太阳:除非有某一样物体反射太阳的光线,否则,太阳是不会照亮空间的。认知者本身,正因为他是认知者,是不会被认知的,否则,他就成为另一个认知者的认知对象了。在自我意识里,我们认知的对象……却惟独就是意欲,因为不仅在最狭窄意义上的意愿和决定关乎我们的意欲,甚至所有包括追求、愿望、逃避、希望、害怕、喜爱、憎恨的东西,一句话,一切直接构成我们的喜、怒、哀、乐的东西,都显而易见是意欲受到影响的结果,是符合意愿或者与意愿相反的激动和缓和;当意欲[221]向外作用时,它就表现为意欲行为。[1]在一切知识里面,被认识之物,而不是认识者,才是首要关键的东西,前者是原型,而后者只是前者的复制品而已。所以,在自我意识里,被认知的对象,也就是意欲,只能是首要的和原初的;相比之下,认知者是次要的、附带的,那只是一面镜子而已。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好比自行发光的物体与只是折射外来光线的物体一样;或者,就像颤动的琴弦与共鸣板之间的关系,而由此产生的音声就是意识。我们也可以把一株植物视为意识的象征。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一株植物有根、冠两个端点,前者深入黑暗、潮湿和寒冷之处,后者则向光明、干燥和温暖的地方伸展。植物的茎就是连接这两端的中间处,两端在靠近地面之处分道扬镳。根是关键的、原初的和维持长久的,它的死亡也就导致叶冠随后的死亡。因此,根部是首要的。相比之下,叶冠只是我们可以看见的部分,但它是生发出来的,根部不死它也会消灭,它因而是次要的。植物的根部代表了意欲,叶冠则代表了智力,而两者的中介点,茎部,就是“我”——它同时是两者的终端,所以属于两者。“我”是认知和意欲暂时的同一主体,在我的第一篇论文(《论充足理性根据的四重根》)和我的初次哲学诧异中我把这种同一性称为一个“不折不扣”
的奇迹。它是全部现象——亦即意欲的客体化——的始发点和连接点;虽然“我”是现象的条件,但现象也同样是“我”的条件。我这里采用的比喻甚至适用于解释人的个体本质构成。正如繁茂的叶顶一般只能出自巨大的根部,同样,最杰出的精神思想,也只有那些具激烈、狂热的意欲的人才会生发出来。一个有着麻木、冷漠性格和微弱激情的思想天才就犹如根部细小但却枝繁叶茂的多汁植物一样——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强烈的意[222]欲和狂热的性格是智力大为增强的条件。在生理上,这表现为:脑髓活动的条件就是大动脉伴随着脉搏向脑髓传送运动——大动脉直达脑髓的底部。因此,强劲的脉搏,甚至短小的脖子——根据比夏[2]的说法——都是脑髓大量和复杂活动所需要的。与上述相反的情形当然是有的,亦即强烈的欲望、狂热和猛烈的性格,配上微弱的智力,也就是说,在厚厚的头颅骨里面却是一小副结构低劣的脑子。这种现象既普遍又令人恶心。这种情形或许可以比之于根大叶小的甜菜根。
不过,为了不仅仅以形象、比喻的方式描绘意识,而是对它有一个彻底的了解,我们就要首先了解在每个人的意识里面同样存在的是些什么东西,并因此发现的那作为平常和恒久成分的最基本的东西。然后我们将考察造成此意识有别于彼意识的又是什么,而这些也就是意识中次要和附加的成分。
意识完全只是作为动物本质的属性为我们所了解。我们不应该、也不能够把它视为动物意识以外的别的什么。这样,“动物意识”的说法本身就已经是词义重复了。在每一动物意识里面,哪怕是最微弱和最不完美的意识,都总有一种对渴求以及这一渴求交替着获得满足和没有获得满足的直接感觉;这种感觉的程度因意识的不同而出现很大的差别,但这种感觉的确就是意识的基础。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是先验地知道这一点。这是因为虽然动物种类数不胜数,各自的差异又令人惊讶;虽然我们以前不曾见过的动物或许显得陌生、奇怪,[223]但我们却可以有确切把握地预先设想这些动物的内在本性——这些本性是我们所了解,甚至是相当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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