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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相似的辩证性质。一方面,这是日益增长力量与统一的过程,这是日益可以控制自然,增长理智,日渐与其他人类团结的过程。在另一方面,这种日益个人化的过程,却意味着日渐的孤独、不安全,和日益怀疑他在宇宙中的地位,生命的意义,以及日益感到自己的无权力及不重要。
如果人类发展的过程是谐和的,如果这个过程是按着某一计划而进行的,那么此种发展的双方面——日益增长力量及日益个人化——就会完全地平衡。但是,事实上,人类史就是冲突与奋斗的历史。在日益个人化的过程中,每进一步,人们便遭到新的不安全的威胁。原始的束缚一旦被割断了,便不会修复;一旦丧失了天堂,人就不能重返天堂。只有一个可能的,有生产性的办法,可以解决已个人化的人与世界的关系,那就是:他积极地与所有的人团结起来,以及他自发自动的活动——爱和工作——藉着这种办法,而不是藉着原始的关系,以一个自由而独立的个人身分,再度把他与世界连接起来。
然而,如果人类个人化过程所依赖的经济,社会与政治环境(条件),不能作为实现个人化的基础,而同时人们又已失去了给予他们安全的那些关系(束缚),那么这种脱节的现象将使得自由成为一项不能忍受的负担。于是自由就变成为和怀疑相同的东西,也表示一种没有意义和方向的生活。这时,便产生了有力的倾向,想要逃避这种自由,屈服于某人的权威下,或与他人及世界建立某种关系,使他可以解脱不安之感,虽然这种屈服或关系会剥夺了他的自由。
自中古时代结束以来的欧、美历史,就是个人“脱颖而出”的历史。这个过程始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到了现在,似乎已达到巅峰状态。足足用了四百多年的时间,人们才拆毁中古世界,挣脱了最明显的种种约束。但是,虽然在许多方面,个人已成长了,神智与情绪方面都有所发展了,而且在文化方面获致空前的成就,但是“解脱”与“自由而为”之间的差距也增长了。在欧洲,解脱任何束缚与不能积极实现自由及个人化,这两者之间不均衡的结果,导致一场恐慌的对自由的逃避,有的逃入新的束缚中,有的则至少变得完全漠不关心。
笔者打算从分析中古时代及近代初期的欧洲文化,来开始研究自由对现代人的意义。在这段时期,西方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剧变,同时,人的人格构造也随着发生同样的剧变。接着,一种新的自由概念发展出来,这种概念在新的宗教理论中,予以表达出来。现代文化的基础建在此一时期,是故,如欲了解现代社会的自由,必须从此时期开始,因为此一现代人形成阶段,较以后任何时期更明显地使我们可以认清自由的暧昧意义;即是:一方面人日渐地脱离外在权威而独立,而在另一方面,个人则日益感到孤立,结果,感到个人无足轻重与无权力。研究人格构造新因素的起源,可以增加我们对这些新因素的了解,因为从根本上来分析资本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基本特点,我们就可以把这些特点,与不同于西方的一种经济制度及一种人格,加以对照比较。这种对照比较可使我们更为了解现代社会制度的许多特点,以及此一现代社会制度如何塑造生活于此制度中的人们的个性构造,和更进一步了解由于此种人格改变而产生的新精神。
在下一章中,读者可以发现,经过详细地分析过后,宗教改革时期,和现在有很多类似之处。事实上,尽管这两个时期有许多明显的差异,但是,在自由的暧昧意义方面,自十六世纪以来,可能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像宗教革命时期,更类似我们这个时代。现代民主制度的人类自由与自治的观念,都是产生于宗教改革的时期,然而,人们虽然强调这一点——尤其是在非天主教国家——但是,却忽略了另一面,就是:对人性的邪恶,个人之不重要与无权力的强调,以及对个人想要服从外在权威的强调。个人无价值的观念,个人之在根本上不能自立,以及个人之需要服从外在权威,这一切也是希特勒理论的主题,可是,希特勒理论的主题却不强调自由与道德的原则,而自由与道德的原则却是新教的产物。
这种理论上的相似并不是惟一的相似,使得对十五、十六世纪的研究,可以做为了解当前时代的一个特别有结果的起点。在社会情形方面,这两个时期也有基本相似之处,笔者将会试着证明,此种相似和理论上的及心理上的相似是有关联的。目前,有极多的人在其传统生活方式上,遭到经济与社会组织革命性改变的威胁;尤其是中产阶级遭到独占权力,资本优越力量的威胁,而且此种威胁增强了个人孤独与无关重要的感觉,对受威胁的人的精神与理性,具有重大影响。
《逃避自由》
E.弗洛姆著
第二章 宗教改革时期之自由
一
中世纪的背景及文艺复兴运动
一般人对中世纪(注1)有两种误解。现代的理性主义认为中世纪是完全黑暗的时期,他们认为中世纪普遍没有个人自由;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眼光狭隘,城里的人视近郊的农人是危险而可疑的陌生人——更不要说他国的人了;以及中世纪的人迷信和无知。在另一方面,多数保守的哲学家以及若干对现代资本主义的进步批评者则把中世纪理想化了。他们认为,在中世纪,人们有团结感;经济的目的在满足人们的需要;人们之间关系是坦真而实在的;天主教教会是超国家性;以及人们有安全感,这是中世纪人们的特征。这两种不同的看法做是正确的,所错的是执于一端,而未看到另一端。
中世纪与现代社会不同的特点在此,中世纪缺少个人自由,在中世纪的初期,每一个人都被锁住了,在社会的秩序里,只能扮演指定的角色。一个人在社会上,没有机会,可以从某一阶级转到另外一个阶级中,他也几乎不能从某一城市或国家,迁往另外一个城市或国家。除了少数例外情形,他必须由生到死,守在一个地方。他甚至不能随心所欲地穿衣服或吃东西。工匠必须按着某一价格,出售东西,农人必须在某一指定地方贩卖产品。行会的会员不准向非本行会的人,泄漏任何生产技术的秘密,同时必须与其本行会的会友分享便宜买进的原料。个人的、经济的、和社会的生活均受条规的主宰,而这些条规把一切行动详尽地加以过问了。
但是,以现代的意义来说,个人虽然自由,却并不感到孤独与孤立。由于人从生下来开始,在社会中便有一个明确的、不会改变的和没有疑问的位置,他已经生根在一个结构固定的整体中,所以,生活是有意义的,根本无怀疑余地。一个人与他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一致的;他是一个农人,一个工匠,一个武士,而不是一个“偶然做了那个职业的个人”。社会秩序被视为如同一种自然秩序,而人成为社会秩序中的一个确定的部分,使人有安全和相属之感。在中世纪,几乎没有竞争,人们生下来,便在社会占某一经济地位,这个地位保障由传统所决定的生计,同样地,在社会阶级中较高地位者也须负经济上的义务。但是,在其社会范围的限制之内,个人在某工作及其情绪生活方面,实际上还是有很多自由。可以表现自己。
固然有很多苦难与痛苦,但是,还有教会解释痛苦与苦难的原因是亚当的罪恶的结果,及每个人个人犯罪的结果,使得这些痛苦成为可以忍受的。固然教会培养一种犯罪感,它却也同时向个人保证,教会对其子女一视同仁,毫无保留地给予爱,并且提供一条道路,使人们可以获得会恩蒙上帝原宥与爱护的信念,人与上帝的关系是一种信赖与爱心的关系,而不是怀疑与恐惧的关系,正如同一个农夫或一个市民,很少走出属于他们的小生活圈一样,宇宙也有限的,和单纯可以了解的。大地与人是宇宙的中心,天堂或地狱是未来生活的地方,由生到死的一切行为,在它们的因果关系中,都是明显易见的。
虽然,中世纪社会是这样建构的,而且予以安全感,然而,它却是把人束缚起来的。这种束缚与以后的独裁主义及压制政策的束缚不同。中世纪社会并不剥削个人的自由,因为那时候,“个人”还不存在;人仍然靠“原始关系(束缚)”与世界联系起来。他尚未认为自己是一个“个人”,他也未想到他人是“个人”,进城的农夫是陌生的人,甚至于城中不同社会团体的人,也彼此认为是陌生人。在那时候,尚未充分发展到发觉自己是个独立的人,或发现他人和世界,是个独立的个体。
在中世纪社会,这种没有自觉到“个人”的现象,贝克哈特(Jocob Christoph Burckhardt,1818-1897,瑞士历史学家——译者)在形容中世纪文化时,曾有深刻的说明:
“在中世纪,人性意识的两个方面——对内与对外——都是像做梦似的或半醒状态地卧在一张共同的面纱下。这个面纱是用信仰、幻觉、和幼稚的先入之见所编织成的,透过这具面纱,世界和历史看起来都是披着奇怪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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