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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不只这一个而已。)大多数的德国工人的人格形态,都具有服从权力的人格的特性。由于他们有这种人格结构,所以,社会主义之强调个人独立、不强调权威,强调团结,不强调个人遁世隐居,都不是德国工人真正想要的。要激进份子领袖所犯的一个错误是,根据他们的观念受欢迎的程度,来估量他们政党的实力,而忽视了这些观念在工人心目中所实际占的分量。
相反地,我们对清教教义和加尔文教义所作的分析则显示出,在新教的信徒中,这些观念是有力的力量,因为这些观念对那些信徒的人格结构中,所具有的需要及焦虑,是有吸引力的。换句话说,惟有当观念能解决一个指定社会人格中所表现出的某些特别需要时,这些观念才能成为有力的力量。
人的人格结构,不但可以左右思想和感觉,而且也可以左右人的行为。弗洛伊德的成就,就是指示出这一点,固然他言及此事的理论结构是不正确的。在精神病患者的病例中,很明显的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格结构的主要趋势,决定了他的行为。一个人不能自禁地去数窗户,或人行道上的石块,他的这种行为是深植在强迫性人格中的某种冲动。可是一个正常人的行为,则显然是受理性考虑,及实际需要来决定的。然而,由于有了心理分析学家所提供的新的观察工具,我可以发现,所谓理性行为,也多由人格结构来决定的,在我们讨论工作对现代人所表现的意义时,我们曾举例说明这一点。我们发现,迫切想要不眠不休地工作的欲望,是出于孤独和焦虑,这种不得不去工作的强制性,和其它文化中的对工作的态度,是不相同的,在其它文化中的人,是出于需要才工作的,他们并没有受到额外力量的驱策,而这种额外力量,就是我们的人格结构中所具有的。由于现在的所有正常的人,都几乎具有这种想要工作的冲动性,而且由于如果他们想要活下去,就必须拼命工作,所以我们很容易地忽略了这种非理性的现象。
现在,我们要想知道,人格对个人和对社会,有些什么作用?就对个人的作用而言,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了解到人格的作用。如果一个人的人格是与社会人格一致的,那么,他的人格中的一些主要驱策力,可带领着他,依照他的文化的特殊社会环境,做应该而必要的事情。比如说,他有一种迫切想要储蓄节省的驱策力,那么,这种驱策力将会对他很有帮助的。人格特点除了具有此种经济功能外,还具有一种纯属心理上的功能,而这种功能也是很重要的。这个喜欢节省金钱的人,由于可以做他心里喜欢做的事,因此在心理上,也获得很大的满足。其理由是,当他节省金钱时,他不仅实际地得到好处,而且在心理上,也觉得满足了。一个人不仅由于他的行为符合其人格结构的需要,而会感到心理上的满足。同时,如果他所听到的,看到的,能符合其人格结构的需要,他也同样地会感到心理上的满足。终而言之,对一个正常人而言,人格的主观功能就是:引导他从事他自己认为实际上需要做的事精,并且由于他做了这些事,使他在心理上得到满足。
在社会的过程中,如果我们从社会人格功能的观点,来看社会功能,那么,我们必须说明,藉着使自己能适应社会,一个人发展出种种的特性,这些特性使他想要做他必须做的事情。在一个指定的社会中,如果大多数人的人格——亦即是社会人格——也是这样地适合每个人在此社会中必须做的种种客观工作,那么人们的精力就要成为有生产性的力量,而这种有生产性的力量对社会的发生功能,是不可缺少的。兹再以工作为例。我们现在的工业制度所要求的是,把我们的大部分精力用在工作方面,如果人们工作是出于外在的需要,则在他们应该做些什么,和他们喜欢做些什么,这两者之间,就会发生了冲突,而这种冲突势必会减少工作的效率,可是,由于人格可以自动地适应社会的需要,人类的精力不但不会引起冲突,反而会变成一种动机,使人们想要依照特别的社会需要来行事。所以,现代人并不是被迫去拼命地工作,而是受一种内在的强制力所驱策,去拼命地工作。换言之,他并不是服从外在的权威,他是在树立一个内在的权威——就是良知责任——这个内在的权威比外在的权威更有效地支配着他,所以说,“社会人格将外在的需要内在化,并且驱策着人的精力,使其用在一个指定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工作上。”
由以上的分析来看,我们可知道,在人格结构中,某些需要一旦已形成后,任何符合这些需要的行为,在心理上是令人满足的,并且从物质成功的观点来看,是切合实际的。只要一个社会能同时地使个人得到这两种满足,则心理的力量就可以“凝结”社会的建构。可是,不久之后,一种落后的现象就发生了。当新的经济环境产生时,传统的人格结构仍然存在,但传统的人格结构对新的经济环境已不再有用。人们有一种倾向,喜欢按照他们的人格结构来行事,但是,他们所作的这些行为,成为经济进步的阻碍。例如:以前德国中产阶级的人格结构,就可以说明这种现象。昔日德国中产阶级的美德是节俭、谨慎、多疑,在今日的企业中,这些旧有的美德与新的美德比较起来,其价值就没有了。新的美德是:创造、冒险、进取。固然,那些旧日的美德仍然还是有一点用处——例如对小店铺而言,可能还是有用的——,但是,只有极少数的中产阶级的子孙,能成功地“运用”他们的人格特性,来增进他们的财富,他们在少年受教育,他们便已培养发展,昔日适合他们阶级社会情况的种种人格特性。但是,人格的培养发展,赶不上经济的发展。经济演化之间和心理演化发生了差距,其结果是:日常的经济活动,不再能满足心理的需要。然而,这些心理的需要仍然是存在的,于是,便不得不另辟途径,来获得满足。低下层中产阶级的那种自我中心的自私自利行为,由个人扩展到全国上下,虐待狂的冲动也由个人,扩大到社会及政治上。人们已经解脱了限制,他们企图从政治迫害和战争行为中,获得满足心理的力量。因受挫折而蒙上了憎恨,于是心理上的力量非但不能稳定现存的社会秩序,反而变成为火药,被用来摧毁民主社会的传统政治与经济结构。
我们还没有谈到教育过程对社会人格的形成,所扮演的角色;但是由于许多心理学家认为,对儿童所施的教育显然是引起人格发展的致因,所以,似乎应对这一点,有所评论。首先,我们应自问,我们所谓的教育意义是什么?
从社会发展过程的角度来看,教育的定义是这样的:教育的社会功能是使个人,以后在社会中可以发生功能,即是,使个人的人格变得最接近社会人格,使个人的欲望符合他所扮演的社会角色的需要。任何社会的教育制度——都是受此一功能的决定。因此,我们不能用教育过程,来说明社会结构,或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格;但是,从一个指定社会的社会与经济结构所产生的需要,却可以用来解释教育制度。无论如何,教育方法是极端重要的,因为教育方法是使个人,能适合所被要求之形式的一种办法。我们可以把教育方法,视作为使社会需要,变成为人的属性的一种手段。固然教育方法并不是引起某一种特殊社会人格的致因,但是,教育方法却是形成人格的方法之一。因之,有关于教育方法的知识和对教育方法的了解,是分析一个发生作用的社会,所不可缺少的一环。
在整个的教育过程中,家庭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弗洛伊德曾经指出,儿童的早期经验,对他的人格结构的形成,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这一点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又怎样才能了解,儿童既然与社会生活没有什么接触.又如何会受社会生活的影响呢?这是因为,父母采用了他的社会的教育方式,而且因为父母自己的人格也就是他们的社会或阶级的社会人格。他们把我们所谓的“心理环境”或“社会精神”,传递给儿童。因此,“我们可以把家庭视作为社会的心理媒介物”。
上面已经说过了,一个指定社会的存在形态,塑造社会人格。现在我想提醒读者,注意在第一章里所谈到的,关于动态适应的问题,固然一个社会中的经济与社会结构所产生的种种需要,可以塑造一个人,但是他并不是可以无限制地适应的。一方面,有若干心理上的需要,是必须予以满足的,而且在另一方面,人生来就有若干心理上的特性,必须予以满足,如果这些特性受到挫折。将会产生某些反应。这些特性是什么呢?最重要的可能是想要生长发展、和实现许多机会的那种“倾向”。这许多机会都是人在历史过程中所发展出来的——例如创造性与批评性思考的能力,和区别情绪与肉欲经验的能力等,这些潜在能力都具有其自己的动态能力。在演化的过程中,一旦它们已发展出来了,它们就有一种倾向,使它们能被表达出来。这个倾向是可以被压抑下去的,但是压抑的结果是产生新的反应,尤其是会产生破坏性和共栖性的冲动,而且,这种想要成长的倾向,会产生许多特殊的倾向,例如渴望自由,与厌恶压迫等,因为自由是允许生长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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