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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冲里面仰了仰脸,大声喊了一句那谁的名字,然后我的老朋友从里面走出来,欣喜地看着我说,哎哟,舟舟姐来了。我也很激动地说,哎,你真是一点都没变,跟我认识你的时候一个样子。然后,再贱兮兮地补一句,你看我就不一样,我比你刚认识我的时候漂亮多了。
当时,我根本没把那个短发姑娘跟三年前联系起来。
三年前,我在客栈住了半个月也没有发现这个女孩子的踪迹,直到某天晚上,我因为情绪波动太大,发了条短信给老朋友说,我能不能过来找你聊聊天?
他干脆地说,来。为了避嫌,我特意把房门打开以证实我们的确是清清白白的朋友关系。那时候,我满心的忧虑,全是关于感情。老朋友缄口不言,我也沉默不语,很明显,我并不需要安慰,甚至不需要人倾听,我只是不能一个人待着,否则就会不能自抑地哭起来。夜越来越深,我打算再抽一根烟就回房,就在此时,一个姑娘闷声不吭地走了进来。
我真是震惊了,没绷住,连续“啊”了三声,深深地为老朋友金屋藏娇的本事感到折服。
老朋友的反应很淡定,只问了一句,输了赢了?
年份久远,我已经记不得那天晚上她回答了什么。只是从那天起,我知道了这个人的存在,知道了她早出晚归,奋战在牌桌上。
离开那里的时候,我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有问我的老朋友,你到底是真的爱人家,还是为了打发寂寞?
这几年的时间里我们没有再见过面,偶尔打电话联络感情的时候,他会告诉我,我跟家乡那个女孩分手了……舍不得,当然舍不得,但有什么办法?她跟我要Minicooper,对了,我正好想问你,Minicooper是什么东西?
我说,是宝马的一款车,有钱人家的女儿都开那个。他又问我,多少钱?
我说,三十多万吧。他说,我靠,还真贵,去他妈的。
那一年他二十五岁,榨干了自己的血也未必买得起那辆车。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打电话跟我说,我可能要结婚啦。我知道对方就是那时候藏在他房间里的那个姑娘。其实在我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他娶那个女孩子,有点可惜,我觉得,他可以找到更好的人。
这一次见面,她已经是能干的老板娘了,会接待客人,会指导阿姨打扫客房,会算账,会处理人际关系,在闲谈时,义愤填膺地告诉我,谁谁谁还欠客栈多少钱,谁谁谁每次带人来住了又不给钱。
她在跟我诉苦的时候,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她是真的爱着我那位老朋友,没错,她没念多少书,只喜欢打牌,不懂生意场上那些明的暗的规则,你可以说她眼界低,没见识,但是她是真真正正地为老朋友考虑所有事情,谁欠她老公钱,就是欠她,谁欺负她老公,就是欺负她。
她那份毫不迂回的赤诚,让我心生敬意。谁都听过猴子掰玉米的故事,很多人都觉得再走一段路,会遇到更大的玉米。
正如当年我觉得他完全可以找到一个条件比她更好的女生,现在我只觉得,他也许无法再找到一个比她更爱他的人。
搬家记
6月的一个清早,我在睡梦中收到丛丛发来的一条语音微信:家妹啊!晴天霹雳啊!要搬家啦!
连续熬了三四个通宵写《一粒红尘》的我,在听到最后那个“搬家”的词语时,瞬间从床上弹起来,恢复了理智。
理性的我只维持了几秒钟的镇定之后,便爆发出一声哀号:天哪,我的命为什么这么苦啊!
一个电话打过去,丛丛三言两语就把我们面对的困境总结完了:“房东要把房子收回去,只给我们一个礼拜的时间,你现在马上起床订机票,一分钟都别耽误。”
于是我在两只眼睛都无法对焦的情况下打开了订机票的网站,一边流泪一边火速付款,转眼间一千多块钱就从我的网银账户里易主去了航空公司,呜呜呜,我好想要私人飞机!深夜11点,飞机从首都机场起飞,升空的时候我无意中往舷窗外看了一眼,那灯火辉煌不夜城的画面再一次震撼了我。毕竟是北京啊,夜航过这么多次,我还是觉得首都的夜景最瑰丽最壮观。
壮观归壮观,但论亲切和归属感,在我心里,世界上再没有哪一座城市比得上烟火气息的长沙。
一下飞机,我就被南方城市特有的那种潮湿空气所包裹住,皮肤上立刻有了一种黏稠的感觉,鼻腔里所呼吸到的也是植物的气息。
两三年前,我还是一个特别纯正的文艺青年的时候,经常会很矫情地在深夜里,坐在窗台上一遍一遍地听彭坦的《南方》,开头他一唱“我住在北方,难得这些天许多雨水,夜晚听见窗外的雨声让我想起了南方”,我就开始哭,委屈得像是自己被人绑架到北京来的似的。
后来我终于丢掉了那股子矫情劲,长沙北京两头跑,在南方的时候尽情享受闲散轻松,在北方时认真努力工作,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回到小区,熟悉的餐馆还没打烊,老板娘一见到我就很惊喜,哎呀呀,好久没看到你了,吃点什么?
招牌过桥牛肉,酱汁芬芳鲜辣,只要一动筷子就停不下来,我吃得大汗淋漓直呼过瘾,差点就忘了这次回来的重大目的。
啊啊啊,我是回来搬家的!第二天清早下楼嗦一碗粉,然后直奔中介。我把要求对中介大妈一讲,她眼珠子一转,行了,妹子,我知道你要什么样的房子了,交10块钱看房费,我带你看房子去。
不得不佩服她们这个年纪的女人,能干,爽快,干脆,都活成人精了。才一个上午的时间,我已经找到了合适的房子,不仅比从前的楼层低,而且距离菜市场才几十米,楼下还有一眼望不到边的消夜摊子,让我含泪说一句—人间的天堂!
搬家最伤感的环节并不是找新居,而是整理行李,这也是我这几年到处辗转漂泊的一件痛心之事。
很多东西,带走的话,很麻烦,不带走,情感来说实在是舍不得。旧杂志,旧书籍,发黄的被褥,旅行时心血来潮买的小玩意,读者写给我的信,朋友买给我的水杯,从大学开始一直用的漱口杯,穿得底都薄了几厘米的塑料拖鞋,还有练过书法的毛边纸……朋友在旁边说,有些东西拿不了的话,就丢了吧。我说,你不懂。
当年离开家乡来长沙读书,我妈把一沓厚厚的学费用一个肥皂盒装着,藏在红色的塑料水桶里,千叮咛万嘱咐千万要小心,这一幕仿佛还发生在昨天,实际上,四年的时间里我在长沙已经前前后后搬了五六次家。
三搬如一烧,很多旧物件,就这样被遗留在时光洪荒里。我望着墙上的长颈鹿贴纸,突然之间,很想好好哭上一场。晚上跟惜非在网上聊天,谈起《一粒红尘》开篇,叶昭觉和简晨烨搬家的那一段,我说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叶昭觉那么穷凶极恶地想要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不外乎,是来自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的需求。她说,那么,你有什么新想法吗?我说,搬完家之后,我有一个明确的感觉,叶昭觉已经住进我心里来了。
命运太深奥
某天一个朋友问我,能给我看看你写的那本“深海”吗?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是刚刚毕业的时候写的作品了,太青涩也太稚嫩,不好意思拿给你看。他说,行,我不看,那你给我讲一下大概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吧。我想了一下说,那会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讲得完。
两部“深海”历时三年才终于画上句号,前后加起来差不多有将近三十万字,还不算那些被毙掉的部分。程落薰那轰轰烈烈而最终又归于平凡的青春往事,那些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那些也曾真切发生在我生命中的过往……当我将这个故事口述出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一点也没有忘记。
任何细枝末节,哪怕一个打酱油的小角色,我都没有忽略。
并且,在重新叙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当年很多我自己都没有弄明白的东西,从故事里跳脱出来,在我心里有了明确的答案。
朋友问我,程落薰到底爱没爱过许至君呢?如果没有爱过的话,她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呢?
我沉默了很久,说,大概她自己也没弄懂,或许爱过,但不及爱林逸舟,或许只是另外一种不那么激烈的爱,但总而言之,自始至终,她都是希望这个世界上有人毫无保留地、真切地爱她吧。
朋友又问,那她和陆知遥的关系呢?我想了想,陆知遥对程落薰来说,是超越爱情之上的存在,他的身份像一个导师多过像一个爱人。在遇到他之前,程落薰几乎是一个没什么追求的女孩子,除了爱情之外她的生活里基本上没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而陆知遥将她带去了一个她从前想都没有想过的世界,她忽然明白,原来生命可以很辽阔,原来人还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去生活。
除却爱情的部分,还有程落薰跟康婕之间起起落落的友情。多年前我自己也是性情刚烈的姑娘,凡事一定要表明立场,世界在我眼中非黑即白,非友即敌,没有中间地带。那时候我很容易为了一些小事情跟朋友闹别扭,接着便是漫长的冷战,我把决绝当美德,从不肯主动示弱,我把内心真正的歉意和愧疚藏起来,为了所谓的尊严和许许多多其他的愚蠢的理由。
然而时间一点点过去,岁月像是滴水穿石,尖刻如我竟然也生出了些柔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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