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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下了车,坎迪斯降下车窗,露出一张明媚的俏脸,带着几分笑意:“那么我们就学校见喽。”
说完也不等金沐晨回答,福特水星一个漂亮的U型转弯,向着街角一路狂奔而去,而金沐晨则是嘴角带着苦笑,站在楼前的台阶上。
“学校见,呵呵。。。”
也不知道,自己再回哥大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带着几分苦涩,金沐晨落寞的上了楼。
上三楼,打开了房门,这是一套一室一厅,每周的租金是二百美元,环境还算不错,主要是离布鲁克林大桥很近,方便去曼哈顿上学。
房子是一年前他和马凌一起选地方租下来的,只不过现在他人还在,房子也还在,但是马凌却已经不在了。
金沐晨来至于一个北方的三线小城市,父亲是市里设计院的工程师,母亲则在老家经营着一家加盟连锁药店,家境还算殷实。
两年前的金沐晨在国内就读一所二流大学,可眼看着国内的就业环境越来越差,竞争越来越激烈,父母觉着金沐晨在那所大学里继续念下去,也是浪费时间,将来出了社会也不会有太强的竞争力,为了将来金沐晨的路能够更好走一点,父母就把金沐晨送到美国来留学。
在预科打了一年基础之后,他也算是给父母挣了一把面子,考上了哥伦比亚大学,并且钓到了后来的女朋友马凌。
马凌是一个水灵灵,有着明星脸的漂亮妹子,当年他能够在学校里,摘得这么一朵鲜花,可是羡煞了不少班里同样来自国内的官富二代们,那时候的他是何等的春风得意。
而这上了大学的一年多以来,金沐晨却明显的感觉到了压力,来自马凌方面的压力。
他条件放普通人里算是不错,可是如果要是在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人圈子里,那就真的只能算一般了。
现在美国,一点不夸张的说,到处都是中国人,尤其是在大学校园里。
而这些中国人,也就分成那么两个圈子,一个是在国内就是学霸,倒了美国依旧是学霸,拿奖学金的那么一群人。
另外一群,就是国内出来的壕门子弟和官宦二代们,原本金沐晨自认还算不错的条件,在这些人面前,可以说什么都不算。
论才华,他没有那些学霸有才华,说钱,和那些豪门子弟比起来,那就更是没法比。
而狼多肉少,一直就是美国大学华人圈子里男女方面的窘状,而像马凌这样的漂亮妹子,那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优质资源。
所以自从进了哥大之后,金沐晨很快就察觉出那帮家伙对马凌是虎视眈眈,而马凌好像也开始变得三心二意起来。
前些日子,家里突然发生了一些变故,刚开始母亲还一直瞒着他,可是他硬是靠和母亲通电话时母亲的三言两语,察觉出了不对劲,于是给舅舅打电话才问出了一些真相。
家里生意出了意外,资金链出了问题,于是金沐晨就一股脑的把自己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都邮了回去,甚至把车子也卖掉了。
没了这些钱,他将来的学业,甚至生活都很成问题了,甚至为了这,他的女朋友马凌还和他分了手。
不过金沐晨并没有为自己的选择后悔,因为让他光顾着自己在这边逍遥快活,却眼看着地球另外一边的父母受苦,他做不到,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马凌会翻脸这么快。
他没了学费和生活费,就不能继续学业,那就相当于是自毁了前程。
他长得算是小帅,可是也还没帅到,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刷脸吃饭!
大学不能毕业,怎么正正经经的找工作,怎么能搞到那张绿卡?
靠打黑工,哪能挣多少钱?那点钱怎么养活,马凌这样的娇滴滴的大美女?
而那张绿卡对那些壕门子弟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儿,这年头有钱走到哪里都是大爷,没钱你就是拿了火星身份,你也一样是个孙子!
所以马凌被那些人民币战士抢走,也就不能算是意外了。
更何况马凌本来就是一个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女人?
No-money-no-honey!No-cash-no-ass!
现实就是这么简单!
金沐晨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然后直奔浴室,冲洗了一番出来之后,来到了镜子前。
镜子里出现一个身材高大,全身肌肉线条刚健优美的男人,二十多的年纪,挺直的鼻梁,鼻头微微上翘,眉毛细密清秀,长睫毛,大眼睛,唇红齿白,还算有一副好皮囊。
金沐晨身高一米八八,体重也有一百八,不过几天前,他身上的可绝对看不出这样棱角分明的肌肉,而且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四百多度的近视眼。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身上的肌肉线条刚劲有力,原本的一块腹肌,也变成了八块棱角分明的小馒头,这些变化就发生在短短几天前。
那天马凌从公寓里搬走了之后,金沐晨心情郁结,就借酒浇愁,同时琢磨着怎么才能把自己和家庭从现在的困境中解脱出来。
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爷爷留给他的传家宝,一条红线串起来的三只玉葫芦项链上。
这条玉葫芦项链,是他们家的传家宝,颜色各异,分为红色,橙色和紫色,雕工精湛,圆润饱满,色泽光润。
建国前,他爷爷就是做古董生意的,家境是相当的不错,多年的积累可是收藏了不少的好东西。
建国后,又是破四旧,又是闹运动,那些年他爷爷可没少被批斗,家里的古玩更是被砸被抢了不少。
三只玉葫芦就是当年保存下来完好的传家宝之一。
那天金沐晨就琢磨着,是不是把这三只玉葫芦买了,换一笔钱来帮自己和家里摆脱目前的困境。
后来喝醉了酒,失手打破了酒杯,还划破了手掌,当时他只记得,自己受伤的血是浸满了那三只玉葫芦,然后在醒来的时候,三只玉葫芦就不见了。
而自己的脖子上,却多出了三只葫芦的纹身。
那纹身形态古朴,一串从脖子后面延伸出来的到胸前的藤蔓,而这藤蔓的上面刚好挂着三只拇指大的小葫芦,而这三只小葫芦,从颜色和形状上看,刚好就和他头天晚上打算卖掉的那三只传家宝的玉葫芦一模一样。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他不是很清楚,不过他清楚的是,自从他脖子上有了这三只葫芦的纹身之后,他的身体就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
原本平凡普通的身材,一下变的浑身肌肉,力气也大的惊人,自己那张大床加床垫,上百公斤的分量,以前两人一起抬都费劲,现在他一只手就可以把那张床平端起来,而且能保证平端半个小时一点都不觉得累。
而原本四百度的近视镜也甩掉了,视力,听觉,更是远超常人。
只要屏气凝神,集中精力,连窗外,树荫里那只欢叫的麻雀的羽毛颜色,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听觉也变得非常的灵敏,甚至能够听到楼上那对夫妇,在一起滚床单时候极力压抑着的声音,甚至他可以根据他们发出的声音,在脑子里自动模拟出,那两口子在楼上的招式和动作,这样突如其来的变化,让金沐晨结结实实的消化了好几天。
甚至连心境也和以前大不相同,最主要的就是自信得到了飞速的提升,有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把内裤传在外面,就是超人。
可是伴随而来的副作用,却让他是挠头不已。
身体素质变化惊人,好像是陡然进入了一个二次青春发育期,伴随而来的则是惊人的食量增长。
原本他一顿花个六块多,来一套普通汉堡套餐,就能吃的很饱。
可是当身体有了变化之后,他发现一天下来,就算最便宜的食物,他也要吃掉一百多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
于是很快他就陷入了恐慌之中,现在他手里就三千多美金,这点钱根本就不够他吃几天饭的,更何况他还要租房?
在之后就有了去配送中心应聘的那一幕,一方面是想赚钱,攒学费,另外一方面则是想要靠公司的‘福利’来解决一部分吃饭的问题。
金沐晨站在镜子前,看着脖子上的那三只玉葫芦的纹身,现在看来,马凌离开也不算什么坏事,反倒是让自己有种因祸得福的感觉。
而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尽快的赚到更多的钱,来继续自己的学业,或者是把父母从国内接过来。
放弃学业,他有些不甘心,毕竟父母前前后后已经投资进去了几十万。
而且父母在国内也不知道怎么样了?那些钱也不会知道够不够缓解他们的危机。
自己还是需要更努力啊,还好,现在自己有了一副好身板,就算干再多的活也不觉得累,这就是老天给自己最好的礼物。
光是一份配送中心的工作还是不够,等攒下点钱之后,自己还应该在找另外一份工作。
要知道在美国生活成本可不低,别看他现在一个小时三十美金,可是刨了房租水电和吃喝,这点钱能剩下的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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