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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的重生,是陈凌所看到的一篇很‘玄幻’的文章。
它是属于励志鸡汤文的范畴。
说的是鹰的寿命为七十年。
但在鹰四十岁的时候,爪子就开始老化,抓不住猎物,鹰喙也会变得又弯又长,无法进食,翅膀也会变得沉重,无法飞行。
这个时候,鹰就需要把自己又长又弯的喙撞断,经历过一番痛苦,等新喙重新长出来,就把越发沉重的羽毛拔掉,换上新生羽毛,老化的爪子也拔掉,换上锋利的新生爪子。
这个过程要持续一百五十天。
期间要是熬不过去,鹰就会死去。
要是熬过去,就会获得三十年的新生。
这个说法,陈凌在那次吃饭的时候当成趣事拿出来给山猫、韩教授两人讲。
同时也想问问是不是真的。
毕竟过于玄幻。
虽然听起来很是过瘾,对陈凌这种喜欢看武侠的人来讲,换下老化的羽毛和嘴爪,长出新的,这是妥妥的破后而立啊。
多带劲。
当时韩教授和山猫听了就笑了,觉得很荒谬。
说老鹰的鹰喙跟人的牙可不一样,那是跟整个头骨连着的,撞断鹰喙,鹰也就死掉了。
鹰爪老化也是瞎说。
老鹰的爪子就跟人的指甲似的,长了它们自己会在树上石头上磨掉。
没有老化一说。
至于羽毛沉重,飞不起来,更是胡扯。
老鹰跟大多数禽类没啥区别,是会自己换羽毛的,哪一根羽毛老了,不中用了,就会自己脱落,跟人掉头发差不多。
所以这个故事纯粹是外行人的臆想。
虽然这故事有鼓励人的意思,但也仅限于这种敢于抛去陈旧迎接新生的精神可取,故事内容却不能信。
陈凌对这个还是印象很深刻的。
钟教授一提起,他就立马想起来了。
“钟叔的意思是,二秃子是自己换的毛?”
陈凌一脸荒谬:“那故事不是假的嘛?再说它自己换毛也是一根一根的换啊。”
老钟又说话了,嫌弃的撇着嘴道:“你养的鹰,你自己居然忘了它什么德性了?它经常钻野蜂窝的事你忘了?它那一身羽毛越长越硬,不怕野蜂子蜇,伱也忘了?”
陈凌闻言眼睛又是一下子瞪得滚圆。
“我靠!”
“对啊!”
二秃子喜欢钻野蜂子窝,除了吃点硬化成块的蜂蜜之外,最喜欢吃蜜蜂的蜂蛹。
之前第二次秃了后,被洞天养出了一身坚硬而密实的羽毛。
陈凌几次说它长了一身铁羽,根本不怕蜜蜂蛰,简直是蜜蜂杀手。
而天坑那边,由于有的天坑之中环境潮湿,有的还在坑底形成了自己的小气候似的……
就是比较湿热,温度也比外界高。
很多蛇类和蜂类会在其中筑巢,山壁上蜂窝极多。
不仅蜜蜂,马蜂还有各类毒蜂也多得是。
“钟叔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你家二秃子别是碰上什么大毒蜂了,才自己拔毛的,有的大毒蜂厉害的,木头柱子都能钻透。”
老头子一番话,还挺合情合理,赵玉宝也是频频点头。
嘲笑道:“你小子,还不如我们了解二秃子呢,以后给我们养算了。”
陈凌不理他这茬:“你老人家就会骗吃骗喝。”
赵玉宝刚想吹胡子瞪眼,旁边一边让妈妈给他穿棉袄一边偷听他们说话的睿睿也嬉笑出声。
“好啊,臭小子,你也敢笑我?”
赵玉宝伸手就去咯吱他。
睿睿哪里怕他,嘻嘻哈哈的一边躲避,一边用小手挠来挠去的反抗,他是只对余启安没好脸色,对别的人,睿睿是跟谁都能玩。
一老一少闹腾起来。
陈凌自己今天还要出门买建材,就没跟他们多在家里闲坐。
反正二秃子现在这情况,只能在家慢慢养着了,也不用时时刻刻守着它。
在家里也短不了它吃喝。
重新长出来羽毛再说。
收拾收拾东西,再次把阿福阿寿放进山里,就开上拖拉机出门。
出门前拜托两个老头子走的时候,把那黑猫带回村里,让何家文他们看看是什么东西。
陈凌开着拖拉机先去的县城。
到县城公安大队找李伟国,让他帮忙找人去给打听一下藤河乡那个跟大妮儿相亲的男的是什么情况。
先让大队长给问问,再让老巴给问问。
老巴这样的骡马经济,乡亲都给面子,有时候比公安大队长还能问出来事儿呢。
有时候李伟国就算找到藤河乡的派出所,人家去帮忙打听,也不一定能问出什么实话。
所以陈凌做了两手准备。
不过李伟国对陈凌向来很不错,他出城前,还拉着他提醒了一番,说最近王八城那边下矿的工人陆续回家了,路上小心点,很多村子知道那些工人揣着钱,劫道的多。
每年冬三月都是这样的,回乡的工人很多。
在王八城赚了钱,冬三月里他们这边的气候比较适合建房,就回去自己准备建房。
比如河流水位浅了,有的地方露沙了,就可以免费拉两车沙子。
或者挑一根合适的大梁什么的。
相比起辛苦的下矿,这也算是歇息了。
陈凌他们县下面的村子,去王八城下矿的人是很少的。
能去外面打工就去外边打工,能去黄泥镇场子里上班就去上班,哪怕白天黑夜颠倒的,也比下矿好。
王八城那边的矿场不是一般危险。
那边的地质本来就不太行。
之前小鬼子在那边找矿,找到了也没敢轻易开采。
当然后边小鬼子也没机会了。
就留了下来。
开采了这么多年,那边也越来越危险,每年死不知道多少人。
再加上他们那边的矿用炸药太猛,崩山就是胡乱的炸,下了矿后,说塌就塌了。
就算不塌陷,那每天下矿时间长了,身体也熬不住。
听小绵羊说,苦柳县沿河大道那边有个开饭店的,就是下矿时间长了,肺里落了病根,每年秋冬就要闹,天天输液。
据说当年下矿的时候也是,白天下矿,夜里去吊瓶子,一边输液一边睡觉。
这种辛苦,一般人是熬不住的。
钱是拿命换的。
不到了那个地步,没人肯让家人去王八城干那个的。
但王八城的矿上又从来不缺工人。
每年各个时间都有人从各个县里村子里找过去。
好的一点是,给钱痛快。
坏的一点是,最短干七天,不能一天一结。
主要是陈凌又想起来大表哥的事,只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今天去王八城还算顺利的。
去的路上,一路顺风顺水。
回来的路上,也算安稳。
虽然碰上了那些下矿工人搭乘的客车,也碰上了劫道的。
不过那些劫道的人看到是他,很多远远就退开了。
他上次带老虎在那个镇上露了脸,有人认得他,就没拦。
当然,也都一副不认识他的样子,任他过去。
连带着那些客车上的工人也沾了他的光。
陈凌见此也没有多管闲事。
反正世上的事哪里说得清呢。
到了村里,把建材卸车,洞天堆放的存货也全丢出来,不然一拖拉机根本不够。
他早上出门比较早,开的又快。
现在卸完还没到中午呢,就又马不停蹄去拉竹竿,顺道去找老巴说让他打听人的事。
现在这个年代就别想着刚打听,当天就有消息,都是得等着,最少也要三五天才有准信。
大妮儿是自己人,这一辈子的事,确实是不能只能听媒婆说的。
等拉完竹竿回来,时间也不晚。
回家吃好中午饭,陈凌就去大队一趟,打开喇叭开始喊人。
建材齐全了,那再往后拖就没意思了,直接说干就干,下午开工建大棚。
一听说陈凌终于要开工建大棚了。
村里的小年轻很激动,入冬了没怎么干活,去山里也不敢往深处走。
整天抓兔子也挺没意思,还是凑一块干点活,热闹热闹,还能吃吃喝喝,多好的事。
主要是能连续几天吃吃喝喝。
那干活也有劲啊。
于是几乎是陈凌刚喊完,就有一帮子人呼朋引伴起来,而后乌泱乌泱的聚在一起,跟游行开大会似的往村东麦田去了。
陈凌这时候刚回到村里这个家,真真和睿睿正在这边喂二秃子。
既然要把两只老鹰让余启安先帮忙养着,那就把二秃子也弄过来得了,有二秃子作伴,它们就不闹腾撞笼子了。
不然这竹笼子,是捆不住老鹰的。
竹笼子连某些大鹦鹉都困不住,别说鹰喙更加厉害的老鹰了。
但二秃子守着,它们就会很乖,老老实实地待在竹笼里。
这样就很好。
“真真,你去赶集,也不知道给哥哥带点吃的,哥哥白给你训乌鸦了是吧?”
余启安也换了身干活的衣服,准备去给陈凌帮忙。
就是语气还是很不着调。
睿睿听了,一下子噘起嘴巴,挥手就抡了过来:“打你!”
余启安顿时委屈的不行:“我就不能说话了是吧?”
王真真刚要说的话一下子咽了回去,咯咯的大笑起来:“启安哥哥你完了,有睿睿在,你还真就别说话了,惠宁嫂子说得没错,谁让你老逗他的,他就是看你不顺眼。”
陈凌在厨房收拾蒸屉,毕竟今天晚上还是得在这边蒸馒头、炖牛头。
在村东干活,去农庄那边吃饭就有点远了。
正这时,院子里的二秃子忽然大声鸣叫起来。
陈凌还以为睿睿又跟余启安胡闹,二秃子在帮腔呢。
结果很快王真真就兴奋的大喊大叫起来:“姐夫快出来,快出来,天上过雁了,好多的大雁,怕是有一万只!”
陈凌出来一看,好家伙,满天的大雁飞过。
小娃子喊一万只是夸张,但绝对有几千只少不了。
“老余,老余,快去村里喊人,找六妮儿他们,今天晴天过雁多,咱们该引大雁了。”
“真真,你也跟着去,快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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