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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呢?”
“虽然你从来不说喜欢我……”她知道他这个人碰到不想直言的问题时通常会用个反问句,却仍是自信地笑道,“我却觉着你是喜欢我的。”
后来沈凉生毕了业,决定要回国的前夕,她又问过他一次:“文森,我愿意为你离婚,你愿不愿意为我留下来?”
“你觉得呢?”依然是这一句反问,她却再无法自信地答道“你会”了。
再后来她给他写了十几封信,没有一封得到过回复。在最后一封信中,她写道:“事到如今,我仍然觉得你是喜欢过我的。但我想你终究是更喜欢你自己吧。沈,永别了。”
沈凉生看过信,像前十几封一样,用剪刀剪碎了,扔进书桌边的字篓里。
其实不剪也无所谓,他们的关系早就结束了,再无需小心翼翼地防备着什么。只是沈凉生做事向来是这样一丝不苟而已。
他一丝不苟地遵循着自己的行事准则,什么东西都要拿去心枰上称一称──回国能够得到丰厚的利益,留下来能够成就一段感情──称完了,轻的那边便弃之不顾了。
“吃饱了么?”
“啊?”饭吃得差不多,沈凉生喝着咖啡点了支烟。秦敬仍沈浸在那份不能言明的愉悦之中,随口回了一声才醒过味来,赶紧补道:“饱了吧。”
沈凉生听得那个“吧”字,有点好笑地说他:“多大的人了,连自己饱没饱都不知道?”
“饱了。”秦敬老老实实地把“吧”字去了,掩饰般掉头去看玻璃窗外的夜色。
其实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胃口饱没饱,倒是心跟吃撑了似的,满当得厉害。感觉有点像小时候偶尔闹个头疼脑热,他妈给他!面条,拿大海碗盛了,卧两个糖心的鸡蛋,热热乎乎一整碗吃下去,比喝药还管用,什么病都好了。
当初秦敬曾跪在爸妈坟前磕过头,请二老尽管放心走,不用再惦记着自己了。他向他们保证,往后的日子他一个人也能过得好。
不过也难免有时候,下班回家推开院门儿,秦敬会突然恍惚一下,觉得其实爹还在,娘也还在,等着他的并不是间空屋子。
他搬到爹娘住过的屋里睡,睡不着时就在心里偷偷摸摸地跟爸妈聊个天,汇报一下今天吃了什么,教了什么课文,哪个学生又忘了做作业,直到无声无息地聊累了,也就能够睡过去了。
但自打同沈凉生越走越近,这种孤独的时刻便越来越少了。仿佛空了一块的心又被重填进了土,埋进一颗树种。每见一次树苗便拔高几寸,终于开出香似桂子的花,结出甜如蜜糖的果子。
秦敬默默想到,原来喜欢上一个人,心中竟会长出一树春华秋实。
沈凉生不知秦敬在想什么,只是望着对方面向窗外的侧影,那样柔和的表情竟也有刻让他十分难得地回忆起自己的母亲。
并不是没有过好的时光──沈凉生在生母身边长到六岁,终被接进沈家大宅之后,每个月也有两次,沈克辰会带着他回去看她。
那时沈克辰还乐意照顾她,她也还没什么怨尤地爱着他。心甘情愿地,一个人守着一间公寓,等待着每月两次的会面。
沈母虽有一半葡国血统,却不会讲葡萄牙语,只会讲英文和中文。或许因为对未曾回去过的祖国多少有丝向往,她格外偏爱勃朗宁夫人所写的《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
那时沈凉生每回去看她,为她弹新学的钢琴曲,她就坐在钢琴边为他们读诗,倒也有些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气氛。
沈凉生打小脑子好,记性也好。甚至如今他还能背出儿时学过的英文诗,却几乎忘了他的母亲也曾经非常美过。印象深刻的总是后来那个染上大烟瘾的疯女人──大约人是不能一门心思苦等死等的,等来等去,一不留神就被时间折磨疯了。
不过现下他又想起来了,母亲也曾那样美过。记起她在阳光丰沛的午后,用柔和的表情半背半念出一首十四行诗,再一句句译成中文,明着是教沈凉生背诗,实际却是对沈父暗诉衷情:
“舍下我,走吧。
可是我觉得,从此我就一直徘徊在你的身影里。
在那孤独的生命的边缘,从今再不能掌握自己的心灵。
或是坦然地把这手伸向日光,像从前那样。
约束自己不去感受你的指尖,碰上我的掌心。”
隔着影影绰绰的烛光,两人各怀心事地沉默了。沈凉生吸完一支烟,首先收整心思,招适应过来结账。
“先生,您的账已经有人结过了。”
沈凉生有些意外,顺着侍应示意的方向看了看,微微一愣,快步走了过去,恭敬地叫了声:“世伯。”
“小沈,咱爷儿俩可有段日子没见了吧?”
帮沈凉生结账的这位老爷子姓王,也是津城里排得上号的一位人物。与沈克辰靠从政时攒下的家底在津重新发迹不同,王家虽然看上去很是低调,但不管这几十年间时局如何变迁,可真能称得上是任尔东南西北风,我自靠完东山靠西山,就是不倒。所以哪怕两家间其实并无什么太深的渊源,单冲这份摸不着底的人脉关系,沈凉生也肯上赶着叫王老爷子一声“世伯”。
“得了,不就一顿饭嘛,”王老爷子见沈凉生欲张口道谢,大大咧咧地摆了下手,“小沈,这丫头是我们家小闺女,刚打美国回来,”又转向方桌对面,似真似假地训斥了句,“你说你,好好的中国饭不吃,非拽着我来这破地儿吃饭,小沈,你替我说说她!”
“爸,您能不能别老人来疯?”这位王小姐估计跟王老爷子没大没小惯了,也不见什么忸怩神色,大大方方地同沈凉生握手,又自我介绍了一次,“我叫王芝芝,”顺便白了她爹一眼,补了句,“你还是叫我Jenny吧,家父取的这名字实在寒碜人,什么吱吱,我还喳喳呢。”
“沈凉生,”沈凉生握了握她的手,也补了句,“Vincent。”
于是这就算认识了──王老爷子今年六十四,王珍妮小姐却不过刚满二十。中年得女自是宝贝得要命,虽因为强不过闺女,忍着心疼送她出去喝了两年洋墨水,却又因为实在想她,硬逼着人办了一年休学,回津住段日子再说。
王珍妮嫌老爷子管她管得太多,自打回国就变着法儿折腾她爹,明知老爷子痛恨西菜,还非要拉他来吉士林吃饭,结果无意间看见了沈凉生,心头一跳,忍不住在桌子底下轻轻踹了她爹一脚:“爸,快看窗户边那桌。唉,您说人家那脸是怎么长的,您怎么就不说把我生成那样儿呢?”
王老爷子一瞧,得,原来是熟人。虽嫌自己家闺女没羞没臊,却觉着让这俩孩子认识一下也好。沈家这个小儿子的本事他心中有数,模样又的确不错,万一真跟自己闺女对上眼了,她那个破学约莫也就不用回去念了,可不是正好。
老狐狸帮沈凉生结了账,等他自己送上门,三人聊过几句,又大手一挥道:“今晚上高兴,我做东,咱一块儿去安娜坐坐!”
“世伯,我今天是跟朋友过来谈点事情。不如改天吧,晚辈做东,您跟王小姐肯赏脸就行。”
“叫你朋友一块儿啊,”老爷子不是没看见秦敬,可也没觉着两个男的一块儿来西餐厅吃饭有什么猫腻,只以为是普通的生意交际,兴致高昂地续道,“加上你朋友,这不正好凑一桌嘛!”
“爸,这又不是凑麻将搭子,”王珍妮哭笑不得地插道,“再说了,有您这样的吗?带着闺女逛舞厅?也就您做的出来!”
“背着我理了这么个假小子的头,现在又知道自己是个闺女了?”老爷子梗着脖子跟闺女斗嘴,王珍妮却不理他了,只转向沈凉生,笑着为他解围:“Vince,你去忙你的吧,不用管我爸,改天有空再聚。”
王芝芝本来就是个假小子似的直爽脾气,在美国呆了两年,更加没有遮拦,也不管沈凉生仍叫她王小姐,直接先在称呼上拉近了一层。沈凉生不是不明白她的意思,却也随着她回了一句:“一定。”
秦敬坐在窗边看着他们三人你来我往,多少也能看出点门道。说实话心里并没有什么不痛快,只是突然觉得时光短暂──早知今日,他定会在他们遇见第一面时便问问他的名字,也告诉他自己的名字,主动约他再见面。如此他们或许就能一起再多拥有一个春天,多共度一个夏天。
“走吧。”
沈凉生应酬完了,回到桌边,也没跟秦敬解释什么。直到两人出了餐厅,站在门口等车童把车开过来的空,沈凉生才再次出声问道:“冷么?”
“还行,”秦敬微摇了摇头,又随口玩笑了句,“你看人家姑娘还穿着裙子呢。”
沈凉生跟着他的目光望过去,不远处便是圣安娜跳舞厅,霓虹灯牌下站着三个白俄舞女,也或许是流莺,聚在一块儿边聊天边吸烟,大衣只盖过膝下,露出包着薄薄一层玻璃丝袜的小腿,有一搭没一搭地用高跟鞋踢着地上的残雪。
流亡在中国的白俄人里有混得好的,也有不少穷人,为了能吃上饭什么都肯做。但如今这些看着落魄的人里,往上数一代保不准就是什么沙俄贵族,只是一场革命下来,失了钱权二字,能留住条命就算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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